【王奇昌】不能强化特定民族的伊斯兰教色彩——对遏制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思考

栏目:谏议策论
发布时间:2017-12-19 0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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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对遏制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思考

作者:王奇昌  杜星怡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表

           原载《科学与无神论》2017年第4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十一月初二日庚辰

           耶稣2017年12月19日


【内容摘要】宗教极端主义更多的是提倡自称有宗教经典支持但却遭到各种国际公约反对的行为的思想主张。因此,伊斯兰教极端主义不是伊斯兰教,但自称有相关的教义支持。由于伊斯兰教有一套相对严密的政治学说、自身军事化色彩较浓、石油财富的影响、美国的复杂战略等诸多因素的作用使得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比较明显且会长期持续。由于外部的影响以及人口的流动,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在中国不但不会短期内得以消除而且会有所扩散。要想在中国有效遏制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在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同时,要注重发挥伊斯兰教温和派但不能依靠,要对那些宣扬暴力思想的言论的煽动者进行严厉打击,也绝不能强化特定民族的伊斯兰教色彩。


【关键词】宗教 伊斯兰教 极端主义 积极引导


【作者简介】


王奇昌,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讲师、政治学博士,蒙古族;

杜星怡,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


  


身着“波卡”的穆斯林

 

当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了深水区,矛盾较为多发,需要化解各种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但由于国际局势等因素的影响,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对中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近几年来也出现了与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相关的事件。不过就当前来说,遏制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国历史上主要靠政权的力量强行压制,但也没有收到很好的效果,而且在当代社会一是行不通,二是代价过高。学界如金宜久等人对宗教极端主义的定义与分类、宗教与宗教极端主义的区别与联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对于如何有效遏制宗教极端主义的研究则相对较少。[1]


学界在过去往往认为直接打击很难遏制伊斯兰教极端主义,需要借助发展社会文化事业、发挥宗教内部温和派的力量等途径来遏制。但这两大途径遭到不可忽视的现实挑战:


一是欧洲经济相当发达、社会福利制度比较完善,也重视发挥伊斯兰教温和派的作用,但仍然屡屡出现与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相关的暴力恐怖事件,而且一些伊斯兰教极端分子还向外部扩散,例如就有不少ISIS成员来自欧洲。


二是通过宣布某些极端分子为伊斯兰教的叛教者很难奏效,因为包括伊斯兰教在内的绝大多数宗教的核心要义是对神的信仰而不是对暴力的态度问题。例如来自40个国家的170名伊斯兰教神职人员和专家在2005年的一次会议上表示,“任何穆斯林团体,只要它信奉‘伟大而崇高的真主阿拉’和‘他的先知’(望和平和幸福降临到他身上)以及主要信条,并且尊重伊斯兰教义的主要信条,且不否认教义的任何必要条款,那么就不能将他们称为叛教者。”此公告出来之后,有人就此评论道,只要本·拉登以及杀害记者的恐怖主义分子“没有公开反对伊斯兰教义,他们就是信奉伊斯兰教的良好成员”。[2]


面对现实的困境,一些学者进行了反思,但应对措施并无明显效果或难以实施。如在Amartya Sen看来,发挥温和派的力量只会加强宗教地位、使得很多与宗教并无什么关联的问题被赋予了宗教因素,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他由此提出了通过构建多样性身份来淡化宗教身份的办法。[3]此点建议得到不少国外学界及政界人士的赞同,中国也有不少学者倾向于构建多样性身份的做法,但此点建议在宗教身份仍然是很多个体的重要身份这一事实面前并无太大效果。


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对如何遏制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重要原因是由于政治正确性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基本性的问题没有得到深入的讨论。笔者就尝试结合宗教特别是伊斯兰教的属性和实际情况,对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在当代社会比较明显的原因、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在中国有效遏制进行一初步分析,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伊斯兰教极端组织ISIS


一、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在当代社会比较明显的原因


从宗教及宗教极端主义的定义来看,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伊斯兰教极端主义自然不是伊斯兰教,但为何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在当代社会比较明显是需要认真探讨的。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笔者先结合分析宗教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定义分析一下伊斯兰教极端主义与伊斯兰教的关系。


伊斯兰教极端主义与伊斯兰教的关系


从现有的比较经典的宗教定义来看,宗教的核心要素是对神或超自然力的信仰。有论者这样看待宗教的定义:“定义极难下,但多少总与超自然有关,及论及生命终极意义者。”[4]在笔者看来,吕大吉先生给出的定义最为完整:“宗教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5]


对于宗教极端主义的定义则争议较大。金宜久等人认为,宗教极端主义“是与宗教有关的、具有由偏激而致极点的主张要求,或以偏激的手段实现其主张要求的行为活动”。[6]且不说这个定义有循环论证的嫌疑,何为偏激或者极端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日益多元的社会并没有明确的外延和内涵,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


事实上,宗教极端主义是一个现代名词,是因为现在遭到诸多批评的所谓的宗教极端主义的表现例如提倡用“烈火”和“利剑”消灭所谓的异教徒在过去很普遍或者被赞赏。十字军远征这样的行为在过去并不被视为宗教极端主义,但在提倡人道主义、宗教不复成为社会生活的主导者的当代社会就会被视为宗教极端主义。


与之类似,现代人虽然仍然保持对战争英雄的崇拜,但基本上不会像一些古人那样肯定在世界历史上曾经非常普遍的劫掠行为。在笔者看来,宗教极端主义更多的是提倡自称有宗教经典支持但却遭各种国际公约反对的行为的思想主张。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人们所常见的鼓吹消灭所谓的异教徒,例如“博卡圣地”的头目“博科圣地”就一度声称他们所绑架的“异教徒”女学生没有依据《古兰经》向穆斯林缴纳人头税,因此将会把她们在市场上出售以做补偿[7]。


伊斯兰教极端主义也是如此。伊斯兰教极端主义不是伊斯兰教,但自称其遭到各种国际公约反对的行为有《古兰经》的支持。虽然有人认为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曲解了《古兰经》,但无法否认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一些话语确实来自《古兰经》。例如,部分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鼓吹要消灭异教徒,而《古兰经》确实有这样的话语:


“你们要与那些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真教的人战斗”(《古兰经》9:29)[8],“当禁月逝去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发现以物配主者,就在那里杀戮他们,俘虏他们,围攻他们,在各个要隘侦候他们。”(《古兰经》9:5)


自然,《谁为伊斯兰讲话?》的作者指出这些只是曲解,后面分别还有“直到他们依照自己的能力,规规矩矩地交纳丁税”(《古兰经》9:29)和“如果他们悔过自新,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你们就放走他们。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古兰经》9:5)。[9]


但问题在于:且不说这种手段相当于变相强迫别人改变信仰,至少世界大多数地区不是穆斯林说了算的。一些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主张要消灭异教徒的说法也不能被认为是曲解了《古兰经》,因为那些所谓的异教徒确实拒不向穆斯林纳税或者改信伊斯兰教。


另外,有人援引“凡枉杀一人的,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古兰经》5:32)来说明伊斯兰教反对杀人,但却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前面的限定词“除因复仇或平乱外”(《古兰经》5:32)。而如何界定复仇就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


事实上,《古兰经》马上接着又说:“敌对真主和使者,并且扰乱地方的人,他们的报酬,只是处以死刑,或钉死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脚交互着割去,或驱逐出境。”(《古兰经》5:33)虽然对这些话有不同的解读,但即使温和派也无法否认那些极端分子援引的是《古兰经》经文。


当前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比较明显的原因


在现实层面,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可大致分为布道宣教型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型宗教极端势力[10],前者是宣扬鼓动。在当今世界,基督教极端主义势力也照样存在,以“圣殿骑士团”成员自诩的布雷维克就是其中一例。与宗教相关的极端主义势力在当代社会的存在并不奇怪。


早在二十多年前,托夫勒就敏锐地指出:“由于一种过时的发展概念,许多西方人士认为狂热的、荒谬的、散布仇恨的思想在社会变得更‘文明’时会在地球上消失。耶路撒冷的希伯莱大学耶赫兹凯尔•德洛尔教授说,没有比这样的自以为是更误人的了。这位受到国家尊重的政治分析家和未来学家德洛尔认为‘赎罪冲突、圣战、虔诚的十字军和殉难武士’不仅是过去的遗物,也是将来的不祥之兆。”[11]而且由于当前破坏性武器或手段的易于获取,使得各种宗教极端主义很容易造成极大的破坏和社会影响。例如,中十几名恐怖分子通过劫持飞机实施了震撼世界的9·11事件。但当前一个亟需回答的问题就是:为何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比较明显?


  


习近平主席会见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


在笔者看来,伊斯兰教有一套相对严密的政治学说、自身军事化色彩较浓、石油财富的影响、美国的复杂战略等因素是当前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比较明显的原因。正如上面所言,当前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一个突出表现是有些势力试图推行伊斯兰教法。严格来讲,伊斯兰教法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但伊斯兰教有一套相对严密的政治学说,又有教法学家的完善,在特定地区建立一套社会秩序还是可以的。虽然当前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在建设方面没有什么业绩可言,但一部分人群还是容易受到其建立秩序的蛊惑。塔利班的一度得势与此有很大关系。


穆罕默德与外界曾有激烈的军事冲突,《古兰经》中有一章还以《战利品》为题。一些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很容易在《古兰经》中找到为其行为辩护的语句,例如“谁违抗真主及其使者,真主就严惩谁”(《古兰经》8:13);“你们并没有杀戮他们,而是真主杀戮了他们。当你射击的时候,其实你并没有射击,而是真主射击了。”(《古兰经》8:17)


石油财富至少产生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使得伊斯兰世界很多人不思进取,没有动力对伊斯兰教进行改革;另一方面为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同时使得很多国家的政府对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投鼠忌器。客观来说,在历史上的很长时期,伊斯兰教相对于基督教而言是比较宽容的,还出现如宽容对待不同信仰者的阿克巴大帝这样的统治者。


但问题在于,西方经过了宗教改革,宗教势力大为削弱,基督徒不再动辄就提要消灭异教徒了。而当代伊斯兰世界则缺乏包括宗教改革在内的各种改革的动力。穷则思变,中国人也是因为遭受屈辱的外来入侵而开眼看世界、学习世界各国的长处。但伊斯兰世界长期处于攻势,等到奥斯曼帝国瓦解时西方列强也相对文明了。随后发现的石油财富更是使得一些国家不思进取。


在波斯湾的一位商业银行家看来,“我们无所不进口。建造房屋的砖瓦,我们进口。建造房屋的工匠,我们进口。到市场上走一圈,看到有什么是阿拉伯制造的?没有。有中国制造、法国制造、美国制造……就是没有阿拉伯制造。”[12]但沙特阿拉伯并没有发展工业的欲望与动力,一方面上层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沙特王室的挥金如土是广为人知。一位学者指出:“沙特阿拉伯拥有那么广袤的沙漠地带,但却以一笔相当可观的数额从澳大利亚进口海滩的沙子。”[13]另一方面除输出各种充斥着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宣传的宗教资料外,还积极向外部提供资金修建清真寺或成立各种基金会,有的时候这些资金就为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所用。到底沙特的对外援助多少最后流入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的腰包就很难说清楚。


但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也得吃饭穿衣,也得花钱买武器弹药,除了ISIS(伊拉克和大叙利亚伊斯兰国)掌握了油田、被推翻的塔利班大量种植鸦片外,大部分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是没有什么财源的,如果没有产油国的部分富人支持,是很难形成现在这样的规模的。


自然,美国在这其中也没有起到好的作用。美国对待伊斯兰教的态度比较复杂。美国长期支持以色列,国内也有比较强烈的反伊斯兰教倾向,与此同时又利用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依照萨义德的说法,早在1980年一家美国公司为了宣传开发新能源的重要性,就推出一部通过展示穿着长袍的阿拉伯人控制着美国的石油来源来说明开发替代性能源的重要性的广告。而一位政府高级官员也在1996年督促当时的美国总统采取“强势步骤,动员全国来因应真正的危机和明确的敌人——石油输出国组织”。[14]时任美国总统的小布什也一度称反恐战争为“crusade”(十字军东征)。


  


普朗特签署“禁穆令”


最近作为2016年美国总统候选人的特朗普又称要出于国家安全的缘故暂时禁止穆斯林入境,却得到不少支持。美国的很多行为不但激起了伊斯兰世界的强烈不满,而且为一些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提供了口实。但美国对一些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的扶植也是有目共睹的。就包括现在的ISIS据说也有美国的支持。直到现在美国还对叙利亚反对派大力支持,提供资金与武器,培训武装人员,而ISIS曾经在叙利亚相当活跃。


二、对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未来演变趋势的评估


就当前而言,宗教极端主义在短期内并不会消失,对于此点学界已有不少论述,笔者在此就不赘述。当前需要关注的是其发展趋势。就世界范围而言,由于美国能源自给度的提高而带来的外交政策变化、欧洲因穆斯林移民比例上升导致相关的社会冲突日益凸显,西方世界会对伊斯兰教日益强硬,不可避免地激起伊斯兰世界的强烈反弹,再加之穆斯林的高人口出生率与石油财富的双重作用,这会使得伊斯兰教极端主义会愈演愈烈。中国也不可能置身度外。再加之中国与伊斯兰世界经贸来往的日益紧密,伊斯兰教极端主义也不会在短期内得以消除,而且随着西部人口向中东部地区流动,伊斯兰教极端主义会有所扩散。


世界范围内会愈演愈烈


从各种资料来看,经过多年的努力,美国已经基本上解决了能源自给问题。有资料称,美国很快就成为能源出口国。与此同时,中东世界敢于对抗美国的一些国家领导人如卡扎菲、萨达姆被美国消灭,叙利亚陷入严重危机,伊朗也在谋求与美国的和解。换而言之,美国的石油供应保障已不是太大问题,或者说伊斯兰世界已经很难威胁到美国的石油供应。


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就有更多的资本对伊斯兰世界表示强硬。曾有议员多次主张如果美国遭到来自伊斯兰世界的核恐怖袭击,就会用核武器摧毁麦加。希拉里·克林顿在参选2008年美国总统时也声称,永远不应排除使用核武器来对付“基地”组织和塔利班武装的选择。贝拉克•奥巴马则在竞选2008年总统时说,如果他当选,即使没有得到巴基斯坦政府许可,他也会下令美国军队进入巴基斯坦境内,缉拿恐怖活动嫌疑人。[15]事实上,奥巴马确实也这样做了,例如在突袭本·拉登的行动中就没有通知巴基斯坦。但纵是如此,奥巴马还是被批软弱。


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的一位共和党候选人提出为了维护美国安全可以在大规模轰炸中牺牲无辜民众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以色列的强硬态度也很难有太大的改变。以色列曾炸毁过伊拉克的核设施,连续多次对支持人体炸弹的哈马斯高级领导人进行定点清除。学界有人认为,以色列在1973年战争一度失利时曾考虑动用核武器[16]。据说当时以色列核武器的袭击目标就包括埃及的阿斯旺大坝。现在以色列的顾虑更少,可以肯定其态度会继续强硬。


在欧洲方面,由于穆斯林移民的人口比例日益上升且并没有融入当地社会,而欧洲由于过去强调人权而出现的“正不压邪”现象[17]无法对移民犯罪以及包括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在内的各种极端主义进行有效遏制。例如,枪杀67人的布雷维克按照挪威的最高刑罚被判处21年徒刑,住在一个生活设施良好的监狱。[18]


在这样的情况下,欧洲的右翼势力日益抬头,甚至出现了持“攘外必先安内”类似主张的布雷维克。他就对支持外来移民的执政党的一次夏令营活动大开杀戒。有资料显示,越来越多的欧洲政府开始考虑放弃多元主义文化政策。时任法国总统的萨科齐于2011年2月的德国慕尼黑安全政策会议上宣布,法国不能接受部分新移民所提出的诸如男女不平等、让小女孩失去上学自由等生活方式的改变[19]。时任英国首相的卡梅伦也表示,英国多元文化政策的失败一半归咎于国内伊斯兰极端主义思潮的发展。在他看来,“在多元文化政策指导下,政府鼓励少数族群文化独立发展,导致一些年轻的英国穆斯林走向个人极端主义。现在是将过去的失败政策翻过去的时候了” [20]。针对2011年8月的伦敦骚乱,卡梅伦发出“we will not let any phoney concerns about human rights get in the way”[21](我们不会让虚伪的人权关注挡道)的评论。


 


德国“反伊斯兰化”游行


法国禁止穆斯林妇女戴遮住全脸的面纱之后,欧洲人权法院也以15票对2票的结果予以支持。而随着ISIS很多成员来自欧洲的事实的被揭露、巴黎《查理周刊》袭击案的发生等一系列事件,欧洲反伊斯兰教思潮日益凸显。例如德国就屡次爆发以“欧洲爱国主义者反对西方伊斯兰化”为主题的游行。有论者就指出,不能完全排除纳粹势力在欧洲重新上台的可能。


西方世界的日益强硬势必会激起伊斯兰世界的强烈反应,刺激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的发展。而且当前欧洲白人的出生率急剧下降,欧洲的穆斯林移民得益于欧洲的社会福利政策人口激增,在一段时期内双方可能会陷入胶着状态。一部分美国右派干脆认为随着穆斯林人口的增多,欧洲文明会趋向没落,幸好基督教在美国还占据优势。一本反映此思想的America Alone: The End of the World As We Know It(可以直译为“孤独的美国:众所周知的世界的终结”)的书在亚马逊网站的平均评分是4.5分,有75%的读者打出最高的5分。[22]


对于美国而言,其穆斯林人口也在快速增长,美国还召开了关于美国穆斯林极端化程度(The Extent of Radicalization in the American Muslim Community)的听证会。[23]虽然美国暂时没有遇到像欧洲那样的人口比例开始逆转的趋势,但伊斯兰教宗教极端势力有石油资金的支持,又可以从生活资源严重匮乏、工农业落后却出生率极高的伊斯兰世界中获得源源不断的人力支持,双方的针锋相对也要维持很长时间。


自然,从现实情况来看,美国可能采取了在伊斯兰世界煽风点火、制造大范围的混乱的政策。当前伊拉克的库尔德人很有可能会走向独立,其外溢效应会给动荡不安的中东又增加新的不稳定因素。即使认为美国没有制造混乱的意图而是采取置之度外的孤立主义态度,当前中东的乱局也使得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向周边地区乃至中国、俄罗斯和欧盟扩散。


在中国短期内难以消除且会有所扩散


如上所言,当今世界局势对中国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本身中国就与中亚、阿富汗毗邻,不可避免地受到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的影响。这些国家和地区自20世纪90年代之后一直不大稳定,极端主义思潮颇为活跃,且对新疆有一定影响。


公安部2003年公布的第一批“东突”恐怖组织都与若干国际上恐怖组织有着密切的联系。[24]喀什还有人指出,当地曾有一些人参加塔利班,但等美军进入阿富汗时,他们看势头不对就跑回来种地。[25]就当前而言,来自新疆的部分伊斯兰极端分子可能已进入伊拉克作战。而且树欲静而风不止,一些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还将矛头直接对准中国。ISIS就在2014年8月对中国的新疆政策大加指责,要求中国穆斯林和全世界穆斯林一样向其效忠,并规划数年后占领新疆。[26]据称ISIS已开始在中国招募成员。


  


新疆开斋节


不仅如此。与美国不同,除了当前仍大力需要发展与伊斯兰世界的经贸往来外,中国对中东的石油依赖度非常高,而且短期内不可能改变:国内新的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还需要时间,海洋石油资源的开发受到领土争端的制约;开发新能源也需要大量的资金与时间,建设核电站也存在环境风险;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放弃高耗能的世界工厂发展模式可以极大地降低能耗,但绝非易事。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很难隔断来自外部的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特别是西部人口向中东部的流动,也使得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向中东部扩散。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说。一方面,这使得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对中东部产生影响提供了土壤。一般来说,中东部的回族民众受儒家文化较多,但随着西部穆斯林人口的流入,伊斯兰教色彩也日益明显。


济南的一些小区给人以进了阿拉伯世界的感觉。一南京的回族大学生虽然出身族际通婚家庭,但上大学后受到几个西北的回族学生影响后逐渐开始信仰伊斯兰教,并以“外婆家的饭不清真,不能吃”为理由不再去外婆家吃饭,连春节的年夜饭和外婆的生日宴也不例外,亲戚觉得他变成了“外人”。[27]有论者也注意到中东部地区的清真寺的阿拉伯色彩日益明显。这并不是说,伊斯兰色彩或者阿拉伯色彩的日益浓厚与伊斯兰教极端主义中间有什么必然联系,但可以说前者为后者提供了土壤,正如新疆宗教热之后就是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的滋长。


另一方面,这种大规模的成批人口流动直接使得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在中东部有了立足之地。以河南省镇平县为例。改革开放初期,镇平县就有维吾尔族民众在那里经营餐馆,但那时候并没有什么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笔者的一位高中同学曾经还把一碗里面有猪肉的面端了进去,也只是被赶了出来。但是,自从大量维吾尔族商人开始在石佛寺经商时,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数年前笔者经过石佛寺时,发现不少用黑布包裹全身、只露两只眼睛的维吾尔族妇女,就感觉肯定要出事。结果这两年镇平县就开始配备维吾尔族的副县长,“负责民族宗教等工作,分管民宗局。协助相关领导做好石佛寺社会稳定工作”[28]。据内部消息人士称,石佛寺镇的维吾尔族人口最多的时候为4000多人,最少的时候为2000多人,却为之配备了一个防爆中队、一个消防中队;昆明3·1恐怖袭击案的作案人员就是取道石佛寺去的云南;2014年7月公开报道的《南阳镇平一群众举报恐怖线索获得3万元奖金》中涉及到的未遂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就受到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影响。而根据有关报道,昆明3·1恐怖袭击案中的罪犯也是受到所谓的“圣战”思想影响。事实上,根据媒体报道,一些宗教极端主义分子早在昆明占有不小的势力。[29]这足以说明当前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已经在中国有所扩散。


除了上面所述之外,中国与伊斯兰世界经贸往来日益紧密也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持续传入。最近“一带一路”战略客观上也会增大外部的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打着各种旗号进入中国的可能。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就因为防范伊斯兰教极端主义而不去大力发展与伊斯兰世界的经贸来往,这就需要在有效遏制伊斯兰教极端主义下功夫。


  


深圳拟建清真寺


三、如何在中国有效遏制伊斯兰教极端主义


如何遏制宗教极端主义特别是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是世界性的难题。关键问题在于宗教信仰关乎内心,现实生活中很难将正常的宗教信仰与宗教极端主义区分开来。据一位警方人士表示,新疆地区很多非法录像带和光盘都鼓动人们要按照《古兰经》去做。[30]宗教又对不少民众有着重大影响,宗教极端主义往往会蛊惑普通民众,处理起来就比较棘手。因此需要借助其他途径。笔者并没有接触过实务工作,只是就自己的了解提供以下几条可能的途径,以供参考。


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重要方针。其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相互渗透,各有侧重,互为补充。曾有领导同志给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涵的说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同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在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31]


换而言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遵守法律,鼓励和支持他们适应社会主义社会、为社会做贡献。对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要性,笔者曾做过一些归纳,在此就不赘述[32],主要结合中国伊斯兰教的一些特殊情况说明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遏制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方面的作用。


从现实来看,伊斯兰教往往造成信徒与非信徒的对立乃至信徒之间的对立。在马克思看来,“可兰经和以它为根据的伊斯兰教法律把各个不同民族的地理和人文归结为一个简便的公式,即把他们分为两种国家和民族——正统教徒和异教徒。异教徒就是‘哈尔比’,即敌人。伊斯兰教宣布异教徒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并在穆斯林和异教徒之间造成一种经常互相敌视的状态。”[33]事实上,穆斯林内部也一直冲突不断,逊尼派和什叶派之争已经持续千年。ISIS不但处死基督徒,还处死他们认为不够“纯洁”的穆斯林。


中国的穆斯林主要属于逊尼派,但所谓的老教与新教之争也持续了数百年,但很多争论乃至冲突的起因都是诸如伊玛目是否应该单独站一排之类的与教义毫无关涉的小事。曾有回族内部人士指出,“有些清真寺尽管维持现状,但几乎月月有矛盾,年年闹纠纷”,在礼拜大殿内“吵架乃至大打出手,这些年已经不是什么罕见的现象”。[34]带有浓厚封建特权特色的伊斯兰教门宦制度[35]更是使得教主继承问题不时导致冲突乃至流血。导致数十人死亡的宁夏西吉事件就与教主继承有关。进入21世纪之后,西北还有穆斯林因为教主继承问题不但内部大打出手、造成数人死亡,还公开在甘肃临夏州委大院集体做礼拜。[36]这些现象为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势力提供了空间,或者说本身就是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部分体现。因此“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就很有必要。


当前伊斯兰教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穆斯林宗教认同高于国家认同,虽然这种思想不等于伊斯兰教极端主义,但很容易为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提供土壤。自称为纽约人的萨义德[37]也是动不动就提我们穆斯林在车臣、在波斯尼亚受到欺负。[38]


中国也不例外。包括一个得到多家媒体报道的“我身边的好穆民”评选中,是这样概括特别奖获得者张承志的事迹的:“作为一名享誉海内外的穆斯林作家,始终以笔为旗,坚守清洁的精神,弘扬正义。难能可贵的是,将自己的作品《心灵史》义卖所得10万美元,亲赴中东,捐赠给苦难的巴勒斯坦民众,体现了一位好穆民关爱穆斯林兄弟乐善好施的公益慈善精神和信仰品质。”


而张承志早在《心灵史卷》中则是这样说的:“对于伊斯兰——这种拥有强烈感情的宗教,对于哲合忍耶——这支已经把感情推到殉教渴求的伊斯兰异端派别,孔孟之道、世俗化、中国化乃是比‘公家’屠刀更凶险的敌手。”[39]因此积极引导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热爱祖国”就很有现实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政府的方针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换而言之,是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不是让当前社会顺从伊斯兰教。


 


西安“回民街”


严厉打击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煽动者


事实上,对于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实际效果也应该有合理预期。毕竟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又关乎内心,要是一些宗教组织不接受积极引导,那也是别人的选择。在此情况下,除了严惩暴力恐怖型伊斯兰教极端势力外,还要严厉打击布道宣教型伊斯兰教极端势力。通俗来讲,就是要严厉打击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煽动者。要采取法律等多种手段对那些宣扬极端思想的个体或组织进行严厉打击,要让他们为蛊惑民众或者挟众威胁政府的行为付出足够的代价。李光耀曾经将恐怖分子比作工蜂、那些宣扬极端思想的个体为蜂王。[40]如果不严厉打击这些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煽动者,考虑到西北一些穆斯林相对聚集的地区环境压力大而出生率高的现实情况,伊斯兰教极端分子往往会源源不断。


需要说明的是,要确定哪些人或组织为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煽动者并非易事。由于中国政府打击恐怖主义的鲜明立场,再加上一贯支持中东人民特别巴勒斯坦人民的立场,一些伊斯兰极端主义势力不敢明目张胆地提出极端口号,而是加以粉饰。在西方,伊斯兰教极端势力往往打着“民主”、“自由”渗入西方世界并加以发展。如在美国,伊斯兰教极端势力不仅能“通过遍布美国的清真寺开展各种活动”,而且可以得到“全国保护政治自由联盟”的支持或庇护。毋庸置疑,在中国一些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分子或势力也会以各种名目来美化自己,而且不一定会被很快发现。因此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


此外,还有几个细节问题有待学界进一步研究,例如面纱问题和所谓的沙特版《古兰经》问题。当前面纱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欧洲不少国家开始立法,禁止在公共场合穿戴面纱。《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也得到了批准。网上流传的大量的阿拉伯语学校的学生穿着面纱的照片也引起了越多越多的关注。


但有学者认为对面纱有误解的人是自己心中蒙上了一层面纱。不过蕾拉·艾哈迈德(Leila Ahmed)的研究表明,《古兰经》中并无要求女性戴面纱,面纱是政治化的伊斯兰主义的象征,埃及的穆斯林兄弟会成立初期就要求女性戴面纱,认为不戴面纱是西化的体现。[41]而穆斯林兄弟会历史上与包括刺杀在内的暴力活动颇有关联,最近被埃及官方认定为恐怖主义组织。穆斯林兄弟会最高决策机构指导局前主席巴迪亚等14人以煽动暴力和混乱等罪名被判处死刑,多人以支持暴力活动、散布虚假信息等罪名被判处终身监禁。[42]因此面纱与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关联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所谓的沙特版《古兰经》也很值得玩味。现行的阿拉伯语版《古兰经》在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时期已经定本。据知情人介绍,沙特出版的中阿对照版本中的中文版采用的是马坚译本。那为何一些清真寺宣传自己所刻的是沙特版《古兰经》呢?难道是受到沙特的资助才出现这种说法?要知道,“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在早先的《圣训》(后世学者对穆罕默德言论的整理,对穆斯林有很强的指示作用)版本还有,但经过沙特的几次编纂后,就被认为是民间谚语,但阿拉伯民间谚语集中并无此句。据称,这是为了更好的在中国乃至全世界推行沙特阿拉伯标准的伊斯兰教。然而沙特被很多人认为是输出与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密切相关的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的大本营。因此对于沙特版《古兰经》这种说法的出现还需要进一步关注。


 



伊斯兰教问题与“民族团结”


不能强化特定民族的伊斯兰教色彩


当前一些地区出现伊斯兰教极端分子强化特定民族的伊斯兰教色彩的现象。新疆一些伊斯兰教极端分子开始对不信仰伊斯兰教或者信仰比较淡薄的民众采取“见面不握手,有病不看望,有事不帮忙,过节不拜访,死后不送葬,相互不结亲”在内的“六不”手段,以迫使其信仰伊斯兰教。[43]这是值得警惕的。如何应对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有关部门不能主动强化特定民族的伊斯兰教色彩。现在问题在于:不但学界有人声称民族与宗教不可分,就是个别部门也有强化特定民族的伊斯兰教信仰的嫌疑。


对于民族与宗教的区别,笔者已有不少论述[44],在此就不赘述,只是略微阐发一下。法理上宗教信仰自由,现实生活中不少民族内部信仰状况颇为多元。如果强化特定民族的伊斯兰教色彩,既违背相关的法律,也有悖于现实,在容易引发内部冲突的同时会强化民族的边界。这已经被历史上的大量冲突所证明。这种做法也会使得对伊斯兰教的任何改革或者个体对伊斯兰教的不再信仰都可能被扣上背离民族传统的帽子。


从内蒙古地区的经验来看,只要不拔高宗教的地位、不去推动民族与宗教的合一,就会促进宗教成为个体的事情从而降低被宗教极端势力所利用的概率。从国际经验来说,伊斯兰极端势力就是以伊斯兰信仰为掩护在西方国家获得了很大的发展。[45]当前的一些制度已经在强化民族之间的边界,过去的事情无法回溯,但我们要吸取经验,在宗教问题更不能犯类似错误。


但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或部门对此注意不够。例如,一地方政府花巨资在一本来伊斯兰教色彩已经相当淡漠的回民村打造伊斯兰教文化。[46]这无疑在强化特定民族与某种宗教的联系。世界上绝大多数民族的形成和发展都与宗教有着密切联系,但各种民族的定义和各个国家的实践表明,民族更多的是基于历史而不是信仰。南斯拉夫倒是把信仰伊斯兰教的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确立为穆族,结果二十来年后,穆族在和中东的阿拉伯人称兄道弟的同时和塞尔维亚族血流成河。此事被亨廷顿归纳为文明的冲突的实例。如果一事值得商榷或确有错误,我们应设法改正,而不是错上加错。


 


“伊斯兰教中国化”


小结


就当前而言,若干与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相关的暴力恐怖活动还不会影响到中国的安全稳定大局,但一些个体或组织所宣扬的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思想会对中国的长治久安和民族团结造成巨大的威胁。在某种程度上而言,过去对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思想在某些地区或群体中的传播的重视不够是若干不稳定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但由于国际局势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世界范围内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短期内很难被消除,中国也只能做到遏制伊斯兰教极端主义而做不到消除。考虑到伊斯兰教信仰的特殊性,在宏观预防方面,应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同时,重视发挥温和派的作用但不依靠,不能强化特定民族的伊斯兰教色彩。在直接应对方面,应该重在行为层面遏制伊斯兰教极端主义,防止其向暴力恐怖活动转化;同时要对宣扬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思想的个体或组织进行严厉打击,遏制其思想根源。

 

 注释


[1] 参见金宜久主编:《当代宗教与极端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

[2] 转引于[印]阿马蒂亚•森:《身份与暴力——命运的幻象》,李风华、陈昌升、袁德良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69-71页。

[3] 参见[印]阿马蒂亚•森:《身份与暴力——命运的幻象》,李风华、陈昌升、袁德良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4] 赵中辉编著:《最新实用神学名词辞典》,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1983年,第318-319页。

[5]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79页。

[6] 金宜久主编:《当代宗教与极端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64页。

[7] 苑基荣:《非洲宗教极端主义呈蔓延趋势》,http://world.people.com.cn/n/2014/0514/c1002-25017371.html,2014年5月14日。

[8] 本文所有涉及到的《古兰经》经文均依照《古兰经》,马坚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

[9] [美]约翰·L.埃斯波西托、[美]达丽亚·莫格海德:《谁为伊斯兰讲话?》,晏琼英、王宇洁、李维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38-39页。

[10] 参见金宜久主编:《当代宗教与极端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222-251页。

[11] [美]阿尔温•托夫勒:《权力变移》,周敦仁、徐以晔、陈寅章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86-287页。该书英文版出版于1990年。

[12] 戴维•S.兰德斯:《国富国穷》,门洪华等译,新华出版社,2007年,第443页。

[13] 戴维•S.兰德斯:《国富国穷》,门洪华等译,新华出版社,2007年,第442页。

[14] [美]萨义德:《报道伊斯兰》,阎纪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第5页。

[15] 参见《美国会议员:若美遭核武器袭击 美将轰炸麦加》,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news/node37955/node37956/node37965/node74735/userobject1ai1268132.html ,2005年7月19日;褚简宁:《癫狂一派的观点》,《南华早报》2007年8月22日;吴铮:《白宫让总统竞选人“闭嘴”》,《西安晚报》2007年8月6日。

[16] 陈朴:《辐射异样光芒的大卫之星——以色列核武器的发展与现实》,《海陆空天惯性世界》2004年第02M期。

[17] 郑若麟:《法国社会为何“正不压邪”》,《文汇报》2010年8月6日。

[18] 有两人因逃避布雷维克枪杀而在躲避过程中死亡,再加上其前面的汽车爆炸案导致8人死亡,布雷维克共导致77人死亡。可是,“布雷维克面临高达21年的监禁,但关7年就可外出度周末不受监控,关14年便可假释。自他入狱后便住在一间由3间房间组成的小套房。他一早吃完早餐后便可以看报纸、有跑步机可以健身,甚至还可以使用电脑,但不能上网。布雷维克在监狱里吃得也不错。早餐能享用麦片粥、火腿或芝士面包,吃完之后还可以喝上一杯黑咖啡。监狱里的有线电视是一种家庭组合,有15个频道,2009年,挪威在犯人的要求下还允许他们在自己的囚室里观看合法的色情片。另外,他的囚室中还装有服务钟,只要按铃就可以叫人送香烟进来。……吃完午餐,布雷维克被允许给外界写信。写完信之后,就是晚餐时间。布雷维克的晚饭能够吃上正宗的挪威餐食,比如卤汁土豆泥肉丸和鳕鱼等。”参见西蒙:《布雷维克 杀77人判21年》,《南方人物周刊》2012年第30期,第53-55页。

[19] 冯倩编译:《欧洲多元文化政策受挫》,《中国文化报》2011年3月1日。

[20] 冯倩编译:《欧洲多元文化政策受挫》,《中国文化报》2011年3月1日。

[21] “UK riots: David Cameron's statement in full”,elegraph.co.uk, 10 Aug 2011, 17 Sep 2011. 

[22] http://www.amazon.com/America-Alone-End-World-Know/dp/1596985275,2015年11月11日。

[23] “King Opens Committee on Homeland Security Hearing on Radicalization”, homeland.house.gov, 10 Mar.2011,23Feb.2012.

[24] 张宏:《公布首批认定的“东突”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人民公安报》2003年12月16日第1版。

[25] 此消息来源于笔者在中央民族大学就读的一个来自新疆喀什的维吾尔族同学。

[26] 秦轩:《ISIS,恐怖主义新纪元》,《凤凰周刊》2014年第22期。

[27] 洪伟:《身份转化与对话文明——一个穆斯林与基督教徒通婚家庭的考察与思考》,《伊斯兰文化》2010年第1期。

[28] 《政府领导》,http://www.zhenping.gov.cn/zfxxgk/zfld/index_2.html,2015年11月11日。

[29] 王维博:《在色力布亚寻找“暴恐分子”》,《中国新闻周刊》2014年第19期。

[30] 王维博:《在色力布亚寻找“暴恐分子”》,《中国新闻周刊》2014年第19期。

[31] 江泽民:《论宗教问题》,《江泽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87页。

[32] 详见王奇昌:《温情的幻想——从宗教学的角度看<身份与暴力:命运的幻象>》,《世界宗教研究》2011年第5期;王奇昌:《从宗教社会学的视角看宗教与社会相适应》,《世界宗教研究》2012年第5期;王奇昌:《此市场非彼市场——对宗教市场论的再讨论》,《世界宗教文化》2014年第3期。

[3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80页。

[34] 伊卜拉欣:《优秀的稳麦与低劣的个体》,http://www.islambook.net/xueshu/list.asp?id=3717,2006年10月11日。该网站名为“中文伊斯兰学术城”,该文作者伊卜拉欣注明此为中穆课堂讲座的讲义。

[35] 冯金源:《关于门宦教派问题的刍议》,《新疆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

[36] 唐淑娴:《穆斯林聚居区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成因的人类学分析——以临夏州撒拉教群体性事件为例》,《警察实战训练研究》2011年第1期。

[37] 参见[美]萨义德、[美]巴萨米安:《文化与抵抗:萨义德访谈录》,梁永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第73页。

[38] 参见[美]萨义德:《报道伊斯兰》,阎纪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第30页。

[39] 张承志:《心灵史卷》,海南出版社,1995年,第174页。

[40] [新]李光耀等:《李光耀论中国与世界》,蒋宗强译,中信出版社,2013年,第97页。

[41] 参见周传斌、胡美娟:《穆斯林妇女的面纱——蕾拉·艾哈迈德<无声的革命>述评》,《世界宗教研究》2013年第5期。

[42] 杨舒怡:《穆兄会“总导师”再获死刑》,《北京晨报》2015年4月13日。

[43] 莫红梅:《多民族国家视域下的公民身份与国家认同》,《教学与研究》2010年第9期。

[44] 参见王奇昌、金炳镐:《对中国的民族与宗教区别的再讨论》,《广西民族研究》2015年第3期。

[45] 金宜久主编:《当代宗教与极端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390页。

[46] 王华:《伊斯兰文化的想象与再造——一个苏南回民村的乡村建设考察》,《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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