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宋朝的县令就是县长吗,是一个县最大的官吗?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18-03-08 19: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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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隐权力2: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游戏》《重新发现宋朝》《中国的自由传统》《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原来你是这样的大侠:一部严肃的金庸社会史》《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等。

  

 

宋朝的县令就是县长吗,是一个县最大的官吗?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我们都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正月初八日丙戌

           耶稣2018年2月23日

 

  

 

问:北宋的县令就是县长吗,是一个县最大的官吗?

 

答:我们先说清楚几个相关的概念:县令、县长与知县。

 

中国自形成郡县制之时,便出现了县令、县长的官职,为县级行政区的长官。秦汉时期,县令与县长有一些区别:“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意思是说,万户以上的县,长官叫做县令,工资高一些;不足万户的县,长官叫做县长,工资低一些。

 

到了隋唐时期,县级行政区的长官都习称县令,县长的称呼基本不用了。不过,唐朝时又出现“知县”一词,知,主持之意。“知县”即主持县政的意思。此时,知县与县长也是有一些区别的:正式的县级行政长官叫做县令;以非正式身份主持县政的长官叫做知县。

 

到了宋代,县的长政长官通称知县,成为定制。不过,此时还保留着县令的官职与称呼。一般而言,知县就是县令,县令就是知县,都是一县之长。不过,有些时候,宋代的知县与县令也有着一些区别:知县是差遣,由朝廷从京朝官中遴选、任命;县令是职事官,由幕职选人循资升转而来。知县的品阶通常要高于县令。

 

说知县是一个县最大的官,没有问题。但县令则不一定。因为县令属于职事官,而北宋在元丰改制之前,职事官往往只作为阶官,并不负责实际职务,比如说,刑部尚书是职事官,但他并不是刑部的长官,不负责刑部的政务,只表示他享受刑部尚书的待遇。实际管刑部的长官,是叫做“判刑部”的差遣。县令有时候也是这样:某某官员只是挂着某县令之名,表示他享有县令的待遇,而其实际的工作,可能跟某县毫无关系。

 

宋朝的官制,复杂吧?

 

  

 

问:如何区分古代的县官、县令、县长、知县、县尹、县丞和县尉?

 

答:如何区分古代的县官、县令、县长、知县、县尹、县丞和县尉呢?题主列出的这几个概念,可以分成三组:

 

第一组是县官。县官为通称,凡县级的官员,我们都可以称其为县官,包括县令、县长、知县、县尹、县丞和县尉,都是县官。不过,汉朝时,“县官谓天子”,有时候人们也会将皇帝称为“县官”。

 

第二组是县长、知县、县尹,他们都是县的行政长官,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先秦时,县的建制刚刚形成,县长官的名称也各不相同,如齐国的县长官称“县大夫”、楚国的县长官称“县尹”。此外,又有“县宰”、“县公”等称谓。秦统一六国后,县长官统称为“县令”、“县长”。按秦汉定制,人口满万户以上县,长官称“县令”,不满万户的县,长官称“县长”。隋朝时,县长官通称为“县令”,不复称“县长”。宋代以降,县的长官又习称“知县”。

 

第三组是县丞和县尉。他们是县令、知县的副官。县丞始设于先秦,自后历代相沿,直到清末,是县令的佐官,地位仅次于县令,主要负责文书、仓库等的管理。县尉也是县令的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类似于县警察局局长。明清时,县尉一职被废止。此外,清代的县有时候还设有主薄、典史等职,是知县的属官,典史因为掌治安刑狱之事,职现与以前的县尉差不多,所以清人又习称典史为“县尉”。

 

简单介绍下来,题主应该可以区分古代的县官、县令、县长、知县、县尹、县丞、县尉了吧。

 

  

 

问:宋朝的差遣有哪些?比如提辖,或者权知开封府,或者押司。

 

答:宋朝的差遣有哪些?还是说不清。

 

先解释什么是差遣。宋代在元丰改制之前,一位官员所获授的官职,通常有本官、馆职、差遣。本官指“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官司之正官,如尚书左右仆射、丞,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寺监卿少、丞簿等”;差遣是“临时委任的职务名,常带有‘判’‘知’‘勾当’‘管勾’‘权’‘直’‘举’‘提点’‘提辖’‘签书’‘监’等限定词”。馆职则指“殿学士,诸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三馆秘阁官等,用作内外差遣所带荣衔” ,有点类似于今天的“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等学术性头衔。

 

《宋史·志第一百一十四·职官一》的记载说,“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悉皆出入分莅庶务。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预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责,起居不记注;中书常阙舍人,门下罕除堂侍,司谏、正言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诤。至于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可知,宋代(元丰改制之前)从中央部门到地方部门,行使职权的基本上都是差遣。

 

具体点说,在宋代,执政的宰相,如同平章事、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等等,都是差遣;六部的判刑部、同判刑部、判礼部,等等,也是差遣;地方的行政长官,如知府、知州、知县,同样是差遣。

 

题主提到的权知开封府,当然也是差遣。不过,题主说的押司,却不是差遣,而是小吏。至于提辖,如果是说水浒传里面的鲁提辖,则宋代并没有这样一个官职。宋朝的提辖,是指掌管榷货务都茶场、杂买务杂卖场、文思院、左藏库的官员,显然跟鲁智深是完全两码事。(节选自我在悟空问答上的回答)

 

责任编辑: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