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墨”全国孔子学堂《论语》书法展征稿启事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7 11: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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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墨”全国孔子学堂《论语》书法展征稿启事


 


书法是中华文化的艺术瑰宝,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之一,也是中国哲学、东方文化与华夏民族精神气质的象征。随着国家复兴传统文化战略的实施,书法艺术的社会化教育得到广泛普及。为进一步贯彻“两创”方针,将书法艺术教育“落小、落细、落实”,加强与促进书法教育深植百姓生活,助推书法艺术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中国孔子基金会倡导发起了“写好字、读好书、做好人”大型公益文化项目——孔子学堂。


为纪念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曲阜发表重要讲话五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推进书法艺术走进群众文化生活,发现发掘书法艺术新人,展示孔子学堂倡导“写好字、读经典”的建设成果和艺术风貌,中国孔子基金会联合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共同举办“相公墨”全国孔子学堂《论语》书法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孔子基金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山东相公墨业有限公司

中国孔子基金会孔子学堂推进委员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相公墨”全国孔子学堂《论语》书法展组委会由中国孔子基金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的有关领导和书法名家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3、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稿件接收、评审和策展布展的具体工作事项。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1)中国孔子基金会授牌全国各地孔子学堂的学员。

(2)全国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不限年龄)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作品书写内容以摘选《论语》章句为主,也可在四书五经范围内摘选经典名句进行创作,并书写内容出处,应注意参照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每位作者限投2件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册页类作品。来稿请勿托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3、费用


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所有寄送稿件邮资自付,不接收到付的稿件,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


4、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投稿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5、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孔子基金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的有关专家和书法名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阳光公正评审。


2、“相公墨”全国《论语》书法展评审初步定于2018年8月上旬举行。


3、评审通过初评、复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对有疑义的作品,组织作者面试(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围资格。面试者交通等费用自理)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本次展览将加大对代笔和抄袭行为的处罚力度: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今后不得参加中国孔子基金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任何一方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孔子基金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作品,取消入展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6、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定于2018年9月下旬在相公美术馆举行,届时将展出2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六、作者待遇


1、优秀作品30件。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具备加入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7月31日结束,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推荐使用:顺丰、邮政、申通、圆通、中通、韵达快递寄送作品,请勿使用其他快递方式。


八、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6号中国孔子基金会201室

联系人:孔祥建

电话:15154178843  0531-82732006

快递面单上请注明“相公墨”字样。


九、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1203室。电话:0531-68978551。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方案各项要求。


3、入展书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相公墨”全国孔子学堂《论语》书法展组委会。


“相公墨”全国孔子学堂《论语》书法展组委会

2018年5月1日


(来源:主办方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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