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哲学中的真理与秩序
来源:“精神人文主义SpiritualHumanism”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六年岁次乙巳四月十八日甲申
耶稣2025年5月15日
编者荐语:
综合东西方各文明传统,我们可见人类文明虽分殊,但其对存在的敬畏、对秩序的追求、对道德的思考与对心灵的探索有其共同核心。这种“全球精神人文主义”既不是去宗教化的理性主义,也不是排他性的信仰体系,而是一种立足本源、指向未来、兼容多元的文明自觉。
(图源讲座)
Hans-Georg Moeller
澳门大学哲学与宗教学系教授
长期从事道家哲学、中国思想与社会系统理论研究,代表作包括《游心之路》《道德愚人》Luhmann Explained等。Moeller教授强调“比较哲学”的批判继承,致力于构建一种非本质主义的跨文化哲学话语。
讲座精要
Moeller教授以柏拉图的“洞穴寓言”为起点,指出欧洲哲学传统以“真理(truth)与表象(appearance)”的区分为基础,哲学家被视为引导人们超越表象、接近真理的导师。这种区分在柏拉图、康德与基督教传统中尤为显著,“真理”通常被视为绝对性的实体,并被认为是社会秩序的根源。然而,自黑格尔、尼采以来,出现了“表象自主化”的哲学转向,表象逐渐摆脱了真理的统治,获得独立的地位。
相比之下,中国哲学更多地围绕“秩序(治)与混乱(乱)”的区分展开。中国哲学家更类似于“秩序工匠”,关注如何在宏观(天道自然)、中观(家国社会)和微观(个人修养)三个维度建立和维护秩序,而非寻求绝对的真理。儒家通过伦理关系构建社会秩序,道家强调“无为而治”的顺势而为,法家则依靠严格的律法治理社会。
(图源讲座:左,Hans-Georg Moeller,右,王建宝)
嘉宾与主持人对话
M 王建宝 博士
指出儒家“存有的连续性”(Continuity of Being)理念,体现“存在”与“生成”的统一,展示出中国哲学对世界动态秩序的独特理解。
强调孟子道德观的灵活性(言不必行,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并与康德严格的道德律令作对比,突出了儒家伦理的实践智慧。
提出儒家的“圣之时也”理念,强调伦理秩序需在动态变化中保持真诚与正当。
G Hans-Georg Moeller教授
回应强调,中国哲学中的“知”更应被理解为“掌握”或“操持能力”,与西方追求的对真理的静态把握截然不同。这种“掌握”反映了秩序与内在工夫的统一,更贴合中国哲学的存有论。
进一步指出,西方哲学受基督教影响,强调一种具体化的绝对真理;而中国哲学则倾向于实践性的秩序维护与调节,而非对真理的绝对性追求。
讲座总结与精神人文主义的呼应
Moeller教授此次讲座不仅展现了中西哲学关于“真理与秩序”的核心区分,也突出表现了东西传统在方法论与哲学语法上的差异与对话潜力。
尽管真理/表象与秩序/失序作为中西方哲学的基本符码——或可称为哲学'语法'——其差异更多体现为程度性而非本质性。哲学之间的对话不应追求统一“真理”,而应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寻找共通与融合,在丰富自身本有的精神传统的基础上实现互学互鉴。这一思想与杜维明先生提出的“文明对话”及“儒家精神资源的全球转化”密切契合。
本次讲座的启示在于,当今世界面临的多元价值与秩序挑战,迫切需要哲学间的深度互释、对话与交融,以共同探索一种兼具内在自觉与开放包容的精神人文主义道路。
供稿:王建宝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