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诫子书》的智慧
作者:任俊华 罗舒瀚
来源:《学习时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六年岁次乙巳十月十九日辛亥
耶稣2025年12月8日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出自蜀汉丞相诸葛亮临终前写给幼子诸葛瞻的《诫子书》。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把名利看得轻淡,就无法明确真正的志向,不使身心宁静,就无法达到远大的目标。公元234年,诸葛亮于五丈原军中病重,在生命尾声写下此训。此时蜀汉对外北伐未竟,曹魏势大;对内后主暗弱,国势渐衰。《诫子书》正是诸葛亮在“时穷”之际留下的千古名训。全文仅八十六字,却将修身、治学、立志、惜时融为一体,构建了一个深刻的人生价值体系。文章开篇明义:“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诸葛亮将“静”“俭”视为人生修养的起点。而“静”“俭”的终极指向,就在于这句脍炙人口的名句:“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个体修养与志向之间的辩证关系,它不仅是父对子的殷切嘱托,更是一位智者对人生本质的洞见。
乱世中的修身箴言
公元234年,诸葛亮率军第五次北伐,于五丈原与司马懿对峙。此时的他,“夙兴夜寐,罚二十以上皆亲揽焉”,以至于司马懿问道:“孔明食少事烦,其能久乎?”可见此时,诸葛亮的健康受到了极大损耗,生命即将走到尽头。而蜀汉政权也面临空前危机:对外,数次北伐致使“民穷兵疲”,而强大的曹魏仍占据绝对优势,北伐大业前景暗淡;对内,后主刘禅暗弱,朝中亦有如黄皓等伺机而动的佞臣,国势呈现出衰微迹象。正是在这种“志决身歼”的悲壮时刻,诸葛亮提笔为子,将内心的坚守,化为对后代的殷切告诫。
从个人经历来看,诸葛亮早年“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正是其“淡泊”“宁静”心境的真实写照,使他得以远离纷扰,静观时变,涵养出高远的志趣与洞察时局的能力。出仕之后,虽位极人臣,但他恪守“俭以养德”的原则,志向始终在于“兴复汉室,还于旧都”。《三国志》记载,他临终前自表后主:“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其家产之清寒,与他的权位形成鲜明对比,充分证明了其“淡泊”与“宁静”并非空言,而是融入日常的严格自律。这种始终如一的实践,使得《诫子书》充满了由生命厚度所支撑的感人力量。
可见,诸葛亮将“静”“俭”置于人生修养的起点,绝非偶然。他生逢乱世,一生于政治、军事的风口浪尖上斡旋,深知外部世界的纷扰与不确定性是常态。在这种环境下,一个人首先要做的,便是向内构建一个秩序井然的内心世界,从而具备高度的精神自律和情绪掌控能力,能够在面对诱惑时保持淡泊,遭遇危机时保持沉着,身处繁杂中保持专注。
“淡泊”“宁静”的哲学阐释
诸葛亮在《诫子书》中构建的修养路径,以“淡泊”与“宁静”,即“俭”与“静”为核心范畴。其中,“静”包含了三个相互关联的层次。其一,为“心性之静”,即主体情绪与思虑的调控能力,正如《中庸》所描述的“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的平衡状态,旨在纷繁外部环境中维持内在的稳定与清明,此为修养之基础。其二,为“志向之静”,此即“非淡泊无以明志”所揭示的层面,意指通过超越物质欲望与世俗纷华,使主体的终极关怀与人生方向得以澄明和坚定,避免为外物所迁。其三,为“实践之静”,具体体现于“学须静也”的要求中,强调将内在的心性宁静转化为从事学习、思考与实践等外在活动时所需的专注力与持久力。这三个层次由内而外,从心境涵养延展至社会实践,形成了完整的“静”的功夫论。
与“宁静”相辅相成的“淡泊”,其哲学意涵远超出对物质的节制,是一种指向主体全部存在方式的节制原则。在时间维度上,“淡泊”体现为对生命能量的珍视与高效运用,即警惕“淫慢则不能励精”,反对因放纵懈怠而造成的时光虚耗。在心理维度上,“淡泊”表现为对意念活动的管理与净化,即克制“险躁则不能治性”,旨在减少无谓的心念波动与情绪消耗,使精神资源免于内耗,从而能够集中于具有根本意义的目标。因此,“俭”实质上要求主体在时间、心力等一切生命资源上施行“节流”,以达到“养德”的终极目的。
《诫子书》中的“淡泊”与“宁静”并非彼此孤立的美德,二者在修养实践中构成了深刻的辩证统一。“静”是“俭”得以实现的内在条件,心若不能宁静,则意念纷飞、情绪险躁,时间的有效利用与心念的节制便无从谈起。反之,“俭”亦是成就和巩固“静”的外在保障,通过对时间、物欲与心念的有效节制,减少了外部刺激对内心的干扰,从而为持守内心的宁静创造了外部环境。这种由内而外与由外而内的双向互动,共同为个体在动荡不安的环境中锻造出不为外物所动的内在定力,提供了坚实的方法论支持。
“淡泊”“宁静”的思想渊源
诸葛亮关于“淡泊”与“宁静”的思考,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在道家思想中,“静”被视为宇宙本体“道”的根本属性和个体体认“道”的必然途径。老子提出“致虚极,守静笃”,庄子倡导“心斋”“坐忘”,皆旨在通过涤除玄览、消解物我对待的“静功”,回归生命的本真状态,实现与“道”合一的超越境界。儒家一脉,虽更为强调积极入世,但同样重视“静”作为道德涵养的根基。《大学》言“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是达成“内圣”修养的关键环节。又将此澄明之心导向儒家“修齐治平”的“致远”抱负,实现境界修养与经世志向的统一。
“节俭”之德,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尤其是儒家思想中具有基础地位的德目。在个体层面,“俭”直接关联“欲”的合理管控。孔子虽不绝欲,但主张“节用而爱人”,并赞誉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的安贫乐道,其内核正是对欲望的超越与对精神的持守。《左传》更将“俭”视为一切德行的基础,提出“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的著名论断,意指节俭是善德的共性,而奢侈是罪恶的渊薮。诸葛亮“俭以养德”的训示,正是对此传统的直接继承。此外,这一观念亦与墨家“节用”思想的实用理性及道家“少私寡欲”的生命智慧相通。
这种“静俭互济”模式,深刻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宋明理学所强调的“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的“敬”的功夫,以及“内外交相养”的修养逻辑。其终极指向,正是《周易》所倡导的“贞固足以干事”的君子人格,即通过内在的贞定与行为的坚固来成就一番事业的理想境界。因此,诸葛亮的《诫子书》虽为家训,实则精辟地展现了中国传统智慧中,通过内在心性修炼与外在行为约束的统一,最终实现个体价值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完整人格养成路径。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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