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伦:人工智能原则何其多 ——原则主义的一种分析

栏目:会议讲座
发布时间:2026-01-01 17:17:03
标签:

李伦:人工智能原则何其多

——原则主义的一种分析

来源:“思想与文化”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六年岁次乙巳冬月初六日戊辰

          耶稣2025年12月25日

 

2025年12月1日下午,思与文讲座第157讲暨“伦理与智慧”名家讲堂第13场在闵行校区人文楼2402室举行。湖南师范大学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教授、中国伦理学会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伦教授,以“人工智能原则何其多——原则主义的一种分析”为题,进行了精彩的学术报告。此次活动由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上海市伦理学会及华东师范大学应用伦理研究院联合主办。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应用伦理研究院院长付长珍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李伦教授以全球范围内人工智能伦理原则的多样性为切入点,探讨了各国、国际组织和公司提出的不同版本原则所引发的问题。他指出,这一现象引起了学界对原则统一性、潜在冲突以及实际指导效力的广泛质疑。更有学者批评这些原则存在抽象性、缺乏独立性、内在冲突且缺乏实用性,认为它们不仅未能有效降低人工智能的风险,反而导致了巨大的机会成本。

 

就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中“原则繁多”现象,李伦教授回顾了生命伦理学中的原则主义(如尊重自主、不伤害、有利、公正),以及其通过权衡和细化策略处理原则冲突的方法。他通过对比“贝尔蒙报告”提出的伦理原则与比彻姆(Beauchamp)和邱卓思(Childress)在《生物医学伦理原则》一书中提出的原则主义,澄清了对原则主义的常见误解。李教授强调,原则主义并非康德主义或功利主义等理论的“大杂烩”,而是基于公共道德和医学传统的一种中观层面的处理多元伦理原则的理论方案。在原则主义框架下,不存在绝对的首要原则,所有原则均为“初始义务”,需在具体情境中通过“权衡”和“细化”的策略,转化为指导具体行动的“实际义务”。正是这种能够有效处理多元原则冲突的理论架构,使得原则主义成为生命伦理学中最具影响力的理论。

 

 

 

李伦教授认为,尽管当前各界在人工智能领域提出了众多的伦理原则,但各类指南和文件中的伦理原则,尤其是原则之间的相互关系,尚未得到充分的论证。在人工智能伦理学领域,如何妥善处理多元伦理原则,尚未形成具有原则主义意义的理论体系,总体而言,人工智能多元伦理原则仍处于《贝尔蒙报告》的阶段。在多学科交叉的背景下,构建中国风格的人工智能伦理学理论不仅是哲学伦理学家的独特使命,更是其区别于其他学科研究者学术使命的核心所在。

 

主旨报告后,师生们围绕“算法黑箱”和“不同原则之间权重的标准”等引发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李伦教授在回应中指出,针对“算法黑箱”问题,可以借鉴“伦理工程学”的思路,通过区分“技源性”的技术缺限与“人源性”的人为恶意,结合技术方案、伦理规范及问责机制,分别从源头防范伦理风险。关于“原则平衡”的问题,李伦教授坦言,从纯理论逻辑层面看,寻找判定原则权重的“元原则”会导致无限后退,实际上是无解的;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借助类似“范例法”的实践智慧,通过积累大量经过深思熟虑的案例和直觉判断,人们在具体情境中能够达成决策共识。

 

 

 

付长珍教授在总结时认为,李伦教授不仅澄清了原则主义作为一种思想方案的价值,更在方法论上给伦理学研究者带来了深刻启迪。她特别回应了李伦教授在讲座中关于“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思考,指出智能时代伦理学的理论活力不能止于建构概念,更要直面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难题,贡献出超越古今中西之争的“中国方案”。

 

责任编辑:近复

 

微信公众号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