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亦教授谈孝道与儒家对古礼的改造
来源:湘江伦理评论
时间:孔子二五七七年岁次丙午八月十九日丙午
耶稣2026年9月29日
2026年9月27日晚,我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培养创新特色品牌项目”之“湘江伦理讲堂”在毛研楼北205会议室开讲。同济大学哲学系曾亦教授受邀作题为《孝道与儒家对古礼的改造》的学术报告。讲座由碧泉书院罗伯中教授主持,碧泉书院多位教师及各院系数十位学子到场聆听。

讲座起始,曾亦教授以构成“孝道”基本内涵的“文”与“质”为切入点,强调这两大概念乃是理解“儒家对古禮的改造”的关键线索,对主题内容进行了初步分析:“文”的要义在于尊卑等级的定规,简称尊尊;“质”的要义在于先天自然的情感,简称亲亲;而孝道的根本在于后者。在作为儒家古禮改造的典型对象的周礼之中,前者的地位过于强势,因此孝道并未得以开展;故而孔子有意抬举多见于殷礼的后者以纠其偏,援引先天必然的亲属之爱充任尊卑秩序的内容及依据;以后两者在主导关系上的争议于礼制的内容和历史等方面颇多反复,曾亦教授就此作了两点说明,一是历史越是向最近的时代发展后者的地位就越是上升,而以前的时代前者的强势则往往超出现代人们的预料,并列举了古代“自尊”同时指代为“自”所“尊”的双亲等实例进行佐证。

曾亦教授进而接续前述内容,讲解孔子改革古禮的社会现实依据,在历史背景方面对主题作了更为深入的探究。他指出,随着由多个亲属群体(宗)组成的大型宗族的解体,西周宗法制度也走向崩溃;个体家庭逐渐从宗族中解放并独立出来,成为古代中国社会新的基本单位;从此宗法制度下大宗为尊、宗子统领的礼法原则丧失了其社会关系土壤,地位高于父亲的宗子(嫡长兄)不复存在,“兄弟”作为“父子”的下位关系转化为一种平等关系;原本“悌高于孝”的“尊尊”原则失去了现实根基,在家庭伦理的主导下让位于“孝高于悌”的“亲亲”原则。孔子清醒认识到此种社会结构之深刻变化,基于“亲亲”原则将“孝道”提升出来、推广开去,以之为中心对旧制度重新阐释和订正。这一顺天应人的重大改制影响极为深远,后世信受奉行长达两千年之久。
在主讲环节的靠后部分,曾亦教授对祥、禫之制这一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在具体层面使主题得到了更为清晰的呈现。他先作义解:祥、禫出于双亲亡后所作丧礼,祥指除丧服,禫指除丧服后除哀;随后以郑玄、王肃两位学者的观点分歧引入,指出郑玄主张祥、禫间隔一月,王肃主张祥、禫同月,郑说因多出一月而更显尽孝;王说持论更为有据,后世朝廷却宁可采纳郑说,反映“彰显孝道”作为一种政治需要的极端重要性;进而指出“禫”在古禮中本为“杀哀”即散去哀痛,是孔子改制将其转为“尽哀”即竭力哀痛,其用心纯出于儒家阐扬孝道的需要。后世学者虽聚讼千载,却因“亲丧宁厚”而不敢猝变。这一案例生动展示了孔子改制之后以“亲亲”之则体现出的礼制中的“孝道”之重。

主讲环节的最后,曾亦教授将主题延伸至当下,指出晚清以降的社会结构剧变与西方文化侵逼,使得孝道观念开始受到冲击,康有为《大同书》甚至设想家庭消亡,欲彻底瓦解子女对父母的孝道伦理;其后欲消灭孝道乃至家庭者所在多有却从未成功,近年则孝道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康社会建设所需而再度彰显。对儒家孝道的重新反思,或许能帮助我们找到一条不同于西方的人类发展道路。
主讲结束后,讲座来到问答环节。碧泉书院到场的各位教师、不同学科背景的多位同学依次从孝道推行的历史细节、传统礼制的当代转化、传统观念的治理应用等角度积极提问,曾亦教授均给出了见解深刻且富有启发的回答,现场气氛热烈。讲座立足中国哲学历史根基,结合经典文献考据与当代伦理反思,兼顾理论与实务,不仅拓宽了师生对儒家伦理演变的认知,也为新时代研究生在传统文化与现代伦理的结合上提供了有益启示。


本次讲座是湘潭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特色品牌项目‘湘江伦理讲堂’的其中一讲。作为研究生院近年打造的微改革建设项目,该品牌以论坛讲座、专业实践等多元形式为载体,聚力学位点提质建设,持续深化研究生人才培养改革创新。

责任编辑:近复
【上一篇】【吴飞】经学义理的性命论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