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静】以“标准”释“极”——朱熹《皇极辨》的核心范畴与道统意义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5-12-06 16:52:08
标签:

标准”——朱熹《皇极辨》的核心范畴与道统意义

作者:雷静

来源:《孔子研究》2025年第5期


 

摘要:以“标准”诠释“极”,构成了朱熹《皇极辨》的核心范畴,体现了如何从君王角度论述道统作为兼赅学统治统、德位一致的整体,“标准”的内涵及其道统意义对于理解《皇极辨》乃至朱熹道德—政治哲学有着关键意义。不同于汉唐经学乃至陆九渊等道学家以中训极的传统,以标准释极扬弃、涵盖中之义,展现了极与中的体用关系,标准同时具备了天理至极之本体义、中作为极之用的方位义。由于标准兼含极与中,圣王建皇极立道统、身履至尊之位,就不仅指君王所处“中之位”的方位与尊位,且更强调其所立之“极”作为道德修身标准,从而获得普遍认同而呈现为身位,彰显了道统是德位一致的心传统绪。从朱熹及门人对“标准”一词的使用来看,其吸纳了口语“标准”所蕴含的“意欲意图”之义,符合朱熹强调正心之教、心传道统的意旨,此意旨体现于将《大学》正心与《尚书》道统互释的解经方法,贯穿于《皇极辨》初本、后本的发展及朱子晚年的奏疏与语录中。

  

作者简介:雷静,哲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宋明理学、儒家道德与政治哲学

 

 

朱熹《皇极辨》是宋代政治与思想的重要文献,现有研究揭示了朱熹使用“标准”来诠释(皇)极的思想史现象:将皇极(以标准释极)主要作为朱子哲学问题,来梳理《皇极辨》从初本到后本的诠释发展[1];将皇极作为政治哲学范畴,呈现朱子使用标准而非中来诠释皇极的历史因缘[2];近来学者结合上述二义,通过《皇极辨》初本与改本及朱陆之皇极解释的纵横比较,指出了《皇极辨》正心之教、德性教化的宗旨[3]。

 

以标准释极是研究者的共识,但“标准”这一表述本身,并未获得专门讨论。从汉唐儒以中训极向朱子以标准释极嬗变,事实上包括了以标准扬弃“中”、涵盖“中”、“标准—极”所凸显的解经意图三个维度,由此体现的极与中的体用关系、儒家道统意义,尚待阐明[4]。

 

朱熹基于《大学》《中庸》提出伏羲等圣王“继天立极”的道统,与《皇极辨》“立极于上”的意义贯通[5]。《尚书·洪范》之皇极畴是宋以来政治文化的热点[6],也是朱子借以建构道统的经典要义。皇极畴位于九畴之“中”的统领地位,凸显了“位”的意义,皇极是理解道统之德位关系问题的关键。《皇极辨》统合了道统的两方面——治统与学统,并分别体现于“位”与“正心”。“位”的问题,即道统传承的不仅是王位继承的方位尊位,更是君王被普遍认同为修身标准而呈现的身位,从而以德位相符之治统来体现道统——这在以往研究中尚未被充分注意,但确是《皇极辨》在朱子道统论中的重要面向。“正心”的问题,即朱子及门人使用的“标准”一词,在当时口语中蕴含的“意欲、意图”之义,反映了朱子绾合《大学》与《尚书》、凸显正心之教的道德—政治哲学意图。通过《皇极辨》初本、后本与《戊申封事》等晚年奏章、语录的对读,可见朱子反复强调君主正心,彰显了道统以心传的德性内涵。

 

一、“极”对“中”之扬弃

 

淳熙十六年(1189),朱熹六十岁,与陆九渊第二次辩论皇极之义④。他指出以中训极是陆九渊“极”概念的症结:

 

熹亦谓老兄(指陆九渊——引者)正为未识太极之本无极而有其体,故必以“中”训“极”,而又以阴阳为形而上者之道。[7]

 

朱熹所批评的以中训极,正是汉唐经学的传统训释。《尚书正义》中,凡“极”字,基本上都是表示方位之义。如:

 

(1)【经】今我民用荡析离居,罔有定极。

 

【传】水泉沈溺,故荡析离居,无安定之极,徙以为之极。

 

【正义】“极”训中也。《诗》云:“立我烝民,莫匪尔极。”言民赖后稷之功,莫不得其中,今为民失中,故徙以为之中也。[8]

 

(2)【经】次五曰建用皇极。

 

【传】皇,大;极,中也。凡立事,当用大中之道。

 

【正义】“皇,大”,《释诂》文。“极”之为中,常训也。凡所立事,王者所行皆是无得过与不及,“当用大中之道”也。[9]

 

(3)【经】公曰:“前人敷乃心,乃悉命汝,作汝民极。”

 

【传】前人,文、武。布其乃心为法度,乃悉以命汝矣,为汝民立中正矣。[10]

 

朱熹之前,以中训极是常训,其概念范围较广,可以涵盖地方之中、无过不及之中道、法度之中正。而中道与法度中正,均依赖于地中之不偏不倚的方位本义。上引中之常训,即指涉诸种方位中正的三类情形:地方之中、常道之中、法度之中。这也是陆九渊反驳朱熹太极论的基础。

 

分别对应上述方位中正的三类情形,朱熹辨析批评了以中训极的论据,以明确极的内涵:

 

上引第1条援引《诗》“立我烝民,莫匪尔极”,以地方之中训极。朱熹则重释为:“‘立我烝民’,‘立’与‘粒’通……盖曰使我众人皆得粒食,莫非尔后稷之所立者是望耳。”[11]以“粒”重释“立”,从而脱离了“立”的方位语境。以“所立者”诠释极,更明确了极可以作为世人典范的一般性意义。

 

对于第2条将“中”诠释为无过不及,朱熹《论语集注》“允执其中”的解释亦如此,但对于《中庸》,则侧重于诠释中庸之道的本体意义。“‘中者天下之大本’,乃以喜怒哀乐之未发,此理浑然,无所偏倚而言。”[12]相较而言,传统经学将中庸之道、未发作为性情的状态,而朱子则将中、大本的含义诠释为理之浑然,显现了从五经之礼教到四书之理学的转化[13]。

 

对于第3条,朱熹力图探索法度中正的原因,显然不是就中之现象而论,而是深入法度中正之所以然的标准。他将皇极之极、民极之极,均释为“标准”:“若‘皇极’之‘极’、‘民极’之‘极’,乃为标准之意。犹曰立于此而示于彼,使其有所向望而取正焉耳,非以其中而命之也。”[14]以标准释极,明确了极作为实体、本体,而非方位或状态等现象。

 

从上述梳理可以看出,较之汉唐以来主要根据字义来诠释经典,朱熹的诠释开始向思考本体发展。若从本体角度审视以中训极,中的方位含义显然无法指称本体。他将极从中之方位语境中剥离,将中作为理之浑然的状态,用标准来明确极作为实体的内涵,从根本上区别了极作为实体与中作为状态的语义。

 

在朱子之前,训极为中是主流,“尚中”之皇极畴成为宋代政治与文化的热点,北宋王安石变法、南宋王淮集团定国是,皆以皇极大中之道为经典依据,叶适、陆九渊等理学士大夫诠释皇极亦固守儒家中道的价值传统。[15]训极为中不仅是经学主流,也是与朱子同时代的不少道学家的立场,但朱子并未采取传统经学的思路,他在理本体论的前提下开展诠释,充分展现于朱陆皇极之辩。

 

《皇极辨》涉及了朱陆对“中”的不同理解,朱陆之辩显示了两种本体论结构。朱熹指出:“‘中者天下之大本’,乃以喜怒哀乐之未发,此理浑然,无所偏倚而言。太极固无偏倚而为万化之本,然其得名自为‘至极’之‘极’,而兼有‘标准’之意,初不以‘中’而得名也。”[16]中是指称性之本然、理之浑然的语词,所以不能与太极、性、理混淆,后者才是实体。在朱子的本体论中,太极—理是超越、独立于经验事物的最高实体。相较于朱子重视区别理与事之两层,陆九渊更倾向于默识天理的全体工夫。“一阴一阳,已是形而上者”[17],阴阳之一体流行即是道,工夫实践即遵循《易》之天道、本体流行:“《易》之为道,一阴一阳而已,先后、始终、动静、晦明、上下、进退、往来、阖辟、盈虚、消长、尊卑、贵贱、表里、隐显、向背、顺逆、存亡、得丧、出入、行藏,何适而非一阴一阳哉?奇偶相寻,变化无穷。”[18]陆九渊的本体论结构显然不同于朱子所作的超验—经验之分层,他勾勒了天道之浑然全体,尽管朱子也强调道体流行的全体之义[19],但毕竟首先划分了理气两层。而陆九渊更强调阴阳一体之浑融式的本体论结构,他将阴阳变化流行之转折屈伸的各种表现,不厌其烦地一一列举,力图凸显天道之阖辟往来与工夫之隐显动静的一体同构,由此,“阴阳即太极”彰显的是即工夫即本体的宗旨。从上述两种本体论结构来看,朱子侧重于天理实体之超越性,陆九渊侧重于本体工夫贯通之流行性。牟宗三即指出,晦庵是本体实理之平铺,而象山则是本心直贯之平铺。[20]所以从超越性的视角来看,流行性所强调的阴阳奇偶交相运动,较难突出实体独立于经验事物的意义,而更容易与经验现象混淆[21],故“中”之非实体性,决定了朱子对“中”之扬弃。

 

二、以“标准”涵盖中之位的意义

 

朱熹通过“标准”这一实体范畴,不仅将“中”还原为描述方位的词,还对极的方位“如在中”的现象做了所以然之说明,把汉儒以来的现象联想转化为现象—本体之哲学思考。如前节所述,当民极之极被释为法度之中时,已经预设了“中”这样的方位具有法的权威的准则、标准意味,然此义已并非作为方位之中的性质范畴,而应属作为皇极、民极之极的实体范畴,只不过因为历史上习惯以中来诠释极,于是极的实体意义反而被忽视和隐藏了。即朱熹批评的“‘屋极’之极、‘皇极’之极、‘民极’之极,诸儒虽有解为中者,盖以此物之极常在此物之中,非指‘极’字而训之以中也”[22]。以标准释极凸显了极的实体意义,中作为极的性质,指代极之方位,就可以被“标准”一词所统摄。概言之,标准兼包极与中。

 

朱熹使用“标准”一词来涵盖“中”的方位含义,是对“位”本身的尊重。汉儒以中训极,始终不忘一“中”字,乃是固守正位的儒家传统。在《尚书》之洪范九畴中,皇极畴位于第五畴,这是以九畴之中的方位来表示君王以中道建极,商周之际“尚中”的观念体现于数字、方位[23],汉儒以中训极也是沿袭了崇尚中位的传统。北宋王安石训极为中[24],向神宗上《洪范传》,“以图尧、禹太平之治”[25],可见此中道乃传承尧舜禹正统,类似于朱子以《尚书·大禹谟》执中之道为道统。曾巩、苏轼诠释“建用皇极”“皇建其有极”等建极意思时,也指出“立中以为常”,“凡此者,皆人君之道”[26],“大立是道,以为民极”[27],已有以中为常道、为人君立极传位之道的意思,得到朱子的大力赞赏[28]。但朱子并不满足于通过中的方位义来比拟道统之位,他区分形而上下,明确了“极”作为“中”之所以然的本体,从而厘清了“位”的存在根据。“中之位”不是由“在中”的机械方位来定义的,而是天理直接呈现为至极时的现象,极与中(位)构成体用关系。

 

因此,朱子通过扬弃中而显现了标准的实体义,又通过涵盖中而体现了标准同时包含了极与中、体与用的意义,这既是朱子哲学诠释学的进路,同时在朱子的道统论中,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众所周知,朱子《中庸章句序》根据德位关系将道统分为治统(德位合一)与学统(德位分离)两种形式,三代圣王传承道统表现为治统,三代以降,道统则以孔子所传学统为核心。而所谓孔子有德无位、继承道统的说法,只算德统合位的弱论证[29],这提示我们可能忽略了另一条重要线索,即朱子晚年特重之《皇极辨》所蕴含的道统观,正面论说君王之“位”如何被统摄于德。文曰:

 

今以余说推之,则人君以眇然之身履至尊之位,四方辐辏,面内而环观之,自东而望者,不过此而西也,自南而望者,不过此而北也,此天下之至中也。既居天下之至中,则必有天下之纯德,而后可以立至极之标准。故必顺五行、敬五事以修其身,厚八政、协五纪以齐其政,然后至极之标准卓然有以立乎天下之至中,使夫面内而环观者莫不于是而取则焉。语其仁,则极天下之仁,而天下之为仁者莫能加也。语其孝,则极天下之孝,而天下之为孝者莫能尚也。是则所谓“皇极”者也。[30]

 

从方位而言,极之至中为地中、王都所在地,本是地理位置,而当它被赋予君王身履至尊的政治意义时,必须由君王亲身立极才得以成立。因此,天下之至中,同时体现为内外两个方面:外在方面即地理位置上的至极,内在方面即君王树立的纯德至极。方位至极是天理中正不偏的外在显现,君王之作为道德标准,则是天理的内在体现。

 

在朱熹构建的上述图景中,有尊位、方位、身位三种位,分别对应君王所拥有的头衔地位、所居住的地理方位、所体现的修身阶位。尊位是世袭而来的,具有前定的合法性,方位则是尊位在地理上的体现。前定的合法性,只有经过君主的道德实践,体现为至高境界阶位,作为普遍的修身标准时,才能被天下人真正认同。君王的地位因此划分为先天与后天两个阶段,君王应当成就其后天身位,是其与生俱来的尊位方位的内在要求。君王后天修身齐政,出于先天尊位的理所应然,即“既居天下之至中,则必有天下之纯德而可以立至极之标准”,成为至极标准是君王之位义不容辞的责任。

 

皇极—标准囊括君王之位的含义,也是朱熹道统论关于“位”的重要内容。早在淳熙六年(1179)《知南康牒》已提出:“濂溪先生虞部周公心传道统,为世先觉。”[31]将道统界定为心传之统绪。《中庸章句序》的道统观认为孔子有德无位,“若吾夫子,则虽不得其位,而所以继往圣、开来学,其功反有贤于尧、舜者”[32]。相较于《尚书》《中庸》给出的圣王执中之道,孔子对道统的新贡献侧重于仁学之心传[33]。元代郝经即指出道统之“位传”“心传”,二者本质一致但形式有别,三代圣王以位传,三代以下则是圣人以心传[34]。许谦强调道学包道统:“道学主于学,兼上下言;道统主于行,独以有位者言。……凡言统者,学亦在其中。‘学’字固可包‘统’字。”[35]心传、学统是道统在德位相分的历史阶段的继承形式,可以说是以价值传承的方式升华了三代王位继承之治统。《中庸章句序》之素王贤于圣王论彰显了儒学价值传承的道统意义、学统对治统的升华,这也直接体现为《皇极辨》之“标准”对于“中之位”含义的吸纳。从体用关系看,极为体,中为用,“中”作为君王至高方位、尊位,是其作为道德修身标准(皇极)的外在表现,只有君王正心诚意、依天理本体而行,才能在现实中树立皇极身位的内在实质,由此其尊位方位作为皇极的外在形式,才真正获得现实道德与政治之至尊地位。因此,《皇极辨》在体用关系格局下诠释德位,从而完善了道统论述——位以德为本:对于有德无位之圣贤,道统以心传;对于有位之君主,道统亦以心传,唯有正心诚意才能立极,形式化的方位与尊位才能升进为实质化的身位。故朱子晚年孜孜于《皇极辨》,以“一破千古之惑”自况,正是直接证成了皇极标准对中的涵盖、德对于位的含摄,其以正心为本、道统以心传之意图。

 

三、标准与正心为本

 

与《皇极辨》强调标准的宗旨相较,朱熹曾给出“为学忌先立标准”的工夫教法,这引起了弟子的疑虑,既然以圣贤为标准,却为何在工夫践履时不能先立标准?

 

问:“学者做工夫,须以圣人为标准,如何却说得不立标准?”曰:“学者固当以圣人为师,然亦何须得先立标准?才立标准,心里便计较思量几时得到圣人?处圣人田地又如何?便有个先获底心。……又何须先立标准?只恁下著头做,少间自有所至。”[36]

 

依《辞源》的解释,“标准”的意思即模范、榜样。在朱子以前的文献中,“标准”常与“道德”连用,意指道德典范,如晋朝孙绰《丞相王导碑》:“信人伦之水镜,道德之标准也。”[37]唐代韩愈《伯夷颂》:“彼独非圣人而自是如此。夫圣人,乃万世之标准也。”[38]扬雄《法言》北宋宋咸等人注曰:“君圣而修之于上,臣忠而修之于下,故上下交修而民日用不知,此所以为德之标准也。”[39]在朱熹与弟子对话的语境中,沿袭了(道德)标准之德性典范的意思。按照朱熹的考虑,为学先立标准,则必然会牵涉到何时到圣人地步、在圣人地步又会怎样等诸多算计。可见,立标准的“立”,是确定标准之所以然的判断依据。这显然超出了一般人的道德与能力。圣人立标准,普通人以圣人为标准(以圣人为师),而不可自立标准,其中的界限井然,所以朱熹必须强调此“立”字。

 

“为学忌先立标准”一语,来源于程颢,如朱熹《近思录》所载:“明道先生曰:‘人之为学,忌先立标准。若循循不已,自有所至矣。’”[40]又朱熹在《二程外书》中点出此语出处:“宗丞先生谓伯温曰:‘人之为学,忌先立标准,若循循不已,自有所至矣。’……事见《邵氏闻见录》。”[41]伯温即邵雍之子邵伯温,上述始末详载于伯温所撰《邵氏闻见录》:

 

康节先公既捐馆,二程先生于伯温有不孤之意,所以教戒甚厚。宗丞先生谓伯温曰:“人之为学忌标准,若循循不已,自有所至矣。”[42]

 

邵伯温乃亲耳听闻并记录此语,但若与朱熹所辑语录比较,则在“标准”之前,少了“先立”二字。另,朱熹弟子陈埴还用口语“限格”来诠释“标准”的含义:

 

明道云:“人之为学,忌先立标准。”何谓标准?标准犹言限格。学问既路头正了,只札定脚跟,滔滔做去,不可预立限格,云“我只欲如此便休”。今世学者,先立个做时文、取科第标准横在胸臆,杀害事。[43]

 

预立限格的内容即“我只欲如此便休”,限格为“只欲、只限如此”之义。如此则邵伯温记录程颢语“人之为学忌标准”,可不必有“先立”二字于“标准”之前,按宋人当时口语解,即“人之为学忌限格(只欲如此)”。限格、标准蕴含意欲、意图之含义。

 

在口语中蕴含意欲、意图之义的标准、限格,为什么朱熹会重视它,并且运用到皇极的诠释上?从文献中可见的是,他是如此重视君王的意欲,常以正心诚意为君主治道之本。早在绍兴三十二年(1162)的《壬午封事》中,朱熹已经提出治道立足于君主正心,并将《大学》正心工夫与《尚书》执中道统互释,以正心—执中作为治道的纲领:

 

至于所谓其本在于正心术以立纪纲者,则非臣职之所当及。然天下万事之根本源流有在于是,虽欲避而不言,有不可得者。[44]

 

盖“致知格物”者,尧舜所谓精、一也。“正心诚意”者,尧舜所谓执中也。[45]

 

从朱熹哲学观念之间的联系来看,成于后期的《皇极辨》,以标准来解释极、取代中,也是基于早年用《大学》正心诚意的资源来解释“中”的理路。并且,“标准”一词蕴含的意欲、意图之义,可以清楚地传达朱熹本体工夫一贯视野下联结道德与治道的努力。一言以蔽之,“标准”、立极背后的潜台词是正心。正是如此,在《皇极辨》写就的前后,朱熹屡次向皇帝进言,要求以正心为本,如:

 

天下之事千变万化,其端无穷而无一不本于人主之心者,此自然之理也。故人主之心正,则天下之事无一不出于正;人主之心不正,则天下之事无一得由于正。……此大舜所以有“惟精惟一”之戒,孔子所以有“克己复礼”之云,皆所以正吾此心而为天下万事之本也。此心既正,则视明听聪,周旋中礼,而身无不正。是以所行无过不及而能执其中,虽以天下之大,而无一人不归吾之仁者。……此大舜、孔子之言,而臣辄妄论其所以用力之方如此,伏乞圣照。(《戊申封事》)[46]

 

上文引自淳熙十五年《戊申封事》,侧重发挥精一克复、十六字心传道统的正心工夫。《皇极辨》初本写于淳熙十六年(1189),后本成于庆元二年(1196)[47],《戊申封事》所谓“是以所行无过不及而能执其中,虽以天下之大,而无一人不归吾之仁者”,被后本作为立极的效验“然后至极之标准卓然有以立乎天下之至中,使夫面内而环观者莫不于是而取则焉”。上引“视明听聪”为正心之表现,与后本内容相近的语录中,也补充了“视明听聪,则民观而化之”,作为君王立极的具体行为示范。[48]可见《戊申封事》关于正心立极示范(“视明听聪”)及立极效验等内容,经过朱子数年玩味,最终被《皇极辨》后本所吸收。

 

通过初本与后本的比较,可见君王正心之“视明听聪”与“观化”之教的联结,由此凸显了君与民的双向互动,皇极标准显然并非人君的私己意见。关于人君立极—聚福—化民之表述,后本基于初本做了修改,删去了初本之“而于五行焉得其性,于五事焉得其理”,并将“而又推以化民”改为“而又有以使民观感而化之”[49],后本显然更为直观地体现了“观化”之自然、自觉:初本“推化”侧重于君王之单方面,其主观地将自身作为教化的标准;而后本“观化”则蕴含了君王—人民之双方面,君王通过正心诚意的修身实践,显示于行为细节,其作为标准、典范的意义,在于人民观看到其“视明听聪”的言行后的认同与拥戴。因此,君王立极是主体修身与客观效验的统一,唯有人民自然而然地“以君王为标准”,才是天理之客观,由此强化了极—标准作为客观天理的内涵;也只有时时面临“观化”的责任、面对天理民心的考验,君王才会更加自觉地正心、治心。

 

自《壬午封事》提出纲领,经历了格物致知思想的成熟,朱熹晚年发表《皇极辨》时,也正是他以及道学遭受打击最严重的时期,他却屹立严寒、初衷不改。在诸多封事与书信中,朱熹总是强调“为学与为治,本来只是一统事”[50],强调“治天下以正心为本”[51]。以《大学》之正心来诠释《尚书》之皇极,贯通修身与治道,正是朱熹一生道德与政治哲学的宗旨,由此彰显了学统与治统的统合,故而道统以心传的内涵,不仅表现于学统,同样也是治统的要义。

 

结语

 

《皇极辨》通过对极与中的语义梳理,体现了朱熹以极为实体的本体思维,而标准正是表述此实体义的语词。通过对比朱陆诠释皇极的本体论结构,可以更明显地看到,《皇极辨》之极与中是体用关系,“标准”一词表述了天理作为至极,是为本然之体,同时也涵盖了中作为极之用的方位词含义。这既表现了朱子之实体(或道体)是体用之全体,也凸显了体用之分隔,区别于陆九渊所主张的“阴阳即太极”、体用相即浑成一体式的本体论结构。

 

朱熹以“标准”扬弃“中”又涵盖“中”,显示了道统建构的意图。中之位作为圣王建极之道统意蕴,在体用关系格局下,被标准所涵盖。单独作为方位义之“中”,除了在哲学上不足以表达“极”之实体内涵外,在道统论中,也只描述了君王所在方位、所处尊位,仅说明了位而未涉及德。而当中的方位义被极的实体义所涵盖,中作为极之用,呈现出方位、尊位、身位一体的全面样态,其中身位即君王作为道德修身标准、获得普遍认同的至高工夫阶位,由此彰显了德位一致的全面的道统观。相较于《中庸章句序》所说明的孔子素位之德,《皇极辨》建构了圣王德位一致的道统,体现了道统兼包治统与学统。而无论素位还是在位,道统皆以心传,这也是朱子晚年著述突出正心之教的意义。从字义选取与解经方法来看,朱子和门人吸取了口语“标准”及其同义词“限格”所蕴含的意欲、意图含义,因此选择“标准”来诠释皇极,也就符合朱子绾合《大学》与《尚书》的解经方法,即以十六字心传道统的正心之教作为君王建极之本。

 

注释
 
[1]参见陈来:《朱子的哲学世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4年,第4-40页。
 
[2]参见吴震:《朱子思想再读》,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第351-388页。
 
[3]参见许家星:《皇极与教化——朱子、象山皇极说新论》,《学术界》2021年第1期。
 
[4]汉唐儒“以中释极”指向“大中之道”,宋代学者常以之为王道、中庸之道的同义词。最近研究也指出,《皇极辨》只是反对被曲解滥用的“大中之道”,而皇极即中庸之道、“允执厥中”之儒家道统。但其仅简要列举了“中”“极”二者皆指向天理之义,并没有解释朱子“标准”之义如何涵盖了“中”。(参见陈畅:《理学视域中的道统与政教——以朱子〈论语集注〉为中心的考察》,《现代哲学》2018年第1期;樊智宁:《“大中之道”抑或“中庸之道”?——论朱熹对皇极的改造与道统的构建》,《朱子学研究》编委会编:《朱子学研究》第37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21年,第54-55页。)
 
[5]参见许家星:《皇极与教化——朱子、象山皇极说新论》,《学术界》2021年第1期。
 
[6]除了陈来、吴震二先生对此的专门研究,丁四新指出,汉以来主要关注洪范九畴之五行畴,宋代则转移到皇极畴。(参见丁四新:《洪范大义与忠恕之道》,北京:商务印书馆,2022年,第92-93页。)
 
[7]朱熹与陆九渊辨太极第一书,即《答陆子静》(五),在淳熙十五年(1188),此为第二书,即《答陆子静》(六)。(参见陈来:《朱子书信编年考证》,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281、297页。)
 
[8](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六,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571页。
 
[9](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360页。
 
[10](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第449-450页。
 
[11](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第656页。
 
[12](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六,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1册,第1572页。
 
[13](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六,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1册,第1572页。
 
[14]五经(《礼记》)系统及朱子四书系统对于中的不同诠释,可参见高荻华《从郑玄到朱熹:朱子〈四书〉诠释的转向》(台北:大安出版社,2015年,第249-297页)。但作者认为朱子重释的《中庸》强调本体含义,故中庸之道作为道统,专以圣人之道言,而不考虑“位”的问题。本文则认为朱子以标准取代大中之道,同时还囊括了中之位的意义,这样才能将皇极、皇帝的尊位与身位容纳于道统。
 
[15](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六,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1册,第1572页。
 
[16]参见吴震:《朱子思想再读》,第353-367页。
 
[17](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六,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1册,第1572页。
 
[18](宋)陆九渊著,钟哲点校:《陆九渊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3页。
 
[19](宋)陆九渊著,钟哲点校:《陆九渊集》,第29页。
 
[20]朱子之道体流行说,包含道兼体用与体用对待两个面向。(参见姜真硕:《朱熹的道体流行说》,陈来主编:《早期道学话语的形成与演变》,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336-340页。)
 
[21]参见牟宗三:《从陆象山到刘蕺山》,《牟宗三先生全集》第8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3年,第79页。
 
[22]牟宗三指出,陆九渊是以本体(本心)虚明直贯平铺全体实事实理,此谓“虚以成实”,异于朱子之“实以达虚”,即经由具体事物之经验知识的凝定,而达到超越性的理的认识。(参见牟宗三:《从陆象山到刘蕺山》,《牟宗三先生全集》第8册,第79页。)象山之形上之道不在一阴一阳的形下世界之外,较易令人产生与经验世界混同的联想。[参见傅锡洪:《朱陆之辩再论:理论症结、内在关联与话题选择》,《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
 
[23](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六,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1册,第1567页。
 
[24]参见丁四新:《洪范大义与忠恕之道》,第109-111页。
 
[25]参见丁四新:《洪范大义与忠恕之道》,第80页。
 
[26](宋)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五六,张钰翰整理:《王安石全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065页。
 
[27](宋)曾巩:《曾巩集》,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56页。
 
[28](宋)苏轼:《东坡书传》,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328页。
 
[29]朱子曰:“东坡《书传》中说得‘极’字亦好。”又曰:“《洪范》,大概曾子固说得胜如诸人。”[参见(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047、2051页。]吴震认为曾巩、苏轼之训极为道的意思接近于朱子之标准义,然笔者认为此接近之义难以从字面义得出,必须考察朱子标准范畴之义理,中之位作为道统相传之位,而标准与位是体用关系,故中之位作为用被标准所涵盖。(参见吴震:《朱子思想再读》,第360-361页。)
 
[30]根据朱子基于《大学》《中庸》的道统论,圣王是道统的创立者,而孔子之后的儒家圣贤只是传述者,只能符合而不能拓展来自创立者的道统规定。(参见田智忠:《传什么与谁来传:对朱子“道统论”的两点辨难》,《哲学研究》2022年第4期。)此说给人的感觉,是强化了圣王之道统,而孔子之学统处于次一级,学者因此认为朱子不得不主要从仁学的角度来突出孔子所传之道,即孔子的贡献不在于对中的继承,而在于对仁的创新发展。(参见许家星:《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第84-85页。)
 
[30](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二,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4册,第3454页。
 
[31](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九,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5册,第4582页。
 
[32](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7页。
 
[33]参见许家星:《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第73-74页。
 
[34]参见(元)郝经著,秦雪清整理:《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70页。
 
[35](元)许谦:《读四书丛说》,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7页。
 
[36](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457页。
 
[37](唐)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813页。
 
[38](唐)韩愈著,刘真伦、岳珍校注:《韩愈文集汇校笺注》,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62页。
 
[39](汉)扬雄撰,(晋)李轨、(唐)柳宗元注:《扬子法言》,北京:中国书店,2018年,第78页。
 
[40]陈荣捷:《近思录详注集评》,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80页。
 
[41](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23-424页。
 
[42](宋)邵伯温、邵博撰,王根林校点:《邵氏闻见录邵氏闻见后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15页。
 
[43](清)黄宗羲原著,(清)全祖望补修,陈金生、梁运华点校:《宋元学案》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102页。
 
[44](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一一,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0册,第585页。
 
[45](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一一,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0册,第572页。
 
[46](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一一,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0册,第590-592页。
 
[47]《皇极辨》初本的完成可从朱子作于淳熙十六年答吴伯丰的第二书见之,至于《皇极辨》后本的年代则见其跋语。[参见(宋)朱熹:《皇极辨》,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4册,第3457页。]
 
[48]参见陈来:《朱子的哲学世界》,第26-27页。
 
[49]参见陈来:《朱子的哲学世界》,第19-20页。
 
[50](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一,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3册,第2966页。
 
[51]朱子此意可参见:《庚子应诏封事》《贴黄》《戊申封事》《己酉拟上封事》(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0册,第586、588、597、607、617页),亦见于《答张敬夫》《与赵尚书书》(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1册,第1112、1263页)。
 

 


微信公众号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