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国、方旭东:程朱理学的德论与实践
来源:“江南儒学”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七年岁次丙午四月廿七日丁巳
耶稣2026年6月12日
编者按:6月8日,“江南儒学”系列讲座“程朱理学的德论与实践”在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举行。本次讲座特邀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方旭东教授与南昌大学哲学系张新国教授主讲,何俊教授主持。现将讲座精华整理呈上,以飨读者 。

6月8日下午,“江南儒学”系列讲座“程朱理学的德论与实践”在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光华楼西主楼2404室举行。本次讲座邀请到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方旭东教授与南昌大学哲学系张新国教授主讲,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何俊教授主持。来自校内外的师生们到场聆听学习,共同探讨程朱理学的道德基础与实践价值。
第一场 见而知之如何可能?——一种宋明理学的方案
张新国教授发表了题为“见而知之如何可能?——一种宋明理学的方案”的演讲。他首先标举“见而知之”这一关键词在道德领域的意涵,由此探讨在伦理场景中人如何具备判断与行动的能力。通过孟子“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的思想实验,张教授指出,人在伦理场景中具有本能的道德判断和行动能力,这种能力并非基于功利考量,而是源于内在的美德与道德直觉。张教授进一步对比了美德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强调前者更注重人的美德和道德知识,认为道德行动应基于美德和直觉。

在此基础上,张教授深入分析了宋明理学的解决方案。他指出,宋明理学中程朱与阳明的不同进路,均试图避免道德判断的主观性,并确保在伦理场景中做出正确的判断与行动。针对西方哲学中“事实与价值的鸿沟”,儒家思想强调将二者相结合。而后,张教授详细解读了朱子的《玉山讲义》,阐释其中关于性、太极、仁义礼智等概念的论述及其与道德实践的关系。在讨论阳明学的道德机制时,他指出良知是心之本体,是一种源于天地自然禀赋的判断是非的能力(即“天能”),并强调阳明学应基于儒家天道论以避免主观主义。最后,张教授引述梁漱溟先生的观点作结,认为直觉是一种整体的把握能力,人类的诸德皆出于此,与阳明学的良知学说相通。
第二场 新儒家的实践智慧:程颐论家道与举业
方旭东教授发表了题为“新儒家的实践智慧:程颐论家道与举业”的演讲。方教授首先指出,将宋明理学局限于心性哲学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普遍的误解,本场报告则旨在重新审视宋明理学的实践价值。方教授以汉代清官第五伦的故事为切入点:第五伦在儿子与侄子生病时表现出不同反应,引发了关于公私观念的讨论。程颐认为父子之爱本是公,而第五伦有意更多探望侄子的行为反而展露其私心。程颐强调儒家的教导是把兄弟之子看作自己的孩子,但也承认人在情感上可能存在差异。由此,方教授对比了儒家伦理中强调父子天性、孝悌等美德与西方规范伦理学中强调的不偏不倚之间的差异。

随后,方教授讨论了程颐对科举问题的看法。程颐常以“受命”与勿为“夺志”教人,认为人应该为科举做准备,但不应过度追求功名,这即是遵循天理,而不过分执着得失。方教授进而强调人应知命,但也要树立圣贤之志,加强修身以应对世俗事务。最后,方教授将以程颐为代表的新儒家的实践智慧总结为“应物而不累于物”,他指出,实践智慧与心性修养密切相关,良好的心性修养有助于在实际行事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行动。
交流与总结
在主讲结束后,何俊教授进行了总结评议。结合两位老师的讲座,何老师强调,儒家对具体事务的处理注重综合判断,在强调“仁”的基础上,当面对现实中的实践问题时,对“义”的把握和贯彻也是十分关键和高明的智慧。何老师还结合自身经历和实际案例,阐释了“知止”的重要性,认为在生活和工作中,人们应具备止的智慧,知道何时进退,避免盲目追求,并鼓励大家将儒家思想应用到实际生活中,通过实践来体会其价值。

在交流环节,在场师生就后果主义对儒家的解读、仁义礼智与春夏秋冬的哲学意涵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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