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杨鹏作者简介:杨鹏,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甘肃兰州人,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甘肃传统文化研究会、河北省儒学会常务理事。素承家学而治经典,长期从事儒家经学整理、注释及课研工作,主治方向爲《春秋穀梁传》《尚书》,出版著作有《穀梁集解补注》(中华书局 2022年)《春秋归例》(凤凰出版社 2026年)等。 |
春秋歸例
楊鵬 撰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佈
編者注:本文為原始稿件,出版時有改動。
歸嫁
○案春秋,若内女之嫁於諸侯者,以爵同尊同,故志。案師於隱七年「春王,三月,叔姬歸于紀」注云:「親逆例時,不親逆例月。」言於内女之歸嫁者,其時、月所設,皆準親逆與否。是其例亦與「歸至」同,同得與「親逆」相須以見也。
【隱二年】冬,十月,伯姬歸于紀。
○九月紀 履緰所逆者也。逆月,則歸不月。月者,爲密盟。
【隱七年】春王,三月,叔姬歸于紀。
【桓九年】春,紀 季姜歸于京師。
○王后也。案春秋,若外女歸嫁,得志者,唯施之於王后、王姬爾。或我主婚,或假我途,我皆有送迎之禮,故志。但總以外事略之,不重辨親逆與否,故又通以時錄。
【莊元年】(冬)王姬歸于齊。
【莊十一年】冬,王姬歸于齊。
【莊十二年】春王,三月,紀 叔姬歸于酅。
○師云:「酅,紀邑也,紀 季所用入于齊者。紀國既滅,故歸酅。」柯劭忞云:「嫁女曰『歸』,已嫁女歸夫家亦曰『歸』。」案紀侯去國而死,叔姬歸魯。紀 季自定於齊,而後歸之。則叔姬歸,非可以親逆準之。此月者,痛其國滅,喜其得所,因以重錄故也。
【莊二十五年】(六月)伯姬歸于杞。
【僖十五年】(九月)季姬歸于繒。
【成九年】二月,伯姬歸于宋。
【相關閱讀】
責任編輯:近復
【上一篇】张新国、方旭东:程朱理学的德论与实践
【下一篇】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十三、外盟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