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歸例
楊鵬 撰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佈
編者注:本文為原始稿件,出版時有改動。
尊盟
○曲禮云:「莅牲曰『盟』。」孔穎達云:「莅,臨也。臨牲者,盟所用也。盟者,殺牲歃血,誓於神也。若約束而臨牲,則用盟禮。」春秋撥亂,重盟誓。内凡卿大夫以上盟,以其尊承大體,一國之信實視諸,故例皆據日以爲正也。傳曰:「盟者,不相信也,故謹信也。」師云:「日者,所以謹信。」案春秋,「盟」例凡五,「尊盟」一也,「卑盟」二也,「外盟」三也,「前定之盟」四也,「桓盟」五也。
【隱元年】三月,公及邾 儀父盟于眛。
○傳曰:「不日,其盟渝也。」師云:「七年『公伐邾』是也。」
【隱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隱六年】夏,五月,辛酉,公會齊侯盟于艾。
【隱八年】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包來。
【桓元年】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
○十年冬鄭伯來戰,若渝盟也,而日者,盟爲邴及許田故爾。杜預云:「結成易二田之事也。」
【桓二年】(九月)公及戎盟于唐。
○柯劭忞云:「隱二年及戎盟日,此不日者,桓弒隱,而脩戎之舊好,惡其事,略之也。」
【桓十二年】夏,六月,壬寅,公會紀侯、莒子盟于曲池。
【桓十二年】秋,七月,丁亥,公會宋公、燕人盟于穀丘。
○案十三年即與宋公、燕人戰,則不以此爲渝盟去日者,前後近故也。鍾文烝云:「近,則惡易見,不假去日,文得相變也。」又十一月武父盟、十七年黄盟、趡盟、文十六年師丘盟、成二年蜀盟、十七年柯陵盟、襄九年戲盟、十一年京城北盟、哀二年句繹盟,皆同此。
【桓十二年】(十有一月)丙戌,公會鄭伯盟于武父。
【桓十七年】春,正月,丙辰,公會齊侯、紀侯盟于黄。
【桓十七年】二月,丙午,公及邾 儀父盟于趡。
【莊九年】(春)公及齊大夫盟于暨。
○不日又不月者,惡之甚,故亦略之甚也。傳曰:「盟納子糾也。不日,其盟渝也。當齊無君,制在公矣。當可納而不納,故惡内也。」傳以「不日」言者,總見公、大夫盟,以時、月錄者,皆是有所惡故。
【莊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齊 高傒盟于防。
○公盟也。傳曰:「不言公,高傒伉也。」案莊公於此,猶在母喪。喪盟,宜略不日。日者,期而祥矣。鍾文烝云:「母喪十三月而盟,不去日也。」
【僖二十一年】十有二月,癸丑,公會諸侯盟于薄。
○經凡稱「諸侯」,是略不以序見,若無主之者,即傳所謂「散辭」也。既無所主,則日與不日,但重以視公跡爾。
【僖二十五年】冬,十有二月,癸亥,公會衛子、莒慶盟于洮。
【僖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會莒子、衛 甯速盟于向。
【僖二十七年】十有二月,甲戌,公會諸侯盟于宋。
【僖二十八年】五月,癸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踐土;陳侯如會。
○於「盟」下別出「陳侯」,見陳侯後期,不及盟序也。言「如會」,見雖不及序,而得見諸侯也。傳曰:「如會,外乎會也,於會受命也。」案晉文公合諸侯而盟,曰:「吾聞國之昏,不由聲色,必由姦利。好樂聲色者,淫也,貪姦者,惑也。夫淫惑之國,不亡必殘。自今以来,勿以美妾疑妻,勿以聲樂妨政,勿以姦情害公,勿以貨利示下。其有之者,是謂伐其根素,流於華葉;若此者,有患無憂,有寇無弭。不如言者,盟示之。」陳侯後至,再申命。是其一事同時,因不兩例之。又案三十年,晉更與秦圍鄭,則不以不信去日者,蓋非此盟所及故。
【僖二十九年】夏,六月,公會王人、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不日,惡盟也。案劉向說苑謂文公「自此而怠政事,爲翟泉之盟不親至,信衰誼闕,如羅不補,威武詘折不信,則諸侯不朝,鄭遂叛,夷狄内侵,衛遷於帝丘」,即所惡者。
【文二年】三月,乙巳,及晉 處父盟。
○朝盟也。即朝,則在國可知,故盟不再地。案朝盟,當先言「公如某」,以見朝意,然後申言公盟。而經於此盟,既先無「公如晉」文,又不申言公盟者,傳曰:「不言『公』,處父伉也,爲公諱也。何以知其與公盟?以其日也。何以不言公之如晉?所恥也。」
【文二年】夏,六月,公孫敖會宋公、陳侯、鄭伯、晉 士縠盟于垂歛。
○案垂斂之盟,晉 士縠主之也。鍾文烝云:「霸國大夫盟數國之君,始於此。」廖平云:「不日者,以臣會君,不以信許之,疾始之義也。」
【文三年】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晉侯盟。
○朝盟。
【文七年】秋,八月,公會諸侯、晉大夫盟于扈。
○不日者,惡盟也。胡安國云:「趙盾内專廢置其君,外彊諸侯爲此盟。」
【文八年】冬,十月,壬午,公子遂會晉 趙盾盟于衡雍。
【文八年】(十月)乙酉,公子遂會雒戎盟于暴。
【文十三年】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晉侯盟,還自晉。
○朝盟也。盟下出「還自晉」者,起公既自晉反,中道將有鄭伯會公事。
【文十四年】六月,公會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伯、曹伯、晉 趙盾,癸酉,同盟于新城。
○盟下日者,蓋先行會禮,別日乃盟爾。襄三年雞澤之盟亦同此。
【文十六年】春,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齊侯弗及盟。
○盟必有會,會不必有盟。即於「會」下,出「弗及盟」,見實是會盟,但不遂爾。既「盟」事不遂,故略順「會」時。仍屬「盟」例者,以爲春秋之法,雖事有不遂,亦從其有事例之。傳曰:「『弗及』者,内辭也。行父失命矣,齊得内辭也。」廖平云:「行父受命而不能專對,二國之交不睦,至改命使遂盟乃得成。言『弗』,責行父也,如齊侯欲盟,而行父不可盟者然。論語曰:『不能專對。』又曰:『使乎!使乎!』」
【文十六年】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齊侯盟于師丘。
【文十七年】六月,癸未,公及齊侯盟于穀。
○有母喪,猶日者,期而練矣。鍾文烝云:「母喪十一月而盟,不去日也。與莊同。」
【宣十七年】(六月)己未,公會晉侯、衛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斷道。
【成元年】夏,臧孫許及晉侯盟于赤棘。
○楊士勛云:「蓋謀爲鞌戰,歸我汶陽之田,至八年,渝前約,故略之也。」則是既與又奪,甚惡其反復,故時。
【成二年】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于爰婁。
○上言「使」,申齊覘盟之意;下言「及」,申晉急盟之實。案「國佐如師」「屈完來盟」,事近辭遠者,胡安國云:「其書『來盟于師』者,楚人自服而求盟也。『盟于召陵』者,桓公退舍,禮與之盟也。在春秋時,斯爲善矣。若夫爰婁,則異於是。國佐如師,將以賂免,非服之也。逮乎爰婁,而與之盟,則汲汲欲盟者,晉也。故反以晉人及之。若此類,見曲直之繩墨矣。」上言「如師」,下言「盟」,不兩例之者,爲下盟稱「國佐」而不繫國,明當上從爲例也。
【成二年】(十有一月)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繒人盟于蜀。
【成三年】冬,十有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衛侯使孫良夫來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孫良夫盟。
○聘盟也。上聘一事,下盟一事,不兩例之者,爲下盟「荀庚」「孫良夫」不繫國,明當上從「晉侯」「衛侯」,見此盟意,實自其君,非大夫所得專也。亦稍與成二年齊侯使國佐如師盟同。案春秋凡聘盟,皆上著「使聘」,申彼所欲;下著「及盟」,申我所欲;實著兩君盟也,故文不可離,是其不同於朝盟者。傳曰:「來聘而求盟,不言及者,以國與之也。不言其人,亦以國與之也。不言求,兩欲之也。
廖平云:「晉、衛皆來聘,何以不同日盟?尊二伯,故先之。」若朝盟、聘盟者,其各爲「尊盟」之一類爾。
【成五年】十有二月,己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
○鍾文烝云:「後魯、衛侵宋渝盟,不見有晉師,故還從書日常例。」依鍾意,外爲主者,日與不日,重從主盟者視之爾。
【成七年】八月,戊辰,同盟于馬陵。
○諸侯救鄭,而與鄭盟也。救鄭者,此條上「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鄭」是。全不具主名,直言「同盟」者,喜得鄭也。鄭近天子之國,時反復於晉、楚,喜爲諸夏所得,故視如内事,直作内辭,所以申内諸夏之義爾。案十七年「同盟于柯陵」、襄九年「同盟于戲」、十一年「同盟于京城北」「會于蕭魚」,皆在此義。異者,蟲牢之盟乃因救鄭;柯陵、戲、京城北之盟、蕭魚之會乃因伐鄭。要之,皆喜鄭爲諸夏所得,故直作内辭也。昭十三年平丘之盟不序諸侯,亦在此類。春秋内辭者二,一以魯爲内,而不稱主名,是小以魯爲中國也;一以諸夏爲内,而不稱主名,是大以諸夏爲中國也。
【成九年】(正月)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不日者,惡之也。案左氏,爲歸汶陽田故,諸侯貳於晉,晉人懼,乃會蒲以尋馬陵之盟。洪咨夔云:「奪魯已取之田歸之齊,信義安在?故諸侯貳而爲是盟。同,蓋一時之彊同也。況執鄭伯於既盟之後,自盟而自背之乎!」
【成十一年】(三月)晉侯使郤犫來聘,己丑,及郤犫盟。
【成十五年】(三月)癸丑,公會晉侯、衛侯、鄭伯、曹伯、宋世子成、齊 國佐、邾人同盟于戚。
○鍾文烝云:「下有執,不如蒲、祝柯去日者,稱『侯』斥『執』,其惡已顯,不假去日,故還從書日常例,與湨梁同。」
【成十六年】十有二月,乙丑,季孫行父及晉 郤犫盟于扈。
【成十七年】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
【成十八年】十有二月,仲孫蔑會晉侯、宋公、衛侯、邾子、齊 崔杼同盟于虛朾。
○何休云:「不日者,或喪盟略。」鍾文烝云:「先君未葬,嗣君又未即位,左傳謂『孟獻子請於諸侯,先歸會葬』,言略是也。」
【襄三年】夏,四月,壬戌,公及晉侯盟于長樗。
○朝盟也。廖平云:「朝盟以地,外辭。」師云:「晉侯出其國都,與公盟於外地。」
【襄三年】六月,公會單子、晉侯、宋公、衛侯、鄭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己未,同盟于雞澤;陳侯使袁僑如會。
○傳曰:「如會,外乎會也,於會受命也。」
【襄三年】(六月)戊寅,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 袁僑盟。
○是諸侯既同盟于雞澤,而大夫又相與私盟也。同月同地,故不復贅言「雞澤」。傳曰:「諸侯盟,又大夫相與私盟,是大夫張也。故雞澤之會,諸侯始失正矣,大夫執國權。曰『袁僑』,異之也。」師云:「異袁僑之得禮。」
【襄七年】冬,十月,衛侯使孫林父來聘,壬戌,及孫林父盟。
【襄九年】十有二月,己亥,同盟于戲。
【襄十一年】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京城北。
【襄十五年】春,宋公使向戌來聘,二月,己亥,及向戌盟于劉。
○聘盟也。不於「聘」上月者,不同月也。聘在正月,盟在二月。
【襄十六年】(三月)戊寅,大夫盟。
○是諸侯既會于湨梁,而大夫盟也。案襄三年雞澤之盟,文猶稱「諸侯之大夫」,此則不繫「諸侯」,直稱「大夫」者,傳曰:「諸侯會而曰『大夫盟』,正在大夫也。諸侯在,而不曰『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也。」廖平云:「雞澤初失政,此大夫執政專盟。」鍾文烝云:「下執二君,不去盟日者,於『執』言『以歸』,晉惡不嫌不顯,故此可以不去日,與戚盟同也。」盟不地者,據例,會與盟同月,則地會,不地盟。
【襄十九年】春王,正月,諸侯盟于祝柯。
○傳曰:「其不日,惡盟也。」惡,謂執君取地。案祝柯
之盟,晉人執邾子,魯取邾田。
【襄二十年】春王,正月,辛亥,仲孫速會莒人盟于向。
【襄二十年】夏,六月,庚申,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淵。
○鍾文烝云:「下魯伐邾渝盟,非晉意,故從書日常例。」
【襄二十五年】秋,八月,己巳,諸侯同盟于重丘。
【襄二十七年】秋,七月,辛巳,豹及諸侯之大夫盟于宋。
【昭十一年】(五月)仲孫貜會邾子盟于祲祥。
○不日者,母喪略故,與虛朾同。
【昭二十六年】秋,公會齊侯、莒子、邾子、杞伯盟于鄟陵。
○齊盟納公,而爲高張所蔽,不果納,深惡之,故時。
【定三年】冬,仲孫何忌及邾子盟于拔。
○時者,哀元年何忌伐邾、二年伐取邾田,既渝盟矣;又邾子在喪,未逾年,故更惡之。
【定四年】五月,公及諸侯盟于皋鼬。
○師云:「不日者,後楚伐蔡,不能救故。」
【定十二年】冬,十月,癸亥,公會齊侯盟于黄。
【哀二年】(二月)癸巳,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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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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