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四十一、致夫人

案「致夫人」例,傳無說。楊士勛於文九年「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齊」下引師略例云:「夫人行有十二,例時。此致而書月者,蓋以非禮而致,故書月以刺之,餘文書月者,當條皆有義耳。」則依師意,若夫人之合致者,常例皆宜以書時爲正也。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四十、送致

送者,送女也;致者,致戒也。傳曰:「禮,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門,諸母兄弟不出闕門。父戒之曰:『謹慎從爾舅之言。』母戒之曰:『謹慎從爾姑之言。』諸母般,申之曰:『謹慎從爾父母之言。』」案「逆女」之與「送致」,事之一體兩端者也,故例不異,同以時爲常。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三十九、胥命

傳曰:「『胥』之爲言,猶『相』也。相命而信諭,謹言而退,以是爲近古也。」柯劭忞云:「相命謹言,即古之誓禮。」曲禮云:「約信曰『誓』」。孔穎達云:「以其不能自和好,故用言辭共相約束,以爲信也。若用言相約束以相見,則用誓禮。」是其不同於盟者。傳曰:「誥誓不及五帝,盟詛不及三王,交質子不及二伯。」廖平云:「古帝王無···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三十八、致公

凡公行,告於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勛焉,禮也。傳例曰:「致君者,殆其往而喜其反,此致君之意義也。」莊二十三年傳曰:「公如,往时正也;致月故也。如,往月致月,有懼焉爾。」定八年傳曰:「公如,往时致月,危致也;往月致时,危往也;往月致月,惡之也。」若「有懼」則主以情言,若「惡之」則主以義言。鍾文烝云:「『危致』即···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三十七、分器

武王克商,分其宗廟之器,以賜兄弟,以彰明德,謂之「分器」。杜預云:「國之分器,得之足以爲榮,失之足以爲辱,故重而書之。」案定八年「竊」既不月,則九年「得」亦不蒙上「四月」可知,是其例當以時者爲常也。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三十六、水災

傳曰:「高下有水災曰『大水』。」師云:「大水,例時。」鍾文烝引春秋考異郵云:「水災歷月而成,故例時。」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三十五、公薨

傳例曰:「内之大事,日。」公薨大事,日之不疑。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三十四、雷雨

「異」志也。傳曰:「雨月,志正也。」諸家解此,多以爲雨得其時,則月。廖平云:「據月,以記時節,雨雪、大雨皆同。月以記時,明其緩急常變,此不爲例者,唐、宋以下,以爲日、月不爲例,此類是也。」案廖說最與傳合,但以不爲例,則誤矣。據月以記時節,固是例者也。春秋之法,無不以天時爲例者,重禮法,大天紀也。故傳曰:「人之···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三十三、歸獻

凡禮與人物曰「歸」。「歸」者,通行之辭,尊之則曰「獻」。師云:「凡有所歸,例時。」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三十二、執

捕罪曰「執」。是「執」者,治文也。師云:「執大夫,有罪者例時,無罪者月。」柯劭忞云:「執例時,惡則月,惡甚日。」案師云「罪」者,從被執者言;柯云「惡」者,從執之者言,義實不異。又若師所言例,但及大夫,不及諸侯,而案之於經,此例亦同施於諸侯矣。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三十一、聘

諸侯使大夫問於諸侯曰「聘」。師云:「聘,例時。凡聘,皆使卿執玉帛以相存問。」

【匡钊】德性与工夫:比较哲学视域下早期儒家“为己之学”的公共意义

德性问题涉及人的精神转化,但以往德性伦理对此缺乏应有的“工夫论”关注。反观早期儒家哲学通过修身实践与围绕“心”概念的精神修炼展开的成德之教,可以看出其与西方学者如阿多、福柯等对古希腊思想的诠释方向相同,二者均以工夫论补德性论之不足。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三十、内城

凡内城者,皆邑也。傳曰:「城,爲保民爲之也。民眾城小則益城,益城無極。凡城之志,皆譏也。」師云:「城,例時。」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二十九、無事

無事,謂一時無所錄者也。傳曰:「無事焉何以書?不遺時也。」師云:「四時不具,不成年也。」廖平云:「必書首月,以記時變。」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二十八、平

傳曰:「『平』之爲言,以道成也。」廖平云:「據不盟而信喻,以道相和好也。」師云:「傳例曰,盟不日者,渝盟惡之也。取夫詳略之義,則平不月者,亦有惡矣,蓋不能相結以信。」依師意,平比盟爲略,例因以月者爲常。不月者,亦惡之。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二十七、圍

環其城邑曰「圍」。師云:「圍,例時。」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二十六、蟲災

傳曰:「蟲災也,甚則月,不甚則時。」蟲災者,螟、螽之謂也。鍾文烝於『螟』云:「時者,七月也。災在八、九月則甚,七月則不甚。」於『螽』云:「螽時者,亦皆七月也。災在八月以後則甚,七月則不甚。唯文三年秋『雨螽于宋』甚而亦時,彼以外災特志,又加言『雨』,足以別之矣。」若螟、螽之甚而異月者,高閌云:「螟食苗心,螽無所···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二十五、宗廟

宗廟之事,名器所重,尤宜慎也,故凡有失者,皆謹而志之。師云:「失禮宗廟,功重者月,功輕者時。」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二十四、觀

傳曰:「常事曰『視』,非常曰『觀』。觀,無事之辭也。」無事,謂非有禮典故事。案師於「公觀魚于棠」下引傳例云:「公往時,正也。正,謂無危事耳。」是以「觀」比「公如」,則是無事而「觀」之例,亦與「公如」有事同。柯劭忞云:「觀,例時。」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二十三、篡國

師云:「立、納、入,皆篡也。大國篡,例月。小國時。」何休云:「國人立之曰『立』,他國立之曰『納』,從外曰『入』。諸侯有屬託力,加『自』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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