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齐】天道的是非——《史记·伯夷列传》刍议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5-11-18 16: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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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的是非——《史记·伯夷列传》刍议

作者:张齐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布,载《武陵学刊》2023年第6期


摘要:司马迁“究天人之际”的思考凸显于对天道之是非的探讨,尤其体现在《伯夷列传》一文。他特意将其置于列传首篇,以夷齐相让之事,彰显了理想政治应有的“贵让”之道,含蓄地回应了天命与政权鼎革关系的难题。他又通过独特的行文章法,引出天与善恶报应的关系难题,明确表达了对天赏善罚恶的质疑。在天道难以保证德福配称的现实处境中,司马迁基于自身生命体验,通过著书立言,褒善贬恶,以史家的方式对“天人之际”难题作出了解答。

关键词:史记;伯夷;天道;德福;让


作者简介:张齐,男,湖北襄阳人,南京审计大学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易》学及《史记》学。


众所周知,司马迁素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为著书之志。《史记》首开纪传体例。本纪、世家、列传之首篇安排均与其对“天人”、“古今”问题的探索密切相关。列传之中,《伯夷列传》居首。然该篇文本纠葛颇多,历代解释者各出机杼,往复辩难,其诠解繁富庞杂,遂使该篇天人之意隐晦不彰。本文拟对其记叙史实进行考辨,疏解该篇章法、体例及在《史记》一书之地位,进而探讨司马迁如此安排之用意,旁涉其人生遭际与价值冲突,进而管窥司马迁的作传意图,并最终释读其在“天人之际”的考量与决断。

 

一、《伯夷列传》与先前夷齐记述之考校

 

姜亮夫先生曾对夷齐之事做过考证,认为:“夷齐事可能有之,然诸书附会者至多……大抵出自杜撰者多,皆不足据。”[1]司马迁《史记》一书之中也有两位“伯夷”。据《五帝本纪》和《陈杞世家》记载,唐虞之际,尧逊位于舜,时有伯夷,位居“秩宗”,掌宗庙祭祀。《伯夷列传》所述伯夷,乃是于商周之际,武王伐纣之时“叩马而谏”者,两者其间已历千祀,并非同一人。各家论及伯夷处甚多,绝大多数所指为后者。

 

夷齐之事距司马迁写作《史记》的年代,几经千岁之久。春秋战国时期,诸子蜂起,各据其说,于夷齐故事,或删繁就简,仅取只言片语;或辗转增益,抒发长篇大论。面对久远且聚讼纷纭的夷齐传说,司马迁以“考信于六艺”为原则记述夷齐故事。然而六艺所载是否属实,仍有很大疑问,兼之本篇记叙议论颇谬于先贤,故更增人疑窦,后世学者于此颇费思量。

 

司马迁作《伯夷列传》,直接精神源头可溯至孔子。《论语》之中,孔子多次称赞夷齐二人。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不念旧恶,怨是用希”。《论语》涉及伯夷以议论为主,且谓其“饿于首阳之下”,未称“饿死”,后世以此责难司马迁者亦不在少数。

 

孟子承孔子,对伯夷亦不吝赞叹,虽有“伯夷隘”的批评,但毕竟推许其为“仁人”、“圣之清者”、“百世之师”,力赞其对时人及后世之影响:“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孟子·万章下》)唯记其事迹云“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孟子·离娄上》)为《伯夷列传》所削。司马迁熟读孟子书,至“废书而叹”,可见契悟之深,却不录孟子所叙之事,亦令人不解。

 

战国诸子中,叙夷齐故事较详者还有《庄子》,其中涉及伯夷者凡四,然于《骈拇》、《秋水》、《盗跖》诸篇皆甚简略。《秋水》中提及“伯夷之义”,《骈拇》则谓“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谓“辞孤竹之君,而饿死于首阳之山,骨肉不葬”,暗含嘲讽。惟于《让王》之中述之甚详,赞之甚力,且其基本情节已与《伯夷列传》近似,然并未述及伐纣之事。两人于“周之兴”时往见武王,见过之后,认为他并非有道者,遂不受其爵禄而去,北至于首阳山,甘受饿而死,并无列传中武王伐纣时“叩马而谏”之事。《吕氏春秋》所载与此大同小异。《庄子》一书,多托寓言以说事,《让王》更不例外,《吕氏春秋》该篇亦相类,其事大抵均为虚构,不足为信。

 

韩非子亦引夷齐事作为论辩依据,其《奸劫弑臣》篇云:“古有伯夷叔齐者,武王让以天下而弗受,二人饿死首阳之陵。”[2]此处言“武王让以天下”予夷齐二人,这种说法或许是由尧让天下于许由、夷齐让国以及辞武王封爵这三个传说杂揉而成,明显言过其实。

 

此外,《战国策·燕策》“人有恶苏秦于燕王者章”也引伯夷之例作为论辩依据,述其事云:“廉如伯夷,不取素餐,污武王之义而不臣焉,辞孤竹之君,饿而死于首阳之山。”[3]这与《史记·苏秦列传》所载略有差异:“廉如伯夷,义不为孤竹君之嗣,不肯为武王臣,不受封侯而饿死于首阳山之下。”后世虽有人考证夷齐谏武王事之有无,然极少有人对其身份产生怀疑,夷齐为“孤竹君之二子”,遂被视作一历史事实。

 

但是,《史记》所载夷齐之事,历代有不少质疑。如“叩马而谏”之事,怀疑者大致有两种思路,一是从道义逻辑出发,坚持夷齐二人既为仁人,武王为天下伸张正义,亦是仁人,二人不可能与武王作对。如王安石说:“天下之道二,仁与不仁也,纣之为君,不仁也。武王之为君,仁也。伯夷固不事不仁之纣以待仁,而后出武王之仁焉,又不事之,则伯夷何处乎?”[4]另一则纯从历史事实出发,推出司马迁叙述的悖谬之处:伯夷斥武王“父死不葬”,“与武王十一年伐纣事背驰。”[5]据《史记·周本纪》载,文王崩后,武王即位,伐纣之事有两次。第一次是在九年之后,此次讨伐因武王认为“未知天命”而作罢。第二次则在十一年之后,其时文王亦已逝十一年,不可能仍然“未葬”。所以,“叩马而谏”的真实性便大可怀疑。还有人则以为“谏武王当于未举事之初,不当俟其戎车既驾而后出奇骇众于道路也。太公与己均为大老,出处素与之同,不於今日白首如新,方劳其匆匆扶去於锋刃将及之中也。”[6]此说虽出于臆断,亦有其合理之处。故宋人陈善批评司马迁说:“迁于著书勤矣,然其为人浅陋不学,疏略而轻信,多爱而不能择,故其失如此。”[7]

 

或以为夷齐二人确有谏武王之事,不过却非伐纣之时叩马而谏。《左传·桓公二年》云:“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杨伯峻据《汉书·王吉贡禹传》:“昔武王伐纣,迁九鼎于雒邑,伯夷、叔齐薄之,饿于首阳,不食其禄。”即以此义士为伯夷、叔齐。[8]然此说是否属实也颇可怀疑。明代学者徐经说:“《左传》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义士犹或非之,此并无其人,亦未有其事,益臧哀伯借此以讽鲁桓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太庙之非耳。”[9]546对此王直亦辩之甚详,其作《夷齐十辨》最后一条即“《左氏春秋传》所载‘武王迁鼎,义士非之’说亦误”。[6]

 

总之,通过以上考证可以发现,司马迁在《伯夷列传》中所叙夷齐二人身份、事迹与先前典籍舛谬颇多,以致清人梁玉绳将该传全盘否定,谓“《史》所载,俱非也”[10],不过也有不少人为司马迁辩护,认为夷齐之传并非司马迁所作,只是其采择旧传而成,如鹿兴世云:“或太史公时,夷齐已别有传,故史公不复立传欤?”[9]546孙德谦云:“盖迁之作传也,用世所旧有者从而整齐之耳……于夷齐则于其传标著之,乃幸其有旧传也。”[9]549高燮亦持此论:“盖伯夷之事,古籍所载大抵皆不足信,故子长……特标‘其传曰’三字,‘其传’者,盖旧传云。此子长之宏识也。”[9]550这些解释力辩司马迁著史态度之谨严,但也恰恰表明,司马迁所录夷齐之事乃是有意而为,否则他人他作尚多,何不一并采摭?而且,录述本身就是一种认可。即使所录夷齐事迹非真,但至少可以看出,或司马迁认此为真,或其冀后世观览之人认此为真。

 

总而言之,司马迁作《伯夷列传》,尽管声称自己“考信于六艺”,然六艺所载夷齐之事与他所述并不完全相合,可见他确实进行了有意地采择。鉴于司马迁一贯有着明确的著史宗旨,这种采择之标准也必与其宗旨相适应。若欲较为清楚地辨明《伯夷列传》成文与其著史宗旨之联系,便有必要对《伯夷列传》的章法结构、体例类型作透彻分析,更需跳出这一篇之限,将其置于百三十篇之中,对其次第序列作全面审视方可。

 

二、《伯夷列传》地位、章法、体例与司马迁用意

 

《史记》于本纪、世家、表、书、列传之安排自有其统一用心,并非随意为之。学者一般也都承认本纪、世家、表和书其各体内部篇章也存在一定次序。不过,由于列传人物颇夥,且篇数亦复不少,许多相邻篇目之间似乎无甚关联,故也有学者怀疑司马迁作列传,乃是随得随编。总体而言,今人朱东润折衷群言,最为恰切:“曲解篇次,诚为不可,然遽谓其随得随编,亦未尽当。大要自四十九篇以上,诸篇次第皆有意义可寻,自五十篇以下,中经窜断,始不可解。”[11]若依此说,则至少列传前四十多篇的确经过司马迁的精心编排。既然如此,何以将《伯夷列传》置于首篇呢?

 

事实上,历史上确实还曾经发生过争夺列传第一的闹剧。因《史记正义》成书于唐代,此时崇奉道教,故而注者便欲通过重新编撰排序,提升老庄在列传中的地位,以迎合当政者。明代杨慎对此激烈批评:“按唐崇老教,谬取老子居列传首,而与《伯夷》合为一卷,甚为无谓……太史公叙述自有深意,岂宜妄为轩轾?”[9]538

 

为古人排座次之举固然不妥,但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认识到,列传第一的位置的确蕴有司马迁的价值考量。但为何列传之首要选择夷齐事迹记载,而非前代功烈更为显著突出者?刘知几便对此颇为困惑:“至如皋陶、伊尹、傅说、仲山甫之流,并列经诰,名存子史,功烈尤显,事迹居多。盍各采而编之,以为列传之始,而断以夷、齐居首,何龌龊之甚乎?”[12]

 

司马迁确有其独特考虑。今将本纪、世家、列传第一篇略作对比便会有所领悟:“唐尧逊位,虞舜不台,厥美帝功,万世载之。作五帝本纪第一。”“太伯避历,江蛮是适……嘉伯之让,作吴世家第一。”“末世争利,维彼奔义,让国饿死,天下称之。作伯夷列传第一。”(俱见《太史公自序》)这些居于《史记》各体例首位者都有一共同特征,即具有“让”之德行。

 

勿庸置疑,夷齐兄弟让国,其高风亮节,十分难能可贵。但司马迁之意并非止于“贵让”。“让国”只是夷齐事迹的前半部分,后半部分“义不食周粟”以致“饿死于首阳山”,在篇幅上亦大超前者。而且,司马迁并不仅是述其行事而已,观其属文,议论激昂,亦非只针对“让国”一事,尚有莫大委曲。欲明乎此,还需对《伯夷列传》之章法、体例再作考察,方知司马迁用心。

 

《史记》有单传、合传之分,《伯夷列传》一篇,既不同于单传之先叙事迹后加评论,也不同于群体合传之先标总论后加分叙,该文全篇近千字,以议论开端,且以议论结尾,而述夷齐事迹者则置于文章中间,只有短短二百余字。诚如钱钟书先生所说:“此篇记夷齐行事甚少,感慨议论居其大半,反议论之宾,为传记之主。”[13]此外,即便是其所发之议论,也与其他列传不同。在其他列传之中,司马迁分判剖析、褒贬爱憎,皆历历可见,惟独此篇当中,感慨不已,疑问不断,或肯或否,旁生侧出,摇曳生姿。

 

司马迁究竟为何以此种笔法行文?清代学者何焯指出:“《伯夷列传》,此七十列传之凡例也。”[14]此说为章学诚所继承:“《伯夷列传》乃七十篇之序例,非专为伯夷传也。”[15]“传虽以伯夷名篇,而文实兼七十篇之发凡起例,亦非好为是叙议之夹行也。”[16]这种看法具有普遍性,当今《史记》研究学者也颇多认同。不过,即使是将该文作为“凡例”来看,它也显得过于奇怪。盖一般凡例皆以说明性文字为主,用语客观明晰,尽量避免误解。而此篇中语义明确、语调平稳的叙述极为少见,多数语句或设问,或反问,层层推进,显见得作者情思郁积极为强烈。

 

然则郁积者何?汉代班固曾批评司马迁道:“是非颇谬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所谓“颇谬于圣人”,最为显著地便表现在对“伯夷之心”作何体会。宋代理学大家程颐曾言:“要说得伯夷心,须是圣人语:‘不念旧恶,怨是用希。’”[17]孔子对伯夷评价:“求仁得仁,又何怨?”(《论语·述而》)司马迁述夷齐之事,正是以孔子此语而起兴,谓“余悲伯夷之意,睹轶诗可异焉。”后叙夷齐事迹,谓其将饿死之际,作歌云:“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遂死。司马迁由此质问:“由此观之,怨邪非邪?”

 

前文已经说过,司马迁所述夷齐之事与之前文献所载均非完全吻合,而此“轶诗”亦是明证之一。遍考先秦典籍,未见如此轶诗,则轶诗是否可信便成一大问题,由此夷齐到底怨否亦大可商榷。宋人陈长方谓此诗“陈古刺今,此意含蓄,此太史公文笔,非伯夷意也。”[18]明人王直作《夷齐十辨》,第九辨“太史之误原于轻信逸诗”云:“然则世必有遭罹荼毒而作此诗者,非夷齐也。此诗误迁而迁误后世也。”[6]这两人都认为轶诗并非为夷齐之作,然皆未见确凿证据。

 

如果单从传中所引轶诗来看,其中流露出来的怨意自然非常明显,这或许便是班固指摘司马迁“是非颇谬于圣人”的缘由。明代陈仁锡曾作调和之论:“孔子所云无怨者兄弟逊国,太史公所云怨者以暴易暴,之间原不相乖。”[9]540但无论如何,他总还是认为夷齐是有怨的,而且所怨居然为武王的“以暴易暴”。武王一直被视为儒家理想君王的典型,可以想象此“怨”有多么惊世骇“儒”了。朱熹早就对此深致不满:“孔子论伯夷,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司马迁作《伯夷传》,但见得伯夷满身是怨。”[19]其弟子真德秀亦循师说:“文公之说可谓至当。”[20]不过,历来便不乏为司马迁作辩护者。宋人罗大经通过体认全文章法,认为司马迁乃以“怨”设问,中间虽似有怨,而引圣贤之语释疑,最终归结为“伯夷、颜子得夫子而名益彰,则所得亦已多矣,又何怨之有?”[21]106明代杨慎也对此文笔法做过类似分析:“错综震荡,极文之变,而议论不诡于圣人,可谓良史矣。”并批评朱熹、真德秀:“宋人不达文体,是以不得迁之意而轻为立论。”[22]

 

这类说法似有“为贤者讳”的嫌疑,但夷齐是否果真有怨确已不得而知。清人吴德旋说:“太史公岂果致疑于夷、齐之有怨乎?太史公怨者徒也,若夷、齐之无怨,轶诗之不足据,则太史公固知之矣。”[9]545但若说司马迁果真认为他二人无怨,既声称“考信于六艺”,又何必征引于古无稽而又怨气十足的轶诗?其实,明代李贽所说或更近于实情:“何怨是夫子说,是怨是司马子长说。”[23]《伯夷列传》一篇,实是司马迁借夷齐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司马迁固然是怨者,以怨者之眼观他人之苦,则他人亦莫不含怨。既然他煞有介事地将此事当作历史事实加以记述,并将其置于位置显赫的列传第一篇,那显然是有意使人相信:夷齐有怨,他自己更是有怨。然则,怨从何来,又如何化解?“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屈原贾生列传》)怨到极至,在生命的极度困苦中,人自然会追问到天人之际,也正因着这重追问,生命的另一重境界才有可能开显出来。

 

三、司马迁在天人之际的困惑与抉择

 

司马迁出生于史官世家,其父司马谈承继祖业而为太史公。司马谈有着极为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曾立志撰写一部伟大的历史著作。但史官在汉代地位卑微,不受重视,汉武帝封禅泰山,这种“接千岁之统”的大事,并未令司马谈从行。司马谈发愤将死,又深恐其先辈功名终绝于己,临死之际,恳切嘱咐司马迁,让他承继孔子作《春秋》之绪,记述汉兴一统以来“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不要废绝天下之史文。司马迁以此自任,未敢轻忽。“主上明圣而德不布闻,有司之过也。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他对《春秋》之事与春秋之“义”了然于胸,“《春秋》采善贬恶,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独刺讥而已也。”不过一开始这还只限于知识性的了解,并没有切身的生命体悟——这种体悟是必定要在生命实践之中,经过多次的困苦与磨难才能获得。

 

正当司马迁兢兢业业准备撰述《史记》之时,适逢李陵之祸。此事对司马迁的打击是毁灭性的,若非他还怀着更为崇高的理想,很可能早已引决自裁。他之所以苟活于世,无非要是完成《史记》一书。这次打击也促使他的创作观乃至人生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太史公自序》)著史并非仅仅记载往代前朝的兴衰成败、古圣今贤的道德功业,也应渗透著者自觉的生命体验。这在《报任安书》中说得更为明确:“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正是以其独到的感思来接通他之前的历史人物事件,并进行价值判断,这使得他不囿于前人之说,甚至是“圣人之说”。在《伯夷列传》之中,便以夷齐之“怨”来质疑孔子“何怨”之说。明代李贽评夷齐之事道:“何以怨?怨以暴之易暴,怨虞夏之不作,怨适归之无从,怨周土之薇之不可食,遂含怨而饿死。此怨曷可少也?”[23]夷齐所怨非常复杂,但首要原因便是武王伐纣“以暴易暴”。

 

虽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易·革》),但自孟子之时,便已有齐宣王的质疑:“臣弑其君,可乎?”这与夷齐叩马而谏所言极为相似(“以臣弑君,可谓仁乎?”)。表面上看,孟子予以了巧妙的回答(闻诛一夫纣,未闻弑君),但实际却回避了这个问题。因为若以仁义之实而行篡逆之事,则后世将不知有多少乱臣贼子以仁义之名行篡逆之实了。正如《庄子·盗跖》所尖锐批驳的:“汤放其主,武王伐纣。自是以后,以强凌弱,以众暴寡。汤武以来,皆乱人之徒也。”这是儒家政治思想所不可避免的内在矛盾。汉代也有过类似讨论,《史记·儒林列传》载辕固生与黄生争论汤武到底是“受命”还是“弑君”。它使政权移易的合法性问题逼显出来,这问题以相似的理路为汉家创业垂统的高祖刘邦覆上了一层阴影,作为汉家事业承继者的景帝敏锐地意识到它的严重性,他的调停方式是颇为聪明的:“食肉毋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言学者毋言汤武受命,不为愚。”但这勿宁说是以统治者的权威再次将此问题压制了下去。

 

但压制并不意味着问题的消失,它只会更深地潜隐到人们内心。司马迁所著《史记》作为一部通史,必需解决朝代更替与天命之间的关系。应当说,司马迁在对待这个问题上的态度颇有些犹疑,一方面,他承认有天命的存在,朝代的兴替乃是天命运作之结果;另一方面,他对天命影响世事的作用机制(随心所欲还是以德为主)表示怀疑困惑。即便是受命于天,还可以追问的是,难道上天就一定要以暴力革命的方式来移易政权?一定要以无数无辜的生命尸横遍野、血流漂橹,方能完成天命之转移?如是之“命”,真的出自一个“於穆不已”、“纯亦不已”的至高无上存在者?

 

依此来看《伯夷列传》,或可发现司马迁对这一问题潜隐地回应。前文已说过,夷齐反对武王伐纣之事可能并不属实,但此事一经司马迁记载,无论如何,的确有许多人认其为真。历来信此为实的人,便面临着对夷齐与武王之争如何作客观评价的难题。唐代韩愈作《伯夷颂》,对伯夷满口赞词,谓其“特立独行,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也。”[24]对伯夷与武王行为之间存在的矛盾未置可否。明代方孝孺承孟子“伯夷隘”之旨,谓其“过中失正,恐未臻乎尧舜禹之道。”[25]不过大体上仍持赞扬态度。清人李熙仁则谓“夫伯夷所守者经也,武王之所行者通乎权以归乎经者也。”[9]548则是以“经权”之论调和两者矛盾,对伯夷作了根本性的肯定。近代鲁迅作《采薇》,敷演夷齐之事,固是小说家言,但其中也可以看出对夷齐二人的冷嘲热讽。而建国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因着“革命-进步”话语的需要,对夷齐之事更是给予颇多口诛笔伐。

 

我们认为,夷齐之谏武王,并不能只限于一朝一代之转移而论,实际上他们指向了更为高远的政治理想——“让王”。 《史记》“贵让”,这不仅是太史公的剖心之语,也是古今研究者的一致看法。明代杨慎加以发挥云:“《尚书》首《尧典》《舜典》,《春秋》首隐公,世家首太伯,列传首伯夷,贵让也。”[9]459今人更因时代而附会,如陈直认为:“《史记》年表首共和,本纪首黄帝,世家首吴太伯,列传首伯夷,皆表扬让位,反抗君主者。”[26]

 

但诸多人尽皆知的美好理念未必皆能尽数付诸于实践,尤其是在世俗的政治领域。这是人类生存境域中蒙受尘垢最重的地带,机心权谋、暴力威势长久地笼罩于此,使其难得透出美善之光。但黑暗愈深沉,对光明的渴盼也越真切。正是如此,司马迁所刻意烘托的夷齐之让,便有了不拘于当时当地的超越性价值。有趣的是,《吴太伯世家》中,泰伯和仲雍所让者,正是武王之祖父季历。在“泰伯——武王——伯夷”的双重比照中,喻示着司马迁如此结构的微妙之义。夷齐所维护的是天下之公心。这公心基于“让德”而生,只有具备这样的牺牲精神,方能避免天命移易过程中频频出现的暴力流血事件。无奈这理想过于高远,不是后世习于争斗之心所能理解的,因而极易被人视为迂腐不经,荒诞无稽。

 

夷齐之心性与行迹,昭昭可鉴日月,最终饿死于首阳山,可谓不得善终。司马迁再一次将矛头指向了天:“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邪?积仁絜行如此而饿死!”他列举了历史上诸多恶人享福而善人遭殃之事,质问:“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宋代程颐因此而指责司马迁说:“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致,便是天理。司马迁以私意妄窥天道……天道之大,安可以一人之故妄意窥测?”[17]其实,深具历史眼光与个人体验的司马迁自有其独特回答,而他所谓“天道”与程氏“天道”的内涵也并不一致。这种“天道”事实上乃是“天命”,一种由外在的神秘莫测的终极实体所决定了的、个人尽其全部努力仍无法改变的力量。程氏之“天道”,却是由道德义涵推扩而来的。司马迁在这里批判的是“天道”(亦可谓“天命”)赏善罚恶的德行业果观,他所提出的乃是德福一致如何可能的问题。通过观览三千年来兴衰成败、网罗天下佚闻旧事,并结合自己独特的人生体验,他不无绝望地认识到,所谓天能赏善罚恶,不过是安慰人的谎言罢了。

 

司马迁考镜先秦学术源流,为诸子作传,不会不明白诸子在此一问题上的思考。他尤其尊崇儒家,但这似乎也没能解决他在这方面的困惑。孔子一生之中对于德福关系问题相当豁达,并不认为德福能够在现实中实现精确配称, “命”这一概念在他那里固然意味着人生存于世某种程度的限定,但他将重心转向人的内在德性,而开辟了一个更为广饶的世界,从而超越了“命”。孟子继承了孔子思想,其“天爵”与“人爵”、“ 性”与“命”之分际亦表示了同样的致思路径。

 

司马迁恰恰于此与孔孟有分歧。他认为“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礼生于有而废于无……人富而仁义附焉。”(《货殖列传》)这即是说,获得物质条件的满足是人性的根本需求,而且只有在物质条件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才有仁义道德的养成。这至少颇能代表当时普通大众的一般看法。如何能够要求这些人放弃物质条件的享受(他们所认为的“幸福”)而去追求德性(他们所认为的外在于己之物)的完满实现?在寻常人那里,“以福配德”的理想甚至极易变成“因福配德”的庸俗,“何知仁义?已享其利者为有德……侯之门,仁义存。”(《游侠列传》)深体人情的司马迁对此有痛切感悟。

 

另一方面,司马迁对于“命”的体悟亦与孔孟有所差异。孔孟言命,虽视其为不可知的、不确定的,不能由自己把握之物,但能对其采取一种超越的态度,从而展现出刚健而又不失温润的人生观。司马迁却遭受了非人的待遇,这对其心灵有着毁灭性的摧折。“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如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报任安书》)在这种境遇之下,他对“命”的看法是相当悲观的,“人能弘道,无如命何……孔子罕称命,盖难言之也。非通幽明之变,恶能识乎性命哉?”孔孟在“命”面前多少有一份进退从容的自由,而司马迁以其绝望之心观照,其所感之“命”偏于天之绝对权威,近乎宿命论。既如此,所谓天命与人世之祸福关系,便不是简单的赏善罚恶。司马迁由此埋怨天,便不足为怪了。既然天不足为恃,儒家圣人所倡导的不忧不惧的境地又难以臻至,那么世间以道义为追求的普通人,又如何化解因不公正的待遇而带来的痛苦的感受?在司马迁看来,与儒家并峙的道家是否可以做到呢?

 

该问题可以通过《屈原贾生列传》中的叙议来审视。“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馋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如果参照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对自己为李陵辩护一事的叙述,便可知道,司马迁名为写屈原之心,实则写自己之心。司马迁正是屈原的异代知音,所以才他会在读其作品时“悲其志”,观其自沉之渊时“未尝不垂涕,想见其为人”。相似的遭遇,使得司马迁能够深体屈原之悲,并予以传神写照。贾谊与屈原遭遇相似,俱属遭诽谤而不得任用者。他试图以道家思想来排解其愁苦郁闷,其文《鵩鸟赋》即有此意。该赋“同死生、轻去就”,令司马迁读后一度“爽然自失”,并为屈原的遭遇感到奇怪。不过,庄子“冥同物我、齐一死生、与时俯仰、任运浮沉”式的逍遥态度,终究未能切实地医治人的精神创伤。贾谊最终还是幽愤以死,年仅三十三岁。屈原在临终之际与道家精神的代表渔父一席深谈,终未能改变其志,怀石自沉以死。司马迁将此二人归于同一列传是意味深长的。在他看来,选择道家似乎意味着泯灭价值判断而随波逐流,选择儒家则意味着对于牺牲义无反顾地承担。这喻示着,不管是儒家也好,还是道家也好,竟都无法为受苦受难的芸芸众生提供有效的抚慰。

 

然而,司马迁的抉择仍然是儒家式的。如其所言,“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世间有人为善,有人为恶,作为向善者,首先便要坚定自己的抉择,绝不能同流合污。“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举世混浊,清士乃见。”越是在险恶的环境之中,越能见出人的品性,即使这要求他作出更大的牺牲。然则这些处于忧愁患难甚而至死的人们,何以获得抚慰呢?正是在这种境况下,著史显出独特意义:“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历史记述最为重要的目的之一,便是为那些“岩穴之士”、“ 闾巷之人”立名。他不会不知道庄子对于求名者的批判:“名者,实之宾也。”(《庄子·逍遥游》)——伯夷叔齐正是庄子所讽的“死于名者”。不过,司马迁在这里延续的仍是儒家名实相符的传统。作为史家,准确地判别各人的名与实,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他继承《春秋》之统,使万事万物各从其类、各得其位的应有之道。欲得其名,必具其实。君子依正道而行,本不为名,然而若不录其名而传诸后世,岂不使向善守义之人愈显孤独吗?

 

四、结语

 

司马迁在生命蒙受了巨大的耻辱与苦难之后,仍选择了向义而生,纵使这种选择为他带来了更多痛苦,他却毅然承担下来,用自己的生命之光去烛照在历史舞台上出场的形形色色人物,并将其描绘出来。

 

在《伯夷列传》中,司马迁并不完全照搬先前文献记载,而进行了有意地采择甚至再创作,渗透了他对天人之际的深刻思考。这其中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天命与朝代政权转移,二是天命与个人祸福报应。这两个难题,都在夷齐事件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对于前者,司马迁并无明确回答,只是潜蕴于整个《史记》的谋篇布局之中。他特意将《伯夷列传》置于地位显赫的列传第一篇,与《本纪》之以尧舜为首、《世家》之以吴太伯为首相互呼应,彰显“贵让”之大德,从而含蓄地指出了解决第一个问题的根本答案。继而他又通过独特的行文章法,以议为主,以叙为辅,由夷、齐遵义而行,最终反致饿死之惨烈,引出第二个话题。司马迁对此则有着刻骨铭心的体验,他也给出了明确的回答,这突破了孔孟尊德性而轻富贵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福”的积极价值。也正是在“福”的极度匮乏中,“德”才能得到更鲜明的彰显。德福配称难题凸显于对天赏善罚恶的质疑。司马迁以史学家的方式对德福配称作了别具特色的解决,将当前及今生难以实现的公正置于时间历程之中,试图经由历史的评判,给予其应有的褒贬,而臻至德福的最终谐和。尽管历尽磨难,司马迁仍然担负起自身使命,通过著书立言,褒善贬恶, 对“天人之际”的难题作了极富牺牲精神的有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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