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三十四、雷雨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6-07-06 17: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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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

作者简介:杨鹏,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甘肃兰州人,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甘肃传统文化研究会、河北省儒学会常务理事。素承家学而治经典,长期从事儒家经学整理、注释及课研工作,主治方向爲《春秋穀梁传》《尚书》,出版著作有《穀梁集解补注》(中华书局 2022年)《春秋归例》(凤凰出版社 2026年)等。


春秋歸例

楊鵬 撰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佈


編者注:本文為原始稿件,出版時有改動。

 

雷雨

 

○「異」志也。傳曰:「雨月,志正也。」諸家解此,多以爲雨得其時,則月。廖平云:「據月,以記時節,雨雪、大雨皆同。月以記時,明其緩急常變,此不爲例者,以下,以爲日、月不爲例,此類是也。」案說最與傳合,但以不爲例,則誤矣。據月以記時節,固是例者也。春秋之法,無不以天時爲例者,重禮法,大天紀也。故傳曰:「人之於天也,以道受命;於人也,以言受命。不若於道者,天絶之也;不若於言者,人絶之也。臣子大受命。」其曰「以道受命」者,亦行時、例時之謂也。

 

【隱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

 

○傳曰:「八日之間,再有大變,陰陽錯行,故謹而日之也。」廖平云:「雨本月志,因二雨不應連見,遂成大異。此非見日,不足以起其爲大異也。」

 

【桓八年】冬,十月,雨雪。

 

廖平云:「十月,今八月,非雨雪之時,此爲異矣。雨月者,記時不當雪。」

 

【僖三年】六月,雨。

 

○傳曰:「『雨』云者,喜雨也。喜雨者,有志乎民者也。」若建巳之月,萬物始盛,古以是月,龍見而雩,則六月雨,宜矣。志者,喜之也。亦以喜之,特著其月。案攷異郵:「僖公三時不雨,禱於山川,以六過自責,曰:『方今大旱,野無生稼,寡人當死,百姓何謗?不敢煩人請命,願撫萬人害,以身塞無狀。』禱已,舍於南郊,雨大澍。」

 

【僖十年】冬,大雨雪。

 

○即其言「大」,即見以「大」爲異者。非不時,故不月。

 

【僖二十九年】秋,大雨雹。

 

劉向以爲,盛陽雨水温煖而湯熱,陰氣脅之不相入,則轉而爲雹。盛陰雨雪,凝而冰寒,陽氣薄之不相入,則散而爲霰。故沸湯之在閉器而湛於寒泉,則爲冰;及雪之消,亦冰解而散,此其驗也。故雹者陰脅陽也,霰者陽薄陰也。春秋不書「霰」者,猶月食也。不月者,時則許有雹也,但以「大」爲異爾。

 

【昭三年】冬,大雨雹。

 

○不月者,蓋在十月,之八月,猶許有雹,故但以「大」爲異爾。

 

【昭四年】春王正月,大雨雪。

 

○師云:「『雪』,或爲『雹』。」鍾文烝詳之云:「『雪』,左氏作『雹』,與穀梁或本同。今本公羊作『雪』,自音義石經以下皆同。徐彥公羊疏曰:『案正本皆作「雹」字,左氏經亦作「雹」字,故賈氏穀梁作「大雨雪」,今此若有作「雪」字者誤也。』據說則公羊作『雹』,陸德明所見已誤矣。」案正月,十一月,雨雪,宜也,不當月。既舉「正月」,知宜是「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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