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二十、葬諸侯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6-07-03 1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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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

作者简介:杨鹏,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甘肃兰州人,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甘肃传统文化研究会、河北省儒学会常务理事。素承家学而治经典,长期从事儒家经学整理、注释及课研工作,主治方向爲《春秋穀梁传》《尚书》,出版著作有《穀梁集解补注》(中华书局 2022年)《春秋归例》(凤凰出版社 2026年)等。


春秋歸例

楊鵬 撰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佈


編者注:本文為原始稿件,出版時有改動。

 

葬諸侯

 

○師云:「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大夫三月而葬。傳例曰:諸侯時葬正也,月葬故也,日者憂危最甚,不得備禮葬也。他皆放此。」又廖平云:「不及時者,嗣子弱。過時者,多爲國有禍難。」案廖氏此亦總言大體,不必盡然。要之葬者,臣子之事,例常以時。加日月者,皆以明繼嗣有亂。

 

【隱三年】(十有二月)癸未,葬宋繆公

 

宋公 也。繆公以八月卒,此適五月,合葬期,而日者,廖平云:「春秋殺世子君不葬,無繼嗣之道也。與夷雖正,爲繆公子所殺,春秋歸罪於繆公,故危之。」

 

【隱五年】夏,四月,葬衛桓公

 

衛侯 也。師云:「有祝吁之難,故十五月乃葬。」

 

【隱八年】八月,葬蔡宣公

 

蔡侯 考父也。三月葬速。

 

【桓五年】(夏)陳桓公

 

陳侯 

 

【桓十年】夏,五月,葬曹桓公

 

曹伯 終生也。適五月,合葬期,猶月者,柯劭忞云:「爲射姑代從政。」鍾文烝云:「書月見故者,雖適五月亦書。」

 

【桓十一年】秋,七月,葬鄭莊公

 

鄭伯 寤生也。三月葬速。

 

【桓十三年】三月,葬衛宣公

 

衛侯 也。衛宣未葬,子背殯出師,危之故月。

 

【桓十五年】夏,四月,己巳,葬齊僖公

 

齊侯 祿父也。鍾文烝孔廣森說,以爲日者,爲僖公寵其弟年之子公孫無知,衣服禮秩如嫡,卒成篡弒,幾致奪正故。

 

【桓十七年】(八月)癸巳,葬蔡桓侯

 

蔡侯 封人也。三月葬速,又日者,鍾文烝云:「自外歸,以貴嗣位,有危道焉。」

 

【莊二年】春王二月,葬陳莊公

 

陳侯 也。柯劭忞云:「月葬,故也。子宣公 杵臼,逆王命。莊公固從王伐者,故不與其葬父。」

 

【莊三年】夏,四月,葬宋莊公

 

宋公 也。危之者,柯劭忞云:「子弒,莊公之嗣遂絕。」

 

【莊九年】秋,七月,丁酉,葬齊襄公

 

齊侯 諸兒也。九月葬遲,又日者,師云:「諸公子爭立,國亂,故危之。」

 

【莊二十一年】冬,十有二月,葬鄭厲公

 

鄭伯 也。八月葬遲。

 

【莊二十四年】(春)曹莊公

 

曹伯 射姑

 

【僖四年】(秋)許穆公

 

許男 新臣

 

【僖七年】冬,葬曹昭公

 

曹伯 

 

【僖十三年】夏,四月,葬陳宣公

 

陳侯 杵臼也。柯劭忞云:「月葬,故也。是月,陳侯 會諸侯,未逾大祥,故宣公月葬,以見危義。」

 

【僖十八年】秋,八月,丁亥,葬齊桓公

 

齊侯 小白也。九月葬遲,又日者,師云:「豎刁易牙爭權,五公子爭立,故危之。」

 

【僖二十五年】(秋)衛文公

 

衛侯 

 

【僖二十七年】秋,八月,乙未,葬齊孝公

 

齊侯 也。三月葬速,又日者,柯劭忞云:「繼兄後,篡奪相仍,故危之。」

 

【僖三十三年】(四月)癸巳,葬晉文公

 

晉侯 重耳也。日者,鍾文烝云:「危晉襄背殯用兵。」

 

【文六年】春,葬許僖公

 

許男 

 

【文六年】冬,十月,公子遂晉襄公

 

晉侯 也。三月葬速。

 

【文九年】(冬)曹共公

 

曹伯 

 

【宣三年】(十月)鄭穆公

 

鄭伯 也。當月即葬,速。又鍾文烝則以此直蒙「冬」,在時葬正例者,蓋從何休說,以爲葬不月者,子未三年而弒,故略之也。

 

【宣十年】(六月)公孫歸父齊惠公

 

齊侯 也。三月葬速。

 

【宣十二年】春,葬陳靈公

 

陳侯 平國也。案靈公以十年見弒,至此俟得討賊乃葬,猶時之如正例者,鍾文烝以爲,踰三年乃葬,有故居可知矣,故書時不嫌。又何休以爲,獨儀行父有訴功,故從餘臣子恩薄略之,義亦或然。

 

【宣十四年】(秋)曹文公

 

曹伯 

 

【宣十七年】夏,葬許昭公

 

許男 錫我

 

【宣十七年】(夏)蔡文公

 

蔡侯 

 

【成三年】(正月)辛亥,葬衛穆公

 

衛侯 也。六月葬遲。鍾文烝以此及宋文公日葬者,皆背殯用師故,與晉文公例同。又以衛宣公但月者,適五月而葬,時事或較愈故。

 

【成三年】(二月)乙亥,葬宋文公

 

宋公 也。七月葬遲。

 

【成四年】(四月)鄭襄公

 

鄭伯 也。二月葬速。又柯劭忞以此直蒙「夏」,從時葬正例。解之云:「左傳 公子歸生靈公人立子良子良曰:『以賢則去疾不足,以順則公子堅長。』乃立襄公。諸侯立長,正也。故日卒時葬。」

 

【成九年】冬,十有一月,葬齊頃公

 

齊侯 無野也。月蓋爲潰日。又柯劭忞以爲此葬當亦承「十一月」,解之云:「月葬,鞌之敗,頃公佚獲,臣子之責。」

 

【成十三年】冬,葬曹宣公

 

曹伯 也。踰葬期,猶時者,蓋賢喜時爲兄所篡,終無怨心,而復深推精誠,憂免其難,非至仁莫能行之,故特書時以見其功。柯劭忞云:「有負芻之難,不至危不得葬,以公子喜時在焉。」

 

【成十五年】春王二月,葬衛定公

 

衛侯 也。月者,蓋以無道不子,終致禍亂,君臣大變故。左氏云:「衛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見大子之不哀也,不内酌飲,歎曰:『是夫也,將不唯國之敗,其必始於未亡人。嗚呼!天禍國也夫!吾不獲也使主社稷。』大夫聞之,無不聳懼。孫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於,盡置諸,而甚善大夫。」

 

【成十五年】秋,八月,庚辰,葬宋共公

 

宋公 也。三月葬速,又日者,實與月卒並相起其不葬義也。傳曰:「月卒日葬,非葬者也。」師云:「宋共公正立,卒當書日。葬無甚危,則當錄月。今反常違例,故知不葬者也。然則共公之不宜書葬,昏亂故。」

 

【襄四年】(秋)陳成公

 

陳侯 

 

【襄六年】秋,葬杞桓公

 

杞伯 姑容

 

【襄八年】夏,葬鄭僖公

 

鄭伯 髡原

 

【襄十六年】春王正月,葬晉悼公

 

晉侯 也。三月葬速。

 

【襄十九年】(春)曹成公

 

曹伯 負芻

 

【襄十九年】冬,葬齊靈公

 

齊侯 

 

【襄二十三年】(夏)杞孝公

 

杞伯 也。此四月而葬,未及五月葬期,猶時者,蓋以無繼嗣之亂,而禮情得備,乃許日月之小有前卻爾。廖平云:「日卒時葬,正也。」亦從常視之。

 

【襄二十六年】(冬)許靈公

 

許男 

 

【襄二十九年】秋,月,葬衛獻公

 

衛侯 也。三月葬速。

 

【襄三十年】冬,十月,葬蔡景公

 

蔡侯 也。七月葬遲。傳曰:「不日卒而月葬,不葬者也。」鍾文烝云:「中國諸侯若本非正嗣,而其葬有故,則亦不日卒而月葬矣。今云『不日卒而月葬』,是不葬者,傳專對許悼公爲說也。許悼日卒而時葬,明其本非弒,當書『葬』者也。蔡景不日卒而月葬,明其實是弒,所謂『君弒賊不討,不書葬』者也。不得以他卒、葬常例爲疑。」

 

【昭元年】(秋)邾悼公

 

邾子 也。不及葬期,而時者,與杞孝公同。

 

【昭三年】夏,叔弓五月,葬滕成公

 

滕子 也。劉炫云:「叔弓以四月發以五月葬君。叔弓書始行之月,書實葬之月。故書經異文也。」月者,廖平云:「急之也。」急葬緩葬,皆於禮情有差,是失臣子之道,故月。

 

【昭六年】(春)秦景公

 

廖平云:「六卒、三葬。自此以下,三卒皆葬,葬皆時。」

 

【昭六年】(夏)杞文公

 

杞伯 益姑

 

【昭七年】十有二月,癸亥,葬衛襄公

 

衛侯 也。鍾文烝何休云:「世子有惡疾,不早廢之,臨死乃命臣下廢之。自下廢上,鮮不爲亂,故危錄之。」

 

【昭八年】(冬)陳哀公

 

陳侯 也。國既滅,猶葬且時者,爲不與滅,故從正例錄見之。廖平云:「時葬,正也。」

 

【昭十年】九月,叔孫婼晉平公

 

晉侯 也。三月葬速。

 

【昭十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宋平公

 

宋公 也。三月葬速。

 

【昭十二年】五月,葬鄭簡公

 

鄭伯 也。三月葬速。

 

【昭十三年】冬,十月,葬蔡靈公

 

蔡侯 也。杜預云:「復,而後以君禮葬之。」此亦踰三年乃葬,有故顯然,而不若陳靈公書時者,滅國復封,嫌於正葬,是猶須月以見故也。廖平云:「因其復葬之月,起其久。」又柯劭忞云:「葬不日者,有臣子,但書月,危之而已。」

 

【昭十四年】秋,葬曹武公

 

曹伯 

 

【昭十六年】(秋)季孫意如如晉

 

○如晉昭公也。不書「葬」者,「葬」在「冬」,異時故,不得從「秋」書也。雖不書,猶從其本事例之爾。亦於此,別又見春秋以時正例之法。

 

【昭十六年】冬,十月,葬晉昭公

 

晉侯 也。三月葬速。廖平云:「大夫會葬,月皆在『如』上,此在『如』下者,異時也。季孫以九月如,晉侯十月乃葬,不可以冬時加於秋事也。以葬月加於『如』上者,不異時也。」

 

【昭十八年】秋,葬曹平公

 

曹伯 

 

【昭十九年】冬,葬許悼公

 

許男 也。案悼公稱「弒」且踰葬期,猶時者,不使爲弒父,故從正例以見。傳曰:「日卒時葬,不使爲弒父也。」

 

【昭二十一年】春王三月,葬蔡平公

 

蔡侯 也。危之者,蓋以太子失位在卑故。

 

【昭二十四年】(冬)杞平公

 

杞伯 郁釐

 

【昭二十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

 

宋公 也。三月葬速。

 

【昭二十八年】春王三月,葬悼公

 

曹伯 也。六月葬遲。廖平云:「月者,危也。」

 

【昭二十八年】六月,葬鄭定公

 

鄭伯 也。三月葬速。

 

【昭二十八年】冬,葬滕悼公

 

滕子 

 

【昭三十年】秋,八月,葬晉頃公

 

晉侯 去疾也。三月葬速。

 

【昭三十一年】秋,葬薛獻公

 

薛伯 

 

【定三年】秋,葬邾莊公

 

邾子 穿

 

【定四年】六月,葬陳惠公

 

陳侯 吳也。月者,蓋危子背殯出會。

 

【定四年】(秋)杞悼公

 

杞伯 

 

【定四年】(秋)劉文公

 

 也,天子之大夫也。楊士勛云:「葬之者,明亦为賢之,而采地比之畿外諸侯,故書葬。」

 

【定八年】(秋)曹靖公

 

曹伯 

 

【定八年】九月,葬陳懷公

 

陳侯 也。三月葬速。

 

【定九年】六月,葬鄭獻公

 

鄭伯 也。三月葬速。

 

【定九年】冬,葬秦哀公

 

【定十二年】夏,葬薛襄公

 

薛伯 

 

【哀二年】冬,十月,葬衛靈公

 

衛侯 也。七月葬遲。

 

【哀四年】(春)秦惠公

 

【哀四年】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

 

蔡侯 也。國亂,故十一月乃葬。

 

【哀四年】(冬)滕頃公

 

滕子 

 

【哀五年】冬,叔還閏月,葬齊景公

 

齊侯 杵臼也。傳曰:「不正其閏也。」案閏月非正月,吉凶大事,皆不可以用之。景公以九月卒,從九月至閏,凡五月,以此備五月而葬之期,非正,故特稱其「閏」。柯劭忞云:「喪事不數閏,故閏月葬爲不正。」

 

【哀九年】春王二月,葬杞僖公

 

杞伯 也。三月葬速。

 

【哀十年】(五月)齊悼公

 

齊侯 陽生也。三月葬速。

 

【哀十年】秋,葬薛惠公

 

薛伯 

 

【哀十一年】冬,十有一月,葬滕隱公

 

滕子 虞母也。廖平云:「月者,危之也。」

 

【哀十三年】(秋)許元公

 

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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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近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