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十三、外盟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6-06-13 13:29:10
标签:
杨鹏

作者简介:杨鹏,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甘肃兰州人,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甘肃传统文化研究会、河北省儒学会常务理事。素承家学而治经典,长期从事儒家经学整理、注释及课研工作,主治方向爲《春秋穀梁传》《尚书》,出版著作有《穀梁集解补注》(中华书局 2022年)《春秋归例》(凤凰出版社 2026年)等。


春秋歸例

楊鵬 撰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佈


編者注:本文為原始稿件,出版時有改動。

 

外盟

 

○傳曰:「外盟,不日。」柯劭忞云:「内盟日,外盟不日,責内詳,責外略。」不日,謂以月爲常。是於外盟,不論尊卑,通以月爲常例爾。

 

【隱二年】(十月)紀子莒子密。

 

柯劭忞云:「諸侯之長曰『伯』。紀子莒子爲伯。是盟主之發端。」師云:「班序上下,以國大小爲次,夷狄在下。征伐則以主兵爲先,春秋之常也。」蓋經即此外盟之始,欲見諸侯序義,故特書「伯」以著之。據常例,此當作「紀子莒子盟于密」。

 

【隱三年】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石門

【隱八年】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于瓦屋

 

○傳曰:「外盟不日。此其日何也?諸侯之參盟於是始,故謹而日之也。」師云:「世道交喪,盟詛滋彰,非可以經世軌訓,故存日以記惡,蓋春秋之始也。」

 

【桓十一年】春,正月,人、人、人盟于惡曹

【僖十九年】夏,六月,宋公人、人盟于繒子會盟于

 

○案二十八年「陳侯如會」、襄三年「陳侯使袁僑如會」,皆以「如會」言者,是得見諸侯之辭也。此言「于」者,則是行止於,不得見諸侯之辭也。

 

【僖二十年】秋,人、人盟于

 

鍾文烝云:「外盟不日,此又不月者,以與狄共盟,故略之甚。」

 

【僖二十一年】(春)人、人、人盟于鹿上

 

○時者,略狄盟也。鍾文烝云:「與十九年盟同義。」

 

【僖三十二年】秋,人及盟。

【文十五年】冬,十有一月,諸侯盟于

【宣十一年】夏,楚子陳侯鄭伯盟于夷陵

 

鍾文烝云:「外盟不日,此又不月者,以遂主盟,故略之甚。猶盟、盟鹿上之意也。」

 

【宣十二年】(十有二月)人、人、人、人同盟清丘

【昭十三年】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與盟。

 

○此直言「同盟」者,爲復國,由是盟也,故喜之以内辭,亦所以申内諸夏之義爾。既以内辭,直言「同盟」矣,復出「公不與盟」者,公事宜詳,且以起譏公義。傳曰:「公不與盟者,可以與而不與,譏在公也。」師云:「公不與盟,當從外盟,不日。今日之,善其會盟,因有難,而反之君。」是日之者,善以著興滅國之功也。亦以善之,故特以内辭加之,不序諸侯矣。

 

【定七年】秋,齊侯鄭伯盟于


鍾文烝云:「外盟不日,此又不月者,自此而曲濮,凡三盟,皆諸侯叛之事,故皆略之甚。」是以叛事相約信,在惡之例,故更不月。

 

【定七年】(秋)齊侯衛侯盟于

【定八年】冬,衛侯鄭伯盟于曲濮


【相關閱讀】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十二、歸嫁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十一、逆女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十、滅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九、入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八、會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七、大夫卒

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六、朝

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五、卑盟

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四、王使

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三、殺大夫

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二、尊盟

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一、公即位

【吳笑非】有麟齋《春秋歸例》序

楊鵬著《春秋歸例》出版暨引言、經禮堂序



責任編輯:近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