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十、滅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6-06-09 16:07:47
标签:
杨鹏

作者简介:杨鹏,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甘肃兰州人,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甘肃传统文化研究会、河北省儒学会常务理事。素承家学而治经典,长期从事儒家经学整理、注释及课研工作,主治方向爲《春秋穀梁传》《尚书》,出版著作有《穀梁集解补注》(中华书局 2022年)《春秋归例》(凤凰出版社 2026年)等。


春秋歸例

楊鵬 撰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佈


編者注:本文為原始稿件,出版時有改動。

 

 

○壞宗廟、徙陳器曰「滅」。傳曰:「滅國有三術,中國謹日,卑國月,夷狄不日。」師云:「『卑國』謂附庸之屬。六年傳曰:『中國日,卑國月,夷狄時。』此謂『三術』。」廖平云:「『中國』者,中國同盟之國,滅則日,八國是也。不分中國夷狄,滅皆日。『卑國』者,中國之青州微國而不能與會盟,夷狄而未能同中國也。中國卑國則降而月之,夷狄卑國則進而月之,如甲氏陸渾戎是也。『夷狄』謂舒鳩舒庸,皆外州微國之遠者也。」是於附庸外,更以近國之未與盟會者爲「卑國」;又以外州小國之遠而微者,亦略之如夷狄例也。今考諸「滅」例,說更洽,宜從。

 

【隱二年】(五月)無侅帥師入

 

○傳曰:「滅同姓。」則是滅也。以「入」言者,爲内諱也。師云:「諱滅同姓,故變『滅』言『入』。」月者,卑國例。廖平云:「屬也。」

 

【隱十年】(秋)人、人、人伐鄭伯伐取之。

 

○師云:「凡書取國,皆滅也。變『滅』言『取』,明其易。」時三國伐鄭伯自謂將救之,人信之,因滅。君子惡其詐,故獨出「」,使專蒙滅國之罪。劉敞云:「者何?附庸之國也。」附庸當月。時者,伐之時也。以爲滅者,實四國爾,故特順「伐」時,所以徧罪於四國也。何休云:「不月者,移惡上三國。」說近之。

 

【莊八年】夏,師及師圍師。

 

○脅而附之曰「降」,亦滅辭也。異者,「滅」則壞其宗廟,徙其陳器,「降」則附而臣之,但食采邑,廖平云「爲屬國」是,要之,皆無復國家矣。不言降,辟滅同姓。時者,因圍而滅,故特順「圍」時以見,亦由以徧罪於圍者二國也。

 

【莊十年】三月,人遷宿

 

○傳曰:「遷,亡辭也。」師云:「爲人所遷,則無復國家,故曰『亡辭』。」柯劭忞云:「滅,人滅之;亡,自亡也。曰『亡辭』者,宿不能自存,人因而遷之。『遷』,猶之『亡』也。」是爲人所遷者,遷其民人,取其故地,使但食采邑而已,亦亡道也。廖平云:「宿不日者,會盟國滅,乃日。宿不能同盟,月而已。」

 

【莊十年】冬,十月,師滅

 

廖平云:「屬國。」

 

【莊十三年】夏,六月,人滅

 

,蓋不能同盟會者,故從卑國例。

 

【閔二年】春王正月,人遷

 

廖平云:「月者,微國。」案廖謂爲「微國」者,亦青州微國之不與盟會者,其在卑例。

 

【閔二年】十有二月,

 

○師云:「僖公二年,城楚丘以封,則所滅,明矣。不言『滅』而言『入』者,春秋爲賢者諱,齊桓公不能攘夷狄、救中國,故爲之諱。」滅中國日,此又不日者,深諱之,若不滅,見不與夷狄得志於中國也。

 

【僖三年】(夏)人取

 

孫覺云:「者,附庸之國,服屬於。」葉夢得云:「其後復有『舒鳩』『』『舒庸』者,蓋又之別,所謂『群』者。」是亦夷狄之屬。

 

【僖五年】(秋)人滅

 

廖平云:「荊州屬國也。」鍾文烝亦以此「」及「」「」「」「」,皆夷狄之微國也。

 

【僖五年】冬,人執虞公

 

○案左氏,師還,館於,遂襲,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 穆姬,而脩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惠士奇云:「夏陽之滅,以爲主,至此滅,變文言『執』,所以末減之罪,而獨罪也。」是此以「執」文當「滅」文者,故仍屬「滅」例。屬國也。不月者,於後略之,欲見失國於前也。其失國於前者,二年「師、師滅夏陽」是。

 

【僖十年】(春)狄滅

 

廖平云:「左氏稱『蘇子』,從後言之也,當日衹稱『温子』,此爲外諸侯。蘇子失國,乃爲内臣也。不日者,遠微國。河内。」

 

【僖十二年】夏,人滅

 

廖平云:「時者,小國之遠者。」案此「」及「」,皆在之間,近

 

【僖十七年】夏,滅

 

廖平云:「屬也。」傳曰:「孰滅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爲賢者諱也。」

 

【僖十九年】(冬)亡。

 

○傳曰:「自亡也。湎於酒,淫於色,心昏,耳目塞。上無正長之治,大臣背叛,民爲寇盜。『梁亡』,自亡也。如加力役焉,湎不足道也。『亡』『棄其師』,我無加損焉,正名而已矣。『亡』,出惡正也。『棄其師』,惡其長也。」其實滅之也。師云:「如使伐之而滅亡,則淫湎不足記也。使其自亡,然後其惡明。」廖平云:「『』者何?州舉之也。春秋外州三見其名,『』『』『』是也。」又云:「中國以國爲狄,夷狄以州爲狄,其例相同。」案春秋,凡州舉者,皆狄之也,故時。

 

【僖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 

 

,中國也,之同姓。

 

【僖二十六年】秋,人滅,以夔子歸。

 

楊士勛云:「此是夷狄之微國,故從時例。」廖平申之云:「秭歸,爲中國者,待以方伯,因用狄道,乃狄之,非以地狄也。」「秋」爲「滅」發例,不爲夔子

 

【文四年】秋,人滅

 

廖平云:「不日,微國。時者,遠也。」

 

【文五年】秋,人滅

 

皋陶之後,蓋亦遠爲夷狄者。

 

【文十六年】(秋)人、人、人滅

 

梁州國也。廖平云:「不日者,從例。微國不日,遠乃時之。」

 

【宣八年】(夏)人滅舒鄝

 

【宣九年】秋,取根牟

 

○杜預云:「根牟東夷國也。」

 

【宣十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

 

别封附庸也。徐邈云:「君有賢德,故書日也。」

 

【宣十五年】六月,癸卯,師滅赤狄 潞氏潞子 嬰兒歸。

 

○傳曰:「其日,潞子 嬰兒賢也。」是以賢故進之,從中國例也。廖平云:「從夷狄進日者,唯嬰兒;從中國而時者,唯。」

 

【宣十六年】春王正月,人滅赤狄 甲氏留吁

 

甲氏留吁,皆赤狄別種。柯劭忞云:「月者,嬰兒賢,滅其別種,從卑國之例。」

 

【成六年】(二月)

 

○月者,卑國例。廖平以爲屬國。

 

【成十七年】(冬)人滅舒庸

【襄六年】十有二月,齊侯

 

兖州國也,所謂「萊夷」者是。若春秋則言「」不言「夷」者,蓋稍進以中國待之。廖平云:「此萊夷,託之中國。」月者,猶從卑國例。

 

【襄十三年】夏,取

 

,附庸也。時者,爲有所惡之,故詭若取邑然。洪咨夔云:「義與利不两立,信與詐不並行。亂分爲三,師救,遂取之。假義以出師,乘危而滅國,季孫宿盜賊之謀也。」

 

【襄二十五年】(秋) 屈建帥師滅舒鳩

 

【昭四年】九月,取

 

前以子爲後,遂有,此又從而取之。,中國也,滅當日。不日者,於後略之,欲見失國於前也,義與「人執虞公」不月者同。其失國於前者,六年「人滅」是。

 

【昭八年】冬,十月,壬午,師滅,執 公子招放之于 孔奐

【昭十一年】冬,十有一月,丁酉,師滅,執世子以歸,用之。

【昭十三年】(冬)州來

 

○案此「州來」及「」,皆在徐州之屬也。

 

【昭十七年】八月, 荀吳帥師滅陸渾戎

 

○師云:「滅夷狄時,潞子 嬰兒賢則日。此月者,蓋亦有殊于常戎。」廖平亦云:「夷狄滅,不志。志者,以進之,例時。月者,進之如中國也。」案所謂「如中國」者,言如卑國例。

 

【昭二十四年】冬,

【昭三十年】冬,十有二月,

 

廖平云:「滅不志,志者,因進之。不月,月者,亦進之。」

 

【定四年】夏,四月,庚辰, 公孫姓帥師滅,以沈子 殺之。

 

○案「庚申」,爲「滅」發例,不爲沈子 廖平以爲,皆近之中國,得列會盟,故日。

 

【定四年】(十有一月)庚辰,

 

○傳曰:「壞宗廟、徙陳器,撻平王之墓。」案壞宗廟、徙陳器,是滅之道,以「入」言者,傳曰:「欲存也。其欲存奈何?昭王之軍敗而逃,父老送之,曰:『寡人不肖,亡先君之邑。父老反矣,何憂無君?寡人且用此入海矣。』父老曰:『有君如此其賢也。以眾不如,以必死不如。』相與擊之,一夜而三敗人,復立。」纔滅即復,如不得滅,故特爲之變文也。猶以日錄者,見實是滅。廖平云:「中國滅日,楚猶夷狄,滅事重,故日。日入,滅之也。」柯劭忞亦云:「大國,滅日。」

 

【定六年】春王正月,癸亥, 帥師滅,以許男 歸。

【定十四年】二月,辛巳, 公子結 公孫佗人帥師滅,以頓子 

【定十五年】二月,辛丑,楚子,以胡子 歸。

【哀八年】春王正月,宋公,以曹伯 歸。

 

○案公左皆以此爲滅,穀梁亦當不異。以「入」言者,柯劭忞云:「最親,其朝屢見於經。不救,失親親之義。故他同姓滅,君子不爲諱,獨諱滅。」不日者,亦深諱之也。

 


【相關閱讀】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九、入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八、會

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七、大夫卒

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六、朝

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五、卑盟

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四、王使

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三、殺大夫

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二、尊盟

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一、公即位

【吳笑非】有麟齋《春秋歸例》序

楊鵬著《春秋歸例》出版暨引言、經禮堂序



責任編輯:近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