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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作者简介:杨鹏,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甘肃兰州人,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甘肃传统文化研究会、河北省儒学会常务理事。素承家学而治经典,长期从事儒家经学整理、注释及课研工作,主治方向爲《春秋穀梁传》《尚书》,出版著作有《穀梁集解补注》(中华书局 2022年)《春秋归例》(凤凰出版社 2026年)等。 |
春秋歸例
楊鵬 撰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佈
編者注:本文為原始稿件,出版時有改動。
滅
○壞宗廟、徙陳器曰「滅」。傳曰:「滅國有三術,中國謹日,卑國月,夷狄不日。」師云:「『卑國』謂附庸之屬。襄六年傳曰:『中國日,卑國月,夷狄時。』此謂『三術』。」廖平云:「『中國』者,中國同盟之國,滅則日,陳、蔡、許、邢、沈、頓、胡、繒八國是也。不分中國夷狄,滅皆日。『卑國』者,中國之青州微國而不能與會盟,夷狄而未能同中國也。中國卑國則降而月之,夷狄卑國則進而月之,如譚、遂、甲氏、萊、徐、陸渾戎是也。『夷狄』謂州、弦、温、江、黄、項、厲、六、庸、舒鄝、舒鳩、舒庸、巢,皆外州微國之遠者也。」是廖於附庸外,更以近國之未與盟會者爲「卑國」;又以外州小國之遠而微者,亦略之如夷狄例也。今考諸「滅」例,廖說更洽,宜從。
【隱二年】(五月)無侅帥師入極。
○傳曰:「滅同姓。」則是滅也。以「入」言者,爲内諱也。師云:「諱滅同姓,故變『滅』言『入』。」月者,卑國例。廖平云:「極,魯屬也。」
【隱十年】(秋)宋人、蔡人、衛人伐載,鄭伯伐取之。
○師云:「凡書取國,皆滅也。變『滅』言『取』,明其易。」時三國伐載,鄭伯自謂將救之,載人信之,因滅載。君子惡其詐,故獨出「鄭」,使專蒙滅國之罪。劉敞云:「載者何?附庸之國也。」附庸當月。時者,伐之時也。以爲滅載者,實四國爾,故特順「伐」時,所以徧罪於四國也。何休云:「不月者,移惡上三國。」說近之。
【莊八年】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于齊師。
○脅而附之曰「降」,亦滅辭也。異者,「滅」則壞其宗廟,徙其陳器,「降」則附而臣之,但食采邑,廖平云「爲齊屬國」是,要之,皆無復國家矣。不言降魯,辟滅同姓。時者,因圍而滅,故特順「圍」時以見,亦由以徧罪於圍者二國也。
【莊十年】三月,宋人遷宿。
○傳曰:「遷,亡辭也。」師云:「爲人所遷,則無復國家,故曰『亡辭』。」柯劭忞云:「滅,人滅之;亡,自亡也。曰『亡辭』者,宿不能自存,宋人因而遷之。『遷』,猶之『亡』也。」是爲人所遷者,遷其民人,取其故地,使但食采邑而已,亦亡道也。廖平云:「宿不日者,會盟國滅,乃日。宿不能同盟,月而已。」
【莊十年】冬,十月,齊師滅譚。
○廖平云:「譚,齊屬國。」
【莊十三年】夏,六月,齊人滅遂。
○遂,蓋不能同盟會者,故從卑國例。
【閔二年】春王,正月,齊人遷陽。
○廖平云:「月者,微國。」案廖謂陽爲「微國」者,亦青州微國之不與盟會者,其在卑例。
【閔二年】十有二月,狄入衛。
○師云:「僖公二年,城楚丘以封衛,則衛爲狄所滅,明矣。不言『滅』而言『入』者,春秋爲賢者諱,齊桓公不能攘夷狄、救中國,故爲之諱。」滅中國日,此又不日者,深諱之,若不滅,見不與夷狄得志於中國也。
【僖三年】(夏)徐人取舒。
○孫覺云:「舒者,楚附庸之國,服屬於楚。」葉夢得云:「其後復有『舒鳩』『舒鄝』『舒庸』者,蓋又舒之別,所謂『群舒』者。」是亦夷狄之屬。
【僖五年】(秋)楚人滅弦。
○廖平云:「弦在荊州,楚屬國也。」鍾文烝亦以此「弦」及「黄」「夔」「江」「六」,皆夷狄之微國也。
【僖五年】冬,晉人執虞公。
○案左氏,晉滅虢,師還,館於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 穆姬,而脩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惠士奇云:「夏陽之滅,以虞爲主,至此滅虞,變文言『執』,所以末減晉之罪,而獨罪虞也。」是此以「執」文當「滅」文者,故仍屬「滅」例。虞,晉屬國也。不月者,於後略之,欲見失國於前也。其失國於前者,二年「虞師、晉師滅夏陽」是。
【僖十年】(春)狄滅温。
○廖平云:「左氏稱『蘇子』,從後言之也,當日衹稱『温子』,此爲外諸侯。蘇子失國,乃爲内臣也。不日者,遠微國。温在河内。」
【僖十二年】夏,楚人滅黄。
○廖平云:「時者,小國之遠者。」案此「黄」及「江」,皆在江、淮之間,近楚。
【僖十七年】夏,滅項。
○廖平云:「項,楚屬也。」傳曰:「孰滅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爲賢者諱也。」
【僖十九年】(冬)梁亡。
○傳曰:「自亡也。湎於酒,淫於色,心昏,耳目塞。上無正長之治,大臣背叛,民爲寇盜。『梁亡』,自亡也。如加力役焉,湎不足道也。『梁亡』『鄭棄其師』,我無加損焉,正名而已矣。『梁亡』,出惡正也。『鄭棄其師』,惡其長也。」其實秦滅之也。師云:「如使伐之而滅亡,則淫湎不足記也。使其自亡,然後其惡明。」廖平云:「『梁』者何?州舉之也。春秋外州三見其名,『荊』『梁』『徐』是也。」又云:「中國以國爲狄,夷狄以州爲狄,其例相同。」案春秋,凡州舉者,皆狄之也,故時。
【僖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 燬滅邢。
○邢,中國也,衛之同姓。
【僖二十六年】秋,楚人滅夔,以夔子歸。
○楊士勛云:「此是夷狄之微國,故從時例。」廖平申之云:「夔在秭歸,爲中國者,待楚以方伯,因用狄道,乃狄之,非以地狄也。」「秋」爲「滅夔」發例,不爲夔子。
【文四年】秋,楚人滅江。
○廖平云:「不日,微國。時者,遠也。」
【文五年】秋,楚人滅六。
○六,皋陶之後,蓋亦遠爲夷狄者。
【文十六年】(秋)楚人、秦人、巴人滅庸。
○庸,梁州國也。廖平云:「不日者,從夔例。微國不日,遠乃時之。」
【宣八年】(夏)楚人滅舒鄝。
【宣九年】秋,取根牟。
○杜預云:「根牟,東夷國也。」
【宣十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滅蕭。
○蕭,宋别封附庸也。徐邈云:「蕭君有賢德,故書日也。」
【宣十五年】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 潞氏,以潞子 嬰兒歸。
○傳曰:「其日,潞子 嬰兒賢也。」是以賢故進之,從中國例也。廖平云:「從夷狄進日者,唯嬰兒;從中國而時者,唯繒。」
【宣十六年】春王,正月,晉人滅赤狄 甲氏及留吁。
○甲氏、留吁,皆赤狄別種。柯劭忞云:「月者,嬰兒賢,滅其別種,從卑國之例。」
【成六年】(二月)取鄟。
○月者,卑國例。廖平以爲邾屬國。
【成十七年】(冬)楚人滅舒庸。
【襄六年】十有二月,齊侯滅萊。
○莱,兖州國也,書所謂「萊夷」者是。若春秋則言「萊」不言「夷」者,蓋稍進以中國待之。廖平云:「此萊夷,託之中國。」月者,猶從卑國例。
【襄十三年】夏,取邿。
○邿,附庸也。時者,爲有所惡之,故詭若取邑然。洪咨夔云:「義與利不两立,信與詐不並行。邿亂分爲三,師救邿,遂取之。假義以出師,乘危而滅國,季孫宿盜賊之謀也。」
【襄二十五年】(秋)楚 屈建帥師滅舒鳩。
【昭四年】九月,取繒。
○莒前以子爲繒後,遂有繒,此魯又從而取之。繒,中國也,滅當日。不日者,於後略之,欲見失國於前也,義與「晉人執虞公」不月者同。其失國於前者,襄六年「莒人滅繒」是。
【昭八年】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執陳 公子招放之于越,殺陳 孔奐。
【昭十一年】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友以歸,用之。
【昭十三年】(冬)吳滅州來。
○案此「州來」及「巢」,皆在徐州,楚之屬也。
【昭十七年】八月,晉 荀吳帥師滅陸渾戎。
○師云:「滅夷狄時,潞子 嬰兒賢則日。此月者,蓋亦有殊于常戎。」廖平亦云:「夷狄滅,不志。志者,以進之,例時。月者,進之如中國也。」案廖所謂「如中國」者,言如卑國例。
【昭二十四年】冬,吳滅巢。
【昭三十年】冬,十有二月,吳滅徐。
○廖平云:「滅不志,志者,因進之。不月,月者,亦進之。」
【定四年】夏,四月,庚辰,蔡 公孫姓帥師滅沈,以沈子 嘉歸,殺之。
○案「庚申」,爲「滅沈」發例,不爲沈子 嘉。廖平以爲,沈、頓、胡皆近楚之中國,得列會盟,故日。
【定四年】(十有一月)庚辰,吳入楚。
○傳曰:「壞宗廟、徙陳器,撻平王之墓。」案壞宗廟、徙陳器,是滅之道,以「入」言者,傳曰:「欲存楚也。其欲存楚奈何?昭王之軍敗而逃,父老送之,曰:『寡人不肖,亡先君之邑。父老反矣,何憂無君?寡人且用此入海矣。』父老曰:『有君如此其賢也。以眾不如吳,以必死不如楚。』相與擊之,一夜而三敗吳人,復立。」纔滅即復,如不得滅,故特爲之變文也。猶以日錄者,見實是滅。廖平云:「中國滅日,楚猶夷狄,滅楚事重,故日。日入,滅之也。」柯劭忞亦云:「楚大國,滅日。」
【定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鄭 游速帥師滅許,以許男 斯歸。
【定十四年】二月,辛巳,楚 公子結、陳 公孫佗人帥師滅頓,以頓子 牂歸。
【定十五年】二月,辛丑,楚子滅胡,以胡子 豹歸。
【哀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 陽歸。
○案公左皆以此爲滅,穀梁亦當不異。以「入」言者,柯劭忞云:「曹最親魯,其朝魯屢見於經。魯不救曹,失親親之義。故他同姓滅,君子不爲魯諱,獨諱曹滅。」不日者,亦深諱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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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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