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丨楊鵬撰《春秋歸例》丨三、尊盟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6-05-27 19: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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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歸例

楊鵬 撰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佈


編者注:本文為原始稿件,出版時有改動。

 

殺大夫

 

○凡自上殺下,及兩下相殺之等,皆曰「殺」。是「殺」之言,臣子辭也。案春秋,若外大夫卒者,例不志,殺之而得志者,杜預釋例云:「古者討殺其大夫,各以罪狀宣告諸侯,所以懲不義,重刑戮也。」是受其告,故有其文。凡「殺」以討賊爲大,師云:「討賊,例時。」大者猶時,小者可知。

 

【隱元年】夏,五月,鄭伯

 

○「克」者,「殺」之異辭也。勝而殺之曰「克」。傳曰:「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殺也。何以不言『殺』?見之有徒眾也。」月者,師云:「段有徒眾,攻之爲害必深,故謹而月之。」

 

【隱四年】九月,人殺祝吁

 

○案祝吁當國,不以爲弒君者,未列會諸侯也。杜預云:「篡立者,諸侯既與之會,則不得復討,臣子殺之,與弒君同。」是其義。九年「人殺無知」亦同。傳曰:「其月,謹之也。」師云:「人不能即討祝吁,致令出入自恣,故謹其時月所在,以著臣子之緩慢也。」

 

【莊九年】春,人殺無知

【莊九年】九月,人取子殺之。

 

○傳曰:「十室之邑,可以逃難;百室之邑,可以隱死。以千乘之,而不能存子,以公爲病矣。」廖平云:「月者謹之,惡内也。」

 

【莊十七年】夏,人殲于

 

○「殲」者,亦「殺」之異辭也。盡殺其眾曰「殲」。

 

【莊二十二年】(春)人殺其公子

【莊二十六年】(夏)殺其大夫。

【莊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案左氏欲廢,立慶父成季使以君命命牙,待於鍼巫氏,使鍼季鴆之。曰:「飲此,則有後於國。不然,死且無後。」飲之歸,及逵泉而卒,立叔孫氏。是内刺有罪大夫也,例當舉罪以言「刺」,如二十八年刺公子買然,而書如正卒者,廖平云:「不言『刺』,大惡未成,不目其事,親親之道,爲季子錄之也。」

 

【僖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

【僖七年】(夏)殺其大夫申侯

【僖十年】(夏)殺其大夫里克

【僖十一年】春,殺其大夫鄭父

【僖二十五年】(夏)殺其大夫。

【僖二十八年】(春)公子買不卒戍,刺之。

 

○外曰「殺」,内曰「刺」。師云:「内諱殺大夫,故謂之『刺』。蓋取禮『三刺』之法。」傳曰:「先名後刺,殺有罪也。公子啟曰:『不卒戍者,可以卒也。可以卒而不卒,譏在公子也,刺之可也。』」先名後刺,亦猶外稱「人」以殺也。鍾文烝云:「『不卒戍』一句,蓋時既聽察其辭,而斷獄蔽訟,麗法議罪者也。」

 

【僖二十八年】(夏)殺其大夫得臣

【僖三十年】秋,殺其大夫元咺公子瑕

【文六年】(冬)殺其大夫陽處父

【文七年】(夏)人殺其大夫。

【文八年】(冬)人殺其大夫司馬。

【文九年】(春)人殺其大夫先都

【文九年】(春)人殺其大夫士縠箕鄭父

【文十年】(夏)殺其大夫宜申

【宣九年】(冬)殺其大夫泄冶

【宣十一年】冬,十月,人殺 

 

○楊士勛云:「不能自討,藉楚之力,禍害必深,故書月,爲謹之。」

 

【宣十三年】冬,殺其大夫

【宣十四年】春,殺其大夫孔達

【成八年】(夏)殺其大夫趙同趙括

【成十五年】(秋)殺其大夫

【成十六年】(夏)殺其大夫公子側

【成十六年】(十有二月)乙酉,刺公子偃

 

○傳曰:「大夫日卒,正也。先刺後名,殺無罪也。」先刺後名,亦猶外稱國以殺也。案春秋内刺大夫,有罪者同外殺以時,見絶遠之;無罪者同正卒以日,見恩存之,皆君子所取義也。

 

【成十七年】(冬)殺其大夫郤錡郤至

【成十八年】春王正月,殺其大夫胥童

 

○月爲州蒲日。

 

【成十八年】(春)殺其大夫國佐

【襄二年】(冬)殺其大夫公子申

【襄五年】(秋)殺其大夫公子壬夫

【襄十年】冬,盜殺 公子斐公子發公孫輒

【襄十九年】(秋)殺其大夫高厚

【襄十九年】(秋)殺其大夫公子嘉

【襄二十年】(秋)殺其大夫公子濕

【襄二十二年】(冬)殺其大夫公子追舒

【襄二十三年】(夏)殺其大夫慶虎慶寅

【襄二十三年】(冬)人殺欒盈

【襄二十六年】秋,宋公殺其世子

【襄二十七年】(夏)殺其大夫甯喜

【襄三十年】(秋)人殺良霄

【昭二年】秋,殺其大夫公孫黑

【昭五年】(春)殺其大夫屈申

【昭八年】春,陳侯之弟世子偃師

 

○「世子」云者,惟君之貳也。不從弒君者,時哀公未卒,偃師不得其君道也。

 

【昭八年】(秋)人殺其大夫公子過

【昭十二年】(夏)殺其大夫成虎

【昭十三年】(夏) 公子棄疾公子比

 

○案「 公子比歸于,弒其君乾溪」,是前稱「弒」矣。則此不以爲討賊者,劉敞云:「討賊者,稱『人』以殺之。其曰『 公子棄疾公子比』何?不與棄疾之討賊也。棄疾,以弒其君;殺之,以取其國。已立矣,其稱『公子』何?其意不當也。其意不當,則何爲加『弒』焉?之義,宜乎效死不立。」亦不以爲弒君者,杜預云:「雖爲君,而未列於諸侯,故不稱爵。」

 

【昭十四年】冬,殺其公子意恢

【昭二十年】秋,盜殺衛侯之兄

【昭二十七年】(夏)殺其大夫郄宛

【哀二年】(冬)殺其大夫公子駟

【哀四年】夏,殺其大夫公孫姓公孫霍

【哀十三年】(冬)盜殺 夏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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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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