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歸例
楊鵬 撰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佈
編者注:本文為原始稿件,出版時有改動。
殺大夫
○凡自上殺下,及兩下相殺之等,皆曰「殺」。是「殺」之言,臣子辭也。案春秋,若外大夫卒者,例不志,殺之而得志者,杜預釋例云:「古者討殺其大夫,各以罪狀宣告諸侯,所以懲不義,重刑戮也。」是受其告,故有其文。凡「殺」以討賊爲大,師云:「討賊,例時。」大者猶時,小者可知。
【隱元年】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克」者,「殺」之異辭也。勝而殺之曰「克」。傳曰:「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殺也。何以不言『殺』?見段之有徒眾也。」月者,師云:「段有徒眾,攻之爲害必深,故謹而月之。」
【隱四年】九月,衛人殺祝吁于濮。
○案祝吁當國,不以爲弒君者,未列會諸侯也。杜預云:「篡立者,諸侯既與之會,則不得復討,臣子殺之,與弒君同。」是其義。莊九年「齊人殺無知」亦同。傳曰:「其月,謹之也。」師云:「衛人不能即討祝吁,致令出入自恣,故謹其時月所在,以著臣子之緩慢也。」
【莊九年】春,齊人殺無知。
【莊九年】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
○傳曰:「十室之邑,可以逃難;百室之邑,可以隱死。以千乘之魯,而不能存子糾,以公爲病矣。」廖平云:「月者謹之,惡内也。」
【莊十七年】夏,齊人殲于遂。
○「殲」者,亦「殺」之異辭也。盡殺其眾曰「殲」。
【莊二十二年】(春)陳人殺其公子禦寇。
【莊二十六年】(夏)曹殺其大夫。
【莊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案左氏,牙欲廢般,立慶父。成季使以君命命牙,待於鍼巫氏,使鍼季鴆之。曰:「飲此,則有後於魯國。不然,死且無後。」飲之歸,及逵泉而卒,立叔孫氏。是内刺有罪大夫也,例當舉罪以言「刺」,如僖二十八年刺公子買然,而書如正卒者,廖平云:「不言『刺』,大惡未成,不目其事,親親之道,爲季子錄之也。」
【僖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
【僖七年】(夏)鄭殺其大夫申侯。
【僖十年】(夏)晉殺其大夫里克。
【僖十一年】春,晉殺其大夫㔻鄭父。
【僖二十五年】(夏)宋殺其大夫。
【僖二十八年】(春)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
○外曰「殺」,内曰「刺」。師云:「内諱殺大夫,故謂之『刺』。蓋取周禮『三刺』之法。」傳曰:「先名後刺,殺有罪也。公子啟曰:『不卒戍者,可以卒也。可以卒而不卒,譏在公子也,刺之可也。』」先名後刺,亦猶外稱「人」以殺也。鍾文烝云:「『不卒戍』一句,蓋時既聽察其辭,而斷獄蔽訟,麗法議罪者也。」
【僖二十八年】(夏)楚殺其大夫得臣。
【僖三十年】秋,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
【文六年】(冬)晉殺其大夫陽處父。
【文七年】(夏)宋人殺其大夫。
【文八年】(冬)宋人殺其大夫司馬。
【文九年】(春)晉人殺其大夫先都。
【文九年】(春)晉人殺其大夫士縠及箕鄭父。
【文十年】(夏)楚殺其大夫宜申。
【宣九年】(冬)陳殺其大夫泄冶。
【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殺陳 夏徵舒。
○楊士勛云:「不能自討,藉楚之力,禍害必深,故書月,爲謹之。」
【宣十三年】冬,晉殺其大夫先穀。
【宣十四年】春,衛殺其大夫孔達。
【成八年】(夏)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
【成十五年】(秋)宋殺其大夫山。
【成十六年】(夏)楚殺其大夫公子側。
【成十六年】(十有二月)乙酉,刺公子偃。
○傳曰:「大夫日卒,正也。先刺後名,殺無罪也。」先刺後名,亦猶外稱國以殺也。案春秋内刺大夫,有罪者同外殺以時,見絶遠之;無罪者同正卒以日,見恩存之,皆君子所取義也。
【成十七年】(冬)晉殺其大夫郤錡、郤犫、郤至。
【成十八年】春王,正月,晉殺其大夫胥童。
○月爲晉弒州蒲日。
【成十八年】(春)齊殺其大夫國佐。
【襄二年】(冬)楚殺其大夫公子申。
【襄五年】(秋)楚殺其大夫公子壬夫。
【襄十年】冬,盜殺鄭 公子斐、公子發、公孫輒。
【襄十九年】(秋)齊殺其大夫高厚。
【襄十九年】(秋)鄭殺其大夫公子嘉。
【襄二十年】(秋)蔡殺其大夫公子濕。
【襄二十二年】(冬)楚殺其大夫公子追舒。
【襄二十三年】(夏)陳殺其大夫慶虎及慶寅。
【襄二十三年】(冬)晉人殺欒盈。
【襄二十六年】秋,宋公殺其世子座。
【襄二十七年】(夏)衛殺其大夫甯喜。
【襄三十年】(秋)鄭人殺良霄。
【昭二年】秋,鄭殺其大夫公孫黑。
【昭五年】(春)楚殺其大夫屈申。
【昭八年】春,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
○「世子」云者,惟君之貳也。不從弒君者,時哀公未卒,偃師不得其君道也。
【昭八年】(秋)陳人殺其大夫公子過。
【昭十二年】(夏)楚殺其大夫成虎。
【昭十三年】(夏)楚 公子棄疾殺公子比。
○案「楚 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弒其君虔于乾溪」,是比前稱「弒」矣。則此不以爲討賊者,劉敞云:「討賊者,稱『人』以殺之。其曰『楚 公子棄疾殺公子比』何?不與棄疾之討賊也。棄疾脅比,以弒其君;殺之,以取其國。比已立矣,其稱『公子』何?其意不當也。其意不當,則何爲加『弒』焉?比之義,宜乎效死不立。」亦不以爲弒君者,杜預云:「比雖爲君,而未列於諸侯,故不稱爵。」
【昭十四年】冬,莒殺其公子意恢。
【昭二十年】秋,盜殺衛侯之兄輒。
【昭二十七年】(夏)楚殺其大夫郄宛。
【哀二年】(冬)蔡殺其大夫公子駟。
【哀四年】夏,蔡殺其大夫公孫姓、公孫霍。
【哀十三年】(冬)盜殺陳 夏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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