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胡安国 撰 于天宝 点校《春秋胡氏传》出版

书名:《春秋胡氏传》
作者:(宋)胡安国
点校:于天宝
出版社:中华书局
出版时间:2026年6月
【著者简介】
胡安国(1074-1138),又名胡迪,字康侯,号青山,谥号文定,学者称武夷先生,后世称胡文定公。宋代建宁崇安(今福建省武夷山市)人。著有《春秋传》《资治通鉴举要补遗》等。
于天宝,博士阶段师从易学研究者郭彧研究《周易》,毕业后就职于北京大学儒藏编纂与研究中心,主要从事古籍整理工作。点校整理有《宋本周易注疏》等。
【内容简介】
《春秋胡氏传》,又称《春秋传》,共三十卷,宋胡安国撰。胡安国是宋代著名的理学家和经学家,湖湘学派的创始人。胡安国早年即服膺《春秋》,但《春秋传》的成书,是胡安国激于时事而作。当时王安石黜《春秋》为“断烂朝报”,废《春秋》而不讲,一时“贡举不以取士,庠序不以设官,经筵不以进读,断国论者无所折衷”,社会流弊严重。有鉴于此,胡安国潜心《春秋》,备征先儒之说,虽一义之当,片言之善,靡不采入,所撰《春秋传》,“事按《左氏》,义采《公羊》、《榖梁》之精者,大纲本《孟子》,而微词多以程氏之说为证”。其身处两宋之交,特殊的境遇使其书中对时政的论述随处可见,尤其是关乎国家生死存亡的夷狄问题,更是关注颇多。另外,胡安国私淑二程之学,受二程之学的影响,将理学作为春秋学的内在理论依据,吸收和发扬了二程的理学理念,即以天理人欲之辨统摄春秋大义。其《春秋传》可以说是宋代《春秋》学的集大成之作。
本次整理,以《四部丛刊续编》影印常熟瞿氏铁琴铜剑楼藏宋刊本为底本,以《中华再造善本》影印宋乾道四年刻庆元五年黄汝嘉修补本为通校本,以元代汪克宽《春秋胡传附录纂疏》本、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参校本。
【目录】
【上册】
春秋传序
述纲领
明类例
谨始例
叙传授
进表
论名讳剳子
春秋传卷一至十五
隐公上
隐公中
隐公下
桓公上
桓公中
桓公下
庄公上
庄公中
庄公下
闵公
僖公上
僖公中
僖公下
文公上
文公下
【下册】
春秋传卷十六至三十
宣公上
宣公中
宣公下
成公上
成公下
襄公上
襄公中
襄公下
昭公上
昭公中
昭公下
定公上
定公下
哀公上
哀公下
附录
先儒格言
宋史胡安国传
进先公文集序
郡斋读书志
直斋书录解题
春秋通旨后题
四库全书总目
春秋胡氏传跋
重印宋本春秋胡氏传序
【序言】
春秋传序
文 胡安国
古者列国各有史官,掌记时事。《春秋》,鲁史尔,仲尼就加笔削,乃史外传心之要典也,而孟氏发明宗旨,目为天子之事者。周道衰微,乾纲解纽,乱臣贼子接迹当世,人欲肆而天理灭矣。仲尼,天理之所在,不以为己任而谁可?五典弗惇,己所当叙;五礼弗庸,己所当秩;五服弗章,己所当命;五刑弗用,己所当讨。故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嗣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圣人以天自处,【通旨】或疑“圣人以天自处”之言。曰:昔明道先生尝举此事云:于“天之未丧斯文”之下便言“匡人其如予何”,分明是以天自处。盖圣人德盛,发此等语,自不觉尔。此言甚有味也。仲尼语子贡云“予欲无言”,直说破了,何疑之有?斯文之兴丧在己,而由人乎哉?故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诸行事之深切著明也。”空言独能载其理,行事然后见其用。是故假鲁史以寓王法,拨乱世,反之正。叙先后之伦而典自此可惇,秩上下之分而礼自此可庸。有德者必褒而善自此可劝,有罪者必贬而恶自此可惩。其志存乎经世,其功配于抑洪水,膺戎狄,放龙蛇,驱虎豹,其大要则皆天子之事也。故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知孔子者,谓此书遏人欲于横流,存天理于既灭,为后世虑至深远也。罪孔子者,无其位而托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权,使乱臣贼子禁其欲而不得肆,则戚矣!是故《春秋》见诸行事,非空言比也。公好恶则发乎《诗》之情,酌古今则贯乎《书》之事,兴常典则体乎《礼》之经,本忠恕则导乎《乐》之和,著权制则尽乎《易》之变。百王之法度,万世之绳准,皆在此书。故君子以谓五经之有《春秋》,犹法律之有断例也。学是经者,信穷理之要矣;不学是经,而处大事、决大疑能不惑者鲜矣。自先圣门人以文学名科,如游、夏尚不能赞一辞,盖立义之精如此。去圣既远,欲因遗经窥测圣人之用,岂易能乎?然世有先后,人心之所同然一尔。苟得其所同然者,虽越宇宙,若见圣人亲炙之也,而《春秋》之权度在我矣。
近世推隆王氏新说,按为国是,独于《春秋》,贡举不以取士,庠序不以设官,经筵不以进读,断国论者无所折衷,天下不知所适,人欲日长,天理日消,其效使夷狄乱华,莫之遏也。噫!至此极矣!仲尼亲手笔削,拨乱反正之书,亦可以行矣!天纵圣学,崇信是经,廼于斯时奉承诰旨,辄不自揆,谨述所闻,为之说以献。虽微辞奥义,或未贯通,然尊君父,讨乱贼,辟邪说,正人心,用夏变夷,大法略具,庶几圣王经世之志,小有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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