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如】宗族义庄维系基层社会秩序

栏目:意义理论
发布时间:2017-03-13 1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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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义庄维系基层社会秩序

作者:李学如

来源:中国社科网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二月十六日己亥

           耶稣2017年3月13日


 

北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范仲淹在其家乡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置负郭常稔之田千亩,建义庄、办义学、救恤族人,开义庄之滥觞。经过元明时期缓慢发展,义庄至清代发展迅速并势头高涨。民国时期,义庄逐渐衰落。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中,义庄最终完成其历史使命,退出历史舞台。作为宗族赈恤组织,义庄起于官绅自发,得到官府支持,并逐步扩展到社会各阶层,存续约900年,在宗族制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义庄肇始于宋代

 

义庄的出现,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及文化背景。唐代以前,门阀士族占据社会主导地位。进入唐中叶以后,由于科举入仕渐成人才选拔的主要方式,庶民地主凭借科考途径获得上升机会,从而使门阀士族势力遭到极大削弱。唐末农民战争及五代战乱,又给门阀士族造成了毁灭性打击。宦室无常,让地权分配发生经常性变动。尤其在宋代,政府采取“不抑兼并”、“田制不立”的政策,导致土地流转频繁,贫富分化严重,“田宅无定主”已是社会普遍现象。此外,原有的宗族组织逐步瓦解,宗族离析,社会秩序混乱。如何加强宗族的凝聚力,维持基层社会的统治秩序,确保后世子孙“永享富贵”,成为北宋士大夫们重建宗族制度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范仲淹成为义庄的肇始者,与其“先忧后乐”的人生抱负及锐意改革的精神分不开。在宗族涣散、亟待整饬的时代转换之际,他将历史上凝聚族人的诸多方法加以整合,以义田赡族、庄祠祭祖、义学化育子弟,并将诸种功能统一于义庄之内,契合了宗族士绅教养族众的诉求,从而引发了宗族组织发展史上的重大变革。尊祖、敬宗、收族是中国士大夫孜孜以求的宗族建设目标,范氏义庄为后世宗族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制度范式和践行路径,受到士大夫的推崇和效仿。此后,江西、山东、江苏、浙江、湖南、山西等地零星出现10余处义庄,说明当时设立义庄非常人所能及,风气未开。

 

南宋时期,义庄得以进一步发展,分布较为广泛。据统计,南宋有义庄58处,分布在今江、浙、闽、赣、川、湘、鄂、皖、鲁、桂等地,义庄的影响已扩及较大范围,为更多人所了解和效仿。南宋教育家欧阳守道亦言:“昔者范文正公为族置义庄,今闻兴起者吾数见之矣。”南宋义庄空间分布以江、浙、闽为主,这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南方战乱较少、大族南迁及宋室偏安浙江等因素密切相关。

 

南宋义庄的发展还得益于理学家的鼓吹。南宋进士刘清之曾“尝序范仲淹《义庄规矩》,劝大家族众者随力行之”。理学家张载、朱熹等人的推崇,则让族田的发展掀起一个小小的高潮。范氏义庄的实践与理学家的鼓吹,为后世宗族制度建构了较为完备的运作模式。

 

元明义庄发展缓慢

 

义庄在经历南宋较快发展后,元、明趋向平缓。元朝统治者虽未明文倡办义庄,但对义庄的发展仍采取了保护政策,因而民间捐建义庄的步伐并未因王朝鼎革而中辍。大德戊戌(1298),“朝旨以义庄、义学有补世教,申饬攸司,禁治烦扰,常加优恤”。然而,儒家伦理观念毕竟遭到了一定的削弱,不免对义庄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元代的赋役制度也阻碍了义庄的发展。元人陈高曾说:“昔先哲范文正公置义田于姑苏,迨今数百年,遗业犹在,而鲜闻有继而行之者。”清人钱禄泰也说,捐建义庄,“元、明二代踵行者不数观”。

 

明代族田义庄经历了停滞与恢复两个阶段。明初,朱元璋采取抑制义田的政策,使义庄发展一度陷于停滞状态。早在朱元璋进军浙西期间,世家大族曾经凭借义田凝成的地方势力,对抗其军队。朱元璋奠定基业后,对苏、松、杭、嘉等地豪门大族采取严厉的没产和徙地政策,力图取消义田这一基层社会控制机制。此外,为加强对江南富室的控制力度,明初实行江南重赋制度。朱元璋打击江南世家巨族的政策,无疑阻碍了族田义庄的发展。洪武十七年(1384),苏州范氏义庄主计范元厚即因违误秋粮纳期之罪,被罚没收义田两千亩入官。不过,随着明宣宗时期里甲、老人制度的毁坏,政府对基层社会的控制逐渐减弱,族田义庄逐步得以恢复。据统计,有明一代,族田义庄的数额在200宗左右。

 

清代义庄发展迅速

 

明清政权更迭后,义庄岑寂长达近一个世纪。乾隆时期,新建义庄才开始零星出现,嘉庆时期逐步增加,道光年间迎来第一个高峰。咸丰年间,因兵燹频仍,义庄急剧衰落。同治年间,义庄再度复苏,清末达到第二个高峰。清人李兆洛说:义庄“自文正创之,后人慕而效之,至今而几遍天下”。

 

这种局面的形成,得益于两个因素。第一,清朝制定了对捐建义庄成绩突出的士绅给予奖励的措施,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激励作用。奖励分两种,一是对捐官者即行提拔任用;二是捐建义庄的家族报官立案后,可请旨建坊。第二,乾隆时期,清政府对义庄的保护已上升到法律高度。江苏巡抚庄有恭看到民间盗卖、盗买义田及祀产之风甚烈,有害风俗,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上书,奏请保护义庄田产,禁止义田买卖。庄氏的奏章得到乾隆皇帝的肯定,并将其纳入大清律例,颁行天下。此后凡建义庄者报官立案,政府颁给执帖,倘遇“不肖子孙私行盗卖,富室强宗谋吞受买,许即执帖首告,按例惩治”。执帖的颁布有效地遏制了权豪的侵占和族人的私吞侵隐,使得义庄惠及子孙后代的保险系数大为增加,实力雄厚的家族纷纷购田建庄,继而出现义庄快速发展的局面。

 

咸丰兵燹时期,新建义庄显著下降,显示出战乱对世家大族冲击力度之大。战乱结束后,虽然多数义庄遭毁,甚至地契、执帖也散佚难寻,但清政府依然给予承认,重新给帖执守。经过战乱的涤荡,义庄的保族功能得到越来越多家族的认可。原来那些对捐建义庄还心存疑虑的士绅,此时纷纷加入这一行列,掀起捐建义庄的浪潮。

 

民国义庄走向衰熄

 

辛亥革命后,朝制鼎革、军阀混战使得社会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民国时期,虽间或有新的义庄出现,但已盛况不再。清代建立的义庄也逐步走向破败析分,宗族义庄由此走向衰熄。

 

民国时期,除遭受战争直接破坏外,义庄的衰败主要还是宗族衰落所致。随着建庄年代的久远,义庄族群逐渐繁衍,待济人数逐年增加,需要义庄不断扩大规模。战乱年月,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后,经济凋敝,人心浮动,增置田亩谈何容易?一遇灾荒,生活无着的族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析产典地。虽然这种做法违背庄规祖训,但一旦成为族人的共识,义庄的破产就不可避免。

 

义庄本是自然经济的产物。民国年间,随着交通设施进一步发展,工业品逐步侵入乡村腹地,致使家庭手工业和农村副业逐渐破产。这对以土地为经济支撑、以地租为生活来源的中小地主而言,打击是致命的。伴随着地主的没落、农民的破产,义庄的衰落已不可避免。而民国年间主佃关系日益对立,农民抗租浪潮风生水起,导致义庄租入日益减少,加速了庄裔析分庄产。

 

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在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中,义庄结束其历史使命,最终退出历史舞台。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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