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太高估“生二胎”政策(陈斌)

栏目:反思计划生育政策暨放开二胎
发布时间:2010-04-16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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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管制是不能用来解决人口问题的,因为当时中国根本没有人口问题(“人口过剩”从来都不是现实,只是马尔萨斯的臆想);其本身就造成了真正的人口问题(超低生育率),拜生育率管制所赐,现在中国终于有人口问题需要解决了。 

1971年,中国开始搞计划生育;从1980年起,几乎与改革开放同步,中国厉行以“一胎化”为主要特征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至今已有28年。这一政策的最大受益者是以几十万甚至更多的计生从业人员为核心的计生利益集团,他们的存在基于这样一个貌似合理的理由:“中国的人口太多了,超出了资源的承受能力,对经济发展不利,因此必须进行生育管制”。但事实上,计划生育并非解决问题的方法——计划生育本身就是问题:在多年的计划生育之后,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仅为1.22,远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的,远远低于除意大利以外的其他任何发达国家,这对中国的未来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在广东,最近有一个新动向,虽然远不能让心宽慰。从2009年元旦开始,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放宽了生育二胎时间间隔的限制,过去的条例规定已婚育龄妇女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四年间隔期,现在这一间隔期取消了。对于有资格生育二胎的家庭来说,他们可以把生育计划提前,因此有可能略微改变某些年份的生育率,但生育率不会因此而增加。这说明许多人把这看成计划生育政策的松动迹象是一厢情愿了,计生利益集团远比许多人想象的要坚固的多。

人的生育行为取决于两个要素:生育收入和生育成本。生育收入包括金钱收入和非金钱收入(如天伦之乐),生育收入与父母、子女之间的代际产权合约安排相关,在农业经济下,盛行父母拥有对子女的产权和收入支配权;在工业经济下,就慢慢转向子女拥有自身产权、父母取得子女的一部分金钱收入(子女仍相当于投资品)的安排及父母只是把子女当成耐用消费品(父母享受天伦之乐)的安排这两种安排。生育成本包括生育、养育子女的直接费用及母亲为此放弃的职业机会。

看中国五次人口普查中国人口数可知,中国人口从1949年的约5.5亿(1953年年中数为5.8亿)到1980年的近10亿(1982年年中数为10亿),32年间增长了约4.5亿。人口快速增长的原因有二:一是生育率高,1971年之前(除1959至1961年外)每年的生育率都在6上下(这与中国处于类似发展阶段的国家如印度差不多,中国并不特殊);二是由于医疗水平的改善,各年龄阶段的死亡急剧下降、预期寿命几乎倍增(1949年大约为35岁)。

这一时期,中国人口增长与世界保持同步,说明毛泽东时代“鼓励生育”在统计学上对人口增长没有影响,所谓“错批一个人(马寅初),多生三亿人”的神话并非事实,在这一点上,应该还毛泽东一个公道。

1971年之前生育率高的原因是当时的中国农业经济占主导,盛行的代际合约是父母对子女拥有产权因而拥有收入支配权的代际合约,生育成本低(农村妇女为此放弃的职业收入很低)容许了高生育率。

1959至1961年的生育率在3至4之间,比1971年前的其他年份要低许多。原因是众所周知的,那段时间正是人为造成的大饥荒年代,生育率较低,是消费对投资(包括生育子女在内)的替代,即现在消费对将来消费的替代,自己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折现率(利息率)高也。

1971年以来,中国生育率稳步下降,从4点多,到3点多,再到2点多,原因是中国从1971年开始就搞计划生育了。197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1973年,国务院设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刚刚去世的华国锋曾任组长),提倡“晚婚晚育,一对夫妇两个孩子”,计划生育在全国城乡普遍展开。考虑到那时是以等级界定权利的经济制度,个人的生计都掌握在国家手里,政治动员和下达政治任务的方式对降低生育率非常有效。

到1980年,中国已决定实行改革开放,经济制度开始由等级界定权利转为按资产界定权利。中国的人口政策也面临着一次新的调整。1977至1079年的生育率分别是2.84、2.72和2.75,仅仅比世代更替水平高一些。可取的选择应该是停止1971年以来的计划生育政策,很简单,通过生育率管制使本来要出生的人没有出生,截至1980年少生了几千万人,除了直接制度费用之外,一定还会有其他的社会成本。经济学上有“unintended consequences”(始料未及的后果)之说,动机与后果并非总是一致的。

而且,私产制度和市场的基本框架一旦确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行,农业经济下的代际合约一定会转变,妇女参加工作会提高生育成本,这会带来生育行为的转变,发达国家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生育率普遍稳定低于世代更替水平(美国刚好处于世代更替水平,勉强算一个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一点。中国既然决定走市场经济道路,让市场自己来调节生育率是上上之选,搞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是旧制度的延续,不可取。

这次调整是转向了更严厉的生育管制。当时决策者采信了信奉马尔萨斯人口学的学者的政策建议,认为过去搞的计划生育还远远不够,经济要发展、生活水平要提高,必须大力推行生育率管制。国门刚刚打开,决策者发现别的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一日千里、中国却是国弱民贫,人口过多应该是贫穷的原因(真实的原因是以等级界定权力的旧制度约束了生产力)吧。这边正在疑虑呢,那边马尔萨斯人口学者就发表意见了。

1980年10月3日宋健在《光明日报》发表《从现代科学看人口问题》称:“我们绝不应该保持前两年每个育龄妇女平均生2.3个孩子的生育水平……为使我国人口将来不再有大幅度增长,应该在今后30到40年的时期内大力提倡每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这是为了克服从60年代到70年代人口激增所造成的后果不得不采取的紧急措施,是为了纠正我们过去在人口政策上所出现的错误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而作出的最优选择。”“英国生态学家根据英国本土的资源推算,现在5600万人太多,应该逐步降到3000万人,即减少46%;荷兰科学家研究的结果是现在的1350万人口已经超过了4万平方公里上的生态系统所能负担的限度,应该在今后150年内降到500万,即减少63%……”

宋健和田雪原等人正是中国1980年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总设计师”。他们所谓的“现代科学”就是设计数学模型,算中国有多少耕地资源、多少别的资源,这些资源能养活多少人,由此决定中国的“最适人口”是几个亿(7亿、5亿、3亿的说法都有),为此中国必须实行生育率管制减少多少人口以达到这个“最适人口”。他们从不去调查真实世界约束人的行为的种种局限条件,而太急于搞社会工程了。

他们的祖师爷是马尔萨斯。1798年,马尔萨斯发表了《人口原理》,他认为人的性本能造成人口呈指数级数增长,食物供应呈算术级数增长,人面临着激烈的生存斗争,为此必须控制人口,否则战争和饥荒在所难免。他错了。

今天的世界人口,比起马尔萨斯时代增加了许多倍,同时生活水平也大大提高了;全世界的预期寿命也大大延长。为什么人口大增的同时可以享用的财富也大增?张五常(《供应的行为》)认为,科技进步当然有关,根本原因是“市场容许专业生产,使成本大跌,然后大家交易而互利”,这是因为,在专业生产条件下,不同的工人每个专于生产一件物品的一部分,然后合并起来,即分工合作;产量够大,容许熟能生巧;有价值的知识资产的积累。

早已死去的马尔萨斯在现代中国借尸还魂。宋健所津津乐道的英国、荷兰的学者怎么想减少他们自己国家人口的设想根本没有发生,要知道,那时候英国、荷兰生育率已经低于世代更替水平了,再搞生育率管制无异于“民族自杀”;宋健的设想在中国成为了现实。那时中国知识上落后,确实需要学习,但经济学的成本概念告诉我们,一定要学的话,要学别人做的,不要学别人说的,因为做反映了选择的成本因而包含着真实的信息,说则不然。

1980年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是Family Plan ,而是Birth Control(生育管制),而且是严厉的生育率管制,全国大部分家庭只能生育一胎,少数符合特殊条件的家庭可以生育两胎,管制法例允许的生育率不会超过1.5(有学者估算为1.38)。这不是家庭选择如此,而是管制法例强制你如此、没得选。

在生育率管制法例之下,计生委对有“超生”行为的家庭,给予高额的罚款(现在改称“社会抚养费”,可“社会”何曾抚养这些超生的孩子?说占用了“社会资源”,哪一种稀缺资源这些超生的孩子可以白白使用的?),本质上是“生育税”。

生育率管制法例是由从中央到各省市一系列法律、规定、条例组成的。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1980年修改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002年,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市,均有具体的规定、条例或实施细则,不厌其烦的规定各种奖惩措施。除了直接的生育率管制之外,还有一些间接的生育率管制,如提倡晚婚晚育;“稀生”,生育间隔要三四年等等。

生育率管制会带来各种社会成本。

后果之一:巨大的制度费用。为了执行生育率管制,需要庞大而复杂的法例,需要庞大的专门负责机构,需要庞大的人手,全国从事计生工作的人员保守估计有几十万,给他们支付的工资来源于税收,是制度费用(他们本来可以从事有产出的工作,现在放弃了,是社会成本,这一成本已包含在制度费用上)。

张五常1985年撰写的《没有兄弟姐妹的社会》讲到,血浓于水的亲情、家庭公司可以降低制度费用,计划生育导致的没有兄弟姐妹的社会比赫胥黎《Brave New World》中的景象还要可怕。

后果之二:本来应该出生而没有出生的孩子导致的租值消散(Dissipation of Rent)。如果没有生育率管制,以农村为例,在父母对子女拥有产权因而拥有收入支配权的代际合约(这种代际合约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在加速解体;就是在农村,也不再是纯粹的农业经济,工业化也在进步)的局限下,生育子女是一项回报率很高的投资。现在管制了生育率,生育收入在边际上高于生育成本,本来还可以继续生育,使得生育收入在边际上与生育成本相当,这就意味着有租值(父母生育子女的投资收入)被消散掉了。

而本来应该出生而没有出生的子女也是资源,如果出生会给社会创造财富,他们不只是“人口”,要消费,也是“人手”,要生产,更多的人参与分工与合作会使得专业生产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程度进一步加深。

当然,会有人选择“超生”,“超生”的本质是减少租值消散的行为,最终消散的租值,总是相关的局限下最少的。

许多人津津乐道的中国“人口红利”,是说本来用于生育子女的费用现在可以用于消费和投资,问题是,计划生育相当于对某些消费和投资行为的管制,原来计划使用孩子这个耐用消费品的家庭现在只能消费其他物品,愿意出的最高价与实际出价的差额即消费者盈余(Consumer’s Surplus)因此减少了;原来计划通过生育子女取得更高投资回报率的家庭现在只好满足于较低的投资回报率,这是管制导致的租值消散!

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宣称,截至2005年年底,中国仅仅因计划生育少生了4亿人,该数“不包括由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和教育文化水平提高等因素而少生的”,这应该是高估了,有学者估计,截至2005年年底,1971以来的计划生育共减少2.3亿,1980年以来的“一胎化”计划生育减少1.3,仍是惊人的数字。

后果之三:在干预人数数量之外,也会加剧出生性别选择的行为,正常情况下男女出生比例在102-107:100之间,中国的男女出生比例超过120:100(2005年1%人口抽样调差显示0-4岁出生比例为122.66:100)。这不仅意味着中国男性争夺配偶的竞争会更加激烈,还意味着中国的世代更替水平要比别的国家要高(发达国家的世代更替水平约为2.1),世代更替水平下的生育率确保下一代育龄妇女与上一代相当,因而确保下一代人口规模与上一代相当。

后果之四:还会加剧老龄化。在超低的1.22的生育率下,出生的人和工作的人都越来越少,退休的老年人越来越多,将来谁来养活这些人?人口问题是慢性病,到了集中爆发的一天,老天爷也救不了。

有人会说有社会保障,问题是,社会保障仍是要拿下一代的钱(代表着其生产出来的物品)去养活上一代人,拿工作的人的钱去养活退休者,中间还要由于管理费用消耗掉一部分。社会保障并不能无中生有,总要去拿一部分人生产出来的物品去养活另一部分人,生产者越来越少、坐食者越来越多的财富转移和再分配制度是无法长久维持的。经济增长会帮上一些忙,但很有限,因为退休者的生活水平也是与经济增长挂钩的。

总而言之,生育管制是不能用来解决人口问题的,因为当时中国根本没有人口问题(“人口过剩”从来都不是现实,只是马尔萨斯的臆想);其本身就造成了真正的人口问题(超低生育率),拜生育率管制所赐,现在中国终于有人口问题需要解决了。这也正是发达国家目前的状况,这些国家的生育率远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但普遍比中国要高),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保障制度因此面临的麻烦越来越大,为此他们千方百计的鼓励生育,但仍收效甚微。中国计生委吹嘘的在生育率上用30多年的时间就走了发达国家100多年走过的路,“这个成绩是必须肯定的”(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如果超低生育率和老龄化也是成绩的话。

是该永久取消生育管制了,这才是造成中国真正人口问题的根源。是的,一个健康人,没有生病,就不要吃药,尤其不要吃毒药。吃了毒药,就真的产生了药源性疾病,就真的需要治病了,这是使用没有经过严格药理、毒理的临床试验的药物的害处了。

麻烦的是计生利益集团,计划生育关系着许多人的官位和至少几十万人的饭碗,为此他们有维持这一政策的动力。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当年的数据只有1.22,除贵州为2.19、与世代更替水平差不多(中国要高于2.1)外,所有省份都是低于世代更替水平的,其中广东只有0.94,广东所需要的不是取消生育二胎时间间隔的不痛不痒的政策,而是废止计划生育本身,对整个中国也是如此。

但从2000年来,所有计生委的宣传和为其服务的许多“学者”研究,均称中国的生育率是1.8,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不准确,把“大量超生人口”修正进去,应该是1.8。要达到1.8,意味着超生生育率是0.58,这个数据老天爷也不会相信,这个数据如果成立,也等于否认了计生委的成绩,这么多的超生那还了得!而且,怎么可能自2000年来生育率一直是1.8,没有任何变动?真实的原因是,计生委认为1.8的生育率是其存在的底线,为了维持其存在,连人口普查数据(应该比任何其他抽样调查、任何其他研究结果更可靠)都要否认。 

(原题《不必高估广东计生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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