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琅》一剧引发的问题之我见(赵宗来)

栏目:电视剧《施琅大将军》
发布时间:2010-03-2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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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宗来

作者简介:赵宗来,男,生于西历一九六四年,字承易,号云尘子,山东高唐人。现任济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一周来,由于在下忙于上课(本来课就多,又加上第六周又开设了两门新课,又开办读经会),一有空闲就赶紧在网站上整理四书帖子,没有多来关注此事,更没有空闲去看什么电视剧,后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对历史了解不够,但是,却意识到此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因此,简单做了一下表态。没有想到,此事愈演愈大,在下不能再保持沉没,所以,特作如下表态:



一、从促成此剧的动机来说



其一,宣传的是通过武力解决问题的办法,倡导的是血-腥-鎮-壓,这是不符合儒学精神的。儒学不放弃战争,但是,绝不渲染战争。台湾问题必须解决,但是,靠武力解决是最后的选择,这是与国家政策一致的。在两年前,陈明就剧中这样的主张,就要宣传血-腥-鎮-压的方式,从儒学来讲,这符合“王道”精神吗?从国家政策来讲,符合对台政策吗?从党的主张来说,符合“统一战线”精神吗?从老子学说来讲,符合“哀兵必胜”的主张吗?四者都不符合!这样的“大儒”能叫儒吗?这样的人能叫明智吗?这样的主张能合大道吗?



其二,看到了此剧可以赚钱,可以引发国人的轰动效应。看看陈明最具有代表性的主张“即用见体”就很明白了。所谓即用见体,就是赤裸裸的实用主义,所有的实用主义必然与投机主义相联系。莫非能赚钱的电视剧就应该拍吗?莫非陈明也主张搞什么轰动效应吗?当初,鞠曦先生曾经花费很大的精力,写了很多帖子反对即用见体,在下也曾引用《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的文字加以批驳,但是,在下一直没有激烈得攻击与反对,因为尊重他对儒学所做的一些事情,照顾到同道之谊,希望能在本来就很少的同道之间保持一种相对和谐的关系。但是,现在看来,正如孔子所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非常明显,即用见体就是陈明的指导思想,一旦指导思想出现错误,那么,接着而来的一切努力,最终都可能把人们引向歧途,甚至是引向深渊!我们不能不坚决反对!



二、从该剧的效果来看



其一,为了一时之用而把人们所应该重视的节操与民族大义歪曲、颠倒,即使有一时之利,也必然导致长期之大害!孔子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孟子曰:“何必曰利,仁义而已矣。”施某人对于满清来说也许会得到满清的肯定,但是,对于广义的汉民族(实际上不仅仅是汉族,因为明朝正确不仅仅是汉族的)来说,他只能说是“汉奸”!站在华夏民族以及政治的立场来说,施琅当初使台湾划归华夏版图,这是其功劳,此功劳应该肯定,但不应该大肆张扬,也就是说,其事可取而其人则另当别论。站在清政府的立场来说,施琅属于“贰臣”,既已属清,则各忠其主,似乎无可非议;我们可以批判清朝的罪恶,但是,却不能否定清朝是我们民族历史上的一个朝代。站在明人后裔之一的汉族立场来说,施琅则是明的叛臣、汉族的叛臣、郑氏的叛臣,这又是不能不重视的。我们今天要解决台湾问题,完全可以另做文章,而不必借这样一件事情来“影射”、“发挥”。陈明主张统一中国、收复台湾,这一点是应当肯定的,但是,错误在于误用这样一个气节有争议的人物来影射现实,夸大施琅的功劳并加以歌颂,从而伤害大多数中国人的感情,扰乱千古是非。



其二,所谓“所有历史都是当代史”,这种观点现在非常盛行,但是,这个观点恰恰是实用主义历史观的一种体现。历史本身就是历史,它不容我们随意评价,更不容我们随意编排;对待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我们可以借鉴,避其错而取其正,却不能为了我们的需要而去利用,更不能无视历史的公正而去妄自利用。站在超越历史情境的方面来看,秦桧加速了北宋的灭亡,好象使历史的进程加快了,但是,历史无论如何总是一年年地演进,谈不到什么加快不加快;站在宋朝的立场来说,秦桧却无论如何不能被称为功臣。我们可评判的是其心是否公正无私,却永远不能某个时代需要“主和”,然后就借用秦桧而加以美化!如果我们今日为了台湾问题而美化施琅,那么,来日为了其他问题就必然会美化秦桧。要表现统一中国、收复台湾的主张,方法很多,为什么非要借用施琅不可?为了为我所用,为了为“当代”所用,而不顾历史的公正,难道这是对历史的尊重吗?如此下去,历史岂不成了任人篡改利用的傀儡?!



三、从陈明答记者问的说法来看



其一,在统一与分裂的问题上,陈明的主张并不错,我们也同样主张统一、反对分裂。但是,我们是学习孔子、孟子那样坚持原则呢,还是像苏秦、张仪那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呢?《威震台海》的改编问题,本来“有关方面那里还是批不下来”,后来不知通过什么手段,“解决审批问题”的?陈明说,他为的是“想唤起国人对台湾问题的关注,其次是想振作决策层对解决台湾问题的意志力和决心”,事实上,国人对台湾问题一直相当关注,何须再去“唤起”?在大陆,有多少人主张分裂?在台湾,除了那一少数台独分子之外,又有多少人主张分裂?要“作决策层对解决台湾问题的意志力和决心”似乎也冠冕堂皇,但是,国家政策需要全面考虑,时机不成熟的时候,即使我们有什么主张,也不能实施,否则无异于揠苗助长。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我们应该“出师有名”才对。这是需要理性的,而不能感情用事。



其二,“文以载道”是儒者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如果陈明不是儒者,而只是一个“文学家”,那么,我们似乎无法勉强他遵循这个原则,但是,陈明却被认为是“儒者”。陈明说:“这个电视剧肯定能够挣钱,因为它本身既有很多的戏剧性因素,又有很多可以‘影射’的东西。譬如说,满清由外来政权渐渐认同传统,李登辉由国民党蜕化为台独;为了解决台湾问题,康熙开始选用有才干的汉人出任军事实职等等等等。我曾跟广东老板开玩笑说,要是我来执笔,会看得叫人大呼过瘾的!”这是“文以载道”吗?电视剧固然有商业化的需要,但是,《大汉天子》是否“能够挣钱”?难道为了“能够挣钱”就可以不顾道义吗?难道有“戏剧性因素”就可以拿来乱用吗?所谓“影射”,更是问题很大。从文革之中过来的人,谁不知道“影射”?难道我们国家因为这个“影射”的做法所付出的代价还小吗?陈明所要“影射”的内容是他个人的想法,但是,观众的看法与他所要“影射”的内容一致吗?大陆与台湾的观众会遵循他的“影射”预设来理解此剧吗?有观点主张,正面表达更好,何必要去“影射”?在我们采用“影射”方式的时候,“含沙射影”也就隐伏在其中了!为什么不能正面去表达?因此,“影射”是方法的错误。陈明可以借施琅做文章,台独分子难道不会借此做文章?陈明能从施琅的历史中引申出自己的看法,台独分子难道不能由此引申出发面的东西吗?我们当然应该清楚,陈明是绝对反台独的,但是,此剧一出,便已经使自己失去了“不败之地”!陈明对施琅的个人性解读,不能代替天下人的解读,却能导致天下很多人对施琅的误读。



其三,孔子说:“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陈明把复兴汉服的爱国人士称为“汉服秀”,是极为不负责任的态度,是违背“文质彬彬”原则的做法。固然,从狭义的角度上,汉服是汉民族的代表性服饰,但是,汉族在世界民族之中是人口数量最多的,在国内的各民族中也是数量最多的,难道汉族不应该有代表自己文化和身份的服饰衣冠吗?陈明何以只顾其“质”而不顾其“文”?从广义的解毒上,汉服又不仅仅是汉族的服饰,因为汉族之名来自汉朝,汉朝却不是只由汉族构成的。汉服上可以承续汉朝之前的服饰主流,下可以引申出后世两千年的服饰主流,因此,我们说,汉服可以代表华夏民族的服饰主流。堂堂华夏民族,没有自己的服饰,却以西服为美,以西服为时尚,其中反映着什么样的心态?从文化的角度来说,汉服之中蕴涵着多少华夏文化精神?为什么《礼记》之中会专门有一篇《深衣》?为什么明末的官员百姓们宁死不奉“薙发令”?难道华夏服饰就只是蔽体的服饰那么简单吗?现在,很多爱国人士在为汉服的复兴奉献着自己的精力、钱财、心血,陈明完全不了解他们的那种赤诚之心,却在媒体之上公开地把他们的做法与“时装秀”等同起来,贬斥为“汉服秀”,何其不仁不义之至于此?何其不负责任以至于此?



其四,没有儒学经典,哪里来的儒学?不读儒学经典,怎么了解儒学精神?不懂儒学经典,谈什么弘扬儒学?但是,被人推为“大儒”的陈名,竟然会说出“一些泥古不化的原教旨主义者看似慷慨激昂实则脑子进水”这样的话来,实在令人无法容忍!离开了儒学经典,难道还会有所谓的“新儒学”吗?这就不得不再次提到“即用见(建)体”了,陈明的说法与做法,恰恰就是从“即用见体”而得出的必然性结论。按照他的说法,“本体”谁也说不清楚,“形而上”的的东西谁也说不清楚,所以,一切本体都是要在应用中显现出来、建立起来。莫非不知道目标就盲目上路吗?怎么避免南辕北辙?从所谓的“即用见体”出发,我们就可以任意地按照我们自己的意思去解读儒学以及一切经典或书籍,只要对自己有用的就采取,对自己没用的就抛弃或者肆意改造,这与焚书有何本质不同?这样的方法,将会把儒学引向何处?从施琅问题上,我们就可以明显地看到这种一切为我所用的落实!再者,儒学之路应该怎么走,并非只有陈明的路才是唯一正确的,更不是绝对正确的,有观点的不同可以互相切磋,以资互相印证,但是,陈明在此“唯我独尊”,自以为是,排斥异己,以“泥古不化”、“脑子进水”污蔑其他儒学人士,哪里还有一点“和而不同”、“如切如磋”的影子?



四、从王达三的的观点来看



其一,一直以来,在下对达三弘扬儒学、敢于直言的精神和做法非常敬重,一直引为同道,引为自豪而且大力支持。但是,在下看来,在对待施琅这个问题上,此次达三的观点却无法令在下赞同,而且还坚决反对。“万物各有一太极”,诚然不错。但是,万物之中的每个太极是否等同于综合万物之后的那个太极?月映千江皆是月,但是,千江之中的各个月毕竟不是天上那个月。假如我们只是站在一时一地、某个时期的具体问题上看问题,那么,远离大道的危险也就在其中了。儒者所立的立场应该是道义,而不是利益。道义之中含有利益,但是,利益之中却难说含有道义。儒者应该站在超越具体事件和具体时代的高度来指导、引导具体时间和具体时代,却不能为了具体事件或具体时代而违背道义。利益是短暂的,道义是永恒的。个人的是非观念是可变的,历史的是非却是不能随便改变的。孔子“毋意,毋必,毋我,毋固”告诉我们的是什么?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又说明了什么?我们应该从中得到启示吧?



其二,达三几次引用蒋庆先生,以此证明陈明的做法如何正当,其实,蒋庆先生的角度与陈明的角度根本不是一回事,而且蒋庆先生的话不是直接针对施琅事件而发,所以,两者不能混淆。承认清朝是华夏民族历史中的一个朝代,这是一回事。清朝当初得天下以及后来的政治手段却是另一回事。历史无法重来,因此,即使我们不愿意承认清朝的存在也是徒然,所以,清朝政权在世俗政治上可以说具有合法性,但是,在道义方面来说却不具有合理性。从文化上来说,清朝执政者似乎真的接受了儒学主张,而且大力推行儒学,但是,当初的血腥屠杀,后来的文字狱,所直接导致的结果是使儒学之中的“以道事君”、“从道不从君”、“以道抗政”精神被阉割了,使“天下有道,则庶民不议”的儒学主张被壅塞了,因此才有“乾嘉学派”的昌盛,因此才有“莫谈国事”的流行。我们还能说清朝的政治符合华夏文化、符合儒学原则吗?从服饰来说,清朝是用强制的办法,改变了我们历代相传的服饰,而不是百姓的自愿、自觉选择,这是与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截然不同的,因此,旗袍、满装不是我们愿意接受的,不能代表华夏民族的主流和正宗。



其三,蒋庆先生所说的“华夷之辩”是站在“公羊学”的儒学原典高度来解释的,是站在民族文化的高度来解释的,虽然说蒋庆先生的观点我们不会完全接受,但是,这个高度,却是应该肯定而且倡导的。这与陈明站在当前时代的角度,站在实用主义角度,站在利益的角度,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从华夏文化复兴的角度来说,我们应该是立足于“六经”而兼容儒、道、法、墨诸家之说,立足于华夏文化而兼采佛、耶、伊之长,不能失去自我,更不能失去制高点。历代真正的儒者,都是以前贤往圣来观察当时,以纠当时之弊端偏颇,而不是以当时的需要来歪曲、篡改、利用前贤往圣之说。为当时而谋,当然必要,但是,这样的人才不乏其人,所缺乏的是超越时代而从长远考虑的人才。作为儒者,理应是“补察时政,泄导民情”的人,理应是“义之与比”、“自知知人”的人。



当前,儒学同道本来稀少,本应“和而不同”、“忠恕诚信”,因此,在下说出自己的看法,供达三以及各位朋友参考,希望不要因为一时之过而致使儒学阵营自乱阵脚、自我分裂。



五、从众网友的观点来看



其一,施琅电视剧事件是一次偶然事件,同时也是一次必然事件。所谓偶然事件,是说此事只不过是一部电视剧,是千千万万的电视剧中的一个,这样篡改历史或者戏说历史的电视剧很多很多,施剧只是某位儒学人士的一时观点主张的反映而已。所谓必然事件,是说此事的出现,与当前到处泛滥的实用主义观念相一致的,是与陈明的“即用见体”主张一脉相承的,因此,我们要反对,应该把矛头指向实用主义和“即用见体”,而不是指向中央电视台和陈明本人,尤其不能把观念性的错误与人格联系在一起。批判一个人所犯的错误,远不如使之改变错误更好;树立一个敌人,远不如化敌为友更好;通过某一件事或某一个观点而否定一个人,远不如分析指出事情或观点错在何处,然后使人自觉、警醒更好。



其二,我们应该把清朝与满族分开,应该把“推己及人”以及“王道精神”应用到汉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上。清朝作为华夏历史上的一个朝代,我们已无法把它从历史上抹去,就像我们痛恨桀纣而不能消灭他的存在,也不能不承认它们曾经是夏朝、商朝的一个天子。我们应该指出清朝的弊端、暴政,然后引以为戒,使之永不再现于世。满族作为华夏56民族之一,虽然人数不如汉族多,但是,就像君、臣、民在本质上都是“人”一样,人的“人格”应该受到尊重,民族的“族格”也应当受到尊重。汉族本应自重、自尊、自爱、自信,更应该因此而敢于承担责任,勇于实践仁爱精神。



其三,施琅是汉族的汉奸,是明朝以及郑氏的叛臣,这个定性不能否定,这是民族气节和人品的问题。但是,施琅作为清朝的官员,作为华夏民族的一员,他在统一中国方面的功劳,我们不能一笔抹杀,这是民族统一和政治策略的问题。这两种问题不能不加以区分。对于这样的人物,我们不能提倡,更不能夸大,但是,我们也不能彻底否定他的一切。毕竟施琅与秦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