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彬】子思与《易》关系新证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8-07-11 18: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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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思与《易》关系新证

作者:刘彬(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研究院教授)

来源:《孔子研究》2017年第6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五月廿七日癸卯

          耶稣2018年7月10日

 

内容提要:子思与《易》有关。对易学“卜筮”知识、《周易》古经和《易传》,子思都学习而熟知。更值得注意的是,子思作《易》,其著作即帛书《衷》篇。在孔子之后的先秦儒家“中道”思想传承中,子思最能体会“中道”在孔子思想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故一方面从形而上层面阐发“中道”,而作《中庸》;另一方面在孔子所开创的经学易学上,凸显孔子所“观”、所新诠的易学“中道”,专门辑录孔子有关“中道”的论述,而作《衷》篇。子思在先秦儒家易学传承中应有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子思/学《易》/作《易》/帛书《衷》篇

 

关于孔子嫡孙子思(名孔伋,约公元前490—前405年①)与《易》的关系,可分为三个方面的问题:子思是否学《易》,子思是否用《易》,子思是否作《易》。对第二个问题,金德建举十二条证据②,论证子思所著《中庸》与《系辞》《文言》《象传》相通,从而认为子思在写作《中庸》时吸取《系辞》《文言》《象传》的词语,融贯在文章里③。金德建所举证据,多属可信④。因此,子思用《易》已经得到较好的论证。子思既然用《易》,自然也当学《易》,但子思如何学《易》,以及是否作《易》这两个问题,学者的研究还很少。本文拟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探讨,敬请方家指正。

 

一、子思当熟知《易》

 

这里所说的“《易》”,其内涵是广义的,包括易学的一些问题与内容、《周易》古经以及《易传》。我们从这三个方面,来分析子思如何“学《易》”。

 

其一,子思对易学“卜筮”知识是熟习的。从现有这方面的资料看,子思都引述“子曰”,都是其祖孔子所言。孔子对《周易》古经进行深入研究,创立自己的易学思想,在帛书《要》篇是有明证的。《要》篇记载:“子曰:‘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者而义行之耳。’”孔子认为易学包括“幽赞”、“明数”和“达德”,“幽赞”和“明数”为筮占,“达德”为道德义理,即易学有“筮”和“理”两个基本层面。这两个方面有不同的特点:“理”是孔子新创立的,是新生的东西,而“筮”则是旧有的,来源于古远的巫文化和术数文化中的“卜筮”⑤。孔子创立易学,首先对巫文化和术数文化的“卜筮”进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通过批判性的扬弃,创立德义优先的新易学。故“卜筮”是孔子易学前提性的问题,也是首先要研究的内容。子思在其著作《表记》中⑥,主要有两处引述孔子论“卜筮”:

 

第一:

 

子曰:“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无非卜筮之用,不敢以其私亵事上帝。是故不犯日月,不违卜、筮。卜、筮不相袭也。大事有时日,小事无时日,有筮。”(《礼记·表记》)

 

孔子此言夏、商、周三代圣王对卜筮的使用。“不犯日月”,郑玄注:“日月,谓冬、夏至,正月及四时也。”孔颖达疏:“冬至谓祭圜丘,夏至谓祭方泽,正月谓祭感生之帝,及四时迎气,用四时之吉日也。”“不违卜筮”,郑玄注:“所不违者,日与牲、尸也。”孔颖达疏:“案僖三十一年《左传》云:‘礼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是有其牲日也。案《特牲》、《少牢》云:大夫、士筮尸。则天子诸侯有卜尸也。”“卜筮不相袭”,郑玄注:“袭,因也。大事则卜,小事则筮。”孔颖达疏:“此大事,谓征伐、出师及巡守也。”由郑注、孔疏,可知三代帝王在祭祀侍奉天地神灵时,都必须使用龟卜和蓍筮,表示不敢自专,不敢以私意亵渎上帝。其具体做法是:在冬至祭圜丘、夏至祭方泽、正月祭感生之帝、四时迎气时,都要通过龟卜和蓍筮,择定吉日。祭祀时,要使用卜筮占日、占牲和占尸。使用龟卜,就不使用蓍筮。使用蓍筮,就不使用龟卜。龟卜和蓍筮二者不能同时使用。征伐、出师和巡守等大事,使用龟卜。小事使用蓍筮。小的祭祀没有固定的时日,通过蓍筮来选定吉日。

 

第二:

 

子曰:“大人之器威敬。天子无筮。诸侯有守筮。天子道以筮。诸侯非其国不以筮,卜宅寝室。”(《礼记·表记》)

 

此孔子言天子、诸侯使用卜筮之不同。“大人之器”,“大人”指天子和诸侯,其“器”郑玄无注,黄怀信认为是“龟策”⑦,有理。“龟”为卜法所用,“策”为筮法所用,主要为蓍草之茎,古亦称“蓍”。“大人之器威敬”,谓天子、诸侯所用于卜筮的龟和蓍威严,令人畏敬。“天子无筮”,郑玄注:“谓征伐出师若巡守也,天子至尊,大率皆用卜也。”“守筮”,郑玄注:“守国之筮,国有事则用之。”孔颖达疏:“谓在国居守,有事而用筮。”“天子道以筮”,郑玄注:“始将出,卜之。道有小事则用筮。”孔颖达疏:“天子在国既皆用卜,若出行于道路之上,临时有小事之时,则唯用筮也。”“诸侯非其国不以筮,卜宅寝室”,郑玄注:“入他国则不筮,不敢问吉凶于人之国也。诸侯受封乎天子,因国而国,唯宫室欲改易者,得卜之耳。”由郑注、孔疏,可见天子一般用龟卜,诸侯一般用蓍筮。具体情形是:天子问征伐、出师、巡守等事,都用龟卜。诸侯在国居守,有事则用蓍筮。天子出行在外,有小事问,使用蓍筮。诸侯进入其他国家,不使用蓍筮。诸侯问宫室改易之事,使用龟卜。

 

子思上引述孔子所论“卜筮”,从大的方面讲,属于古代礼的范畴,这与孔子擅长礼学,为礼学大师相一致,符合孔子讲学特点。另一方面,孔子所论“卜筮”,也与帛书《要》篇孔子所论相同。帛书《要》篇记孔子曰:“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巫、史的“幽赞”“明数”,即通过卜筮,借助龟、蓍之灵,与神灵交通,求取神灵祐助,明了气运度数,而获吉得福⑧。此即孔子上所言“事天地之神明”“不犯日月,不违卜筮”。帛书《要》篇记孔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可见孔子并没有满足于从一般礼文化意义上了解卜筮,更进一步从专门之学的层面,学习掌握了筮占技艺,并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这说明孔子对卜筮确实有深入的研究和切实的领悟。子思在其著作中,如此专业地传述孔子对“卜筮”的论述,说明子思对“卜筮”有关知识是熟知的。

 

其二,子思对《周易》古经是熟知的。子思今存著作中,有五条引述《周易》古经的材料⑨,分析如下:

 

《坊记》两条:

 

子云:“敬则用祭器,故君子不以菲废礼,不以美没礼。故食礼,主人亲馈则客祭,主人不亲馈则客不祭。故君子苟无礼,虽美不食焉。《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寔受其福。’《诗》云:‘即醉以酒,既饱以德。’以此示民,民犹争利而忘义。”

 

子云:“礼之先币帛也,欲民之先事而后禄也。先财而后礼则民利,无辞而行情则民争。故君子于有馈者,弗能见,则不视其馈。《易》曰:‘不耕获,不菑畲,凶。’以此坊民,民犹贵禄而贱行。”

 

这两条形式一致,都是子思先引孔子论礼之言,然后子思申发其理,再引《周易》古经爻辞以证其理。第一条子思引《既济》九五爻辞,以加强所言礼之敬道理的说服力。第二条子思引《无妄》六二爻辞,以加强所言以礼防人之贪利道理的说服力。所引《周易》古经爻辞之义,对论证其道理,加强其说服力,都很适当,说明子思确实熟知《周易》古经,对《周易》古经进行过专门的学习。

 

《表记》三条:

 

子曰:“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欲民之毋相亵也。《易》曰:‘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子曰:“事君,大言入则望大利,小言入则望小利。故君子不以小言受大禄,不以大言受小禄。《易》曰:‘不家食,吉。’”

 

子曰:“事君,军旅不辟难,朝廷不辞贱。处其位而不履其事,则乱也。故君使其臣,得志则慎虑而从之,否则孰虑而从之。终事而退,臣之厚也。《易》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此三条形式一致,都是引述孔子先言其理,然后孔子引《周易》古经卦爻辞以证之。第一条孔子引《蒙》卦辞,以加强其言人不相亵渎必以礼道理的论证力量。第二条孔子引《大畜》卦辞,以加强其言禄功相配道理的论证力量。第三条孔子引用《蛊》卦上九爻辞,以加强其言尽责方能隐退道理的论证力量。此三条资料中的《周易》古经卦爻辞,不是子思所直接引用的,而是出现于孔子言论中。但我们要注意的是,孔子所谈论的,正是子思要表达的:孔子所论之理,子思肯定是赞同的;所引之《周易》材料,子思应该是熟知的,并赞同其引用。因此,《表记》此三条资料,可间接证明子思学习过《周易》古经。

 

由以上直接和间接的资料,证明子思当学习过《周易》古经。

 

其三,子思对《易传》是熟知的。要讨论这个问题,需要先考证《易传》是否在子思之时或之前已经成书。先秦儒家公孙尼子,其著作有《乐记》⑩。高亨、张岱年、李学勤认为,《乐记》袭用今本《系辞》,说明《系辞》当成书于《乐记》之前(11)。是正确的。公孙尼子,《汉书·艺文志》注:“七十子弟子。”《隋书·经籍志》注:“似孔子弟子。”郭沫若认为:“我疑心七十子里面的‘公孙龙字子石,少孔子五十三岁’的怕就是公孙尼。龙是字误。尼者泥之省,名泥字石,义正相应。公孙尼子可能是孔子直传弟子,当比子思稍早。”(12)李学勤认为:“我们看《乐记》中有魏文侯,又有文侯乐人窦公,作为孔子再传弟子是合宜的。”(13)李说更为稳妥。因此,公孙尼子当与子思同时,年龄相当。《系辞》为公孙尼子所熟知而化用,子思也当熟知《系辞》。《系辞》当在子思、公孙尼子之时或之前已经成书。刘大钧以《系辞》引用《文言》,推断《文言》早于《系辞》;以《文言》参考《彖传》而作,推定《彖传》早于《文言》;以《彖传》引述《大象》而发挥,推断《大象》早于《彖传》;以《说卦》总述八经卦,而《大象》《文言》《彖传》分论六十四卦,推断《说卦》年代最早(14)。其论证有理,是成立的。实际上,《说卦》分两部分,第一、二章泛讲义理,与《系辞》性质相同,其成书时间应与《系辞》相当。其他部分总讲八经卦之象,是学习《周易》的前提性知识,应是来源久远的易学常识,被孔子所传述、记录下来,故其成书当早于《大象》《彖传》《文言》《系辞》。《小象》解释爻辞,《彖传》解释卦辞,《小象》成书时间应与《彖传》相当。《杂卦》按照《周易》古经“二二相偶,非覆即变”的卦序原则撰写,语言古朴简练,成书时间应与《说卦》第二章后部分相当。因此《易传》除《序卦》外的大部分篇章,都当成书于子思之时或之前的战国早期。推想《易传》当成于孔子第一代弟子之手。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去世后,“葬鲁城北泗上,弟子皆服三年。三年心丧毕,相诀而去”。推想孔子众弟子在鲁国三年守丧期间,为铭记孔子教导,保全孔子思想,防止孔子学说散失,传承孔门之学,将个人所记孔子生前所讲进行结集,编订大量篇章文集。其中包括孔子所传述的易学知识、对《周易》古经的解释,以及所阐发的易学思想等等,这些所编成的文集就是《易传》(不包括《序卦》,下言皆此意)(15)。作为孔子第二代弟子的子思和公孙尼子等,学习、熟知《易传》,是合乎情理的。

 

子思熟知《易传》,是有直接证据的。上博简《颜渊问于孔子》记颜渊问孔子,孔子回答中,有曰:“俑(庸)言之信,俑(庸)行之敬。”(16)按《易传》的《文言》中,孔子解释《乾》卦九二爻辞“见龙在田,利见大人”,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濮茅左认为:“‘俑’与‘庸’声通,‘敬’、‘谨’音义相近。证明了历史上颜渊与孔子确有言《易》的史实。”(17)其言有理。这也证明了《文言》确实为孔子所讲。而子思所作《中庸》引孔子曰:“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李学勤认为:“‘庸德之行’两句,很可能即引自《文言》,因为在《文言》的文字中,两句与上下文紧密结合,而在《中庸》就不如此。”(18)其言有理。子思引用《文言》,说明子思对《文言》是熟悉的。

 

二、子思当作《易》

 

子思不但熟知《易》、用《易》,更重要的他还作《易》,其著作即帛书《衷》篇。这是我们的新发现,下试论之。

 

马王堆帛书《衷》是帛书《易传》的重要一篇,记载大量孔子论《易》言论。关于其作者,学界还很少关注研究。《衷》篇名“衷”,实通“中”。《左传·闵公二年》“用其衷则佩之度”,杜预注:“衷,中也。”《国语·周语上》“其君齐明衷正”,韦昭注:“衷,中也。”《鹖冠子·泰录》“入论泰鸿之内,出观神明之外,定制泰一之衷”,陆佃注:“衷之言中也。”吴世拱注:“衷,中也。”俞樾《群经平议·春秋左传一》“夫能固位者,必度于本末而后立衷焉”按:“衷与中古通用。然则此《传》‘衷’字亦当训中,犹言执其两端用其中也。”因此,“衷”、“中”古通用,“《衷》”篇实即“《中》”篇。

 

《衷》篇共分十二章(19),其中七章都与“中”有关。第一章开篇即引子曰:“《易》之义萃阴与阳,六画而成章,朻句焉柔,正直焉刚。六刚无柔,是胃大阳,此天[之义也]。□□□□□方。六柔无刚,此地之义也。天地相率,气味相取。阴阳流形,刚柔成体。”(20)点出天地、阴阳、刚柔。下言:“万物莫不欲长生而恶死。会三者而始作《易》,和之至也。”“三者”即天地、阴阳、刚柔,“会三者”即会聚天地、阴阳、刚柔三者,具体而言,即会聚天与地,会聚阴与阳,会聚刚与柔,皆言对立之“两”。“和之至”,《国语·郑语》史伯言之,其曰:“夫和实生物,同者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夫如是,和之至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和”为“以他平他”,即调和不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方面,在《衷》篇此处应谓调和两个对立的方面,即调和天与地,调和阴与阳,调和刚与柔。《周礼·地官·大司徒》“一曰六德:知、仁、圣、义、中、和”,郑玄注:“和,不刚不柔。”《周礼·春官·大司乐》“中、和、祗、庸、孝、友”,郑玄注:“和,刚柔适也。”贾谊《新书·道术篇》云:“刚柔得道谓之和。”皆其证。故《衷》篇此处所言应为“调两取中”之义,即调和天与地之两而取其中,调和阴与阳之两而取其中,调和刚与柔之两而取其中,实为“中和”思想,认为《周易》所表达是“中和”思想。

 

第三章为《衷》篇核心章节“《易》赞”,是对易学思想的高度概括,其引孔子曰:“万物之义,不刚则不能动,不动则无功,恒动而弗中则亡,[此]刚之失也。不柔则不静,不静则不安,久静不僮则沈,此柔之失也。武之义保功而恒死,文之义保安而恒穷。是故柔而不,然后文而能胜也。刚而不折,然后武而能安也。”这里孔子从宇宙论高度,在肯定万物不刚则不能动的前提下,强调永恒运动而不静止,则不能保持适中,而导致灭亡的道理;在肯定万物不柔则不能静的前提下,强调永久静止而不运动,则不能保持适中,而导致凶险的道理;在肯定武刚能保功业前提下,强调武刚达到极端则消亡的道理;在肯定文柔能保持安定前提下,强调文柔达到极端则穷尽的道理。认为易学的核心思想,是刚与柔、文与武、动与静的均衡适中,显然是“中道”思想。

 

第四章引子曰:“‘君子终日健健’,用也。‘夕沂若,厉,无咎’,息也。”对《乾》卦九三爻辞,传统的理解都认为是讲终日勤奋不懈,此孔子既言白日之“用”,同时言晚上之“息”,强调“用”与“息”的统一,即“中道”。孔子又言:“《乾》六刚能方。《坤》六柔相从顺,文之至也。《坤》之至德,柔而反于方。《乾》之至德,刚而能让。”认为《坤》为至柔,但能变化而返回方直之刚;《乾》为至刚,但能变化文柔而谦让,亦强调“刚”与“柔”之中,即“中道”。

 

第六章引子曰:“人之阴德不行者,其阳必失类。《易》曰‘潜龙勿用’、‘亢龙有悔’,言其过也。物之上擳而下絶者,不久大位,必多其咎。能威能泽,谓之龙。见用则僮,不见用则静。君子穷不忘达,安不忘亡。”孔子此申言阴阳之德匹配亲比,过则有咎,恩威兼施,动静兼用,穷不忘达,安不忘亡,亦“中道”。

 

第七章引子曰:“武夫倡虑,文人缘序。[武]人有拂,文人有辅。性文武也,虽强学,是弗能及之矣。”言理想的政治组织要有文柔与武刚两类人物,武刚之人开创,文柔之人守成,君主同时需要文人与武人的辅佐,而一个理想的圣明君主应该天生具有文柔与武刚的圆满德性,实言政治“执两用中”之“中道”。

 

第八章引子曰:“夫《易》之要,可得而知矣。乾、坤也者,《易》之门户也。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化。”言《周易》之要旨,在于阴与阳相合,刚与柔之相合,从而体现天地的生化,此即“中和”思想。

 

第十二章引《系辞》曰:“二与四同[功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柔之为道也,不利远[者]。其要无咎,用柔若〔中〕也。三与五同功异位,其过[不同,三]多凶,五多功。”言《周易》卦爻辞中,二爻多荣誉,五爻多功绩,而四爻多畏惧,三爻多凶险,因为二爻与五爻处于中位,强调易学“得中”“用中”思想。

 

从以上《衷》篇大部分章节皆言“中”、“中和”、“中道”来看,《衷》篇主旨应该是讲“中道”的,篇名“衷(中)”正点明“中道”的主旨。如此重视“中道”,以一篇易学文章来讲“中道”,其作者会是谁呢?考察“中道”思想在先秦儒家的流传状况,可看出此人最可能是子思。

 

先秦儒家“中道”思想源远流长。清华简《保训》篇记文王临终前向武王讲述舜“求中”“得中”,以及上甲微“假中”“归中”,虽然学界对上甲微之“中”的意涵争议较大(21),但对舜之“中”一般认为是“中道”,如李学勤所言:“舜‘厥有施于上下远迩,乃易位迩稽,测阴阳之物,咸顺不扰’,这段话应参看《中庸》:‘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而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简文讲舜施政于上下远迩,总要设身处地,就近考察,这是‘察迩言’;测度阴阳之事,这是‘执其两端’,从而达到中正之道,所以简文说舜做到‘得中’了。”(22)又认为:“(舜之)‘中’,就是后来说的中道。”其说有理,说明孔子之前就有“中道”思想。孔子对此很重视。《论语·尧曰》载尧命舜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并云:“舜亦以此命禹。”其“允执其中”,即言“中道”。《论语·雍也》载孔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一方面说明“中庸”是一种至高的德行,另一方面说明关于这种德行的思想来源久远,当时的人已经很少能了解,能实行了。孔子之后至战国末期,众多的历代弟子对孔子思想传承,其中子思最能体会“中道”在孔子思想中的重要地位,专门作《中庸》一篇,从体、用两方面对“中道”进行本体论的阐发,其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对“中道”可谓推崇备至,对其弘扬可谓不遗余力。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孔子在其《易传》中,对“中道”也有明确的阐发。如在《彖传》,于三十二卦三十六处言“中”,其曰“得中”、“正中”、“中正”、“刚中”、“刚得中”、“柔得中”、“往得中”、“时中”、“大中”等。在《小象传》中,于三十九卦四十五处言“中”,其曰“在中”、“中正”、“中行”、“使中”、“中”、“中直”、“正中”、“得中”、“行中”、“中道”、“久中”、“中节”、“位中”等。在《文言》中,言“中”、“中正”、“正中”等。除了在《易传》中孔子言“中道”外,在其他的一些“《易》说”中,孔子也当言及“中道”。

 

由子思对孔子“中道”思想的极力推崇,而作《中庸》彰显之,推想子思对孔子易学“中道”的阐发也不应忽视,相反应该格外重视,如作《中庸》一般,专门选录孔子“《易》说”以及《易传》中有关“中道”的言辞,编定以“中道”为主旨的易学著作,此即帛书《衷》篇。故子思应作《易》,其易学著作即帛书《衷》篇。

 

从孔子之后先秦儒家“中道”思想的传承看,作为孔子的嫡孙,子思最能体会“中道”在孔子整个思想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故一方面在儒学义理深化上下功夫,从形而上层面阐发“中道”,而作《中庸》;另一方面在孔子所开创的经学易学上,凸显孔子所“观”、所新诠的易学“中道”,专门辑录孔子有关“中道”的论述,而作《衷》篇。子思对“中道”,可谓心知其意,而重申之,而再再发明之。

 

总之,子思与《易》确实有关系,他不但学《易》,用《易》,而且作《易》,在先秦儒家易学传承中应具有重要的地位。

 

注释:

 

①关于子思的生卒年,学界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李启谦先生约前490—前405年的看法较为合理,见李启谦《子思及〈中庸〉研究》,载《孔子研究》1993年第4期。

 

②金德建先生这些证据是:《中庸》推重颜回和《系辞》相同,《中庸》“遯世而不悔”和《文言》相同,《中庸》“庸言庸行”和《文言》相同,《中庸》“建诸天地”、“质诸鬼神”和《文言》相同,《中庸》“问学”和《文言》相同,《中庸》所说“与天地参”与《系辞》相同,《中庸》言“鬼神”与《系辞》符合,《中庸》讲“前知”与《系辞》相同,《中庸》讲“待其人而后行”与《系辞》相符合,《中庸》“言默”与《系辞》相同,《中庸》认为“文王无忧”与《系辞》相通,《中庸》“至道不凝”和《象传》《文言》相同。见金德建:《先秦诸子杂考》,郑州,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171-173页。

 

③金德建:《先秦诸子杂考》,第174页。

 

④李学勤:《周易溯源》,成都,巴蜀书社,2006年版,第104页。

 

⑤刘彬:《从帛书〈要〉篇看孔子“好〈易〉”的实质和意义》,载《孔子研究》2011年第2期。

 

⑥《隋书·音乐志》记沈约云:“《礼记·中庸》、《礼记·表记》、《礼记·坊记》、《礼记·缁衣》皆取《子思子》”。子思有著作《子思子》,其中包括《中庸》、《表记》、《坊记》、《缁衣》等。对此李学勤先生有详考,见李学勤:《周易溯源》,第98-101页。

 

⑦黄怀信先生之《礼记》注,见马士远、傅永聚主编:《〈四书五经〉普及读本》(中),北京,线装书局,2016年版,第1402页。

 

⑧刘彬:《从帛书〈要〉篇看孔子“好〈易〉”的实质和意义》,载《孔子研究》2011年第2期。刘彬、孙航、宋立林:《帛书〈易传〉新释暨孔子易学思想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51、252页。

 

⑨今本《缁衣》还有一条: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知也,而况于人乎?《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兑命》曰:‘爵无及恶德,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事烦则乱,事神则难。’《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恒其德侦,妇人吉,夫子凶。’”郭店简和上博简《缁衣》“不我告犹”后皆无,今本所引《尚书·兑命》以及所引《周易》古经爻辞,皆当为后人衍增,故今本《缁衣》此条不能作为引《易》的资料。见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荆门市博物馆编著:《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合集》(一),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版,第29页;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98-199页。

 

⑩见《隋书·音乐志》载沈约奏答和唐张守节《史记正义》,李学勤先生对此有详考,见李学勤:《周易溯源》,第109-112页。

 

(11)高亨、张岱年、李学勤诸先生都有详论,见高亨:《周易大传今注》,济南,齐鲁书社,1998年版,第7页;张岱年:《论易大传的著作年代与哲学思想》,《周易研究论文集》(第一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14页;李学勤:《周易溯源》,第106-109页。

 

(12)郭沫若:《公孙尼子与其音乐理论》,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1,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91-492页。

 

(13)李学勤:《周易溯源》,第112页。

 

(14)刘大钧:《易大传著作年代再考》,见黄寿祺、张善文编:《周易研究论文集》(第一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76-478页。

 

(15)李学勤先生认为《荀子·大略》篇化用《序卦》,廖名春先生认为《序卦》当在战国时就有了,皆言之成理。《序卦》当在荀子之前的战国中期成书。见李学勤:《周易溯源》,第134-135页。

 

(16)(17)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44-145,141页。

 

(18)李学勤:《周易溯源》,第104页。

 

(19)第一章为“《易》之义萃阴与阳”,第二章为《说卦》前三章,第三章为“《易》赞”,第四章为“《乾》、《坤》三说”,第五章与《系辞下》第十一章略同,第六章为“《乾》之详说”,第七章为“《坤》之详说”,第八章与《系辞下》第六章略同,第九章与《系辞下》第七章略同,第十章与《系辞下》第八章略同,第十一章与《系辞下》第九章前部分略同,第十二章与《系辞下》第九章后部分略同。见刘彬、孙航、宋立林:《帛书〈易传〉新释暨孔子易学思想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43-235页。

 

(20)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叁),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版。为方便,释文中通假字、异体字皆以通行字写出。

 

 (21)对上甲微之“中”的涵义一般认为是实物,如李零认为是“地中”和“立于地中的旗表”,李均明认为是司法判决书,子居认为是众,邢文认为是河图的易数,武家璧认为是祭告天地、誓师出发的中坛,林志鹏认为是军旅所用的建鼓,魏忠强认为是旗帜,王志平认为是天地阴阳中和之气。见李零:《说清华楚简〈保训〉篇的“中”字》,载《中国文物报》2009年5月20日;李均明:《周文王遗嘱之中道观》,载《光明日报》2009年4月20日;子居:《清华简解析》,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9年7月8日;邢文:《〈保训〉之“中”与天数“中”》,载《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武家璧:《上甲微的“砌中”与“归中”》,简帛网,2009年5月7日;林志鹏:《清华大学所藏楚竹书〈保训〉管窥——兼论儒家“中”之内涵》,简帛网,2009年4月21日;魏忠强:《清华简〈保训〉篇研究简评》,《兰台世界》2014年第26期;王志平:《清华简〈保训〉“叚中”臆解》,《孔子研究》2011年第2期。但也有认为是思想的,如廖名春认为是“和”,即和谐政治之道。见廖名春:《清华简〈保训〉篇“中”字释义及其他》,载《孔子研究》2011年第2期。

 

(22)李学勤:《论清华简〈保训〉的几个问题》,载《文物》2009年第6期。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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