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玮】禁火化以厚人伦——《殡葬管理条例》修改意见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8-09-20 12: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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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化以厚人伦——《殡葬管理条例》修改意见

作者:刘洪玮(民间儒生)

来源:作者赐稿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八月十一日乙卯

          耶稣2018年9月20日

 

 

 

【正文】

 

“禁火化以厚人伦”,出自《泰泉乡礼》,是道德教化的方式,属于丧礼的范畴,今天关于丧事的礼仪、礼制不可或缺;人伦指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的伦理关系,泛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慎重对待父母的丧事,虔诚祭祀追念祖先,从小处着手,废除对逝者尸体的火化,不仅维护逝者的尊严,而且可以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关系,从而使全社会的道德风俗归于淳朴厚道。《大学》:“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就是这个道理。

 

《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维护逝者尊严。”第二条管理方针:“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这是自相矛盾的。古人讲留个全尸、入土为安,这是逝者最大的尊严。火化伤天害理,对逝者家属感情的伤害是一生也无法弥补的,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冷漠、风俗浇薄。如果不重视道德教化,不能防患于未然,单纯依靠法律法规,违法犯罪只会屡禁不止,大大增加了社会治理的成本。何况火葬并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也称不上是文明节俭。而土葬不立碑的话,几代人之后,坟地都无影无踪了。中国经历了五千年文明,逝者何止千千万万,都要以亿万计了,但并没有妨碍我们一直以来的生产、生活。反而公墓需要对墓穴进行水泥硬化、竖立石碑等,几百上千年可能都不能被大地消化,直接压缩了我们的生存空间。如果子女贪图火葬补助,把父母尸体火化,更是不孝顺了。

 

《论语》:“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顺父母,是国家自尊、民族自强、文化自信的根基。父母生育子女,爱护子女,像心肝宝贝一样,子女生病,祈天祷地,求医问药,顾不得吃饭睡觉,只担心子女生命安全。如果子女被热水烫伤、火苗烧伤,父母都会很心痛。爱护疼爱子女,哪位父母不是这样呢?作为子女,将心比心,以父母爱护疼爱我们的心理去爱护疼爱父母,怎么能不会孝顺呢?今天父母逝世尸体没几天就被火化烧掉,真是令人心痛。我们将来虽然思念父母亲人,祭祀哀伤也是没有益处了,而且导致了家庭成员关系日益生疏、淡漠,不利于子子孙孙的健康成长。作为子女,父母活着的时候,我们要尽心孝顺、立身行道、扬名显亲;父母逝世,就为他们留个全尸、装殓入棺、入土为安。

 

习主席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良好的殡葬改革,是我们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归属感、认同感的重要契机,有利于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以我认为:不论身份、地域,不论汉族、少数民族,不论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只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只要是中华民族的一员,都应该享有逝世后免于火化的自由。

 

2018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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