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许】“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小议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4-02-01 00: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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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小议

作者:陈嘉许

来源:作者赐稿

 

《论语·阳货》有这么一章:

 

17.25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对本章的解释,宋朝以前没有多少争议,《论语集释》只收录了一条:

 

【唐以前古注】皇疏:“君子之人,人愈近愈敬;而女子小人,近之则其诚狎而为不逊从也。君子之交如水,亦相忘江湖;而女子小人,若远之则生怨恨,言人不接己也。”(程树德《论语集释(第四册)》,中华书局,1990年,第1244页。)

 

基本上是就原文所作的演绎,但演绎的字数多了,对于女子的贬低之意似乎也就出来了。朱熹大概觉得不妥,《集注》解释说:“此小人,亦谓仆隶下人也。君子之于臣妾,庄以莅之,慈以畜之,则无二者之患矣。”(同上书)他把“女子与小人”巧妙地缩小到了“臣妾”范畴,而且又发挥了一通治临之道,显得四平八稳,因此在很长的时间里得到了普遍接受。不过细思朱子之解,总觉牵强,从“女子”到“妾”,这个过渡的逻辑在哪里,难道单凭“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就够了吗?

 

到了近代,针对本章出现了某些非议,认为有歧视女性的倾向。辩解“女子”不是泛指女性的,比如在断句上别出心裁,以及论证“女子”指的是女儿等,往往显得牵强附会。承认“女子”泛指女性,同时承认“小人”就是道德意义上的小人,这样的辩解似乎还没有看到。常见的辩解,还是围绕“女子”展开,纵然解释了“女子”的问题,在“小人”上仍难圆其说。

 

笔者认为,没有必要把“女子”狭义化为“妾”,也没有必要额外辩护什么,孔子这里说的“女子”,也许就是泛指女性;“小人”也不必专指地位低下的人,就按《论语》常用的道德意义上的“小人”去理解即可。关键是,他这句话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只是指出了女性和小人的“依附型”人格特点而已。指出这种特点的目的,并不是要鄙视女性和小人,而是像其它章句的言论一样,是说给弟子听的,起个提醒作用,目的还是教育弟子。

 

进一步讨论之前,需要说明的是,社会变迁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有些现象在古代是那样,在现代是这样,到底孰是孰非、孰得孰失,笔者无力判断,只能在解释古书的时候,尽量按照古书自身的逻辑去解,遵奉应有的解释规范而已。就拿“女子”的依附型人格情况来说,下文还会有所涉及,但也主要是就古代的女子而言,至于现代的女性,由于学识所限,只能在引用别人观点的同时,表达一点点共情意识,不敢多论,决无不敬之意。

 

回到原文。“养”字的意思,结合下文来看,应该是教育,如《礼记·文王世子》有“立大傅、少傅以养之,欲其知父子君臣之道也”。女子和小人难以教育的原因,是“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是典型的依附型人格特征。依赖性太强,自己立不起来,离他(她)近了就放肆,因为他(她)觉得对方有保护义务或者说保护责任,离得远了又抱怨,因为感觉自己陷入了孤苦无依的境地。这个“养”或者教育,显然是德行方面的,如果是纯粹的知识传授,就不至于这么麻烦了,要求记住一些知识点就行了。

 

笔者这里只使用“依附型人格”的措辞,而不使用心理学常用的“依赖型人格”甚至“依赖型人格障碍”的术语,是因为在笔者看来,这种情况还不至于上升到心理问题的地步。心理学很多说法有其道理,但没必要动辄“上纲上线”对号入座。

 

男女的生理差异、心理差异往往是天生的(比如男性有力量优势,女性有情感优势),倘若无视这些差异,而一味号召女性摆脱依附性,追求“独立”,是否会在造福部分女性的同时,对另一部分女性造成巨大的伤害,值得深思。至于大众普遍“开智”,普遍“自主”,勒庞的名著《乌合之众》也指出了某些非常有趣的倾向和现象。

 

对于女性的有关心理特征,朱丽女士引用了当代两位著名学者的看法,并以女性身份证明:

 

关于女人,孔子说“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应该也是孔子在平时的生活中观察思考有感而发的结果,这确实符合女性的心理特点,不仅仅是古代女子的特点,现代的女性仍然如此。南怀瑾在他的《论语别裁》中写道:“我赞成孔子的话,这是没有办法来替妇女们辩护的。孔子说女子与小人最难办了,对她太爱护了,太好了,她就恃宠而骄,搞得你啼笑皆非,动辄得咎。对她不好,她又恨死你,至死方休,这的确是事实,是无可否认的天下难事。”李泽厚《论语今读》中写道:“这章最为现代妇女所诟病。好些人写文章来批评,好些人写文章来辩说,其实都不必要。相反我以为这句话相当准确地描述了妇女性格的某些特征。对她们亲密,她们有时就过分随便,任意笑骂打闹。而稍一疏远,便埋怨不已。这种心理性格特征本身并无所谓好坏,只是由性格产生的差别而已;应说它是心理学的某种事实,并不必含褒贬含义。”我作为女性,对此深有体会,情感需要可以说是女性极重要的心理需要,女人重感情,做事凭直觉,女性的心理特征确实是符合“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所以说孔子只是客观的总结出女子的心理特征,不存在歧视妇女的因素。(朱丽:《浅议“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4月)

 

她所引述的学者观点,以及她自己的看法,主要是就基于性别的情感特征而言的,跟本文所说的“依附型人格”还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至多可以解释“女子”为什么“难养”的问题,却很难解释“小人”的问题。该文在论证小人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时,引用《尚书》“小人难保”之类说法,说明“小人”是百姓、小民,问题是,《论语》提到“小人”共有24处,其它23处都是与君子相对的道德意义上的小人,为什么这里就不能是呢?孔子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论语·公冶长》),所以用“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描述底层人是否合适,也值得思考。把小人解释成百姓,主要还是为了规避对女子的歧视嫌疑:小人不是道德上让人鄙视的那种意思,自然把女子和他们相提并论,也就没有歧视女性的意思了。这个出发点是很好的,但问题在于,对于道德上的小人,孔子难道就鄙视吗?孔子对小人的态度,似乎不难从《论语》文本找到鄙视、厌恶之类的根据,后世儒者提到小人,也常常可见以君子自居鄙夷不屑的姿态,笔者对此持有保留看法。笔者认为,孔子使用的“君子”“小人”措辞,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标签,而是随时可能相互转化的,赞叹一个人目前是君子,不是说他到死都配称君子,前人对“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苟志于仁矣,无恶也”之类文句的解释,需要重新整理、审视,不过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了,这里没法多说。

 

尽管如此,朱文对于这个话题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而且把“小人”理解为百姓,在单章意义上虽然有点勉强,在结构意义上却不无道理。道德小人和身份小人本来就有很大的交集,章与章之间语境结构上不需要很清楚的概念界定,有一定的暗示、联想作用,即足以搭建上下章之间的逻辑联系。

 

女子和小人的“依附型人格”不是什么心理毛病,就是一种现象,如此而已。君子不是要鄙视他们,而是要做自立自强的人,能为他们做主的人,这是“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章所寄寓的提醒,尤其是语境结构上的提醒。

 

对于女子和小人的这种特点,《周易》的《观》卦爻辞也有所揭示。《观》卦爻辞所依托的叙事,是从低到高几种人生境界的见地层次。初六对应“童观”,小孩见识,象辞说是“小人道也”。六二是“窥观,利女贞”,从门缝看问题的见识,女子这样挺好,不过象辞说“窥观女贞,亦可丑也”,比小人强,因为贞正,但还是见识小了。六三是“观我生,进退”,象辞说“未失道也”,这是士的见识层次了,懂得大义,懂得进退,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再往上的见识,就越来越高了,这里无需多论。至于巾帼不让须眉的,《周易》和《论语》也不会否认,所以也就是泛指罢了。

 

近代以来,批评本章未能做到性别平等,或者辩护本章性别平等,大约都是现代人在现代的“平等”框架下对古人的审视。何为平等,如何平等,现代学术依然在探索的路上,儒家的办法,则是在承认某些差异的基础上注意平衡,尤其是对弱者的保护。

 

最后让我们走出本章,把它放在全篇的语境结构中,进一步考察其结构内涵。篇名“阳货”,即公然争利(参见拙文《儒典三部目录试解》,儒家网),本篇诸章对此有一定的揭示、提醒。从语境结构的角度看“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章,它是前面几章以来“或望于弟子”的尾章,寄托了对后学弟子在某些情况下有所作为,为女子与小人做主的期待。至于接下来的一章,即本篇最后一章,“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则是给篇旨做了总评。

 

(作者简介:陈嘉许,男,西历1979年生,主要研究先秦儒学与宗教。)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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