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 著《两汉经学与社会》出版暨再版序言
书名:《两汉经学与社会》
作者:孙晓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年12月
【作者简介】
孙晓,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国学研究与交流中心主任,《今注本二十四史》执行总编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从事文化史与历史文献学研究。主要成果有《中国婚姻小史》《心斋问学集》《两汉社会与经学》《两汉佚经整理与研究》《域外汉籍珍本文库》《点校本汉魏丛书》等,合著有《阳刚与阴柔的变奏》《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阅藏知津》,主编《羊角历史文化丛书》(30种)、《中国古代社会文化丛书》(5种)、《掌故大辞典》等。
【内容简介】
本书从研究经学与社会互动关系入手,对经学产生的社会背景,经学的文化渊源、学派传承、社会功效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书中提出的学术史研究遵循的是“内纯至治法则”,并用“科学的迷信”和“迷信的科学”来解释阴阳五行学说的演变,用“土坯结构”与“框架结构”来解释中国古代社会政体形式,用“秦政汉制”来匡正“汉因秦制”的旧说,等等。所有这些,均是值得重视的论证,皆建立于翔实丰富史料之上,有些考证亦精致巧妙,而非空疏狂简之作。
【目录】
第一章 新秩序与旧制度
——两汉经学兴盛的历史背景(1)
第一节 从两汉经学看学术发展的内纯致治法则(1)
第二节 宗法制与编户制(5)
第三节 从土坯型政体到框架型政体(20)
第四节“汉因秦制”辨正(33)
第五节 秦制与汉政(45)
第二章 传统的文化与文化的传统
——两汉经学的文化渊源(59)
第一节 经书(59)
第二节 脱胎于儒学的经学(63)
第三节 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经学与道学(75)
第四节 社会学说与国家学说:经学与法家(94)
第五节 公有制思想与天的人格化:经学与墨学(112)
第六节 原始的迷信与原始的科学:经学与迷信、阴阳五行(131)
第三章 经学的传承与经说(156)
第一节 师法、家法与经说的方法(156)
第二节《诗》学(163)
第三节《尚书》学(183)
第四节《礼》学(195)
第五节《易》学(205)
第六节《春秋》学(216)
第七节《论语》学与《孝经》学(228)
第四章 通经致用下的汉代社会(235)
第一节 今古文经学与两汉学术、政治的关系(235)
第二节 祥瑞与灾异:经学限制君权的方法(251)
第三节 汉以孝治天下:以孝为核心社会秩序的形成(261)
第四节 经学与汉代行政制度(272)
后 记(290)
【再版序言】
《两汉经学与社会》第三版即将付印,实在是一件高兴的事。这部书初版于2002年,再版于2006年,2011年还被韩国学者译成韩文,在韩国成均馆大学出版社出版。一种学术著作能够多次再版,或许可以说,它还有点生命力,它的研究成果多多少少得到学界的认可。
这些年,我一直致力“今注本二十四史”项目,并主持了今注本《汉书》校注,读过不少秦汉史研究文章。经年以来秦汉史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问题触及各个侧面,几近巨细无遗,无所不包,且磨砥刻厉,钻坚研微。与他们相较,《两汉经学与社会》的某些考论,显然有些单薄。近半年来,在修订校改过程中,我或许也能看到本书一些难能可贵的优长。
用二重性理解传统中国社会,是我解读历史问题的基本方法,离开这一方法,我们就无法理解古代社会的一些基本问题,无法理解秦汉社会是新秩序与旧制度的混合体;无法理解两汉经学为什么面对国家与社会显现的首鼠两端;无法理解儒家学说为什么以社会规范国家,而法家学说却以国家整合社会。其实,这方面值得思考与研究的问题还有很多,假以时日,用二重性的方法,解读古代社会问题,我或还会写一些文字。
内纯致治法则,是我在本书中确立的区别学术与宗教的标准。一个学派或学说,一旦丧失对其核心理论自我纯洁化的能力,就很容易把其理论内核固化到某一元概念之中,最后,这个元概念还会被人格化即神化,于是,学术就变成了宗教。确立了这一法则,可以作为解读经学与先秦诸子学说圭臬的钥匙,可以明确破解道家转化为道教的学术途径。
我总认为,通过史料的叙事,只能看到历史的背影,而历史的真容却难以窥见。历史的真容不是具象的,而是抽象的只有通过缜密的思考,或许能够接近。若是如此,堆砌史料因袭旧说,只会涂改或扭曲历史的真容。譬如谈到秦汉,大家都会接受班固在《汉书》所说“汉因秦制”的观点,如果就班固所处东汉而言,多少还有些道理;但若比对西汉,就不能如是说。秦实行的是郡县制,国家整合以地缘为基础;汉代实行的是郡国制,国家的整合建立在地缘与血缘二重基础之上就西汉早期制度来说,汉制更近于周制。西周建国后,是凭借调和地缘与血缘关系治理国家的。周的王畿以两京为核心(镐京和洛邑),归周王直辖,东方其他地域则为封国。西汉建立后,郡县一仿周制,那县也以长安、洛阳为中心辐辏,东方大部分地区,则为封国。这种政体形态,与周制相同,或许说“汉因周制”更为妥帖。司马迁的《史记》,就没有“汉因秦制”的说法。
因为自古至今学界接受了“汉因秦制”的观点,所以才有秦汉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的说法。汉代的确在很多方面接受了秦中央专制集权制度,但是要注意,这种接受有一个历史演化的过程,不是因袭而是扬弃。秦汉政治制度要作“政与制”的区别,这对于理解秦汉社会非常重要秦在中央专制集权制度建设方面功不可没,可完备的制度为什么不能保证秦王朝运隆祚永?仅存续14年,二世而亡。无独有偶,王莽的新朝,也擅长制度创新,土地制度从王田制到均田制、官僚制度的三公九卿制、教育制度的太学,等等,均为东汉及后代接受,可新朝只享国15年。还有隋朝,与秦一样是结束了几百年分裂后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对传统制度建设更是贡献益多,如五省六曹制、科举制度、输籍发,等等,无不成为传统中央专制集权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但隋的国祚只有38年。为什么完善的制度无法保证一个王朝的长治久安,反而加速了王朝的解体?因为这些王朝“制与政不洽”。
制即制度,政即行政,理解一个政体,必须要把两者分开。如果把一个政体理解为制度的集合,而不关注制度如何运行,肯定不能正确解析这个政体。中国两千多年中央专制集权的政治模式,其实是秦制与汉政的整合,是汉代人为中央专制集权政体确立了运行方案,汉政的形成得益于两汉经学的传播与地位的巩固。所以在《两汉经学与社会》一书中,我才明确地说:“汉因秦制是旧调,秦制汉政开新谱。”
这些年来,沿着这一思路,我还有些心得,譬如,“制与政不洽”的原因,是因为中央专制集权过于强调制度的作用以制规政,结果把一个有机的政体变成一个“僵尸”,导致王朝的败亡。古代国运长久的大一统王朝有一个特点,即以政启制,即制度的废立,必须因应运作实践的需要。实际上,以制规政的王朝,不是集权政治,是极权政治。商鞅变法讲“事皆决于法”,讲的是以法治国。可是到了秦始皇“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势重也”,以至于“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便是极权了。极权的王朝基本都是短命的。
与秦不同,西汉建国后,以政启制,汉政有为和不为、先后、轻重、缓急、清浊诸多特点,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泰制新汉制旧,汉制是对周、秦及六国制度的改造:秦制急,汉政缓,汉政有长者气。汉代制度来自于行政需求,切合实际、符合习惯,能更好继承传统行政的优点。所以历代王朝,以政启制则兴,以制启政则亡。
感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感谢赵剑英社长,感谢孙萍主任、李凯凯先生等同仁,这本菊老荷枯的小书,能够以灿然一新的容貌再次与读者约会,完全仰仗他们辛勤的劳作。这些年来,他们勤勤恳恳地编缀中国的思想文化之云锦,裁月镂云金针度人,制作出一件件炫丽多彩、缥缃满目的锦衣华服。他们的努力,让人感佩!
孙 晓
2024年10月21日于北京御景园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