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静】“诚”的审美意蕴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16-11-10 18: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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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的审美意蕴

作者:夏静

来源:《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十月初十日乙未

          耶稣2016年11月9日

 

 

 

 

内容提要:古人对于“诚”的理解,大体上在认识论和本体论两个维度展开。前者是关乎德行事业、道德文章方面的功夫论、修养论,后者是关乎存在方式、审美需要方面的本体论、境界论。“诚”不仅是源自日常经验总结的道德范畴,更是带有神秘色彩的本体范畴,其审美意蕴正是在此基础上展开的。

 

关键词:“修辞立其诚”/“诚明”/“以诚为文”  

 

 

今天我们说到“诚”,往往会想到诚实、诚信、真诚这些日常语义,其实,在传统思想文化体系中,“诚”的涵义要丰富复杂得多。在古典学的视域中,“诚”不仅是人们对日常生活、人生经验的一种伦理化总结,更是思想家进行文化建设的重要理论资源,囊括了传统的德性之学、本体之学、工夫之学的核心内涵,体现了古人在世界观、人生观方面的理论见解,尤其传达出古人在精神生活、审美境界方面的理想追求。因此,发掘和阐扬“诚”的思想内蕴,不仅能够还原中国传统学术的固有民族特质,同时,又能为现代社会的补偏救弊提供一种正面的精神动能,为当代人的精神寄托、灵魂安顿提供一种建设性的思路。

 

就目前文献所见,孔子之前的《诗》《书》中,没有“诚”字出现,但常见的“恭”“敬”“昭”“明”等字,亦蕴含有“诚”的思想意味。譬如《诗经》讲天之“诚”,《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於穆不已。”[1](P583)《周颂·臣工》:“明昭上帝,迄用康年。”[1](P591)《诗经》讲人之“诚”,《小雅·小弁》:“维桑与梓,必恭敬止。”[1](P452)《大雅·大明》:“昭事上帝,聿怀多福。”[1](P507)《尚书·尧典》讲“敬授人时”[1](P119),《尚书·立政》讲“宅心”“俊心”的“以敬事上帝”[1](P231),说的都是人之“诚”。孔子未明言“诚”①,但“诚”这一概念所内蕴的忠信、笃敬、正直等品格,却为孔子所称道。《论语》“言忠信,行笃敬”[1](P2517)“笃信好学,守死善道”[1](P2487)“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1](P2463)”等表述,均与“诚”的意义有关联,或交叉。由此可见,从日常经验层面,孔子将其视为德性的优先部分加以褒扬,从其论述中,尚未看到哲学层面的提升。同样的情形,在郭店楚简也可以看到。在《性自命出》篇中,多有论“信”的文字,作为一种伦理规范,在谈论“情”“言”等时,均以“信”为规范,如“凡声其出于情也信”“信,情之方也”“未言而信,有美情者也”[2](P106-107)。学界一般认为,郭店楚简在战国中期或之前,《性自命出》篇的年代大概也在同一时期,这与更多关注“诚”的《中庸》相比,有很大的不同。虽然在一些较为常见的解释中,认为“诚”与“信”同义,譬如《说文解字》:“诚,信也,从言成声。”[3](P52)《礼记·乐记》:“著诚去伪。”疏云:“诚,谓诚信也。”[1](P1537)但就目前所见的早期文献来看,古人对于“诚”“信”的理解,建立在人道德自觉的基础上,作为伦理规范的“诚”,大都处于日常经验层面,哲学层面的意味尚不明显。

 

关于君子的德行事业、道德文章,《易传》“修辞立其诚”的说法最具代表性,其中“修辞”“立其诚”的各自含义及其相互关联,历代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周易·乾·文言》:“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1](P15)齐梁时期的刘勰,在《文心雕龙·祝盟》论及祝辞时,引用“修辞立其诚”的说法:“凡群言务华,而降神务实,修辞立诚,在于无媿。”[4](P375)又云:“立诚在肃,修辞必甘。”[4](P385)刘勰所论的“修辞”,大体为“修饰言辞”之意,是指虽然别的文体可以崇尚华饰,但祭祀祝祷用的祝辞和盟誓,文辞要朴实,且内心要虔诚,务求尽善尽美。对于“修辞立其诚”,唐代的孔颖达从文治教化角度进行解释,《正义》:“‘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者,辞谓文教,诚谓诚实也。外则修理文教,内则立其诚实,内外相成,则有功业可居。”[1](P15-16)按照孔颖达的内外之分,则“修辞”为外王之道,“立其诚”为内圣之道,两者“内外相成”,是并行不悖的关系。

 

孔颖达的说法影响很大。宋末的王应麟认同孔颖达的内外之说,并进一步提出“养诚”的说法,他认为:“‘修辞立其诚’,修其内则为诚;修其外则为巧言。《易》以辞为重,《上系》终于‘默而成之’,养其诚也;《下系》终于六‘辞’,验其诚不诚也。诚非止言语,今之‘文’,古所谓‘辞’也。”[5](P1-2)虽然王氏关于“以辞为重”和“养其诚也”之间关系的表述,不甚清晰,但他以《系辞》上、下的末句为例,强调“养诚”的重要性,这一层意思还是很清楚的。在他看来,若能“养诚”,虽无辞亦可取信,反之,则修辞十分重要,且修辞必须要立诚。对于“修辞立其诚”的理解,宋代理学家另辟蹊径,他们取法《周易·震·象》“修省”的说法,譬如程颢认为:“言能修省言辞,便是要立诚。若只是修饰言辞为心,只是为伪也。”[8](P52)朱熹认为:“修省言辞,诚所以立也;修饰言辞,伪所以增也。”[9]尔后王阳明《与汪节夫书》《传习录》、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外编》的解释,“修辞”均意指“立言”“为文”。今人尚秉和先生认为:“修辞者立言也。”[10](P24)凡此种种,大体上还是着眼于传统的修养功夫论层面,德性优先、诚意为文,这与儒学德行事业的内外之道结合起来,成为后世道德文章乃至修辞学的重要内容。或可注意的是,对于孔颖达的解释,今人周策纵先生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说明了两者的关系,也就是说“修辞”与“立诚”是“一外一内的两件事”[6](P422)。不过,饶宗颐先生《孔门修辞学》谈及“修辞立其诚”时认为,“修辞”属于美,“诚”包括了真和善,有真和善才有美之可言,有真和善然后可以“立诚”。所以,“修辞是知。立诚是仁。从修辞以立诚,正是合内外之道了”[7](P607),在他看来,“修辞”是“立诚”的前提,两者是一件事。

 

这种认识论、功夫论的路数,是先秦以来儒学一以贯之的传统,即便是战国后期的荀子,虽然强调外王之学,重视礼法制度建设,但其“养心莫善于诚”的提出,仍然没有摆脱认识论、功夫论的范围。荀子虽然常常被视为先秦学术的总结者,但对于很多问题的思考,仍然带有很强的自我理论建构的色彩。在《荀子·不苟篇》中,有专论养心功夫的一段文字,其间多次出现“诚”的论述,颇为引人注目。从荀子的立论来看,“诚”并不是中心话题,只是在谈论“养心”“慎其独”等问题时带出来的。荀子“养心莫善于诚”的“诚”,是就修养功夫而言的,类似于《大学》的“诚意”。所谓“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11](P46),强调的是这种功夫的修持过程,则类似于《中庸》的“诚之”。在荀子看来,“诚”是养心的前提,唯“诚”方能达致德行修养的精微境界。顺着荀子的语脉,这种养心之术不仅以道德修养为目的,且本身就是一种身心践行的实践活动。作为儒学传统中的德行修持方法乃至追求的道德境界,“诚”是通向慎独的一条重要途径,为儒家学者普遍推崇。在《不苟篇》中,荀子强调:“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不形则虽作于心,见于色,出于言,民犹若未从也,虽从必疑。”[11](P47-48)第一次将“慎其独”与“诚”联系以来,只有做到“诚”才能达到慎独的境界,才能显现出至高的德行,感化万物,教化百姓。在荀子看来,一方面“诚”是人的道德行为的内在根据,为君子之所守,为政事之本;另一方面“诚”离不开践行。荀子所认为的“诚”,没有孟子、《中庸》“反身而诚”的内在超越的道德本体,而是后天获得性的,是源自后天教化、学习的积淀。荀子视“诚”为心的认知对象,有赖于心对“诚”的认知转化,促使其由隐而显,由潜在的可能性转化为主体自觉的道德意识。

 

“诚”是传统德性评价体系的基础,是古人建构道德意义世界的核心,也是自先秦以来儒学的传统。但对于“诚”的理解,儒学还有另外一条线索,那就是从孟子到《中庸》以及宋儒本体论、境界论的解释路数。从孟子开始,对于“诚”的阐释常常放在心性学的视野中进行,不再停留在修养功夫的层面,由功夫而本体,由修养而境界,进入了精神境界和审美理想的更高层面。见于古籍,与之相关的论述极为丰富。

 

有关“诚”的论述,在《孟子》七篇中多有出现,既有带形容词性质的“确实”之义,也有常见的伦理道德之义,其中有几处的阐释非常深刻,带有明确的本体论意味,尤其值得我们注意。《孟子·离娄上》:“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1](P2721)《尽心上》:“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1](P2764)在孟子的理论视野中,天人之间并非彼此对峙,而是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这种联系就是“诚”。一方面,作为实然之“诚”,是真实无妄、真诚无伪的,这是天道的存在方式,也是作为当然之人道之“诚”的来源与依据。对于人道之“诚”,孟子有两个界定:一是“明乎善”,一是“反身而诚”。前者指向道德主体的伦理维度,后者指向道德主体的精神维度,这种转向内心深处的精神活动,源自道德主体高度的自觉、自愿、自信,这不仅极大地提升了主体的理性精神,同时也开启了外在天道走向内在的本体之途。另一方面,在孟子的伦理思想中,先验性的“四端”“尽心知性知天”的天道性命路数,将伦理规范与自然法则联系起来,有一种将伦理法则本体论化的倾向。孟子以“诚”为“天人合一”的中介,虽然强化了天人观中的伦理化倾向,弱化了形上色彩,但对于“诚”作为一种存在论依据的揭示,还是较为粗疏,在大多数情况下,“诚”与“仁、义、礼、智、信”一样,主要还是作为伦理规范而作用于现实社会的。

 

作为《中庸》篇的主题,“极高明而道中庸”,赋予儒家价值原则更多的现实品格和入世色彩,与“道中庸”“尊德性”密切相关的一个观念,就是“诚”。见于《中庸》篇中,“诚”“诚之”“至诚”“自诚明”“自明诚”等字眼频繁出现,除了作为具体伦理规范的意味外,形上的本体色彩极为强烈,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审美意蕴,其中蕴含这样几层意思:其一,“诚”是天然之道,“诚之”是人为之道,通过明善,经由修养功夫而实现。《中庸》认为:“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1](P1632)“诚”既是明善、成德的一番功夫,又是天性本然的实现与完成过程,“诚”不仅是一个实有性范畴,更是一个功能性范畴。“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矣,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1](P1633)在天人、物我合一的境界中,人之“至诚”、中庸之“至德”方能“参赞化育”,“与天地参”,这便是儒家所追求的天人合德。其二,《中庸》强调“诚”和“明”、“自诚明”和“自明诚”的区别。如云:“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1](P1632)“诚”来自尽性的本体之学,“明”来自穷理的知识之学;“自诚明”是由本体而知识,强调良知良能;“自明诚”是由知识而本体,强调闻知践行。比较而言,前者偏于孟学心性论的路数,后者偏于荀学认识论的路数。其三,《中庸》强调“至诚”,如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1](P1632)天道本“诚”,万物本自天道,自然天成,不乖本性,乃真实无妄。就本原意义而言,人性、物性皆蕴含“诚”义。但问题在于,人性虽有天道之“诚”,但人非天生即“诚”,人道之“诚”,必须经由自知、自明、自觉的修身复性的一番功夫,方能得以实现。

 

就理论脉络而言,《中庸》开篇“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1](P1625)三句,这种“尽心知性知天”的说法,以“诚”为中介打通天人的做法,与孟子天道性命的立场是一脉相承的。但《中庸》“诚之者,人之道也”的说法,与《孟子·离娄上》“思诚者,人之道也”[1](P2721)的说法,有所不同,虽然均注意到“诚”的本体,但比较而言,孟子的“思诚”,强调对“诚”的体认,《中庸》的“诚之”,强调对“诚”的转化。进一步看,《中庸》“诚”的概念,较之孟子时期主要作为一种道德规范使用,确实具有了相当程度的抽象,这大约也是宋代理学家进行形上建构之时,将其视为重要思想资源和历史依据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庸》在建构价值本体的形上依据方面的努力,更接近于《易传》的路数②。就《中庸》对“诚”的理解而言,超越了个体德性,业已提升为普遍的价值规定,并且从早期的存在论进入本体论的论域,就《中庸》的这种格局而言,似乎也已经超出了孟子的思路。

 

在儒家价值体系的建构中,《易传》和《中庸》《大学》,分别从形上本体和价值根据两个维度,完成了价值体系的脉络架构和形态衍化,从而使儒学的思想内涵进一步趋于完备和定型。不同于《中庸》较多反映战国后期至秦汉之际的思想[12](P113),现代学者一般认为,《易传》十篇,既非出自一人之手,也非成书于一时,大致形成于战国中后期,虽非孔子所作,但作为早期的儒家经典,在儒家价值体系的形成中,尤其是在价值本体的建构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周易》有着相当完备的天道思想体系。在《易传》的“继善成性”说中,将天人合德视为崇高的道德境界。《周易·乾·文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1](P17)《周易·系辞下》:“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1](P78)天道既是人道的哲学前提,也是人道的历史依据;人道是天道的延续,人性是天性的展开。也就是说,作为宇宙普遍原则的天道,乃人道之本,构成人文化成中的价值本体;人道的规范和法则要符合天道的普遍法则,天人合德既体现了天道向人道的推绎,也体现了人道对天道的延续。对于《周易》这一方面思想的发挥,宋儒的成果尤其巨大。以对“诚”的解释为例,《周易》有“无妄”卦,伊川释云:“无妄者至诚也,至诚者天之道也。天之化育万物,生生不穷,各正其性命,乃无妄也。”[13](P822)又云:“天命谓天道也,所谓无妄也。”[13](P823)朱熹释云:“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也,人事之当然也。圣人之德,浑然天理,真实无妄,不待思勉而从容中道,则亦天之道也。”[14](P31)在理学家的眼里,“无妄”既是天之“诚”,也是人之“诚”。宋儒的解释路径,强调价值主体内外世界的贯通,由本体而境界,为“诚”在审美境界层面的意义延伸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建立在认识论、本体论基础上,古人对于“诚”的阐发,从经验之“诚”、本体之“诚”到审美之“诚”,在传统时代的精神生活中呈现出丰富多面的思想意蕴。

 

“诚”的审美维度建立在道德主义的基础上,孟子“思诚”、《中庸》“诚之”强调内在道德本体的建构,在德性自觉的基础上,进入“至诚”“诚明”的“天地境界”。“至诚”乃“德性之境”,陈淳《北溪字义·诚》:“后世说至诚两字,动不动加诸人,只成个谦恭谨愿底意思。不知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至诚乃是真实极至而无一毫之不尽,惟圣人乃可当之,如何可容易以加诸人?”[15](P33)在古人看来,“至诚”具有与天地同德、与天地同流的意味。“诚明”乃审美之境,张载认为:“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16](P20)“自明诚”由穷理而尽性,是一种理性的自觉,“诚”的本体一旦建立起来,理性规范便融入主体意识之中,并逐渐转化为主体的德性;“自诚明”由尽性而穷理,超越了理性的强制,获得了近乎天道自然的本性,既是一种道德境界,更是一种审美境界。

 

“诚”的境界是实现天人、物我合一的根本途径。张载认为:“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16](P20)在“诚”的境界中,性与天道合一。“诚”的境界无内外之别,无阴阳之分,超越感性与知性的认知范围,是宇宙与人生浑然一体的感受。作为人至高的心灵境界,“诚”是一个不断生成、不断自我超越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诚”的境界不断生成、不断实现。“诚”的境界,还要通过反身、尽心、无为、日损、剥落的方式实现。孟子“反身而诚”,以“诚”为审美中介,实现自我之诚与本体之诚的统一,是一种内向的究天人之际、体天地之道,不仅仅是道德意义上的反求诸己,也是精神上的审美愉悦。这与《中庸》“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大学》“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即借助于修身复性、反省反思来实现人道之“诚”类似,均强调“诚”的实现是一个审美过程。不同于早期儒家多说“诚”,道家“贵真”,故而以“真”论“诚”。譬如《庄子·渔夫》:“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17](P1032)如果说孟子所谓的“诚”,带有自我的反思体悟,那么,庄子所谓的“精诚”,则不乏存在的直观洞见了。

 

万物虽然源于天道之“诚”,但人道意义上“立诚”的实现,必须借助于人内在道德的充盈,只有达致这种秉承天道的至善境地,才能与内蕴天道、天理的对象融为一体,这不仅体现在“修、齐、治、平”的社会实践中,在诗文载道的心性活动和自得静观的审美观照中,也能够得以烘托出来。文学艺术作为审美的重要方式和维度,寄予了古人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追求。在古代天地人具有同一性、相似性的宇宙视野下,天文、地文、人文具有相同的伦理道德属性和审美精神追求,因此,在古人看来,“以诚论人”和“以诚论文”也就具有相同的逻辑路数与价值归宿了。

 

德行与言辞的内外之分,大体上是秦汉以来的普遍认识。《礼记·大学》“诚于中,形于外”[1](P1673),《大戴礼记·文王官人》“诚在其中,此见于外”[18](P190),说的都是这个意思。“以诚为文”也就成为汉代以后文论家的一般看法。譬如在论及“雕文饰辞”时,《论衡·超奇篇》主张:“精诚由中,故其文语感动人深。”[19](P612)王充力主文贵真实,《论衡·对作篇》明言:“虚妄显于真,实诚乱于伪。”[19](P1179)文辞应发作者内心之诚,这也正是圣人制作经书的目的,故云:“圣人作经,艺者传记,匡济薄俗,驱民使之归实诚。”[19](P1177)所谓“精诚由中”“实诚在胸臆”的说法,与《书解篇》“文质华实”“文德世服”的说法,在理论预设上是相同的,均肯定道德内容决定文章形式,所谓道德越盛厚文章越繁复,同时强调两者内外相符的一致性与一体性,这也成为传统时代文章道德论的思想源头。齐梁时期的刘勰,虽然思想中不乏多元复杂性的一面,但对于“诚”的理解,仍然是秉承了传统易学的解释路径。在论及祝辞和盟誓的文体特征时,刘勰完整地征引了“修辞立其诚”的意思,《文心雕龙·祝盟》:“修辞立诚,在于无媿。”[4](P375)又云:“立诚在肃,修辞必甘。”[4](P385)他强调祝辞和盟誓之文,不同于其他文体之处,在于要特别诚敬,换言之,要把这两种文体写好,必须表现出作家之诚。我们不难看出,刘勰将“修辞立其诚”的观念运用于“祝盟”,依旧是源自《周易》卦辞、爻辞的传统,在他看来,就一般的文学作品而言,诚实地写出作者的真情实感,才能成为打动人的好作品,这与《情采》篇所说的“为情而造文”类似,均强调作者要真诚地传达出自己的情性、思想和意志。

 

唐代以后的文论家,对于“以诚为文”的看法,一方面秉承了“修辞立诚”“著诚去伪”的言说路数,另一方面也更为强调“诚”的实现是文学创作中个性、创新性的源头。虽然“以诚为文”难免会强化为文者的道德修养或文中道德意蕴,而轻忽文章技巧章法或审美内蕴,但对于身处某些特定历史语境或文化氛围中的文论家而言,“以诚为文”仍然是阐释主流话语的习惯路子与有效工具。譬如白居易《策林六十八·议文章》:“为文者必当尚质抑淫,著诚去伪。”[20](P3547)这明显是沿用了《礼记·乐记》的说法。柳宗元《报袁君陈秀才避师名书》:“大都文以行为本,在先诚其中。”[21](P880)说的仍然是修辞先立诚的道理。北宋释惠洪的《冷斋夜话》中,记载李清照之父李格非赞扬诸葛亮《出师表》、刘伶《酒德颂》、陶渊明《归去来辞》、李密《陈情表》的一段话。李格非认为这些文章之所以“皆沛然从肺腑中流出”,是因为“文章以气为主,气以诚为主[22](P26)”。李氏之言,虽然源自曹丕,但“气以诚为主”的说法,自有创见,开出了一番新意。元好问《杨叔能小亨集引》:“何谓本?诚是也。……故由心而诚,由诚而言,由言而诗也,三者相为一。”[23](P38)元氏极为强调“诚”在为文中的重要性,“言由心生”是汉代以来论文的传统,元氏将“诚”放在“心”和“言”之间,使之成为文学创作的必然之途。为此,他还专门论述“不诚”的作品何以不能感动人心,在于“不诚无物”,则“言无所生,心口别为二物”。陈廷焯《白雨斋词话》:“无论诗古文词,推到极处,总以一诚为主。”[24](P211)陈氏“一诚为主”的说法,与上述的“先诚其中”“以诚为主”“由诚而言”等说法,在价值意蕴与审美取向上大体相同。在他看来,所谓“一诚为主”,是杜诗、韩文能够有过人之处的主要原因。总的来看,在论及“以诚为文”诸问题时,如何在德性优先与审美理想之间达致某种平衡,是古代文论家的一致追求。

 

虽然在今人的眼里,如何理解“诚”的问题时会更多地与道德伦理、价值属性联系在一起,但在传统思想文化视野中,“诚”的思想内涵与审美意蕴更为丰富多面。在古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中,“诚”既是一种生活态度,与伦理规范等经验层面联系在一起;“诚”也是一种存在方式,与天地人的整体意义世界和人之存在本体相联系;“诚”还是一种审美需要,“修辞立其诚”“自明诚”“自诚明”“以诚为文”,凡此种种,皆为古人精神生活之向往境界。英国哲学家怀特海(A.N.Whitehead)在《观念的冒险》(Adventures of Ideas)一书中,提出文化的几点特质:真理、冒险、艺术、美以及平和(peace)。对于平和,他认为是“诸和谐之和谐”,它不是消极观念,而是积极的感受,源自某种深邃的形而上学洞见,能够“平息破坏性骚动从而完成文明的那种和谐之最”[25](P335)。平和的经验不受目的论控制,犹如一种天赋,保持了能量的源泉,相信美可以自证,当理性失去启迪之效时,这美的自证就导引出信仰。对此,饶宗颐先生极为赞赏。他认为怀特海的描述,虽然带有浓厚的形而上学及宗教气息,但其哲学与儒家甚为接近,平和的观念包含了儒家“仁”“义”“克己”等内涵,与孟子的“居天下广居”“集义而生”的意思相似,因而极具参考和启发价值[7](P227)。在传统的文论思想资源中,类似于“诚”的观念,譬如中庸、美善、文质等等,源自日常生活,人生经验的总结,是人道的首要原则,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更是超越了感性与知性,是宇宙与人生浑为一体的体验,这种“天人合一”的心灵状态与精神境界,亦是审美的最高理想,因而既是知识论的观念,更是价值论的观念,还是传统道德形上学的根基。古人的这些理解阐释,内蕴丰富,意义深远,总结过去,解释当下,昭示未来,对于今天的思想文化建设仍然是非常有价值的,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

 

注释:

 

①《论语·颜渊》有“诚不以富,亦祗以异”的说法,历来异议较多,或以为衍文,或以为错简,本文存而不论。

 

②熊十力先生认为,《中庸》本“演《易》之书”;冯友兰先生认为,《中庸》与《易传》的主要意思,多有相同之处。参见萧萐父主编:《熊十力全集》第六卷,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55页;冯友兰:《三松堂全集·新原道》第五册,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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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饶宗颐.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卷十一,卷四[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8]程颐,程颢.二程遗书:卷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9]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答吕子约:卷四十七(四部丛刊本)[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2.

 

[10]尚秉和.周易尚氏学[M].北京:中华书局,1980.

 

[11]王先谦撰.荀子集解[M].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

 

[12]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三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13]程颢,程颐.二程集[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

 

[14]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5]陈淳.北溪字义[M].熊国祯,高流水,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

 

[16]张载.张载集·正蒙·诚明篇第六[M].章锡琛,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78.

 

[17]郭庆藩撰.庄子集释[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61.

 

[18]王聘珍撰.大戴礼记解诂[M].王文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

 

[19]王充.论衡校释[M].黄晖,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90.

 

[20]白居易.白居易集笺校:卷六十五[M].朱金城,笺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21]柳宗元.柳宗元全集:卷三十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9.

 

[22]惠洪撰.冷斋夜话:卷三[M].陈新,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

 

[23]元好问.元好问全集:下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

 

[24]陈廷焯.白雨斋词话[M].杜维沫,校点.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

 

注:


作者简介:夏静,女,北京人,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国文学思想史研究,北京 100089


标题注释: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中华思想通史》文艺思想编”阶段性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儒家早期文学价值观研究”(16AZW001)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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