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彤东】支持网络举报,反对网络审判——沈阳事件反思(上)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18-04-25 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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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彤东

作者简介:白彤东,男,西历一九七〇年生于北京。北京大学核物理专业学士(1989-1994),北京大学科学哲学专业硕士(1994-1996),波士顿大学哲学博士(1996-2004),现任职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与教学兴趣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政治哲学,著有《旧邦新命——古今中西参照下的古典儒家政治哲学》《实在的张力——EPR论争中的爱因斯坦、玻尔和泡利》等。


支持网络举报,反对网络审判——沈阳事件反思(上)

作者:白彤东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二月廿三日庚午

           耶稣2018年4月8日

 

一、当404成了处理舆情和公关的工具

 

几乎每次热点事件,都会出现相关报导和讨论被删、禁的现象。如果相关的是有权有势的个体,我们至少还可以理性上(rationally)理解、但不应该接受的话,那最近沈阳事件,就让人在狭义的理性上,都难以理解了。虽然他是大学教授,还是长江学者,但是他的政治能量和政治重要性,应该是非常有限的,并且所曝光的事件,关乎人命。但是,在事件曝光的前两天,仍然出现了大范围的删、禁现象。这恐怕是对觉得言论应该适度控制的人,都难以接受的。为什么会出现禁文门槛越来越低的现象?

 

我想,除了“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的人和机构,对负面的舆论,他们总是要处理。作为一个理性的(rational)人或机构,当然会计算不同处理的性价比。如果让这种舆论彻底不出现的价格相对很低,这种做法自然会被采用,因为出现以后要动用的各种资源很可能要大得多。开始这些机构和个人可能还是把这种手段用到大的事件、政治上重要的人物上。但是,如果发现这种做法的花费低廉,那么相关人士和机构就会自然更多地采取这种做法,导致禁文门槛越来越低的情况,也导致相关人士和机构越来越用这种懒政,不思进取。

 

那么,禁文的花费是否很低呢?现在一些媒体,同时提供有偿的舆情分析服务。有些服务,可以是西方的分析和公关服务。虽然让媒体做不很合适,但是问题还不是那么大。但是,有些服务,就成了发软文式报导,或者不发对购买了服务的机构的不利报导。如果这种变相的贪污腐败还需要化一大笔钱的话,网上禁言,似乎花费就更低。我没有能力、也不知道如何让网络上的某些言论被标记为不当言论。但是,比如,在沈阳事件相关报导和讨论被明显压制的前两天,我自己的一篇反对这种压制的微博,也被新浪微博压制了。我看不到对这篇微博的任何评论,但是投诉无门。4月7日,我写了一篇评论沈阳事件的微信公众号文章。在10个多小时、其点击量达到了7.5万左右以后,它突然被宣布“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很多读过的朋友表示深深的不解,因为他们觉得我那里的言论非常温和。但是,虽然有违规的“详细内容”的链接,但是那个链接里的只是网信办的暂行规定,而没有任何解释我这篇文章在哪里违规,更没有明确的投诉渠道。所以,至少从我可以知道的情形看,禁一篇文章,倒是“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操作成本几乎是零,点一个键,就与尔同销万古愁了。

 

这种低成本的结果,就是一个大学老师涉嫌性侵并导致受害人自杀这样的事件,都有可能被压住不报。我想,这绝不应该是我们现在的政府所愿意看到的。其原因,与所谓西方的新闻自由可以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的政府,是要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可能遭受的苦难,被隐瞒不报,这当然不应该为我们的政府所接受。我们现在反贪腐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所谓贪腐,来自于滥用职权。对这一点,无论中西,任何有效运作的政府都应该努力去除。而防范滥用职权,传统中国思想家韩非子都讲得很清楚,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让法律和规则明确和稳定,这样才能使它们被尊重,不被它们的各级执行者随意解释。如果规定不明确,各级执行者自然就可以随意解释,成为政策的真正制定者而非执行者,造成懒政、贪腐、乃至对中央政府权威的僭越、以及让不明真相的群众把怨气发在政府身上。

 

因此,从维护中央政府权威,从杜绝贪腐,从革除懒政,我们都应该提高禁止言论的门槛。具体来讲,像韩非子这样的中国思想家早就想到的,就是要让法令明确,使得执行者的“创作”空间尽量没有,而仅仅扮演政策执行者的角色。同时,其政策执行好坏,要有所检验,包括给出明确和容易操作的让言论被禁者投诉的渠道和处理过程,增加执行不当的代价。并且,要追查因为懒政而滥用禁言的个人和机构。比如这次沈阳事件里面,前两天到底是谁在操纵大范围禁言的?

 

二、反对网络审判

 

在沈阳事件中,一两天的封禁之后,网络言论最终爆发出来。相关的三个单位纷纷作出反应。这在舆情事件里面,算是比较难得的。尤其是南大文学院行政率先回应,并且惩罚明确,得到了一众网民的欢迎。但是,这里的问题是,上海师大和南大文学院采取的和建议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规矩,包括校规校纪,与当事人的法律合同,等等?南大文学院行政的回应,能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勇于承担责任,并建议沈阳为自己过去的行为付出代价,都可圈可点。但是,其声称是因为当时没有调档,所以不了解沈阳的情况,似乎有些可疑。据有些报导,沈阳的事情,在圈子内广为人知。因此,这个不知情是因为工作疏忽,没有调档呢,还是急于引进一个可能的长江学者,而有意忽视呢?

 

南大声明的更致命的问题还不在这里。其声明第三点指出,在现在了解了沈阳过去的师德问题的基础上,他不再符合在文学院工作的要求。这一点是说得过去的。但是,其声明的第四点是:“网络的议论已经严重影响南京大学文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术声誉。沈阳已经不适合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这种说法似乎在暗示,一个大学老师是否合适在某大学工作,要由网络言论决定。近年来,已经有几起大学老师仅仅因为舆情被不公正地处分、噤声、乃至解雇。这次似乎不同,因为沈阳确实不应该接着做老师。但是,用错的理由,做正确的事情,有时候更加可怕。这一说法的坏影响,与当年彭宇案的判决词有一拼。网上有自由左翼人士建议和支持建立高校禽兽老师黑名单,也有类似的问题。“黑名单”,表示已经定罪。但这个罪由谁来定?如果其来源是网络,应该建立起来的,是网络举报平台。在保持言路通畅的情况下,通过透明和公开的程序,让相关各方充分表达之后,在认真的事实认定的基础上,我们再做出决定,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与此相对,我们现在很多机构的处理舆情的方式,如上一节所述,因为404的方便,是能压就压。一旦压不住,就随意献上几个人头了事,在极端不回应和极端回应的两个极端间摇摆。同时,这也让民众意识到,只有搞成舆论事件,事情才能被关注,因此有正当或不正当怨愤的人,就要采取越来越极端的言行,迫使回应方采取越来越极端的手段。这是另一个恶性循环。这是任何追求有效管理的政府,都不应该看到的。404这种手段,已经成了威胁政府稳定、削弱政府有效性、破坏政府名声的工具。

 

责任编辑: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