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朴民】试说《春秋繁露》的几个特征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8-07-26 22: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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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说《春秋繁露》的几个特征

作者:黄朴民

来源:“董子与儒学研究”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六月十四日己未

           耶稣2018年7月26日

 

注:黄朴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原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执行院长,原图书馆馆长。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会长,中华孔子学会董仲舒研究会副会长。文章为黄朴民教授在“2018中国•衡水董仲舒与儒家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主旨演讲。


要认识一位思想家的理论学说,最重要的前提,就是依据他的言论与著作进行考察与分析,否则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回归经典,回归文本,是我们研究思想家的基本前提。对汉代最著名思想家董仲舒的研究,同样没有例外。换言之,今天我们研究董仲舒,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有关史料的依据问题。董仲舒的著述,除了传世的《春秋繁露》十七卷八十二篇中有阙篇之外,只有《汉书》本传所收录的“天人三策”以及《汉书•食货志》所载的《限民名田说》等等。它们是董仲舒儒学思想的集中反映,也是我们在今天研究与评价董仲舒学说的根本依据。然而,这并不是学术界的一致共识,还是有学者对它们的重要性和真实性抱有怀疑,认为《汉书》中有关董仲舒的事迹记载应该打上折扣,而《春秋繁露》则是“一部存在疑问的著作,唯有《史记》才是研究董仲舒的可信史料(见张志康《董仲舒建立新儒学质疑》,刊《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3期)。由此可见,对董仲舒思想文本进行深入的讨论,仍有其必要。

 

一、《汉书》较《史记》在董仲舒研究中的史料优势           

 

《史记》与《汉书》,均记载了董仲舒的有关事迹,但是,两书在具体的处理上则呈现出很大的差异:一是立传的规格不同,《汉书》为董仲舒单独列传,而《史记》则仅仅将其合载于《儒林列传》。这种差异,反映了司马迁与班固对董仲舒地位重要性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其次是两书有关董仲舒事迹文字记载上详略有别。《汉书》详尽记载了董仲舒的生平事迹、学术渊源以及“天人三策”、“限民名田说”等内容;而《史记》有关董氏学术活动与思想的记述却十分简略,主要只有《儒林列传》的寥寥数语。

 

司马迁《史记》在一代大儒董仲舒生平事迹记述上的过于简略,在某种程度上为后人研究董仲舒以至整个汉代思想史设置了“障碍”。缘由很简单,今天仅仅凭藉《史记》的简略记载,是无法对董仲舒学术思想作出全面而真切的认识的。所幸的是,班固的《汉书》较好地弥补了这个缺憾。它为董仲舒单独立传,如实体现了董仲舒在历史上应有的地位,并在本传中全文照录了著名的“天人三策”,对汉代学术思潮的重大转折的来龙去脉做了真实的揭示,集中反映了董仲舒哲学、政治、经济、教育思想的基本面貌。这对于研究董仲舒思想而言,乃是最可宝贵的一手文献。南宋黄震有言:“汉世之儒,惟仲尼仁义《三策》炳炳万世。”(《黄氏日抄•东发日抄》)这充分表明了“天人三策”的重要价值。至于《限民名田说》,也是通过《汉书•食货志》而得以保存下来的,它对于我们了解汉武帝时代土地兼并的情况和阶级矛盾发展的动向也有莫大的帮助。严格地说,倘若没有《汉书》,我们就不能论定《春秋繁露》一书的真伪,更无从谈得上对董仲舒思想的系统研究。从这个意义上说,班固才是保存董仲舒学说的一大功臣。


  《汉书》对董仲舒的重视与褒扬,有其深厚的历史背景。这首先是时代思潮的制约,自董仲舒推崇儒学的建议为武帝所采纳后,儒学一跃而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朝廷广设学校,推行教化,扩大儒学的影响。同时广开仕途,重以利禄,以确保儒生参与政治。《汉书•儒林传》所云:“自此之后,则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就是这一状况的形象写照,而这又进一步使得儒学精神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时,上方乡文学,张汤决大狱,欲付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吏,平亭疑法。”(《汉书•张汤传》)儒学的意义从而得到充分的肯定:“儒家者流……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汉书•艺文志》)


    这一社会思潮的勃兴与发展,使得汉代儒学的杰出代表董仲舒的历史地位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其声望亦日益盛隆。司马迁仅仅称道董仲舒“为人廉直”,“学士皆师尊之”(《史记•儒林列传》)。但西汉中后期起,对董仲舒的评价,乃是直线上升,几无封顶了。如刘向称道他“有王佐之才,虽伊、吕亡以加,筦、晏之属,伯者之佐,殆不及也。”(《汉书•董仲舒传•赞》)。其子刘歆则肯定董仲舒的历史作用是“令后学者有所统一,为群儒首。”(同上)至于《汉书》作者班固本人也指出:“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汉书•五行志》)连拓磊不羁的“另类”学者,会稽人王充,也对董仲舒推崇备至,强调:“孔子终论,定于仲舒之言。”(《论衡•案书篇》)并声称“文王之文在孔子,孔子之文在仲舒。”(《论衡•超奇篇》)


董仲舒既然如此重要,那么为其单独立传,并详尽记叙其言行,也就成为客观的要求。这就是《汉书》处理董仲舒事迹问题上的历史背景。而这样做的客观效果,就是为我们今天开展学术研究,提供了弥足珍贵的信史资料。


   《汉书》详尽迻录《天人三策》、《限民名田议》等史料,也是其书体例使然。《汉书》的重要学术价值之一,是它对当时重要文献资料的搜集和保存。这一点,学者们都是充分加以肯定的,认为它“在搜集和保存重要文献资料方面,有其特殊的作用和重大的贡献。许多重要的学术、政治文献,都是通过它而被保存到今天”的(参见仓修良、魏得良《中国古代史学史简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诸如贾谊的《治安策》、晁错的《教太子疏》、《言兵事疏》、《募民徙塞下疏》,路温舒的《尚德缓刑疏》,贾山的《至言》,邹阳的《讽谏吴王濞邪谋书》,枚乘的《谏吴王谋逆》,公孙弘的《贤良策》等等,都全文分别载入了他们的本传。其载录董仲舒《天人三策》、《限民名田议》,也即是这种撰著体例的产物。


    《汉书》这一撰著体例的设置和实施,无疑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在这方面,《史记》显然要略为逊色。因此,如果以“《史记》亦有董仲舒的事迹记载”为由,主张研究董仲舒只能主要以《史记》为依据,而否定《汉书》在董仲舒研究中的重要性,认为据《汉书》立论不尽妥当,那显然是值得商榷的。恰恰相反,就董仲舒研究的单个案例而言,《汉书》记载的全面性和史料的翔实性,较之于《史记》的简单叙述更有内涵、更有价值。

 

二、《春秋繁露》是更原始、更可信的董仲舒研究之基本史料


当然,较之于《汉书》,董仲舒本人的理论著作《春秋繁露》一书,才应该是更重要的研究其思想学说的第一手资料。这首先是具有时间上的明显优势。班固作《汉书》,毕竟是东汉前中期的事情,距离董仲舒所处的汉武帝时代,已经相隔200余年,而这些年下来,董仲舒的著述无论是内容记载?还是文字表述,都十分难以完全避免有一定的改变和走样的地方。其原始性、可靠性,是无法与汉武帝时代的现场实录《春秋繁露》相提并论的。其次,与时间落差相呼应的,两汉的社会政治生态、思想文化氛围,都有了很大的改变,《汉书》中有关董仲舒学说的记叙与评述,自然带有班固所处那个时代的立场选择与价值取向,打上了特定的时代烙印,甚至在整理、阐释董仲舒学说的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地加以修正和改造。反映了《春秋繁露》其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所受特定历史文化的影响与规范,显示出两汉不同时期文化精神在其书内容文字变迁上的折射、渗透。换言之,时过境迁,董仲舒的思想之原始性、本初性,能否原计原味地追叙,不能不成为一个问题。

 

至于有学者否定《春秋繁露》的真实可靠性,认为《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均未见此书名,可证东汉时和唐初尚未发现此书”,“只是到了五代后晋的刘昀编撰《旧唐书》和北宋欧阳修编撰《新唐书》时,才出现了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张志康《董仲舒建立新儒学质疑》,刊《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3期)似乎言之凿凿,但稍加推敲,我们可以发现,这个说法根本不能成立,因为至少在《隋书.经籍志一》中,就明确著录了“《春秋繁露》十七卷,汉胶西相董仲舒撰”,卷数与今天我们所见的《春秋繁露》相吻合。这怎么能说《隋书•经籍志》“未见此书名”呢?那位论者很显然是未曾翻检覆核《隋书•经籍志》,是讨论问题时所暴露的明显“硬伤”。由此可见,轻易否定《春秋繁露》的真实可靠性,是不足为据的!

 

我的基本看法是:《春秋繁露》一书,不仅为董仲舒所自著,成为其阐发“公羊春秋”微言大义的经典著述,也是其儒学思想体系的全面反映,而且,由于它的内容和要义,经过董仲舒本人的审定与规整,因此,更能正确、系统地呈示其学说的整体面貌和本质属性,乃是价值要高于《汉书》所载的董仲舒言行与思想观点,而应该成为研究董仲舒学说的最核心、最原始、最关键的史料依据。

 

《春秋繁露》这种核心地位的确立,乃是与其书几个特征密切相联系的。

 

首先,《春秋繁露》所呈示的董仲舒学说思想内涵,更接近其本意,具有更为原始,更为质朴,同时也更为准确的显著特点。这里可以拿其书与《汉书》记载的相关文字作比较,来加以说明:

 

《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有云:

 

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致无为,而习俗大化。

 

按,《汉书》本传则作:

 

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致无为,而习俗大化”这一句,在本传中被摈弃掉了。其原因很可能是与董仲舒所处的时代接近汉初,当时黄老之学在社会上还拥有相当大的势力之现状有关,按诸《史记》、《汉书》,可以看到,与董仲舒同时代的一批人士中,学黄老之术,信奉新道家者为数甚多,且不无社会影响力。如汲黯,“学黄老之言”,“治官理民,好清静,择丞史而任之。其治,责大指而已,不苛小。”(《史记•汲黯列传》)。又如,郑庄也“好黄老之言”(同上)。邓章“以修黄老言,显于诸公间”(《史记•袁盎晁错列传》)。杨王孙“孝武时人也,学黄老之术,家业千金,厚自奉养生,亡所不致”(《汉书•杨王孙传》)。

 

   这样的社会文化氛围,自然会在董仲舒撰著《春秋繁露》一书时,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使得其在著书的过程中有时不免偶尔透露出受新道家思想影响的痕迹,留下了“致无为”这样一类文字,很显然,这里的董仲舒思想,属于原生的形态,更为本真。而到了东汉班固撰著《汉书》时,新道家的影响几乎已近乎销声匿迹,为了突出董仲舒一代“醇儒”的形象,故有意将“致无为”这类文字删去。这恰好反映了《春秋繁露》的确代表董仲舒原始的思想表述,班固《汉书》本传所载虽然来源于董仲舒自己的著述,但是已有所修正,以符合当时的政治正确性之要求,乃是董氏思想的次生形态了。

 

又,在《汉书》本传中,“修其理不急其功”一句,被改动为“明其道不计其功”。“急”与“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语意上却起了很大的变化。所谓“不急”者,这仅仅表明,董仲舒主张在“功利”的追求上,不要太操之过急,别太急功近利,好大喜功而已,而并非从根本上拒绝“功利”,将“义”与“利”截然对立起来。而所谓不“计”者,则是意味着将“功利”彻底置之度外,决口不言。这实在太绝对化了。从当时的政治形势来看,董仲舒对汉武帝所推行的那一套做法基本是持肯定和赞成态度的。汉武帝过分热衷于“功利”,董仲舒只会讽劝其不要太急于求成,而要有所节制,让“利”服从于“义”而已;不可能从根本上反对武帝追求功利。否则董仲舒的儒学思想就显得太古板、太迂腐,也不会被武帝所接受、所尊崇了。毕竟,汉武帝对功利的追逐,是他的本性与嗜好,正如汲黯所言,是“内多欲而外施仁义”,董仲舒用若是以“不计其功”的高调去规谏汉武帝,等于是明摆着与汉武帝过不去,睿智如董仲舒,当然不至于如此去拂逆龙鳞,自觅死路。他虽然不像公孙弘那样的“曲学阿世”,胡说些“人主病不广大,人君病不俭节”之类的混帐话去奉承汉武帝,可到底也不至于将“功利”一骂到底,否则,西汉朝廷就不会将董仲舒倚恃为自己的思想库了。

 

再参照《春秋繁露》中其他谈到“义利”问题的文字,也可知董仲舒的本意应该是不“急”,而不是什么不“计”。如《身之养重于义》篇云:“天治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矣。”由此可见,董仲舒本人也认为“利”可以“养体”,“体不得利不能安”,并没有完全排斥“利”而已。基于这一认识,董仲舒提倡不要过分热衷于对“利”的追求。换言之,董仲舒他是承认人们求“利”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的,并将它归结于“天意”使然:“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春夏秋冬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安乐一世为事。”(《春秋繁露•王道通三》)“量势立权,因事制义,故圣人之为天下兴利也。”(《春秋繁露•考功名》)应该说,这才是董仲舒“义利”观的全面体现。班固所处的东汉时期,儒家孟子学派已全面占据思想界的主导地位,尤其强调所谓的“义利之辨”,因此,遂简单而武断地绝对摈斥“功利”,于是将“修其理不急其功”,悄悄地改成了“明其道不计其功”。但这么一改,反而露出破绽,表明“不急其功”,才是董仲舒的本意,而“不计其功”,乃是班固借用董仲舒之名,而自己偷偷夹带的私货。不过,班固对董氏原意虽然稍有歪曲,但无论在句式方面还是用意上,都显然是对董仲舒原作的沿袭,这恰好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春秋繁露》一书的原始性与真实性。

 

 三、《春秋繁露》所透露的董仲舒思想之进步属性

 

其次,《春秋繁露》一书,作为研究董仲舒思想学说的最重要史料,延续了早期“公羊学”的进步性质,具有一定的积极进取、忠实于历史,超越一般儒家的唯道德伦理窠臼的鲜明特色。其有关对“秦政”的评价,尤其是对秦取代周朝的历史进程之肯定,充分体现了董仲舒思想体系中追求变革、理性观察和评价历史的现实意识。

 

《公羊》学作为儒家中比较接近法家的一派,其思想观念中,许多的认识,与法家所倡导的原则相近似,如主张政治上的“大一统”,“一法度,尊天子”,如强调君权至上,“君亲无将,将而必诛”。如提倡九世“大复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公羊学”承认历史是进化的,变易与变革乃是历史演进的普遍法则,认同制度与文化当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加以变革,提倡“改制”,强调“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据此而形成一整套的“三世说”历史哲学理论体系,构划了由“据乱世”进入“升平世”,再到“太平世”的社会进步理想模式。等等。董仲舒为西汉最著名的《公羊》学大师,所谓“汉兴至于五世之间,唯董仲舒名为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史记•儒林列传》)因此,其学说中,也自然充分体现了《公羊传》中的积极进取、与时变迁的文化风貌。

 

这一点,在他肯定“秦政”的历史合理性问题上有鲜明的反映。

 

在当时绝大多数的儒生眼里,秦代是政治残暴、文化灭绝的代名词,秦政就是黑暗,就是恐怖,是地狱,是绝望,“为无道,残贼天下,杀术士,燔《诗》《书》,灭圣迹,弃礼义,任刑法。”(《汉书•蒯伍江息夫传》)一无可取,应该加以彻底的否定。甚至在推论“汉德”时,张苍等人也将“秦德”排斥在外,他们的汉为“水德”说,虽承认秦为水德,但只不过是“闰统”而已,即所谓“紫色蝇声,余分闰位,圣王之驱除云尔。”(《汉书•王莽传》)可以忽略不计。认为汉乃直接继承周统,周为火德,五行相胜说下,水克火,故汉代当居有水德。

 

其实,秦朝的统治,固然有“任刑太过”,专制残酷的一面,但是,这种负面的评价形成之原因,也与其国祚太短,后人不分青红皂白往其身上泼脏水有关。这一点,鲁迅先生早有指出:“年代长了,做史的是本朝人,当然恭维本朝人物;年代短了,做史的是别朝人,便于自由地贬斥其异朝人物。所以在秦朝,差不多在史的记载上半个好人也没有。”(《而已集•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实际上,秦朝政治本色,经那些汉朝代胜利者立言的儒生肆无忌惮的诬蔑抹黑,早已是面目全非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已距离历史的真相十分遥远了。应该说,秦政在历史上有一定的合理性,否则,所谓“汉承秦制”,就会陷入历史逻辑的困境。换言之,秦的所作所为,终结了东周以来的混乱,重建天下秩序,开创“大一统”的千秋事业,自有其杰出的历史贡献。

 

因此,历史上真正有卓识的人物,对秦政的评价,是能够做到客观公允,合情合理的。如顾炎武就指出:“秦始皇刻石凡六,皆铺张其灭六王、并天下之事。其言黔首风俗,在《泰山》则云: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静。在《碣石门》则云;男乐其畴,女修其业。如此而已……然则秦之任刑虽过,而其坊民正俗之意,固未始异于三王也。”(《日知录》卷十三)将秦始皇“坊民正俗”之功业,和尧、舜、禹三王之历史贡献相提并论,这评价不可不谓崇高。

 

至于秦王朝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大量借鉴和推行儒家的“德治”原则之做法,也随着新的地下考古材料的发现,而可以得到参证,说明秦政并非像我们过去所认知的,是一味贯彻“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的法家之说。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就是这方面最有说服力的例证。其内容大力提倡和推行的,乃是儒家的道德伦理观念和政治理性主张,即所谓“慈下勿凌”、“恭敬多让,宽以治之”、“宽裕忠信,和平毋怨”、“君怀臣忠,父慈子孝,政之本也”,云云。所有这些主张与理念,与儒家所倡导的“主忠信”“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君使臣以义,臣事君以忠”,等等,可以说完全是若符契合,一无差跌!

 

《春秋繁露》一书中,董仲舒对秦政的得失也是持公允合理的观点的,他既像汉代其他儒生一样,对秦政的失误与祸乱,予以严厉的批评与斥责,但是,与此同时,他还是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并没有一味对秦政发泄简单的道德义愤,而是理性地肯定秦政的某些合理性,充分认可秦朝取代东周统治、开创煌煌帝业的历史进步性质,认为这乃是合乎“天意”的“诛无道”“吊民伐罪”的壮举,意义与“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相一致:“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故夏无道而殷伐之,殷无道而周伐之,周无道而秦伐之,秦无道而汉伐之。有道伐无道,此天理也,所从来久矣!”(《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

 

“周无道而秦伐之”,董仲舒这样的认知,可谓是石破天惊,惊世骇俗。寻常儒生,也许是想都不敢这么想。在群儒心目中,秦是罪孽、残暴的象征,秦之代周,岂能与汤、武革命等量齐观!然而,董仲舒超越了儒家的一己之见,在历史文明演进的大格局与制高点上,来认识秦代统治秩序建立与运行的历史必然性与历史合理性,这种魄力、这种气象,才当得起“为群儒首”“为儒者宗”的崇高地位。其学说既立足于早期儒学,又超越于早期儒学,充满进步的色彩,开创崭新的局面,其意义不可不谓重大,其价值不可不谓优秀,其影响不可不谓深远,殆无疑义。班超等后学者,也许都不敢直面于董仲舒的大胆与果毅,因此,在其所选择的叙录董仲舒言辞中,对“周无道而秦伐之”这一类颠覆儒家正常思维与想象限度的文字,避之唯恐不及,没有在《汉书》本传中留下这方面的蛛丝马迹,幸亏有了《春秋繁露》的存在,才让我们能够领略到董仲舒学说的本来面貌,分享其进步的历史发展观念。同时,这也有力地表明,董仲舒《春秋繁露》一书,才是董仲舒理论体系的最原始、最本真的第一手资料。对它的怀疑,显然是无法成立的。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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