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齐洲】古文经学的发生与《乐经》的成立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0-02-21 01:21:22
标签:《乐经》、今文经学、刘歆、古文经学

古文经学的发生与《乐经》的成立

作者:王齐洲(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正月廿七日癸巳

          耶稣2020年2月20日

 

摘要:

 

西汉建国后的近八十年里,因各种原因,儒家经典和儒学教育一直处于被忽视的沉寂状态。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立《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并置博士弟子员,经过三十多年努力,才完成了儒家经典和儒学教育的制度建设。不过,武帝所立全是今文经学,且《乐经》未立学官,古文经学只在民间传习。宣帝时官方经学虽仍是今文经学的天下,但古文经学在民间得到较大发展,到成帝时已颇具影响。而今文经学内部的学派之争,也动摇着今文经学的学术信誉和权威地位。到平帝时,《毛诗》、《左传》、《周官》、《古文尚书》、《乐经》先后被立学官,奠定了古文经学的学术地位,也形成了今、古文经学纷争的态势。由于古文经学立为学官的主要推手是刘歆和王莽,而王莽新朝短命而亡,刘歆为新朝国师,今文经学家遂指称他们伪造经典,居心不良。尽管《毛诗》、《左传》、《周官》后来得到广泛流传,而《古文尚书》、《乐经》却若存若亡,引起巨大争议。综合考察刘歆和王莽奏立古文经学的客观形势和主观动机,结合传世文献,可以确证他们都没有作伪,今文经学家的指控不能成立。至于《乐经》文本失传与否,则需要跳出今、古文经学的思想藩篱来寻求解决。

 

关键词:今文经学;古文经学;《乐经》;刘歆;王莽;

 

众所周知,汉代的经学有古文经学、今文经学之分。所谓今文、古文,最初只是指称不同书体,今文是指秦汉人使用的篆书和由其简化而成的隶书,古文是指先秦诸国(秦除外)所使用的其他书体。而汉代的今文经学,是指汉人研究今文所记述的儒家经典的学问;古文经学,则是指汉人研究古文所记述的儒家经典的学问。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自西汉后期开始便纷争不断。儒家经典在汉代被定型和被定义,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的纷争正是经学家们为了争夺经典定型和定义的权力,从而巩固其思想政治地位,扩大其社会文化影响的重要手段。汉武帝立《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独《乐经》未立。汉平帝立《乐经》博士,不久王莽篡政,建立新朝,十余年即告灭亡,《乐经》也随着王莽政权的垮台而湮没。《乐经》之有无或存亡于是成为千古之谜,长期困扰学术界。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结合汉代古文经学的发生以及今、古文经学之争来讨论,才能有深入的理解,从而推进问题的解决。故笔者不揣谫陋,尝试从古文经学的发生以及今、古文经学之争入手,先来解决《乐经》是否成立的问题。

 

 

据《史记》记载,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并六国,实现了国家统一,下令“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二十八年(前219年),始皇登琅琊山并刻石,文中有“器械一量,同书文字”等语;三十四年(前213年),李斯上书:“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始皇制曰:“可。”1焚书之令遂得以在全国施行。秦代“书同文”,禁止使用六国文字,强制采用秦人的篆书或隶书,统一了境内的文字书写。篆隶后来也成为汉人普遍使用的“今文”,而六国文字(即汉人所称的“古文”)被抛弃;始皇“焚书”,将《诗》、《书》等儒家经典在民间彻底扫除,以便统一社会思想,这一举措对汉代的经学发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汉代经学的兴起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史记·儒林传序》云:“夫齐鲁之间于文学,自古以来其天性也。故汉兴,然后诸儒始得修其经艺,讲习大射、乡饮之礼。叔孙通作《汉礼仪》,因为太常,诸生弟子共定者,咸为选首,于是喟然叹兴于学。然尚有干戈平定四海,亦未暇遑庠序之事也。孝惠、吕后时,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孝文时颇征用,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而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及今上即位,赵绾、王臧之属明儒学,而上亦乡(向)之,于是招方正贤良文学之士。自是之后,言《诗》,于鲁则申培公,于齐则辕固生,于燕则韩太傅;言《尚书》,自济南伏生;言《礼》,自鲁高堂生;言《易》,自菑川田生;言《春秋》,于齐、鲁自胡母生,于赵自董仲舒。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乡(向)风矣。”2在序言中,司马迁准确地描述了“今上”汉武帝之前儒学发展的概况:由于秦始皇焚书坑儒,由于汉初社会尚不够稳定,也由于汉初统治者高祖、惠帝、吕后、文帝、景帝以及窦太后都不喜欢儒者,因此,儒学在汉初处于被忽视和颇沉寂的状态。具体来说,《礼》虽然有叔孙通所作的《汉礼仪》,但那是为朝廷设计的区分上下等级秩序的仪注,且主要采用的是秦人朝仪3;文帝虽使晁错赴济南伏生受《尚书》,但那已是《尚书》的劫后之余,晁错所受之《书》也只藏于秘府,并未立于学官或向社会传播4;景帝时,胡毋生、董仲舒先后为《春秋公羊传》博士5;《诗》虽然在文帝时立有鲁申培公、燕韩婴为博士,在景帝时立有齐辕固生为博士,但他们并非同时任职,罢官后也无弟子继任。更为重要的是,文、景时期的所有博士都不是儒家“经学”博士,也不从事儒学教育,而是与秦代相同的聊备顾问的文学侍从。

 

博士之称,并不始于汉代,战国时的鲁、魏、秦皆有博士。“儒术之盛自鲁、魏,是则博士建官本于儒术”;齐之“‘稷下先生’,不称‘博士’,二者盖异名同实”6。不过,稷下先生“不治而议论”,最多时达“数百千人”7,并不限于儒者;当时颇为知名的学者如邹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宋钘、驺奭等,便都不是儒者;其间先后问世的学术著作如《管子》、《宋子》、《接子》、《蜎子》、《田子》等,也并非儒学著作;著名儒家学者荀子虽然“三为祭酒”、“最为老师”8,但稷下学宫的主流思想却是黄老道家和阴阳五行学说,而不是儒家学说。秦国博士也复如是,《汉书·百官公卿表》谓:“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9与“稷下先生”的“不治而议论”同义,也不限于儒者;秦廷有占梦博士、歌诗博士,便是明证。汉文帝、景帝时期,《春秋》学博士也好,《诗》学博士也罢,其实都与经学无关。即是说,不是因其为《诗》和《春秋》是儒家经典而立为博士,而是因为所立博士个人有一学之长、可备顾问的缘故。“非谓文、景两朝博士,限于儒生经师也。其他尚可考见者,如鲁人公孙臣,以言‘五德终始’召拜博士,在文帝时。贾谊年二十余,以颇通诸子百家之书,亦召为博士。晁错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生所,文帝时亦为博士。辕固生与黄生争论于景帝前,黄生无所考见,疑亦博士也。《汉旧仪》:‘文帝时,博士七十余人,朝服玄端章甫冠,为待诏博士。’是其时博士员数,仍仿秦旧,亦七十余人”。总之,“汉代儒术之盛,与夫博士之限于儒生经师,其事始武帝,而其议则创自董仲舒”10。因此,刘歆在《移太常博士书》中说:

 

汉兴,去圣帝明王遐远,仲尼之道又绝,法度无所因袭。时独有一叔孙通略定《礼仪》。天下唯有《易》卜,未有它书。至孝惠之世,乃除挟书之律,然公卿大臣绛、灌之属咸介胄武夫,莫以为意。至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朝(晁)错从伏生受《尚书》。《尚书》初出于屋壁,朽折散绝,今其书见在,时师传读而已。《诗》始萌牙。天下众书往往颇出,皆诸子传说,犹广立于学官,为置博士。在汉朝之儒,唯贾生而已。至孝武皇帝,然后邹、鲁、梁、赵颇有《诗》、《礼》、《春秋》,先师皆起于建元之间。当此之时,一人不能独尽其经,或为《雅》,或为《颂》,相合而成。《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读之。故诏书曰:“礼坏乐崩,书缺简脱,朕甚闵焉。”时汉兴已七八十年,离于全经,固已远矣。11

 

刘歆说的“全经”,是指先秦儒家的“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全本。“六经”之说见于《庄子·天运》,荆门郭店楚简《六德》、《语丛一》以及《礼记·经解》也有类似表述12。这些经典除《易》外,在秦代都在禁毁之列,而《易》也仅用于卜筮,并非指儒家《易经》传论,与经学无关。因此,在高祖时期,实际上是没有儒家经典的学习和传播的。惠帝四年(前191年)三月,朝廷下令除挟书之律,即解除了秦代给与挟书(包括藏书)人灭族(“挟书者族”)的律令,于是有了山崖屋壁所藏儒家经典的出现。而当时发现的《尚书》已经不是全本,仅剩29篇(后亡佚1篇)。诏书所云“礼坏乐崩,书缺简脱”,确是当时的实情。根本原因,是秦代的焚书坑儒造成了儒学典籍的散佚,汉初对儒学的轻忽又造成了儒家教育的衰败。从汉兴(前206年)到建元元年(前140年),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直到建元五年(前136年)阻扰推行儒术的窦太后死,朝廷才正式设立五经博士,再到元朔五年(前124年)为博士置弟子员,“复其身”(即免除其赋役),把博士由文帝、景帝时的顾问官改为掌教弟子的教育官,才真正完成了儒家经典与儒学教育的制度建设,其间有近八十年光景。

 

关于西汉博士官的设立,胡秉虔《西京博士考》、张金吾《汉魏博士考》、王国维《汉魏博士考》等都有考辨,皮锡瑞《经学通论》也有论说,但都比较粗略。即便是后来的钱穆《两汉博士家法考》,也仍然不够细致。沈文倬在《从汉初今文经的形成说到西汉今文〈礼〉的传授》和《黄龙十二博士的定员和太学郡国学校的设置》等文中进行了细致考辨,他认为:“汉初博士的职掌仍然沿袭秦制的所谓‘通古今’,也就是在它专业知识范围内备皇帝的顾问。文、景时代增加《诗》、《春秋》博士,与以前的传记博士性质并无不同,辕固生与黄生在景帝前争论汤武受命,就是‘通古今’备顾问的例证。从制度上看,这时候博士还不是教育官,自然不可能在太常官署传授弟子,因此申公等《诗》、《春秋》今文大师,虽曾一度担任博士官,而他们的传授弟子仍然在民间。”13到武帝时,由于“汉兴以来第一代大师都已老病或死亡;他们的弟子中能承受师说而微有发扬者,寥寥无几;新学后进完成家法,也需要时间”,所以,“武帝建立经学五博士和博士弟子员并不一帆风顺,经过三十多年搜访遗逸、培养后进的努力,才陆续完备和健全起来”14。这一认识是正确的。他还考定,“西汉今文《易》三大家(施雠、孟喜、梁丘贺———引者)都出于田王孙的传授”,“杨何与丁宽师法略同,而武帝又倾向杨何,所以田王孙即用杨何师法而立于学官的。这就是武帝时‘《易》杨’的由来”15。据班固《汉书·儒林传》载:“丁宽,字子襄,梁人也……遂事(田)何。学成,何谢宽,宽东归。何谓门人曰:‘《易》以东矣。’景帝时,宽为梁孝王将军距吴、楚,号丁将军,作《易说》三万言,训故举大谊而已,今《小章句》是也。宽授同郡砀田王孙,王孙授施雠、孟喜、梁丘贺。”16《汉书·儒林传》又载:“雠为童子,从田王孙受《易》。……田王孙为博士,复从卒业。”17田王孙虽受丁宽《易》学,但朝廷所授却是杨何师法的《易》学博士。因此,《史记·儒林列传》载云:“汉兴,田何传东武人王同子仲,子仲传菑川人杨何,何以《易》元光元年征,官至中大夫。齐人即墨成以《易》至城阳相,广川人孟但以《易》为太子门大夫,鲁人周霸、莒人衡胡、临菑人主父偃皆以《易》至二千石,然要言《易》者本于杨何之家。”18当然,杨何《易》的源头其实也是田何《易》学。沈先生的这些结论也可以成立。此外,《礼经》博士在武帝时立有博士,只是时间最晚。沈先生考定后认为:“从汉初高堂生传《礼经》十七篇,历萧奋、孟卿都未完成师法……后仓从夏侯始昌受齐《诗》在武帝建元、元光间,从孟卿受《礼经》在元狩、元鼎间,以后撰作《曲台记》,完成师法,从征和以后开始传授弟子,即在此时立为‘《礼》后’博士,已是武帝末年。”19这些考证都很细致精确。同时,他又认为,武帝“元狩五年为《五经》博士置弟子员后,随即有博士到职讲授的,只有两经”,即《书经》和《春秋经》,并推定《书经》可能是“一个世守欧阳生师法为夏侯胜所师事的欧阳某担任过博士”,而“有明文记载的只有两人,即孔安国及其兄子孔延年”,“至于任职时间,综合《倪宽传》、《张汤传》、《百官公卿表》的记载,推定为元狩五年以后”。《春秋经》最初是传公羊学师法的公孙弘,而“元狩五年招收博士弟子员,讲授经学,只有孔安国讲《尚书》欧阳学,褚大讲《春秋》公羊董氏学”20。沈先生这里讲的汉人传经之“师法”,是和“家法”相对而言的。所谓“师法”,一般是指撰有训诂某经大义且自成体系的章句记传的经师之学,师徒传授。所谓“家法”,一般指某经于某家有某氏之学,世代传授。朝廷立经学博士后,凡言某经有某氏之学,实为“师法”,此博士由朝廷选聘,博士弟子员也由朝廷遴选;而未立学官者则称“家法”,其传授在民间。自宣帝以后,一经“师法”又分为数家之学,同时立于学官,于是“师法”、“家法”纷争延于朝廷。由“师法”入手探讨武帝五经博士设立的情况,无疑是正确的方法。

 

不过,沈先生的考证及其结论也存在一些疏漏,需要加以补充和纠正。其疏漏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对武帝置博士弟子员的时间记述有误。武帝置五经博士的时间是建元五年(前136年),为博士官置弟子员则在元朔五年(前124年),而非元狩五年(前118年)。据《史记·儒林列传》载:“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乡(向)风矣。公孙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乃请……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不称者,罚。”21《史记·平津侯列传》载:“元狩二年(公孙)弘病,竟以丞相终。”裴骃集解引徐广曰:“《大臣表》曰:元朔五年十一月乙丑,公孙弘为丞相。《功臣表》曰:元朔三年十一月乙丑,封平津侯。”22公孙弘请“为博士官置弟子”在元朔五年(前124年),而非元狩五年(前118年),元狩五年公孙弘去世已三年。沈先生将置博士弟子员误记为元狩五年(前118年),造成了一些推断上的失误。

 

二是忽略了《诗经》在武帝时也有博士到职讲授的史实。据《史记·平准书》载:“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犯者众,吏不能尽诛取,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分曹循行郡国,举兼并之徒,守相为利者。”23其循行时间在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褚大乃董仲舒弟子,为《春秋》公羊学博士,徐偃乃申培公弟子,为《鲁诗》学博士,既同为在职博士官,在太常中必定都有对弟子员的讲授,不能只承认褚大讲《春秋》公羊学,不承认徐偃讲《鲁诗》学。又《汉书·终军传》载:“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风俗,偃矫制,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还,奏事,徙为太常丞。御史大夫张汤劾偃矫制,大害,法至死。偃以为《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颛之可也。汤以致其法,不能诎其义。有诏下(终)军问状。……军奏偃矫制颛行,非奉使体,请下御史征偃即罪。奏可。上善其诘,有诏示御史大夫。”24《史记·孝武本纪》载:元鼎四年(前113年),“上为封祠器示群儒,群儒或曰不与古同。徐偃又曰:‘太常诸生行礼不如鲁善。’周霸属图封事。于是上绌偃、霸,尽罢诸儒弗用”25。即是说,徐偃为武帝时《鲁诗》学博士,元鼎四年(前113年)因封禅祠器和礼仪事忤上意而被罢去。

 

三是对武帝所立博士规模的理解有些狭隘和保守。武帝设立《五经》博士,罢黜此前设置的诸子百家、诗歌技艺等各种博士数十人,其时选为博士者都是通《五经》之人,一定不只沈先生所举数人。沈先生所举仅是姓名可考、师法传承清楚者。而史阙有间,有些武帝所立博士,因为各种原因,有的无法确定他们的姓名,也多不知他们究竟立为何种经学博士,但他们确是武帝所立经学博士,则是肯定的。例如,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公孙弘奏请为博士置弟子员,引“(马)谨与太常臧、博士平等议”26,此博士名“平”,其为经学博士可以肯定。建元五年(前136年)武帝立《五经》博士,至此时已过12年,所有博士都一定是《五经》博士,只是我们只知其名,不知其姓,也不知其为何经博士。再如,《汉书·张汤传》载:“匈奴求和亲,群臣议前,博士狄山曰:‘和亲便。’”张汤称:“此愚儒无知。”27此时张汤为御史大夫,汤任御史大夫始于元狩三年(前120年),元鼎二年(前115年)自杀,这位名“狄山”的博士应该在元狩之前就已任职,至于他是何种经学博士,我们也无法落实。另外,《汉书·武帝本纪》载:元鼎二年(前115年)夏大水,关东饿死者以千数,秋九月,诏“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谕告所抵,无令重困”28。这位名“中”的巡行博士也该是经学博士。总之,武帝所立《五经》博士也许没有文帝、景帝时博士那样多(一般为七十人),但一定不是沈先生所指数人是毋庸置疑的。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汉武帝通过三十多年努力,才形成了《五经》“师法”博士的完全在岗,并遴选出博士弟子员在太常署接受博士教育,最终完成了《五经》博士的设立和经学教育的制度建设。

 

需要指出的是,武帝时期的五经博士所教的经学都是“今文经学”。所谓“今文经学”,是指用秦汉篆隶书所记录的经学。具体而言,关于《诗》,《汉书·艺文志》云:“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29即是说,虽然秦人焚《诗》、《书》,但由于《诗》能够讽诵而保存在人们的记忆里无法焚毁,汉兴后很容易恢复,《鲁诗》、《韩诗》、《齐诗》便都是汉初人凭记忆以汉隶记录的文本,故都是今文经学。《书》虽是齐人伏生(名胜)所传,但伏生是秦博士,其所藏屋壁的《尚书》应该是用秦篆隶文书写,而后来传其师法的张生、欧阳生等所撰大意的传文更毫无疑问是今文30。《春秋公羊传》据说源于子夏弟子公羊高,其出现却是在汉景帝时,由胡毋生著于竹帛31,至董仲舒形成师法,自然是今文经学。《春秋谷梁传》据说源于子夏弟子谷梁赤(一名俶,字元始),由瑕丘江生著于竹帛,其书出现于汉武帝元朔、元狩年间,在《公羊传》之后,并受到《公羊传》的影响,也是用汉隶书写,同样属于今文经学32。至于《礼》与《易》,秦焚《诗》、《书》、百家语,本不包括《礼》和《易》。《易》在秦代被用于卜筮,取其日用,自然是用今文书写。而汉武帝所立《易经》博士田王孙,因用杨何师法而立于学官,杨何“以《易》元光元年(前134年)征,官至中大夫”24,杨何师法为今文经学自无异议。《礼》也与日用相关,叔孙通制作《汉礼仪》,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便是朝廷礼仪的实用需要,也必用今文记录。《汉书·卫宏传》载:“鲁高堂生汉兴传《礼》十七篇,后瑕丘萧奋以授同郡后苍,苍授梁人戴德及德兄子圣、沛人庆普。于是德为《大戴礼》,圣为《小戴礼》,普为《庆氏礼》,三家皆立博士。”33后仓《礼》立为博士已是武帝晚年,同样为今文经学。总之,武帝时期的五经博士都是今文经学,没有例外34。

 

 

宣帝以降,汉代经学发生了重大变化,古文经学的出现是产生这些变化的导火索。大体而言,宣帝时期的官方经学仍然是今文经学的天下,但古文经学在民间得到有效传播和较大发展,到成帝时已经颇具社会影响,对今文经学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因利益驱动而产生的今文经学内部的学派之争,也动摇着今文经学的学术信誉和权威地位。哀帝时期,刘歆请立古文经学博士,受到今文经学博士抵制和朝中大臣们的反对,虽然刘歆只能以请求外放以平息众怒,但已经显示出了人们对今文经学信仰的动摇,同时也展示了古文经学的力量。到平帝时期,古文经学受到朝廷重视,被设立博士学官,从而奠定了古文经学的学术地位,也形成了今、古文经学纷争的态势。从此,今、古文经学互相攻击,势同水火,影响中国学术发展二千年之久,许多学者囿于自己的学术立场而不能客观公平看待对手,因而形成许多错误的认识。而《乐经》博士的设立正是在平帝时期,由王莽提议。其后不久,《乐经》文本便被湮没在今、古文经学的纷争和国家政权的频繁更替之中,成为经学史上的千古之谜。

 

清理西汉古文经学的诞生与发展,必须首先正视古文经学文献的发现及其传播,献王刘德和孔子十世孙孔安国与其有着直接的关系。

 

关于刘德与古文经学的关系,《汉书·景十三王传》载:“河间献王(刘)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繇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是时淮南王(刘)安亦好书,所招致率多浮辩。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学举六艺,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修礼乐,被服儒术,造次必于儒者。山东诸儒多从而游。”35献王刘德所得善书皆民间所藏“古文先秦旧书”,并在自己的王国设立《毛诗》、《左传》古文经学博士,对汉代古文经学的诞生起到了发凡起例的作用,意义特别重大。尽管武帝时古文经学在朝廷未能立为学官,但地方和民间对古文经学的重视以及传习,无疑改变了今文经学统治汉代思想领域的独霸局面,对于汉代学术的繁荣和中国文化思想的发展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关于孔安国与古文经学的关系,《汉书·艺文志·六艺略》书类小序云:“《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36孔安国从孔子宅中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这是古文经学文献的一次重要发现。其时间在武帝末,比献王刘德得古书的时间为晚,但意义同样巨大。据《汉书·儒林传》载:“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字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兹多于是矣。遭巫蛊,未立于学官。安国为谏大夫,授都尉朝。而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都尉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以明《谷梁春秋》为博士、部刺史,又传《左氏》;常授虢徐敖;敖为右扶风掾,又传《毛诗》,授王璜、平陵涂恽子真;子真授河南桑钦君长。王莽时诸学皆立。”37不仅司马迁撰《史记》吸收了孔安国古文经学的一些说法,而且古文经学被民间传承,《古文尚书》、《毛诗》及《礼记》、《论语》、《孝经》在王莽时都被立为学官,古文经学的势力由此壮大,直可以与今文经学相抗衡。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孔安国熟悉《古文尚书》,但在武帝时,他只是《尚书》今文经学博士,而非《古文尚书》博士38。这充分说明,武帝之前的古文经学是备受朝廷压抑的。

 

尽管武帝前的汉朝廷是今文经学的天下,然而,古文经学在民间传习,影响逐渐扩大,而今文经学内部的学派之争也为古文经学的发展创造了空间。到宣帝时,今文经学各学派分歧越来越大,朝廷不得不在石渠阁举行会议,企图统一今文经义。据《汉书·宣帝纪》载:甘露三年(前51年)“三月己丑,丞相(黄)覇薨。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谷梁《春秋》博士”39。会议由太子太傅萧望之(《齐诗》学者)主持,由黄门侍郎梁丘临(梁丘《易》学者)担任“奉使问”和监议,传达宣帝提出的问题并宣布宣帝的裁决。参加会议的有《鲁诗》学、《齐诗》学、欧阳《尚书》学、大小夏侯《尚书》学、后仓《礼》学、施孟《易》学、梁丘《易》学、公羊《春秋》学、谷梁《春秋》学等今文经学派的著名学者,以及对某经某学有成就者若干人,除已经立为学官的博士外,也有未立学官的今文经学者,他们在会后也多被立为学官。会议讨论的问题最后编辑为《石渠奏议》,按照《汉书·艺文志》著录,分别有《〈尚书〉奏议》42篇、《〈礼〉奏议》38篇、《〈春秋〉奏议》39篇、《〈论语〉奏议》18篇、《〈五经〉杂议》18篇。不过,这些文献后来都没有能够保存下来,仅存后人引用的佚文二十余条。从这些佚文来看,当时讨论的所有问题都是今文经学的问题,所有分歧都是今文经学内部学派的分歧。然而,这些分歧和争论表明,今文经学各经的论传解说没有一家一派能够被其他各家各派完全接受,只能依靠皇帝的政治权威来解决学术争议问题。这一现状和事实,为古文经学的成长壮大提供了充分的学术空间和实际的社会需求。

 

古文经学受到有识之士的重视,刘歆是其中的关键人物。据《汉书·刘歆传》载:“歆字子骏,少以通《诗》、《书》,能属文,召见成帝,待诏宦者署,为黄门郎。河平中受诏与父向领校秘书,讲六艺、传记、诸子、诗赋、数术、方技,无所不究。向死后,歆复为中垒校尉。哀帝初即位,大司马王莽举歆宗室,有材行,为侍中太中大夫,迁骑都尉,奉车光禄大夫,贵幸,复领五经,卒父前业。歆乃集六艺群书,种别为《七略》。语在《艺文志》。歆及向始皆治《易》,宣帝时诏向受《谷梁春秋》,十余年大明习。及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时丞相史尹咸以能治《左氏》,与歆共校经传。歆略从咸及丞相翟方进受,质问大义。初,《左氏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歆亦湛靖有谋,父子俱好古,博见强志,过绝于人。歆以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谷梁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歆数以难向,向不能非间也,然犹自持其《谷梁》义。及歆亲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哀帝令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诸博士或不肯置对。”40刘歆随其父刘向校雠中秘书事始于成帝河平三年(前26年),见中秘藏古文《春秋左氏传》,大好之,丞相史尹咸与他同好,而丞相翟方进也熟习《左传》,说明朝廷秘阁藏有古文经《左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而古文经学在民间和学者中均颇有市场。自刘歆引传解经后,《左传》章句义理始备。而刘歆曾以《左传》难明习《谷梁春秋》的父亲刘向,更说明刘歆对古文经学的喜爱和信心。汉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刘歆请将古文经《左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立于学官,遭到朝廷大臣反对。哀帝令刘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希望以此确立古文经学的学术地位,但“诸博士或不肯置对”。这一状况既可以看出朝廷大臣和今文经学博士的保守,也可从中感受到古文经学对今文经学的巨大威胁,以及古文经学家为争取古文经学地位的艰苦努力。无奈之下,刘歆只得以书信形式责让太常博士,以表达自己的不满,同时也为古文经学进行宣传。其书有云:

 

周室既微,而礼乐不正,道之难全也如此,是故孔子忧道之不行,历国应聘,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乃得其所。修《易》序《书》,制作《春秋》,以纪帝王之道。及夫子没而微言绝,七十子终而大义乖……及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篇,《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臧于秘府,伏而未发。孝成皇帝闵学残文缺,稍离其真,乃陈发秘臧,校理旧文,得此三事,以考学官所传,经或脱简,传或闲编。传问民间,则有鲁国桓公、赵国贯公、胶东庸生之遗学,与此同抑而未施。此乃有识者之所惜闵,士君子之所嗟痛也。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罢老且不能究其一艺,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至于国家将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禅、廵狩之仪,则幽冥而莫知其原,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妬嫉,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抑此三学,以《尚书》为不备,谓《左氏》为不传《春秋》,岂不哀哉!今圣上德通神明,继统扬业,亦闵文学错乱,学士若兹,虽昭其情,犹依违谦让,乐与士君子同之,故下明诏试《左氏》,可立不遣。近臣奉指衘命,将以辅弱扶微,与二三君子比意同力,冀得废遗。今则不然,深闭固距,而不肯试,猥以不诵绝之,欲以杜塞余道,绝灭微学。夫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此乃众庶之所为耳,非所望士君子也!且此数家之事,皆先帝所亲论,今上所考视,其古文旧书皆有征验,外内相应,岂苟而已哉!夫礼失求之于野,古文不犹愈于野乎?往者博士《书》有欧阳,《春秋》公羊,《易》则施、孟,然孝宣皇帝犹复广立谷梁《春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义虽相反,犹并置之。何则?与其过而废之也,宁过而立之。《传》曰:“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志其大者,不贤者志其小者。”今此数家之言,所以兼包大小之义,岂可偏绝哉!若必专己守残,党同门,妬道真,违明诏,失圣意,以陷于文吏之议,甚为二三君子不取也。41

 

刘歆所述古文经学之事理不谓不清楚,对《左传》、《逸礼》、《古文尚书》“三事”的来历交代得不谓不明白,对今文经学博士们的批判也不谓不严厉,其悯学之心和愤怒之情溢于言表。由此可见,直到西汉末年的哀帝时期,为古文经学争取学术地位仍然是多么艰难,争取者几乎要搭上身家性命。由于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其言甚切,诸儒皆怨恨。是时名儒光禄大夫龚胜以歆移书上疏,深自罪责,愿乞骸骨罢;及儒者师丹为大司空,亦大怒,奏歆改乱旧章,非毁先帝所立。上曰:‘歆欲广道术,亦何以为非毁哉?’歆由是忤执政大臣,为众儒所讪,惧诛,求出补吏为河内太守,以宗室不宜典三河,徙守五原,后复转在涿郡,历三郡守数年”42。今文经学博士的怨恨可以理解,而光禄大夫龚胜以退休相要挟,大司空师丹以“改乱旧章,非毁先帝所立”相构陷,一软一硬,显然是要置刘歆于死地,因为他们本来都是今文经学者,立古文经学博士就会动摇今文经学的统治地位,这是他们与刘歆势不两立的根本原因。如果不是哀帝的支持,刘歆恐怕只有死路一条了。今文经学对古文经学的压制,古文经学争取学术地位的努力,在这里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现。

 

古文经学真正被朝廷认可,并被立于学官,发生在汉平帝(1—5年在位)时,而这时的西汉王朝已经名存实亡了。汉哀帝死后,年仅九岁的平帝继位,实权落入王莽之手。而王莽颇好古文经学,这便为古文经学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汉书·儒林列传》有赞云:“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寖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初,《书》唯有欧阳,《礼》后,《易》杨,《春秋》公羊而已。至孝宣世,复立大、小夏侯《尚书》,大、小戴《礼》、施、孟、梁丘《易》,谷梁《春秋》。至元帝世,复立《京氏易》,平帝时又立《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所以罔罗遗失,兼而存之,是在其中矣。”39班固在这里所述平帝之前的汉代所立经学都是今文经学,而平帝所立经学都是古文经学,于是今、古文经学对峙的局面终于形成,而学术纷争与政治斗争也如影随形地纠结在一起,成为西汉末年至东汉时期学术与政治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

 

平帝元始四年(4年),刚加尊号宰衡的王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征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网罗天下异能之士,至者前后千数”37。所谓“异能之士”,主要是指掌握古文经学的士人。王莽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网罗“前后千数”的“异能之士”,这充分说明古文经学在民间已经有了深厚基础,培养出了大批杰出人才。王莽希望倚靠他们能够实现社会的转变,这种转变既是学术思想的转变,也是现实政治的转变。这时的王莽已经完全掌握朝廷权力,正在酝酿如何仿效周公故事,居摄践祚,实现他的社会政治理想。他所依据的儒家经典不是今文经学,而是《周官》(《周礼》)、《古文尚书》、《毛诗》、《左传》等古文经典及古文经学,史书的记载是很清楚的。就在王莽上奏的第二年,平帝死,已经加九锡的王莽被太皇太后诏立为“假皇帝”。次年春,立二岁“孺子”刘婴为皇太子,两年后王莽正式登基,成为“真天子”,定国号为“新”。十五年后,王莽被反莽汉军攻杀于未央宫之渐台,新朝灭亡。

 

从平帝即位(1年)到王莽垮台(23年)的二十多年时间里,古文经学被正式立为学官,得到朝廷重视,根本改变了它在西汉二百余年被压制、被排斥的命运。而古文经《左传》、《毛诗》、《周官》(《周礼》)、《古文尚书》、《乐经》等从民间学术走向官方学术,其强力推动者便是刘歆和王莽。在王莽主政和践祚之后,古文经学成为朝廷重大决策的学理依据,并被用来进行社会政治改革和文化建设,然而,其效果并不理想,不仅原有的社会矛盾未能解决,反而造成了新的社会问题,新莽政权也在此伏彼起的反对浪潮中被推翻。《左传》、《毛诗》、《周官》(《周礼》)得以流传下来,至东汉大儒郑玄大量采用古文经学成果遍注群经之后,古文经学的学术地位更加巩固,后来竟压倒今文经学而被学术界普遍接受。而《古文尚书》、《乐经》则若存若亡,成为经学的两个悬案,也是历代今文经学家与古文经学家争议最多、斗争最为激烈的两个话题。

 

 

古文经学在西汉末年的“辉煌”给予今文经学以沉重打击,今文经学家自然不能接受,而这一“辉煌”的主要推手是刘歆和王莽,于是他们二人便成为今文经学家攻击的口实。清末今文经学家康有为撰《新学伪经考》,全面否定古文经学,认为古文经都是伪经,而古文经学是“新学”,不是真“古”学,“始作伪,乱圣制者,自刘歆;布行伪经,篡孔统者,成于郑玄”,矛头直指刘歆和郑玄,同时也涉及王莽新朝。他在《新学伪经考》凡例中说:

 

夫“古学”所以得名者,以诸经之出于孔壁,写以古文也。夫孔壁既虚,古文亦赝,伪而已矣,何“古”之云!后汉之时,学分今古,既托于孔壁,自以古为尊,此新歆所以售其欺伪者也。今罪人斯得,旧案肃清,必也正名,无使乱实。歆既饰经佐篡,身为新臣,则经为“新学”,名义之正,复何辞焉!后世汉宋互争,门户水火。自此视之,凡后世所指目为“汉学”者,皆贾、马、许、郑之学,乃新学,非汉学也。即宋人所尊述之经,乃多伪经,非孔子之经也。“新学”之名立,学者皆可进而求之孔子;汉宋二家退而自讼,当自咎其夙昔之眯妄,无为谬讼者矣。43

 

实事求是地说,康有为是著名政治家,而不是严谨的学者。古文经学虽然历代有人批判44,但还没有人像康有为这样对古文经学采取彻底否定的态度,更没有人像康有为这样完全不顾历史事实,信口雌黄。康氏不实之辞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康氏以为刘歆“既饰经佐篡,身为新臣”,所以古文经学应该称为“新学”。即是说,刘歆伪造古文经是为王莽新朝服务的,不仅学术上是作伪,政治上也不正确。这是故意混淆视听之说。诚然,刘歆在成帝时与王莽同为黄门郎,有旧交,成帝绥和二年(前7年),新任大司马不久的王莽曾荐刘歆为侍中,领校《五经》;平帝元始元年(1年)王莽为安汉公后,又举荐刘歆为光禄大夫、典文章,后来朝廷立古文经《左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都与刘歆有关,似乎这些经典就是刘歆伪造而服务于王莽篡政的。然而,刘歆于成帝河平三年(前26年)随其父刘向入中秘校书,就已经看到了在中秘所藏的这些古文经典,并且对《左传》进行了整理和疏解,使其经传有机结合,在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就提议将《左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怎么可能是他“饰经佐篡”,为王莽篡夺政权而伪造了这些经典呢?何况那时的王莽因得罪哀帝而遭罢免,师丹已经接替其大司马职务(详见下面的论述),刘歆请立古文经学博士与王莽毫无关涉。并且,《毛诗》的传承线索清晰,与刘歆本无关系,且其“家法”的确立也早在刘歆事王莽之前45。康氏提供的证据完全站不住脚,却为刘歆扣上一顶政治骗子的大帽子,这是政治家的做派,不是学者应有的态度。

 

其二,康氏以孔安国得孔子壁中书为虚构,因此根本否认“古学”,企图釜底抽薪,也是既不符合学术规范,也不合乎学术道德的。因为有许多反证他没有采用而刻意隐匿,隐匿证据即为不德。关于鲁恭王坏孔子宅,孔子后裔孔安国得古文典籍于坏壁之中,不仅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都有记载,而且刘歆于哀帝时所撰《移让太常博士书》中也说得清清楚楚。如果不承认司马迁、班固为诚实史家,不会刻意造假,至少也应该承认,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中所述是真实可信的,不敢造假。这是因为,刘歆是以孔壁中所出古文经典为依据,来指责今文经学博士的保守与蛮横的,而且将孔壁所出“《逸礼》有三十九篇,《书》十六篇”写得明明白白,如果造假,今文经学博士肯定会抓住把柄,奏他欺瞒皇上、侮辱圣贤,其罪不可谓不大。况且,刘书上还有“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臧于秘府,伏而未发”之说,这些都是可以到中秘去查验的事情。刘歆再蠢,也不敢当众扯谎,让自己死无葬身之地。刘歆敢如此说,是因为他多年在中秘校书,看过这些古文典籍。康氏弃这些反证于不顾,一口咬定刘歆作伪,实在让人惊讶。这主要是今文经学的立场让他蒙蔽了双眼,也或许是政治考量让他有意去曲解史实。至于孔壁所出“《书》十六篇”是否即东晋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二者有何种关系,这是另外的问题,不该由刘歆负责。

 

其三,撇开孔壁不谈,康氏说汉代的“古”学都托于孔壁,也与历史事实不符,是不负责任的妄说。在孔壁之前,已有古文经面世。《汉书》刘德本传载其“从民得善书”,“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学举六艺,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46,其时在武帝前期。这说明先秦旧书在汉代出现不是出于有人伪造,而是汉文帝“除挟书律”后汉代文化政策发生变化,促进了先秦学术的复兴,从而让藏于民间的先秦古书重见天日,也证明汉代确有一部分学者喜爱古文经学,不始于西汉末年。汉成帝绥和二年(前7年),刘歆受命典领经籍,卒父前业。刘歆在刘向《别录》的基础上“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成为《汉书·艺文志》的蓝本。刘歆对今、古文经典都很熟悉,他在撰写《七略》时对今、古文经采取了同等对待的正确态度,东汉郑玄注经时继承的正是刘歆的传统,他们都是值得后人尊敬的杰出学者。康氏罔顾事实,硬说古文经都是刘歆伪造,实在是既大胆又蛮横。

 

其四,康氏将刘歆与王莽绑在一起,暗示刘歆有道德瑕疵,从而加强其作伪的指控,也是很不合适的。成帝绥和二年(前7年),因刘向于上一年去世,王莽荐刘歆为侍中,奉车都尉,迁光禄大夫,复领《五经》,卒父前业,并非出于私心,而是因为刘歆堪当此任。刘歆接替刘向职务后,典领经籍,总群书而奏《七略》,完成了中国文化史上第一部校雠学和目录学著作,开艺文经籍志之先河,证明王莽举荐得人。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哀帝崩,太皇太后诏王莽为大司马,王莽举荐刘歆为右曹太中大夫,迁中垒校尉,典文章,促成古文经《左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立为学官,对中国文化思想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能说举荐非人,培植党羽。试问,当时还有谁比刘歆更有学问更有资格“典文章”呢?何况,刘歆并非阿谀之人,从他在哀帝时所撰《移让太常博士书》中即可看出。王莽始建国,尽管以刘歆(此时已经改名刘秀)为国师,封嘉新公,不可谓不倚重,刘歆也参与了王莽建国的一些制度建设和礼乐活动,但始建国二年(10年),王莽以符命事诛杀刘歆子棻、泳和门人丁隆,说明刘歆与王莽之间存有矛盾,并非铁板一块。新莽地皇四年(23年),反莽汉军立淮阳王刘玄为汉更始皇帝后,刘歆与王莽大司马董忠谋劫王莽降汉,事泄自杀,也说明他并非与王莽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钱穆对康有为不顾基本事实污陷刘歆伪造经典深为不满,在《刘向歆父子年谱》中反复予以批驳。他说:

 

康氏亦知刘歆争立古文诸经时,王莽尚未有篡汉之兆,则谓歆造伪经,预为莽者非矣。乃转辞自遁,谓歆畜志篡孔学,又点窜伪经以媚莽,是歆一伪再伪也。然《周礼》不似媚书,因又谓莽受歆欺,则进退失据矣。且歆又能预布为其学者千余人以待莽征,白日行诈,天下绝无知,宁不可怪?康说前后横决,无一而可。彼固徒肆臆测,全无实证。然即就其臆测者论之,亦未能条贯,更不需再责实证也。(1)

 

根据政治需要随意曲解史料,甚至纯凭臆测即为学术下断,难免顾此失彼,不能自圆其说,处处露馅。从这一角度来看,康氏《新学伪经考》是为了政治目的罔顾学术事实的最具代表性的一部著作。

 

就《乐经》而言,奏立学官的其实不是刘歆,而是王莽。这就带来另一个问题:《乐经》是否王莽伪造?而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了解王莽其人,回答他为何要奏立《乐经》,以及他所奏立的《乐经》是否有造假的可能。

 

先说王莽其人。

 

据《汉书·王莽传上》载:“王莽字巨君,孝元皇后之弟子也。元后父及兄弟皆以元、成世封侯,居位輔政,家凡九侯、五大司马。……唯莽父曼蚤死,不侯。莽群兄弟皆将军、五侯子,乘时侈靡,以舆马声色佚游相高。莽独孤贫,因折节为恭俭,受《礼经》,师事沛郡陈参,勤身博学,被服如儒生。事母及寡嫂,养孤兄子,行甚敕备。又外交英俊,内事诸父,曲有礼意。阳朔中,世父大将军凤病,莽侍疾,亲尝药,乱首垢面,不解衣带连月。凤且死,以托太后及帝。拜为黄门郎,迁射声校尉。久之,叔父成都侯商上书,愿分户邑以封莽。及长乐少府戴崇、侍中金涉、胡骑校尉箕闳、上谷都尉阳并、中郎陈汤,皆当世名士,咸为莽言。上由是贤莽。永始元年,封莽为新都侯,国南阳新野之都乡,千五百户。迁骑都尉、光禄大夫、侍中,宿卫谨敕。爵位益尊,节操愈谦,散舆马衣裘,振施宾客,家无所余。收赡名士,交结将相卿大夫甚众,故在位更推荐之,游者为之谈说,虚誉隆洽,倾其诸父矣。”46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十一月,王莽被擢为大司马,仍然克己不倦。绥和二年(前7年)三月,成帝崩,哀帝即位。朝廷在未央宫置酒,王莽以为哀帝祖母傅太后、母亲丁姬按礼制不应在乘舆幄坐,于是责内史令撤去,更设坐,从而触怒傅太后,得罪哀帝。其后哀帝将其罢免,王莽却因此获得犯颜守礼的好名声。元寿元年(前2年),群臣上书讼冤莽者以百数,在朝中许多大臣的呼吁下,哀帝重新将王莽征召回京。次年,哀帝死,太皇太后以王莽为大司马、领尚书事,迎元帝庶孙中山王箕子为嗣,主持新皇帝登基,是为平帝。王莽勉力辅佐幼主(平帝当时年仅九岁),以周公辅佐成王自比,勤勤恳恳。元始元年(1年),王莽以刘歆为羲和官(即汉京兆尹),始治明堂、辟雍。元始二年(2年),平帝嘉奖功臣,王莽辞让不受,条奏孔光、王舜、甄丰功赏。元始三年(3年),王莽奏建制度、立官稷,郡国、邑县、乡聚皆立学校,置经师。元始四年(4年),王莽加号宰衡,位上公,奏立明堂、辟雍,为学者筑舍万区,立《乐经》博士。

 

从以上简略描述中,可以看出,奏立《乐经》之前的王莽,秉持了“克己复礼”的精神,在世人面前所展示的是一个简朴、勤勉、忠君、爱民的股肱大臣形象。王莽秉政以后,平帝元始元年(1年),“颁教化,禁淫祀,放郑声”,封周公后裔公孙相如为褒鲁侯、孔子后裔孔均为褒成侯,追祀孔子为褒成宣尼公,罢明光宫及三辅驰道,遣大司农部丞下州郡劝农桑;元始二年(2年),时郡国大旱,蝗虫成灾,王莽捐钱百万、田三十顷,付大司农助给贫民,带动公卿大臣献田宅者二百三十人;遣使者捕蝗,奖励民众捕蝗;令“天下民赀不满二万,及被灾之郡不满十万,勿租税;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赐死者一家六尸以上葬钱五千,四尸以上三千,二尸以上二千;罢安定呼池苑以为安民县,起官寺市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至徙所,赐田宅、什器,假与犂、牛、种、食;又起五里于长安城中,宅二百区,以居贫民”47。朝廷赏赐王莽钱三千万,莽复以其千万分予九族贫者;劝降江汉劫扰者成重等二百余人送还乡里,赐田宅。元始三年(3年),大兴学校,郡国、县道邑、侯国学校各置经师一人,乡村庠序也置《孝经》师一人。元始四年(4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46;“敇百寮妇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岁以下,家非坐不道,诏所名捕,它皆无得系。其当验者即验问”;遣太仆置副假节分行天下,览观风俗;赐天下鳏寡孤独高年帛。每有水旱,王莽辄素食。所有这些,为王莽带来巨大声誉。这只要看看此时孙竦为大司徒司直陈崇草奏的上王莽功德表,就不难明白王莽当时声誉之隆,如日中天。所谓“受策以至于今,斖斖翼翼,日新其德:増修雅素,以命下国;俊俭隆约,以矫世俗;割财损家,以帅群下;弥躬执平,以逮公卿;教子尊学,以隆国化;僮奴衣布,马不秣谷,食饮之用,不过凡庶……此皆上世之所鲜,禹稷之所难,而公包其终始,一以贯之,可谓备矣”,以致“公卿咸叹公德,同盛公勋,皆以周公为比”48。其所述并非全是编造,确有现实依据。不论篡政以后的王莽有多少乖张的举措,可以肯定的是,奏立《乐经》时的王莽正是积累声誉、爱惜羽毛的关键时期,“终日乾乾,夕惕若厉”。因此,符合逻辑的解释只能是,当时确有《乐经》文本,并且应该是古文,王莽仿效周公“制礼作乐”,故将其立为学官,以完成其改革现行政治体制、实现其社会理想的制度建设。因为就在元始三年(3年)春天,即立《乐经》的前一年,王莽已请太皇太后诏光禄大夫刘歆等杂定礼仪,夏天奏请颁布车服及吏民养生、送终、嫁娶等礼制。这虽然能够说明王莽奏立《乐经》是与他的执政理念和国家制度改革联系在一起的,但却不能说他是在有意造假。因为造假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丧失社会对他的信任,毁坏他多年积累起来的良好声誉。以王莽之精明老练,这种造假肯定是他所不愿意做也不会去做的。况且,王莽年轻时从礼学家沛郡陈参学习《礼经》,对《礼》学有深入研究,此后一直注意《逸礼》的收集,“礼”与“乐”在先秦本来相辅相成,相须为用,《礼经》与《乐经》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礼记》中有《乐记》就是最好的证明。因此,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乐经》文本在当时确实是客观存在的19,它是王莽奏立学官的文本依据,切不可因为王莽后来的失败而怀疑他此时的诚实,更不可说刘歆与他共谋作伪。白居易有《放言》诗云:“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后,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36的确,如果王莽在奏立《乐经》以后去世,人们大概是不会怀疑《乐经》的真实性的,作伪之说也许根本不会产生。诚如钱穆所说:“(王)莽专汉自此(指绥和元年十一月拜王莽为大司马———引者)始。亦会哀帝不寿,无子,丁、傅二后皆先卒,王太后乃得重握朝柄。当其前,虽智者不能逆知莽之必出,何论于篡?此数载中,莽、歆亦尚疏,谓二人先已同谋,预布伪局以欺后世,乃踞中秘遍伪群经,夫谁信之?”49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王莽确有依靠古文经学以仿效周公实现社会改良的政治野心。元始五年(5年)正月祫祭眀堂后,王莽便上奏太皇太后,称:“臣莽前欲立奏,止恐其遂不肯止。今大礼已行,助祭者毕辞,不胜至愿。愿诸章下议者皆寝勿上,使臣莽得尽力毕制礼作乐事。事成以传示天下,与海内平之。”50他希望能够学习周公“制礼作乐”,完成汉制改革的壮举。王莽居摄期间和称制以后,按照《周官》改名官制,设置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以封功臣,实行由国家经营盐、酒、铁、名山大泽、钱布铜冶、五均赊贷税收的“六筦”(一称“六斡”)之法,试行井田制,禁止奴婢买卖47,收诸军吏及边吏大夫以上奸利致富者家产,“制礼作乐,实考周爵五等”46。这些措施,都有模仿《周官》和《礼记》所述上古理想社会的痕迹,其用心不能说是不好,只是因为这些改革并不适应西汉末年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客观实际,所以效果并不理想。而按照《周官》所设计的有些改革,如改官名为古称、定行政区划为十二州之类,拘古纷更,徒增滋扰,并无实际社会效用,所以很快便失败了。其迂阔诚有之,奸诈则未也。至于王莽“毒杀平帝”之说,《汉书·平帝纪》、《王莽传》、《元后传》皆不载,独见于翟义《移檄》,恐怕是当时反莽势力所构拟的讨莽之辞,不能全信。当然,如何评价王莽其人,是一个异常复杂的课题,也不是本文的任务。这里我们只是想说明,对王莽的评价,不能随着今文经学家和一些正统史学家起舞,应该在全面掌握材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给以符合历史和逻辑的科学评价。

 

以上我们综合考察了刘歆和王莽奏立古文经学的客观形势和主观动机,结合传世文献,可以确证他们都没有作伪。王莽在汉平帝元始四年(4年)奏立的《乐经》文本是客观存在的,《乐经》作为儒家经典可以成立,不容怀疑。行文至此,本文的预定目标已经实现。至于此《乐经》后来是否真的失传,如果仍然存在,《乐经》的文本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汉以后学界始终没有放弃探寻与争论,直到今天仍然没有结果。笔者新撰《〈乐经〉探秘》一文48,试图跳出今、古文经学的思想藩篱,来寻求解决这一长期困扰学界的复杂问题。读者如有兴趣,可以参看。这里就不赘述了。

 

注释:
 
1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二十五史》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1986年,第29-30页。
 
2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121《儒林列传》,《二十五史》本,第340页。
 
3《史记·叔孙通列传》载:汉初,“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叔孙通建议制定礼仪。上曰:“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于是叔孙通使征鲁诸生三十余人”,“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以成朝仪。“汉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皆朝十月……至礼毕,复置法酒,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寿。觞九行,谒者言‘罢酒’,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竟朝置酒,无敢讙哗失礼者。于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4《史记·儒林列传》:“伏生者,济南人也,故为秦博士。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晁)错往受之。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诸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矣。”《汉书·晁错传》:“晁错,颍川人也。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生所,与雒阳宋孟及刘带同师,以文学为太常掌故。错为人陗直刻深。孝文时,天下亡治《尚书》者,独闻齐有伏生,故秦博士,治《尚书》,年九十余,老不可征,乃诏太常使人受之。太常遣错受《尚书》伏生所,还,因上书称说,诏以为太子舍人、门大夫。”
 
5《史记·儒林列传》:“胡毋生,齐人也。孝景时为博士,以老归教授。齐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公孙弘亦颇受焉。”又:“董仲舒,广川人也。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
 
6钱穆:《两汉博士家法考》,《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84页。
 
7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46《田敬仲完世家》,《二十五史》本,第224页。
 
8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74《孟子荀卿列传》,《二十五史》本,第266页。
 
9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二十五史》本,第437页。
 
10钱穆:《两汉博士家法考》,《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193-194页。
 
11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36《楚元王传》附《刘歆传》,《二十五史》本,第551页。
 
12《庄子·天运》载云:“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知其故矣。以奸者七十二君,论先王之道,而明周、召之迹,一君无所钩用。甚矣,夫人之难说也!道之难明邪?’老子曰:‘幸矣,子之不遇治世之君也。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此为传世文献最早提到“六经”。郭店楚简《语丛一》(李零校读记题为《物由望生》)有言:“《礼》,交之行述也;《乐》,或生或教者也;(《书》,□□□□)者也;《诗》,所以会古今之诗也者;《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春秋》,所以会古今之事也。”显然也有“六经”之义。《礼记·经解》云:“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这里虽没说“六经”,但“六经”之义甚明。
 
13沈文倬:《从汉初今文经的形成说到西汉今文〈礼〉的传授》,《宗周礼乐文明考论》,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02页。
 
14沈文倬:《黄龙十二博士的定员和太学郡国学校的设置》,《宗周礼乐文明考论》,第465-470页。
 
15沈文倬:《黄龙十二博士的定员和太学郡国学校的设置》,《宗周礼乐文明考论》,第473-474页。
 
16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88《儒林列传》,《二十五史》本,第697页。
 
17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88《儒林列传》,《二十五史》本,第697页。
 
18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121《儒林列传》,《二十五史》本,第341页。
 
19沈文倬:《黄龙十二博士的定员和太学郡国学校的设置》,《宗周礼乐文明考论》,第474页。
 
20沈文倬:《黄龙十二博士的定员和太学郡国学校的设置》,《宗周礼乐文明考论》,第474-478页。
 
21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121《儒林列传》,《二十五史》本,第340-341页。
 
22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112《平津侯列传》,《二十五史》本,第325页。
 
23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30《平准书》,《二十五史》本,第179页。文中“利”,原作“吏”,据《汉书·食货志下》改。
 
24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64下《终军传》,《二十五史》本,第625-626页。
 
25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12《孝武本纪》,《二十五史》本,第52页。
 
26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121《儒林列传》,《二十五史》本,第340-341页。
 
27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59《张汤传》,《二十五史》本,第610页。
 
28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4《武帝纪》,《二十五史》本,第384页。
 
29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30《艺文志》,《二十五史》本,第528页。
 
30伏生(名胜)所教弟子甚多,最知名者为张生、欧阳生。《尚书大传序》云:“《中兴书目》云:伏生为秦博士,至孝文时且百岁。张生、欧阳生从其学而授之。生终后,数子各论所闻,以己意弥缝其间,别作章句,因经属指,名之曰传。刘向校书,得而上之。”
 
31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卷3:“《公羊传》十一卷,戴宏《序》云:‘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子平,平传与子地,地传与子敢,敢传与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共弟子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儒林传》:‘胡毋生为景公博士,与董仲舒同业,齐之言《春秋》者宗事之,公孙弘亦颇受焉。’”《公羊传》成书虽然定于胡毋生,但撰著解说、完成师法则应该是董仲舒。
 
32《史记·儒林列传》:“瑕丘江生为《谷梁春秋》,自公孙弘得用,尝集比其义,卒用董仲舒。仲舒弟子遂者:兰陵褚大,广川殷忠。”陈澧《东塾读书记》卷10《春秋三传》:“《谷梁》在《公羊》之后,研究公羊之说,或取之,或不取,或驳之,或与己说兼存之,其传较《公羊》为平正者,以此也。”
 
33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史记》卷121《儒林列传》,《二十五史》本,第341页。
 
34范烨撰、李贤注:《后汉书》卷109下《儒林列传·卫宏传》,《二十五史》本,第1027页。
 
35参见沈文倬:《从汉初今文经的形成说到西汉今文〈礼〉的传授》,《宗周礼乐文明考论》,第194-243页。
 
36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53《景十三王传》,《二十五史》本,第590页。刘德得“古文先秦旧书”之可信,与秦“焚书”执行方式有关,正如钱穆所说:“其所谓‘诣守、尉杂烧’,是未严切搜检也。民间之私藏,以情事推之,不仅难免,实宜多有。自此以下,至陈涉起兵,不过五年,故谓秦廷焚书,而民间书籍绝少留存,绝非事实。惟《诗》、《书》古文,流传本狭,而秦廷禁令,特所注重,则其遏绝,当较晚出百家语为甚。”(《两汉博士家法考》,《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188页。)
 
37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30《艺文志》,《二十五史》本,第527页。
 
38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88《儒林列传》,《二十五史》本,第698页。
 
39《史记·儒林列传》:“伏生教济南张生及欧阳生,欧阳生教千乘兒宽。兒宽既通《尚书》,以文学应郡举,诣博士受业,受业孔安国。……鲁周霸、孔安国、雒阳贾嘉颇能言《尚书》事。”《汉书·孙期传》:“济南伏生传《尚书》,授济南张生及千乘欧阳生,欧阳生授同郡兒宽,宽授欧阳生之子世,世相传至曾孙欧阳高,为《尚书》欧阳氏学。张生授夏侯都尉,都尉授族子始昌,始昌传族子胜,为大夏侯氏学。胜传从兄子建,建别为小夏侯氏学,三家皆立博士。又鲁人孔安国传《古文尚书》,授都尉朝,朝授胶东庸谭,为《尚书》古文经学,未得立。”
 
40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8《宣帝纪》,《二十五史》本,第391页。
 
41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36《楚元王传》附《刘歆传》,《二十五史》本,第550-551页。
 
42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36《楚元王传》附《刘歆传》,《二十五史》本,第551页。
 
43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36《楚元王传》附《刘歆传》,《二十五史》本,第551页。
 
44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88《儒林列传》,《二十五史》本,第700页。
 
45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99上《王莽传上》,《二十五史》本,第741页。
 
46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3页。
 
47例如,唐贾公彦《序周礼废兴》云:“《周官》孝武之时始出,秘而不传。《周礼》后出者,以其始皇特恶之故也。……然则《周礼》起于成帝刘歆,而成于郑玄,附离之者大半。故林孝存以为武帝知《周官》末世渎乱不验之书,故作《十论》、《七难》以排弃之。何休亦以为六国阴谋之书。唯有郑玄遍览群经,知《周礼》者乃周公致太平之迹,故能答林硕之论难,使《周礼》义得条通。”林孝存、何休等对《周礼》的批判,仅是《周礼》早期流传时的反对派的代表而已,后世的批判者代不乏人。
 
48关于《毛诗》,郑玄《诗谱》曰:“鲁人大毛公为训诂,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曰:“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鲁国毛亨,毛亨作训诂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据此,《毛诗》家法成于毛亨,远早于刘歆。刘向、刘歆校中秘书,已有《毛诗》29卷,著录于《别录》、《七略》,也早于刘歆事王莽时。说《毛诗》为刘歆伪造,完全罔顾事实,无须多辩。
 
49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53《景十三王传》,《二十五史》本,第590页。
 
50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124页。
 
51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99上《王莽传上》,《二十五史》本,第738页。
 
52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12《平帝纪》,《二十五史》本,第397页。
 
53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12《平帝纪》,《二十五史》本,第397页。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称:“此亦见莽尚无蓄志篡汉之心。”(《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99页)
 
54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99上《王莽传上》,《二十五史》本,第740页。
 
55其实,《汉书·艺文志》便透露过《乐经》的一些线索。例如,其《乐小序》云:“周衰俱坏,乐犹微眇,以音律为节,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在乐官,颇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这里所说《周官·大司乐》和《乐记》的关系,是可以作为了解和寻觅汉代乐学发展和《乐经》存佚的线索的。因论题和篇幅所限,这里不予展开。
 
56白居易:《白居易集》卷15《放言五首》,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319页。
 
57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第90页。
 
58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99上《王莽传上》,《二十五史》本,第741页。
 
59《汉书·王莽传上》载王莽言:“古者设庐井,八家一夫一妇,田百亩,什一而税,则国给民富,而颂声作。”而汉代“厥名三十税一,实什税五也。父子夫妇终年耕芸,所得不足以自存。故富者犬马余菽粟,骄而为邪;贫者不厌糟糠,穷而为奸。……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60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99上《王莽传上》,《二十五史》本,第741页。
 
61王齐洲:《〈乐经〉探秘》,《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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