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穆清】相見為禮說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24-02-22 0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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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見為禮說

作者:王穆清

来源:“尊周書院”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正月初五日戊申

          耶稣2024年2月14日

 

相見為禮說

 

《泰泉鄉禮》曰:“尊幼輩行:一曰尊者,謂長於己三十歲以上在父行者;一曰長者,謂長於己十歲以上在兄行者;三曰敵者,謂年上下不滿十歲者,長者謂稍長,少者謂稍少;四曰少者,謂少於己十歲以下者;五曰幼者,謂少於己二十歲以下者。”其又曰:“旅見則旅拜,少者、幼者自為一列,幼者拜則跪而扶之,少者拜則跪扶而荅其半。若尊者、長者,齒德殊絶,則少者、幼者堅請納拜,尊者許,則立而受之;長者許則跪而扶之。”案:尊者謂長於己三十歲以上在父行者,疑誤,似當為二十。《曲禮》曰:“年長以倍,則父事之。”鄭注云:“謂年二十於四十者。人年二十弱,冠成人,有為人父之端。今四十於二十者,有子道。内則曰:年二十,惇(dūn)行孝弟。”且其自云“幼者謂少於己二十歲以下者”也。

 

《朱子語類》:“拜親時,須合坐受。叔伯母亦合坐受。兄只立受。嫂叔同一家,不可不拜,亦須對拜。夫婦對拜。”

 

《大明會典》:“洪武二十六年定,稽首頓首五拜,乃臣下見君上之禮。先拜手稽首四拜,後一拜叩頭成禮。稽首四拜者,百官見東宮親王之禮。其見父母,亦行四拜禮。其餘官長及親戚朋友相見,止行兩拜禮。”

 

《司馬氏居家雜儀》:“凡受女壻及外甥拜,立而扶之。外孫,則立而受之可也。”

 

案:今擬拜親時,父母坐受四拜,唯冠時為之起也。餘外親戚朋友皆再拜,祖父母坐受,伯叔父母亦合坐受者,《喪服傳》曰:“世父、叔父何以期也?與尊者一體也。”《檀弓》曰:“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引而進之也。”兄立受兩拜。外祖父母立受。壻拜翁姑,立而扶之,唯昏禮壻往見時跪扶,如《家禮》。甥拜姨、舅,立而扶之。餘外五服親屬,尊者(謂父行以上),立而受之;長者(謂兄行)答一拜。同宗五服以外昭穆屬尊行者受卑者拜,跪而扶之;長者受幼者拜,跪扶而答其半。凡鄉人禮見亦如之,皆如《泰泉鄉禮》所云也。

 

見於師之禮。《檀弓》曰:“事師無犯無隱,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心喪三年。”《周禮·調人》曰:“師長之讎眡兄弟。”《檀弓》曰:“孔子之喪,門人疑所服。子貢曰:‘昔者夫子之喪顏淵,若喪子而無服,喪子路亦然。請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師生原非血屬,處恩義之間,則自忖心而論,於受業師有心喪三年之義者,於弟子視之若子者,師合坐受再拜,義比於伯叔父也。若凡常授藝之師,立而扶之可也。

 

婦人行禮。婦人之拜,說有多家,有立拜者,有跪而頭不下者,有跪而連叩者,隨其所宜可也。男子再拜,則婦人四拜。

 

童子行禮。童子未冠者不拜,亦不受拜,以揖代之。唯孤子當室者,俟其能與族人為禮,拜之可也。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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