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路】古今一理:《论语》中几个常用字词的辨析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4-02-22 01: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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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一理:《论语》中几个常用字词的辨析

作者:王云路(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所长,浙江省文史研究馆馆员,中国训诂学研究会会长)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正月初八日辛亥

          耶稣2024年2月17日

 

孔子生活的时代距今天两千余年,而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论语》,它所使用的语言对于如今的我们来说,是佶屈聱牙、生涩难懂,还是明白晓畅,人人可知?

 

通过仔细研读《论语》,我们能够了解到,《论语》的语言既不是生涩难懂的,但也不是人人可知的,且因为它是对孔子及其弟子口语的记录,其特征是简洁、质朴而又生动,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古文知识才能正确理解。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论语》所用语言其实距离两千余年后的我们并不遥远。今天的讲座,我们就试举《论语》中几个常见的字词例子,以小见大,希望能够对大家准确理解古文、理解现代汉语的发展有所裨益。

 

“夺”义之辨——释义五重是否必要

 

《论语·子罕》:“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这是《论语》中的著名语句。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09年再版,下同)译为:“孔子说:一国军队,可以使它丧失主帅;一个男子汉,却不能强迫他放弃主张。”句子中的“夺”字依次是“使其丧失”和“强迫其放弃”两个意思。而对这一句,方青稚的《论语注读》(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6月版,下同)则译为:“孔子说:‘一国军队,可以夺去它的主帅;但一个男子汉,他的志向是不能强迫改变的。’”按句意,“夺”字则有“夺去”和“强迫改变”两个意思。《汉语大词典》“夺志”条也释为:“迫使改变志向。”引用的也是《论语》此句。

 

《论语》中还有一处“夺”字,《论语·泰伯》:“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论语译注》译为:“曾子说:‘可以把幼小的孤儿和国家的命脉都交付给他,面临安危存亡的紧急关头,却不动摇屈服——这种人是君子人吗?是君子人啊!’”《论语注读》则译为:“曾子说:‘可以把年幼的君主托付给他,可以把国家的政权托付给他,面临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而不动摇屈服。这样的人是君子吗?是君子啊!’”两注对“夺”的解释基本是相同的。

 

以上《论语》中出现“夺”字的两句话,在现代解释中总计出现了“使丧失”“强迫放弃”“夺去”“强迫改变”“动摇屈服”五重意义。这五重意义不仅含义不同,甚至“夺”的主语还发生了变化,该如何看待“夺”字的这五种意思?

 

我以为,要想准确理解“夺”字在这两句中的意思,应从“夺”的字形说起。《说文·奞部》对“夺”的解释是:“奪(夺),手持隹失之也。从又从奞。”说的是人的手里(寸)握着的鸟正振翅(“奞”)欲飞,人手一松、鸟就飞走了。另外“夺”字在甲骨文字形中有象衣中包着鸟之形,其基本含义与《说文》所述一致,这里我们就不展开讨论了。

 

正如清代段玉裁分析“夺”字的字形时所指出的:“又,手也。持隹而奞,少纵即逝也。”古人通过最初的“夺”字的这个画面,要传达的意象是鸟一下子挣脱人手的束缚并飞走了,这是“夺”的字形义,其蕴含的特征义是“失去,离开”。而且这个特征义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解读:从人的角度看是失去或丧失,从鸟的角度看则是离开。因此段注也说“引伸为凡失去物之偁。凡手中遗落物当作此字”。

 

需要强调的是,“夺”字的这个表示“丧失、失去”特征义的用法,自先秦延续至今。例如,战国宋玉《高唐赋》中有“煌煌荧荧,夺人目精”,“夺人目精”说的是目光离开了原来所视之物。用我们现在常用的说法就是“夺人眼球”;战国荀子在《富国》中说“无夺农时”,唐代杨倞注此“夺”为“失”,解释为不要失去农时;先秦时期的《素问·通评虚实论》说“精气夺则虚”,可以译为“精气丧失后人就虚弱了”。

 

回到《论语·子罕》中的“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这一句,我们同样可以将其译为“三军可以失去统帅,个人不可以失去(丧失)志向”。类似用法同样体现在《论语·泰伯》的“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一句中,语句中的“不可夺也”本质也是“不可夺志也”。因此我认为,以上《论语》中的“夺”都可以直接译为“失去、丧失”之意,从语法、语义的角度看这样的译法都是顺接的。如果分别采纳五种不同释义,不仅复杂而且还在翻译中途更换主语,是没有必要的。

 

那么《论语》中是不是只有这两句中的“夺”字适用“失去”的含义呢?

 

我们再看《论语·宪问》中的这一段:“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问子西。曰:‘彼哉!彼哉!’问管仲。曰:‘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这段中的“夺伯氏骈邑三百”,《论语注读》译为:“他剥夺了伯氏骈邑的三百户封邑。”此句如此翻译后就是说管仲剥夺伯氏的三百户封邑,但是随后的“饭疏食,没齿无怨言”一句的主语又变成了伯氏。我认为,同一句中主语发生变更,会导致上下语句的不通顺。我们在这里同样可以把“夺”释为“失去”,全句可译为:“(因为管仲而)伯氏失去了骈邑三百,吃粗茶淡饭,却一辈子(对管仲)没有怨言。”这是孔子通过描述伯氏对管仲的态度,来评价管仲的为人:因管仲而切身利益受损的人都对他心悦诚服,一辈子无怨言,由此可见管仲的品德和能力。

 

再看一则《论语·阳货》的例子:“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这里“夺”的含义是“使失去”,是使“朱”(正红色)失去光彩。意思是厌恶紫色使朱红失去了光彩。对比汉班婕妤的《怨歌行》:“常恐秋节至,凉飚夺炎热。”“凉飚夺炎热”的意思是“凉风让炎热消失”,而不可能是凉风夺取了炎热。《论语注读》翻译:“我厌恶用紫色(杂色)取代红色(正色)。”这个翻译是正确的。

 

比较《论语》各“夺”字,我认为,通过追溯“夺”字源流,了解特征义及其意义演变轨迹,可见其含义都是可以用简单明确且一致的翻译的。

 

那么,现代汉语中大家常用的“夺”字的“夺取”义,又是怎么来的?

 

我认为,“失去”与“夺走”本是事物的一体两面。“失去”有自然的失落,也有人为的“使失落”,而使一方失去的手段,便是另一方的“夺取”。夺走对方的东西,也就意味着对方“失去”了原有的东西。晋李密《陈情表》中记述“行年四岁,舅夺母志”,这是说他的舅舅让母亲失去了不再嫁人的志向(想法),这清楚表达了“夺”背后的“失落、丧失→使失落→夺取(使对方丧失而自己获得)”逻辑,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夺”字在古代的意义演变。

 

“求仁得仁”——重视常用字词的抽象含义

 

《论语·述而》有这么一段话:“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这段也是成语“求仁得仁”的源头,《论语译注》译为:“(孔子)说:‘他们求仁德,便得到了仁德。’”“仁”是抽象的观念,“得仁”直接译为“获得仁德”,我认为似乎不如译为“合于仁”更加顺畅,意为合乎儒家推崇的仁德观念。

 

“得仁”在《论语》中至少还有3例,是否都要翻译成“合于仁”?

 

我们还是需要从“得”的造字义来分析。从造字义看,“得”的甲骨文字形,表示的是人用一只手拿着一个贝壳,后来变形为表示人在路上捡到一枚贝壳。贝壳在远古时代曾是通用货币之一,因此古人用它在文字中代表财物。对于古人来说,“得”字的造字义,采用了捡到贝壳这样一个常见的生活场景,既表达其原本的获取之义,也表达心理上的获得感,因此“得”的造字义不仅有实际的“获得”之意,也拥有了“相亲和”“相契合”的抽象意思,以表达内心预期的实现与满足。

 

东汉许慎在《说文·彳部》中解释说:“得,行有所得也。”许慎虽然没有理解“得”字表达的手里拾取物是什么,但是“行有所得”的解释是准确的。清段玉裁注:“《见部》曰:‘图片,取也。’行而有所取,是曰得也。《左传》曰:‘凡获器用曰得。’”段玉裁的注解是“有所得”,即获得。它表示两种含义。第一种是获得财物,比如《论语·子张》中这一段:“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见得思义”可以解释为在获取财物时要考虑是否仁义。这个“得”就是“获得财物”甚至是“获得的财物”之义;第二种是获得实情。东汉班固《汉书·朱博传》:“(尚方禁)少时尝盗人妻,见斫,创著其颊……博辟左右问禁:‘是何等创也?’禁自知情得,叩头服状。”这里的“自知情得”,说的是尚方禁自知实情被人获悉。

 

而“得”在古代文献中还经常用作指代抽象概念的获得,表达精神与心理上的获得感觉,即满足、相合之意:西汉司马迁《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相得欢甚,无厌,恨相知晚也。”“相得”是说两人的志趣、习性相投合。这里的“相得欢甚”应当是近现代汉语“相得甚欢”的较早源头。“相得甚欢”在稍晚出现,如南朝梁沈约《宋书·毛脩之传》:“其后朱脩之没虏,亦为焘所宠。脩之相得甚欢。”现代汉语中还有“相得益彰”等。

 

“相得”的常见含义就是双方互相契合,此意沿用至今。《梁诗》卷十二王僧孺《白马篇》:“千里生冀北,玉鞘黄金勒。散蹄去无已,摇头意相得。”白马“意相得”就是“意相合”,心满意足。南朝梁萧子显《南齐书·何昌(图片)传》:“永明元年,竟陵王子良表置文、学官,以昌(图片)为竟陵王文学,以清信相得,意好甚厚。”说的是竟陵王萧子良与何昌(图片)两人都因清信而性情相合。

 

古人在描述事物间的相配相称时,也用“相得”表示。《礼记·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其中的“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犹言城市面积与人口数量要匹配合适,郑玄注:“得犹足也。”“足”就是合适、足量的意思。西汉成书的《淮南子·本经》说“凡人之性,心和欲得则乐”,其中的“心和”与“欲得”相对,此句可以释为“通常人的性情,是心情平和、欲望满足就快乐”。唐代韩愈《荆潭唱和诗序》说:“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羇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而好之,则不暇以为。”其中“气满”与“志得”相对,表达意愿满足。

 

回到《论语》中的“得”字。《论语·乡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论语译注》译“不得其酱”为“没有一定调味的酱醋”。《论语注读》则注“不得其酱”为“佐料放得不适当。酱,调料品。得,适合”。这个解释相对更准确一些。《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其中的“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可以译为“即使有粮食,我合适去吃吗?”

 

这两处“得”字都是“合适”“恰当”的意思,此义来源于“得”表示的心理满足、欲望与实际的契合一致。这种用法也延续下来,北宋苏洵《权书下·六国》:“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此言得之”意即此言恰当。现代汉语中“得”的许多用法依然延续了这个意思。

 

在古人的用法中,与“相得”相对的是“不得”,也就是两者不相合或两方不相应。古人很讲究“情投意合”,如果情义不投合,那就是“意不得”。战国时期《孟子·万章上》说:“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不得于君”就是不合于君之意。

 

《论语·子张》:“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失其道”即违背道义,与“得其情”相对;“得情”犹言合于民心。《论语·尧曰》:“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所重:民、食、丧、祭。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得众”就是合于民意,合于民心。“得”字的这种用法自先秦延续下来。如西汉东方朔《答客难》:“并为十二国,未有雌雄,得士者强,失士者亡,故说得行焉。”“得士”是合于人心,“失士”是违背民意。又如成书于唐代的《晋书·祖逖传》:“其得人心如此。”这里的“得人心”也是合于人心之意。

 

由《论语》的“得”字用法,我们还可以引申到近现代汉语中的一个常用词——“得劲”。

 

《汉语大词典》的【得劲】词条释义如下:1.顺当。例句为《儿女英雄传》第二八回:花铃儿服侍人换衣裳,“未免有些羞羞惭惭,不甚得劲儿”。2.中意;舒坦。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六:“任国忠听了觉得很得劲,他现在有事可做了。”老舍《全家福》第一幕第二场:“你越照顾我,我心里越不得劲儿。”

 

“得劲”的“劲”就是心气、心态或情绪,结合我们所举“得”字的古代用法,我认为《汉语大词典》中对“得劲”的解释不必分为二义,完全可以用“合乎自己心意”一义代之。

 

“无间”“有间”——词组是如何形成固定表达的

 

《论语·泰伯》:“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论语译注》翻译为“禹,我对他没有批评了”,“无间”为什么释为“没有批评”的意思,不得而知。《论语注读》对此句则释为:“对于禹,我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了。”这个解释中的“挑剔”源于朱熹集注:“间,罅隙也。谓指其罅隙而非议之也。”

 

要弄清楚《论语》中的“无间”用法,我们可以考察先秦之后的文献,其中也不乏“无间”的用例,通过考察这些案例,有助于我们对这个词的准确理解。东汉蔡邕《朱公叔谥议》:“始与诸儒考礼定议,加陈留府君以益州之谥,是后览之者,亦无间焉。”南北朝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当博览机要,以济功业,必能兼美,吾无间焉。”这两处“无间”表达的都是“赞同、一致”的意思。由此,“禹,吾无间然矣”完全可以译为“我与禹观念一致、我赞同禹”。

 

“无间”为什么会产生这个含义?我们仍从字形开始讨论。

 

“间”字的原始形象是描绘了一幅生活场景:两扇门的门缝中有一个月亮。东汉许慎《说文·门部》对此解释:“间(閒),隙也,从门,从月。”造字义是门缝中透出月光,要表达的特征义是缝隙(或形成缝隙)。这个“间”可以是空间的空隙,例如先秦《庄子·养生主》:“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这个“间”也可以指时间的空隙,也就是“一会儿”。例如《庄子·达生》:“扁子入,坐有间,仰天而叹。”

 

由时间和空间上的空隙延伸开去,古人也用“间”来描述人心中的空隙(隔阂)。例如先秦《左传·哀公二十七年》:“故君臣多间。”而心中没有隔阂的情况就是“无间”,“无间”因此被古人用来表达感情亲密之意。例如东汉班固《汉书·萧望之传》:“萧望之历位将相,藉师傅之恩,可谓亲昵亡间。及至谋泄隙开,谗邪构之,卒为便嬖宦竖所图,哀哉!”这段话前有“亡间”,后有“隙开”,十分形象地说明了古人以“间”表示心理上隔阂的用法。

 

“无间”的这种用法自先秦一直延续下来。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公孙瓒传》:“若虞、瓒无间,同情共力……舍诸天运,征乎人文,则古之休烈何远之有!”南北朝颜之推《颜氏家训·兄弟》:“况以行路之人,处多争之地,能无间者,鲜矣。”北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六:“上使人谕之曰:‘朕无间于卿,天日可鉴,何遽如此?’”北宋曾巩《慰慈圣光献皇太后上仙表》:“无间亲疏,实均欷慕。”南宋陈亮《酌古论·李愬》:“愬复能待以厚礼,示之赤诚,言笑无间,洞见肺腑。”这些“无间”表达的都是感情亲密、毫无隔阂的意思。现代汉语常用的“亲密无间”一词也源于此。

 

相反,“有间”则被古人用来表示心理“有隔阂”“有嫌隙”。先秦《左传·昭公十三年》:“诸侯有间矣,不可以不示众。”晋杜预注:“间,隙也。”《史记·秦本纪》:“缪公许之,使人与丕郑归,召吕郄。吕郄等疑丕郑有间,乃言夷吾杀丕郑。”以上例子均表达的是这个意思。

 

小结

 

通过列举《论语》中几个字词的用法,我们可以发现,两千多年前孔子所用的语言其实有一些是延续到了现代汉语中的。而对于一些现代常用的词语,我们其实未必知晓其准确含义,也未必知晓其意义演进的来龙去脉。为了准确理解并使用汉字,我们需要适当了解其造字源头。对字词的源流分析,不仅可以追溯文化基因,还可以了解古人的思维方式。我们释读儒家经典之作《论语》如此,阅读其他典籍亦需如此。

 

汉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基础;典籍以文字写成,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因此我们要阅读经典,全面深入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需要不断提高对汉语字词的精准把握水平。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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