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逸超、刘昊:洛学的发轫与流衍
来源:“江南儒学”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七年岁次丙午三月初一日辛酉
耶稣2026年4月17日
编者按:4月13日,“江南儒学”系列讲座“洛学的发轫与流衍”在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孙逸超副教授与同济大学哲学系刘昊助理教授主讲,何俊教授主持。两位学者分别就“汴洛士大夫与洛学的兴起与传承”及“宋代以后‘伊洛之学’在南北地域的重塑”发表了深度见解。现将讲座精华整理呈上,以飨读者 。

4月13日下午,“江南儒学”系列讲座“洛学的发轫与流衍”在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光华楼西主楼2404室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孙逸超副教授与同济大学哲学系刘昊助理教授主讲,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何俊教授主持。来自校内外的多位师生到场聆听学习,共同探讨洛学的兴起背景、谱系传承以及地域流衍。

第一场:宋代以后“伊洛之学”在南北地域的重塑
刘昊老师发表了题为“宋代以后‘伊洛之学’在南北地域的重塑”的演讲。他首先阐明其问题意识:闽学(朱子学)继承洛学并成为后世主流后,“伊洛之学”这一名称的影响力何以能持续至清代?对此,刘昊老师从两方面阐释了朱子对洛学的继承:从思想史的角度看,朱熹在与湖湘学派、吕祖谦等学者的竞争与合作中编订二程的思想文本,逐步取得了继承伊洛之学的合法性;从哲学的角度看,朱子接续了程门后学“内向化”的义理路径,以“不离不杂”的逻辑处理太极、理气等问题,令本原与现实构成流行变易的整体,形成了整体性的理学思想架构。
以此为背景,刘昊老师深入梳理了伊洛之学在南北两端的差异化表现:在南方,朱熹门人大力推崇其思想,在徽州、浙江等地形成了地域性学派,“伊洛—考亭”的谱系逐步受到南宋官方的认可;在北方,宋金元之际,伊洛之学在洛西仍有存续,而后元代北方学者称许衡直承伊洛之源,以为“道学复明于北方”,到明代,北方理学又以曹端、薛瑄接续“伊洛—许衡”的脉络,其后晚明的北方阳明学与清代的中原学者皆有传承“伊洛之学”的意识。
最后,刘昊老师归纳认为,在伊洛之学传播与重塑的过程中,现实因素与义理推阐皆扮演了重要角色。他指出,南宋对“伊洛”的标识,意在推崇朱子对洛学的接续,官方亦以此标举其正统之传;北方标识“伊洛”,则基于“中原意识”强调正统失而复得。就此,“伊洛”在南北方学术语境中逐渐成为一种标识,而不仅指向二程之学本身。

第二场:汴洛士大夫与洛学的兴起——以“格物”为中心
孙逸超老师发表了题为“汴洛士大夫与洛学的兴起——以‘格物’为中心”的演讲。他首先以方法论为切入点,介绍了研读二程文献时文本批判与历史视角的重要性:前者强调《二程语录》记录者的身份、所处时间及其思想倾向,后者则试图发掘朝廷制度、洛阳城的学术风向以及汴洛相族的关系网络与洛学的关联。基于此,孙逸超老师指出,洛学兴起的背景之一,正是北宋中期汴洛士大夫受到佛教心性工夫的影响,改变了儒家经典中部分文本的诠释,“格物”之说即是例证。
随后,孙逸超老师对比了北宋神宗时期前后汴洛士大夫对于“格物”的诠释。他指出,在神宗朝之前,汴洛士大夫对“格物”的理解通常继承郑玄的“来物”说,将所来之“物”视为被欢迎且被积极争取参与到人类政治社会中的对象,至熙丰年间,汴洛学者则将“格物”诠释为以消除人欲为宗旨的心性工夫,“物”则成为引发人欲的需要摒去的外物。孙逸超老师认为,程颢正是在此背景下提出了以“格”为“至”的新解,将“格物”阐释为在物上穷至其理,“物”由此转变为向人心敞开的、能呈现天理的积极对象。
就此,孙逸超老师深入考察了不同地域的二程门人在记录师说时的分化:汴洛门人如朱光庭、李参、畅潜道等人大多是具有显赫官僚身份的相族,故更合于洛阳风气,将“格物”记载为去除内在人欲的工夫;关中学者的记录则延续了张载的问题意识,以克制思虑纷扰作为穷理的目标;在较晚的永嘉、毗陵学者的记录中,程颐格物的范围则扩大到人伦关系之外的事物。此外,孙老师还进一步辨析了永嘉门人所记“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的思想语境,认为此说虽为洛阳人尹焞所否定,却可能反映了程颐晚年试图突破洛阳风气的思考。

交流与总结
主讲结束后,何俊教授进行了总结评议。结合两位老师的讲座,何老师强调,在探讨学者思想时尤其要注意文本本身的可靠性,这一方面要求研究者对文献本身作出足够深入的考察,例如对《二程语录》的研读应当注意到记录者本人的身份及其地域属性,另一方面则允许研究者在有足够证据的前提下提出质疑或反思。此外,何老师还结合自己研读朱子《读两陈谏议遗墨》的经验进行了具体分享。
在交流环节,在场师生就朱子如何以“不离不杂”的逻辑化解本原与现实的割裂、同一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本次讲座在掌声中圆满落幕。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