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谢阳举:重视文庙文化遗产,浚通“精神财富”的活水源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文化遗产定义为文物、建筑群和遗址三类。随着文化遗产概念的不断发展,可以认为,凡是具有历史的、艺术的、科学的突出价值的人类文化遗存,都可将其归入文化遗产的范畴。将文庙纳入文化遗产的视野进行考察可以得知,文庙是一种具有珍贵历史文化价值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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