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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本质上是儒家之法,它的制度实体和理论体系已被解构了,但其法律文化精神和思维方式还在影响我们的法律生活,而且不乏积极的正面的价值。
目前的西方世界,伦理上的“个体主义”,思维方式上的“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常常走向极端,科学上的客观真理的“相对性”[58]和善恶判断的相对性,加上宗教上由于“宗教私人化”,致使伦理道德的社会整合功能的减弱。同时,除了经济上拜金主义和功利主义,政治上民粹主义也日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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