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社论】老人“无主财产”收归国有:合法,还需合情

深圳一起“无主财产收归国有”的案件,引发了网络热议。深圳罗湖区村民蔡某某,膝下无子女,由侄女为他养老送终,蔡某某名下有一套回迁房,在其去世后才建成安置。经法院审理,蔡某某侄女获得回迁房30%的房产份额,剩余70%的房产份额作为“无主财产”,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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