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认为的条件有三:理是心的本质,理必然要发用出来以及心不受私欲遮蔽。只是他经常将心与理对言,仅仅视理为形而上,而又认为现实中人的心往往不能合于理,才让人容易忽视他“心即理”的观点或误解其内涵。尽管在内涵上有一致的理解,我们却也不能忽视他们之间的重要分歧。
明道之学系从道家之顺应物性、以百姓心为心等说,转手而来;明道不属“心即理”学,如其《定性书》:“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若为“心即理”,则该言系于心亦系于物;明道之客观理学,系建立于“服牛乘马”之物各付物上,一径顺任牛马之性,道理如斯而不可易。
应该说,从“仁”的角度来研究心理关系,是解决朱子哲学中的心是否属于气范畴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