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锟】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会通的审视及反思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10-09-22 08:00:00
标签:
王琨

作者简介:王锟,男,西历一九七三年生,甘肃天水人。西北大学博士,武汉大学博士后。现为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在“儒学的现代化”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双向会通的过程中,张岱年、张申府、毛泽东等人以儒学来格义、诠释辨证唯物论,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同时又间接使儒学现代化;而冯友兰、熊十力、梁漱溟等人以唯物史观来引申、发明儒家的历史和政治哲学,使儒学现代化,同时又间接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次富有创意的思想会通,为我们重新讨论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提供了有意的启迪与借鉴。
 
关键词:儒学的现代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唯物史观、辨证唯物论
 
学术界有关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关系的讨论,形成所谓“排斥说”、“互济说”、“并存说”、“综合说”等看法。然而这些观点,大多是把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起来而展开的。我们不妨换一角度,从“儒学的现代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相向际遇中,来考察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会通。
 
一、现代化与中国化
 
传统中国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是20世纪中国的主题。在经济、政治和社会趋向现代化的同时,哲学的现代化也成为20世纪中国哲学家关注的问题。当时,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化”,成为哲学建构的主要动力和目标。另一方面,哲学的“现代化”,还关乎着哲学的“中国化”或“民族化”问题,即一种“现代化的”哲学,是否能接续中国思想的特性并被中华民族所认同。因此,“中国化”也成为当时哲学建构的主要动力和目标。
 
必须指出,在20世纪许多中国哲学家的心目中,其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化,实际就是传统儒学的现代化。儒学的现代化,包括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在形式上,儒学的现代化,就是采用西方逻辑分析方法来说明传统儒学的概念和辩论,使之更清晰,使儒学更具有理性主义的形式。冯友兰说:“中国需要近代化,哲学也需要近代化。近代化的中国哲学,并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那是不可能的。新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使那些似乎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冯友兰,1992年,第207页)冯友兰的这段话,出自其《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七册的“中国近代化时代中的理学”章节,他所说的“中国哲学”,实际是指“儒学”;他所说的“近代化”,与“现代化”意思是相同的;他所说的“近代逻辑学成就”,就是指20世纪20年代英美盛行的“逻辑分析法”。 冯友兰所谓中国哲学的“现代化”,与他以前多次提到并进行实践的一样,就是把逻辑分析方法引入中国哲学的观念,使中国哲学的辩论和证明更清晰、更理性化。张岱年说:“哲学之基本工夫,实在于解析”。“解析法”是英美新实在论的贡献。中国哲学不太注重解析法,中国新的哲学必须运用解析之方法,使儒学的唯物论观念更加清楚。(《张岱年选集》,第40、42页)张岱年所说的“解析法”,就是逻辑分析法。总之,以冯友兰、张岱年为代表的一些哲学家,把“逻辑分析”理解为“现代化的”哲学特质,他们哲学现代化的努力,首先就是要使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学逻辑化、理性化,使之更具有理性主义的特征,使儒学在形式上实现现代化。然而,儒学的现代化,不仅在形式上,而且还在实质方面。在实质上,儒学的现代化,就是引进西方哲学的某些重要概念或理论架构,对传统儒学的一些观念进行发明和新诠释,以应对新时代的社会、政治、自然和人生问题。按张岱年的说法,现代的中国哲学,必须能“指导科学工作”,“给科学一种广阔的前提”;必须能“指导生活及政治社会的实践”,为人们提纲“改造世界的指针”;必须“是一种有力量的哲学,能给中华民族以勇气的哲学”。(同上,第30-34页)
 
相对于儒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时被认为是“现代的”,它无所谓“现代化”,但却存在着“中国化”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也包含着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在形式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实际上牵扯着一个更大的问题——即哲学的民族性。众所周知,科学没有民族性,文学和哲学却有民族性。我们不能说“中国的”化学、“德国的”化学,却可以说“中国的”哲学、“德国的”哲学。因此,无所谓民族的科学,却有民族的哲学。那么,哲学的民族性如何表现且有何意义呢?冯友兰说:“民族哲学之所以为民族底,不在乎其内容,而在乎其表面。我们以为民族哲学之所以为民族底,某民族的哲学之所以不仅是某民族的,而且是某民族底,其显然底理由是因为某民族的哲学,是接着某民族的哲学史讲底,是用某民族的言语说底”。(《 冯友兰新儒学论著辑要》,第269-270页) 照冯友兰的说法,接着本民族的哲学史并用本民族的语言讲,就表现着哲学的民族性;而且这种哲学的民族性,对于这个民族精神上的团结和情感的满足则有很大贡献。因此,哲学的民族性是必要的、有意义的。冯友兰把“接着本民族的哲学史讲,用本民族的语言讲”,作为衡量哲学民族性的标准,这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上的衡量。如果冯友兰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那么按其标准,马克思主义哲学要被中国人接受而成为中国的民族哲学,就必须使它的语言中国化,必须接续中国哲学史讲,这是一种形式方面的“中国化”。
 
事实上,20世纪30年代开始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就是从语言中国化和接着中国哲学史讲的。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通俗化开山之作的《大众哲学》,就是艾思奇有意识运用本民族熟悉的、日常语言讲哲学的典范。陈唯实说过,“语言要中国化”,才能使听者理解和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陈唯实,1936年,第7页)当时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要“语言中国化”, 而且要接着中国哲学史讲。胡绳在《辨证唯物论入门》(1938年7月)小册子中说,辨证唯物论的中国化,要“述及中国哲学史的遗产”。(《胡绳全书》第4卷,第162页)1938年,毛泽东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他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1938年10月)一文中指出:“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这对于指导当前的伟大的运动,是有重要的帮助的。共产党员是国际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34页)很显然,毛泽东把继承孔子以来的中国哲学史遗产,看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环节;而他所说的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民族形式”,就是“中国化”,它不仅包括“语言形式”,而且还包括由接续中国哲学史而来并被中国人喜爱的所谓“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正是在毛泽东的号召下,陈伯达在延安开设中国古代哲学讲座,研究孔子、墨子的辩证法,这是要接中国哲学史讲唯物辩证法的尝试。艾思奇在哲学《研究提纲》(1939年)中直接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有它的基础,即“中国古来伟大思想中的辨证唯物论要素的存在”。由此可见,当时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确实是从语言中国化和接着中国哲学史入手的,这其实是形式方面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质方面,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当时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具体问题相结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和理论。这是大家所熟悉的,此不再赘述。
 
然而,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上,不管是儒学的现代化,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其目标都是为了创建一种新的中国哲学,此两者不可能是截然分离的。如果我们能撇开长期存在于头脑中的政治意识形态或党派性的纷扰不谈,那么就会发现:在具有哲学活力的30至40年代,儒学的现代化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是融合为一的。在这场创新活动中,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曾在同一群哲学头脑中际遇,并在双方的会通中激出了活力。这是一特殊的哲学群体,它包括毛泽东、张岱年、张申府,还有冯友兰、熊十力、梁漱溟等人。这些头脑长期被儒学浸染,并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做相当程度的同情了解。在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会通中,围绕着辨证唯物论和唯物史观,以张岱年、张申府、毛泽东等人为一派,他们从左到右,将辨证唯物论做某种儒学的解读,通过儒学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而以冯友兰、熊十力、梁漱溟为代表的另一派,他们从右到左,将儒学的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做某种唯物史观的解读,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使儒学现代化。下面就沿这一线索述之。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
 
张申府、张岱年、毛泽东等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努力,是接着中国古代哲学哲史,并用儒学的语言来格义、诠释辨证唯物论的。
 
张申府是较早提出将儒学与辨证唯物论结合的哲学家,他要“合孔子、列宁、罗素而一之”。(张申府,1996年,第240页)他把《易传》的辨证思维与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结合起来,并用罗素的逻辑分析方法表达,形成了自己的辩证法。其辩证法包括两方面:第一便是“相反而相成,矛盾之谐和”;第二便是“科学法”、“纯客观法”,而且认为后者是从前者推引出来的。张申府认为,辩证法的本质,就是“相反相成”、“矛盾的和谐”,它是科学的、客观的规律。受孔子哲学的启发,张申府重视“相成”、“和谐”,但又认为“相反者之统一是有待的,暂的,转移中的,相对的,而互相拒的相反者之交斗相争,则是绝对的,如动与演化然。”(张申府,1986年,第117页)他强调“对立”、“斗争”的绝对性, 看上去更接近马克思的辩证法。当然,张申府的辩证法是零散的、很不系统的,还有待后来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其功劳却在于指出了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会通的方向。
 
在张申府的影响下,张岱年以儒学来融会辨证唯物论,经过长期沉潜研究,他完成了《天人五论》,建立了自己的“新唯物论”体系。张岱年的哲学,是将《易传》、张载、王船山、颜元、戴震的辩证法和“气论”,同马克思主义的辨证唯物论加以“综合创新”而成。在方法论上,张岱年首先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辩证法总结为“六条规律”, 即第一,变化观点;第二,联系观点;第三,对立统一规律之第一方面——对立的统一关系;第四,对立统一规律之第二方面——内在矛盾;第五,性变与量变互转规律;第六,否定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认为对立统一规律为辩证法的核心并贯穿于“六条规律”之中。然后他又把“六条规律”汇归为儒学的“反复”、“两一”两原则。其中,第一、第五、第六可归总为反复原则;第二、第三、第四可归总为两一原则。并认为“反复”是事物的阴阳两方面向对立面的变化。而“两一”,即矛盾,它指事物内部矛盾的两方面(阴和阳)的作用相推,是事物变化的原因和根据。以此,张岱年便既精巧地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儒学化”,又不失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实质。最后,他顺理成章地分析了所谓“显著矛盾与不显著矛盾”,矛盾的“主与宾”,并发挥张载的“仇必和而解”观念,强调了矛盾的“和解”与统一的真义。在宇宙论上,他借用了王船山、“颜李学派”的“事”(包括“物)与 “理”(包括“性”)两范畴及“事理统一”的命题,认为“宇宙是一大历程,是一生生日新之大流”。 而在此变易活动的宇宙中,一切“物”皆是流转迁变之“事”,每一物是事事相续而有一定之理的历程。“物”较“事”常住持久。“理”就是事物变化中的恒常“规律”,是宇宙变化的根本原因,它就是“对立统一”规律;而对立统一规律内在于每一具体事物,此就是“性”。理、性、对立统一规律,三者是可以等同的概念。张岱年还把宇宙当作一个不断演化的大历程,认为在此历程中,事物经过了从“物质、生物到有心物(即有意识的动物)”的进化阶梯。其中,物质是最根本的存在,宇宙统而言之实质是物质的宇宙。宇宙以物质为本源,由此发展演化出生命体和有意识的动物。张岱年说,物质是本源,而动物的意识或心是物质演化派生的。此即他所谓的“物源心流”观,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中国化表达。(以上参见王锟,《福建论坛》,第57-62页)以此,他就巧妙地把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融合于宋明理学的天道论中。
 
毛泽东的儒学与辨证唯物论的会通,体现在他的矛盾论、实事求是和实践论的学说上。毛泽东的矛盾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讲变化的宇宙观,第二是讲作为变化的原因及变化规律的矛盾。首先,毛泽东把传统哲学的“新陈代谢”观念与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结合,来讨论事物的发展变化。他认为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时无刻都在变化,变化和发展是宇宙不可抵抗的规律,从而建立了变化的宇宙观。承认世界在不断变化,就必须追问变化的原因。毛泽东把事物内部的矛盾(即对立统一)作为事物变化的原因和根据。他认为,中国哲学的“相反相成”、“和而不同”,就是对立统一。他用“相反相成”来分析矛盾的对立性和统一性,指出了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的区分,重视次要矛盾和矛盾次要方面在矛盾运动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强调矛盾的对立面在特定条件下的统一和转化的重要意义,这与儒学既重“阴阳平衡”又“助阳抑阴”的思维一致。 受王阳明心学的影响,毛泽东重视人的“主体性”,在用矛盾论来分析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时,他强调了意识形态或文化等非经济因素的能动作用。(以上参见王锟,《马克思主义研究与现实》第145-149页)
 
在认识论方面,毛泽东接着儒学的知与行关系的讨论,把儒学的知行论与辨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批判地结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实践论。其实践论所主张的理论与实践、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和理学家的“知行合一”有很大的相通性。
 
毛泽东还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实事求是”观念,来格义辨证唯物论,并对之做出新的解释,认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求”就是研究,“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所谓“实事求是”,就是从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去研究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毛泽东的“实事求是”,与朱熹的“即物穷理”实质上有一致之处。
总之,张申府、张岱年、毛泽东等人接着中国古代哲学史,并用儒学的语言来格义、诠释辨证唯物论,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形式上实现中国化的同时,又间接地使儒学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显得更思辩且有条理,也促进了儒学在形式上的现代化。
 
三、儒学的现代化
 
众所周知,在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中,唯物史观可以说是对中国人影响最大,也最为容易接受的。从理论上看,唯物史观是辨证唯物论哲学方法在历史、政治和经济方面的运用。作为一种历史哲学,唯物史观有以下要点:首先,唯物史观是一种注重社会环境的历史观,认为人的思想和行为,受外在的经济环境和物质地位的支配;其次,唯物史观主张一切从经济出发,承认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认为政治和思想文化的改变,必须从经济变革入手。最后,唯物史观主张阶级斗争是人类历史演进的根本动力,认为历史演进有五阶段,共产主义是人类理想的社会。正是这些新颖、简易、有力的观点,使唯物史观对现代知识分子产生了很大影响。冯友兰、熊十力、梁漱溟等人曾经接受唯物史观,并对儒学的历史观和政治思想做新的解释。
 
20世纪30年代中期,冯友兰欧游回来,接受了唯物史观,并把它与秦汉“春秋学”的“五德三世说”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的“新五德三世论”历史哲学。冯友兰的“新五德三世论”,集中表达于当时所写成的《秦汉历史哲学》和《历史演变的形式与实际》两文里。冯友兰认为,从秦汉时期邹衍的五德说、董仲舒的三统说及何休的三世说,可以寻出适合现代的历史观。他指出,历史是演变的,“没有永存不变的社会政治制度,《周易》所谓‘穷则变、变则通’之言,很可以拿来说明这个意思。”历史演变乃非依精神的势力,而是依经济的势力。 “按照唯物史观的说法,一种社会的经济制度要一有变化,其他方面的制度也一定跟着变”。人的意向和行为,不是随意而为的,必须受到环境的限制。历史的发展有其必然趋势,这不是由人力或领袖人物所能遏止或转移的,人力只能加快或延缓这种趋势。人类历史上所表现的制度,都是“一套一套的”,即有某种经济制度,就要有某种社会、政治制度;有某种所谓物质文明,就有某种所谓精神文明。一种社会、政治的制度,就是为了适应一种经济的制度,当它与经济制度成一套的时候,它就是好的。人类的社会虽可有各种一套一套的制度,但人类社会之所以能成立是由于有一些基本条件是不变的。这些基本条件,就是基本道德,它是每一个社会的人所必须遵守的(譬如“信”),没有它任何一个社会不能存在。所以,这些基本道德,“无所谓新旧,无所谓古今,是不随时变的”。关于历史的运动,五德说或三统说认为历史是循环的,而三世说认为历史是进步的;如果把五德说的循环与三世说的进步结合起来,我们就得到辨证的历史观:即历史的演进既是循环的,又是进步的。因为在历史的演进中,我们不能恢复过去,又不能取消过去,我们只能继续过去。也就是说,历史的演变,遵循着辨证的规律。(冯友兰,1984年,第345-351页)以上就是“新五德三世论”的历史哲学,其基本上是唯物史观“儒学化”的表达。当然,冯友兰肯定“基本道德”的普遍不变性,不大符合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精神。他“以社会之所以成为社会”的“社会之理”来肯定“基本道德”,与他在“新理学”中所强调的“共相”思维是一致的。在《新事论》中,冯友兰还用程朱理学的“体”“用”范畴来讨论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等经济基础是体,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是用。体改了,用会跟着改。(《冯友兰集》,第72页)然后,冯友兰用这种“儒学化”的唯物史观,来讨论中国的社会政治发展问题,并指出:中国的发展道路,要经过“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者”(即所谓资本主义社会),然后实现“生产社会化而支配亦社会化者”(即所谓社会主义社会),最后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这是为中国的现代化来寻找道路了。
 
梁漱溟对唯物史观的态度极为复杂含混。一方面,在哲学理论上,他似乎是与唯物史观相悖的。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批评唯物史观,指出物质环境对意识或文化创造,只能说是有“缘”,不能说物质环境是产生意识的“因”。 (《梁漱溟集》,第139-143)也就是说,只能说两者有“关系”或“关联”,不能说物质决定意识。他认为,中、西、印文化的不同,不是基于物质条件的不同,而是基于人生态度或精神欲求的不同。一个民族经济和政治的发展道路,取决于一个民族的人生态度。因此,梁漱溟看上去更倾向于精神决定论而不是唯物史观。另一方面,在实践上,梁漱溟又主张社会经济制度的改革,以便能改善社会阶层的不公平,实现理想的人生。30年代他放弃纯学术研究而推行乡村建设运动,就是先从改善农村经济入手,促兴农业以引发工业,为政治建设寻找新的出路,这又是肯定经济基础对政治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以此,梁漱溟在理论上背离而实践上又接受唯物史观,使得他似乎既没有陷于物质决定意识的窠臼,又没有陷于意识决定物质的窠臼。可以说,唯物史观在他的思想中形成了一种奇特而矛盾的混合。然而,可能正是对唯物史观在理论上的拒斥而在实践上的接受,才使得他在寻找中国现代化的道路时,既没有简单选择欧洲近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道路,又没有简单选择苏俄共产党发明的道路,而是要走中国特色的“民族自救道路”。其中的理由,也在精神和经济两方面。他认为,欧洲近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道路走不通,是由于中国现有物质条件的不适应,或因中国人对民主政治的态度问题;但最重要的原因是东西民族根本精神的不相契,即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中国人重视人际情谊,缺乏个人权益和竞争心,这与重视法律、个人权益保障和竞争心的资本主义是格格不入的。苏俄共产党发明的道路走不通,是由于中国是“职业分途”的社会,缺乏西方社会的阶级对立,因此,革命的阶级基础不存在、革命对象不明确、思想理论难于统一。而民族自救道路的道路走得通,因为它是取于本民族固有的精神,同时符合当时的中国具体现实。梁漱溟的这条“民族自救道路”,似乎要把“孔家的生活”方式与基尔特的“合作社会主义”结合起来,要走一种“儒家式的社会主义”道路。(《梁漱溟全集》第1册,第510-512页)
 
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哲学,主张“心物一源” “翕辟成变”,认为“心”具有刚健纯善的德性,它能主宰物而不随物转,具有改造物的特殊作用。因此,熊十力重视“心”的作用,此与辨证唯物论重视“物”的观点大异其趣。然而,熊十力也承认,中国哲学有如张载、王船山那样的唯物论系统,但其“气”之为物,是灵妙有理且生生不息的,它具有泛神论之意义,这与近代辨证唯物论之“物”差距甚远。不仅如此,熊十力认为唯气论不是儒学的真宗,讲心物同源的孔子之学才是正宗。建国后,熊十力主张“马列主义中国化”,认为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先“昭明孔学真相,为吸收马列主义之基础”。(熊十力,1994年,第32页)注意:熊十力虽然倡导马列主义中国化,却要以孔学吸收、消融马列主义,是要使孔学借马克思主义来实现自身的现代化。
 
熊十力晚年的学术活动,最值得关注的,就是他用唯物史观解读孔子的政治哲学。在《原儒》中,熊十力指出:“孔子之外王学,主张废除统治阶级私有制,而实行天下为公之大道。”(《熊十力全集》第6卷,第475页)因为“在统治阶级与私有制之下,大多数人受少数人之侵欺,其道德与智慧不易表现。在阶级与私有制废除,天下一家之制度下,人人可以表现其道德与智慧”。“即荡平阶级,而建立天下一家之新制”。(同上,第463页)这就是大同之世,而在大同之世里,没有阶级统治和压迫,没有私有制,人人都是道德和智慧觉悟很高的士君子。如何实现大同之世呢?他认为,中国古代社会有天子、诸侯、大夫三层统治阶级,即孟子所谓治人者食于人;天下最大多数的小民,即治于人者的食人,是被统治阶级。在政治方面上,必须通过“人民革命拨乱”的方式“取消王权”,消灭统治阶级,并通过人民选举来决定公共权力之执掌。(同上,第476、520)在废除私有制方面,他明确提出三方面的措施:一是土地国有;二是生产事业,其大者皆国营,乃至全地万国,亦逐渐合谋平等互助,以为将来世进大同,国际公营事业之基础;三为金融机关与货物之聚散,皆由国营,无私人资本家。(同上,第534页)熊十力用唯物史观来解释孔子的大同思想,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容纳进儒学里,使儒家政治哲学看上去更有系统、更有说服力并具有现代内涵,从而使儒学现代化。
 
总之,冯友兰、熊十力、梁漱溟等人用唯物史观对儒家的历史观和政治观赋予一种新解释,这不仅使儒家的历史和政治哲学显得更思辩化、条理化,而且还用唯物史观来分析中国历史的社会发展过程,企图能为中国的现代化寻找一种道路,从而使唯物史观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也就是说,他们的努力,不仅使儒学在形式上实现了现代化,而且使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实质上实现了中国化。
 
四、反思
 
在“儒学的现代化”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双向会通的过程中,张岱年、张申府、毛泽东等人以儒学来格义、诠释辨证唯物论,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同时又间接使儒学现代化;而冯友兰、熊十力、梁漱溟等人以唯物史观来引申、发明儒家的历史和政治哲学,使儒学现代化,同时又间接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此富有创意的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会通中,我们能得出以下的启迪与思考:
 
第一,在哲学的现代化和中国化活动中,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在以上哲学家的头脑中并不存在着僵化的二元对立。他们看来,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在精神上有相通的地方,而且完全可以创造性地相互转化。那些所谓“排斥说”、“冲突说”只是由于政治意识形态或党派性的立场而来,而那种对儒学与马克思主义都给予肯定的不痛不痒的“并存说”,在潜意识中还是存在着政治意识形态对立的影子。
 
第二,建构新的中国哲学,必须做到哲学的现代化与中国化的统一。即一方面我们要吸收现代知识学的新成果,使传统哲学的概念、辩论和证明更加明晰化、理性化和系统化,且不与现代科学常识相违背,以便使传统哲学适应现代人的心智,同时又能使之切实应对现代人所遇到的自然、社会和人生问题;另一方面,所引进的西方哲学范畴和理论必须有一个中国化的过程,使之能接上中国哲学史、并用中国人熟悉的语言来表达。那些要求保持“原汁原味”中国哲学的论调,只是理想化的“田园牧歌式”的情调,它只能满足少数人的美学口味,却有可能导致中国哲学在现代社会中“死亡”。同样,那些照搬照抄西方哲学而不能将其“中国化”的哲学,也只能供学院书斋中极少数人的“把玩”,它不可能在多数中国人的心灵土壤里生根发芽并结果。因此,一种未来的中国哲学,必定是现代化与中国化的统一。

第三,上述20世纪的哲学创新,不论是儒学的现代化,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它们都以辨证唯物论为桥梁或焦点,有力的肯定了辩证法思维是中国思维的特性之一。这似乎已经印证了李约瑟的说法:即“当希腊人和印度人很早就仔细地考虑形式逻辑的时候,中国人则一直倾向于发展辩证逻辑”。(李约瑟,1978年,第337页)也就是说,是由于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上的相通性,才使得深受儒学影响的中国人毫无困难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然而,正如熊十力所说的,儒学唯物论的“气”,是灵妙有理且生生不息的物,它具有泛神论之意,而不同于辨证唯物论的“物”。如何将中国哲学的“气”与西方哲学传统中实体意义上的“物”真正融合起来,是儒学“唯气论”与辨证唯物论在会通过程中仍未能完成且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第四,在儒学现代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追求中所产生的“中国特色”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反思。这包括哲学层面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或者“中国味”、“中国精神”。试问:哲学上的“中国特色”到底是什么?是儒学的唯气论和辩证法,还是熊十力所说的“孔学真相”,抑或两者都有?另一方面包括政治社会层面的“中国特色”,它是关于中国现代化道路的选择问题。梁漱溟所谓“照搬欧洲近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道路走不通,照搬苏俄共产党发明的政治、经济道路走不通”的说法,现在看来有相当的正确性,那么他所说行得通的“儒家式的社会主义”到底指什么?它与现在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有何关系,姑望好学深思者回答之。
 
参考文献
 
李存山 主编,2005年,《张岱年选集》,吉林人民出版社。
田文军 主编,1995年,《 冯友兰新儒学论著辑要》,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冯友兰,1992年,《中国现代哲学史》,香港中华书局。1984年,《秦汉历史哲学》, 载《三松堂学术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冯友兰集》,群言出版社。
陈唯实,1936年,《通俗辩证法讲话》,上海新东方出版社。
胡绳,1998年,《胡绳全书》第四卷,人民出版社。
毛泽东,1991年,《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张申府,1986年,《所思》,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
1996年,《思与文》,河北教育出版社。
王锟,2007年,《儒学对唯物辩证法形成的影响》,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第3期。  2007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儒学的融合——评张岱年的新唯物论》,《福建论坛》第6期。
梁漱溟,1989年,《梁漱溟全集》第一册,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梁漱溟集》,群言出版社。
熊十力,1994年,《体用论》,中华书局。   2001年,《原儒》,《熊十力全集》第6卷,湖北教育出版社。
李约瑟,1978年,《中国科学技术史》第3卷,科学出版社版。
 
发表于《哲学研究》2010年第1期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