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宋朝物价分享系统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20-03-17 01:10:45
标签:宋朝物价
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隐权力2: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游戏》《重新发现宋朝》《中国的自由传统》《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原来你是这样的大侠:一部严肃的金庸社会史》《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等。

宋朝物价分享系统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我们都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二月廿三日戊午

          耶稣2020年3月16日

 

 

 

我经常在微博上看到这样的信息:某地的“绿色”大萝卜(或者其他农产品)大丰收,价格极贱,每斤五毛钱,但仍然没有人收购,眼看就要烂在地里了。跪求网友转发信息,希望收购商帮帮当地农民。每次看到这种信息,我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因为我在广州菜市场买大萝卜,一斤要几块钱。

 

所以我常常设想,能不能运用现在的互联网技术,设立一个即时更新的多层次的物价动态信息系统呢?中间商只要打开系统,便可一目了然地了解到全国各地的物价信息,从而决定前往哪个地方采购哪类商品。这样,不但农民伯伯可以及时卖出积压的大萝卜,我等升斗小民在菜市场上买大萝卜时价格也可以稍低一些,而中间商也能够赚取到地区差价提供的合理利润。我相信,以现代社会的组织能力与信息、通信、交通、物流技术,建成这样一个物价动态信息系统,并不困难。

 

当然,我不是商界中人,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已经有了这样的全国价格与供求信息系统,从网上看到的消息是,“近几年,一些全国性和地区性的价格信息网络正在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国家物价局价格信息中心正在筹备建立全国价格与供求信息网络。”但我确知,即便我们建成了一个全国价格与供求信息的动态数据库,也不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因为类似的事情,宋朝人已经在做了,而且做成了。

 

 

 

这是真的吗?真的。首先请允许我略为回顾一下宋朝之前的物价机制。中晚唐之前的商业贸易,很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形态,所有的市场交易都必须在政府指点的地点(市)与时间(中午,击鼓三百声宣告开市;日落前,击钲三百声表示闭市)进行,你想将在临街的自家门口摆个摊子开个小店,也是不允许的。没办法,大唐(及之前)实行的是“坊市制”。政府又设立市令“掌百族交易之事”,坊市上百货的价格均由市令设定:每旬市令要对各类商品的价格作出评估,根据商品质量的优劣定下上、中、下三等时价,这个定价机制叫做“三贾均市”,又叫做“时估”制度。

 

从晚唐入宋,坊市制解体,“时估”制度则为宋王朝继承下来——每旬的最后一天,开封府与天下各州县都要召集当地各行铺户,评估下一旬的商品销售价格,并登记成表格,然后逐级上报,最后汇总于三司存档。必须注意,宋代的“时估”制度跟唐代的已经出现了质的不同:首先,评估物价的人不再是政府官员,而是各行业的商界领袖;更重要的是,各行铺户作出的估价并不等于商品交易的标准定价,而是一种预测价与参考价,时估之外,自有市价,市价如何,还是取决于市场。

 

那么宋政府为什么要每旬进行一次“时估”呢?这是因为,宋政府需要收集各个地方、各个时段的物价信息,建成一个价格反馈系统。这样,在政府采购的时候,或者征税过程中要将实物税折算成货币的时候,就可以用“时估”数据作为政府采购或征税折算的指导价与参照系。用宋人的话来说,“州军县镇,旧来行户立定时旬价直,令在任官买物,盖使知物价低昂,以防亏损。”(《宋会要辑稿·职官》)

 

令我们惊奇的是,宋政府还将这套物价反馈系统应用于商业。我们知道,中国地域广阔,各地物价存在差异,比如在山东农村,一斤萝卜只要几毛钱,而到了广州的超市,一斤萝卜可能要卖几块钱。那么建立一个覆盖全国各州县的物价数据库,对于商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以今天的信息技术与物流网络,我们当然可以迅速得悉各地的物价数据,并根据价差计算利润空间,运用物流网络快速调拨商品,以此获利。不过我们用不着骄傲,因为这样的做法,宋人已经在尝试了。

 

 

 

宋神宗熙宁年间,朝廷在京师与各州设市易务,作为国营的物资公司。商人可以向市易务赊买货物,然后销售于市场。显然,商人卖出的价钱要高于赊买价,才有利可图。但一地之内,季节性差价并不大,“一州一县价所增减,相去亦必不甚远,则或积而难售”,所以商人就没有太大的兴趣赊买市易务的货物,市易务便出现了货积而难售的情况。如果想出一种办法,让商人遍知各地物价呢?天然存在的地区性差价肯定会吸引商人积极赊买货物、贩运于各地。因此,一位官员向皇帝提建议:

 

“今若每旬令一路州军估定物价,报提举司,提举司报辖下州,州下所属,榜募人出抵当或见钱,市易司收息一分至二分,令商人自卖,则官已收二分之息,而又有余利以资贩者,则商贾流通,货无湮滞,税额敷羡,物价常平。”(《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五)意思是说,政府运用原有的“时估”机制,将全国各地的“时估”数据下发至各州县,由各州县衙门定期(每旬)贴榜公布。这样,商人便可以预知未来十天各个地方的商品参考价,便会抢先恐后向市易务赊买货物;这样,市易务可以通过赊卖货物获得年利率20%的利息,商人也可以利用地区性差价获得利润;这样,“则商贾流通,货无湮滞”。神宗皇帝批准了这一建议,“诏具为令”。我们不能不承认,宋政府对于市场经济仿佛具有一种天赋的领悟力。

 

宋朝的通信、交通与物流速度,自然无法与今天相比,因此宋代的物价反馈,难免是滞后于市场的,不过,古时候的市场节奏慢,市场价格的波动不可能如今天这么瞬息万变,因此,宋人建立起来的那套全国物价反馈机制,大体上应该是有效的。

 

可惜的是,后来的明王朝尽管还沿用“时估”制度,但已流于形式,最后只是由各部大臣每年合议评估一次物价,完全脱离了市场现实。而且明政府对于发展商业全无兴趣,失去想象力,“时估”只是用于政府购买物资的定价而已。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