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摆街边摊的武大郎一天能赚多少钱?养得起潘金莲吗?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20-06-08 17:54:20
标签:摆街边摊、武大郎
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隐权力2: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游戏》《重新发现宋朝》《中国的自由传统》《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原来你是这样的大侠:一部严肃的金庸社会史》《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等。

摆街边摊的武大郎一天能赚多少钱?养得起潘金莲吗?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我们都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闰四月十五日庚辰

          耶稣2020年6月6日

 

 

 

《水浒传》里有个武大郎,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住在山东阳谷县,以卖炊饼为生。宋朝的炊饼是什么食品呢?可不是烧饼,而是馒头。

 

今天我们就来正儿八经考据一个问题:《水浒传》里的武大郎摆街边摊卖馒头,一天能赚多少钱?

 

武大郎是宋朝小贩,所以,首先我们要来看看,在宋朝,一名小贩的日收入大约是多少。

 

南宋庆元初年,饶州小商贩鲁四公,在城里“煮猪羊血为羹售人,以养妻子。日所得不能过二百钱,然安贫守分,未尝与邻里有一语致争”。饶州卖猪羊血羹的小商贩,日收入不到200文钱。吴中也有两名小商贩,“同以鬻鳝为业,日赢三百钱”,靠卖活黄鳝为生,每天收入约300文。比较有意思的是一个叫乐生的小贩,每日“得百钱即罢休,以其僦屋饮食之余,遨嬉于邸戏中。既归,又鼓笛以歌,日以为常”。每天赚够100文,便不再做生意,回家吹笛唱歌。可见一名宋朝小商贩的日收入一般在100文至300文之间。

 

工匠、佣工的日收入也维持差不多的水平。北宋中叶的“淮西达佣”,“翳茨为居,与物无竞,力能以所工,日致百钱,以给炊烹。或时得羡于常,则尽推赢易酒肉以归”。这名“达佣”每日出卖劳动力所得约100文钱,若多赚了十几、几十文,都尽买酒肉。宋朝官员雇请搬家的苦力,“日给雇钱人二百(文),往往远指程驿,务多得雇钱”,受雇的苦力往往还以路途遥远为由要求加价。崇宁年间,京师校书省雇请人抄书,“每月各人支钱三贯五百文,每日写字二千五百”,即每日工价约116文。南宋绍兴末年,舒州官营酒务“每日合用杂工壹拾贰名,每名日支工食钱贰佰伍拾文省,酒匠壹名日支工食三百文省”,酒务杂工的日工价为250文(省),酒匠为300文(省)。绍熙三年,潭州修筑城墙,“日须支工钱三百”。可知宋朝工人的日工价一般也为100文至300文。

 

看来每日100文的收入水平应该是宋代社会底层人日收入的基准线,高于这条基准线,基本上可以解决温饱;低于这条基准线,则有饥寒之虞。南宋时一位知县劝谕百姓的公告也可佐证我们的推断:“农工商贩之家,朝得百金,暮必尽用,博奕饮酒,以快一时,一有不继,立见饥冻。”因此,在阳谷县叫卖炊饼的武大郞,只要手脚勤快一点,每日至少赚100文钱是没有问题的。

 

可惜《水浒传》并没有明说武大郎的收入水平。不过,从《水浒传》的一处细节,我们可以大体推算出武大郎每日卖馒头的收入。

 

小说写道:有一日,武松因为有公务,需要离开阳谷县一段时间。临行之前,他跟兄长武大郎说:“你从来为人懦弱,我不在家,恐怕被外人欺负。假如你每日卖十扇笼炊饼,你从明日开始,只做五扇笼出去卖;每日迟出早归,不要和人吃酒。回到家里,便下了帘子,早闭上门,省了多少是非口舌。如若有人欺负你,不要和他争执,待我回来,自和他理论。”

 

从武松的这一段话,可以知道,武大郎每天大概可以卖掉五至十笼馒头。我们取最小值,就假定他每日卖的馒头是五笼。一笼大约有十八个馒头,五笼即九十个。北宋末,一个馒头售价大约是五六文钱,那么每天卖掉九十个馒头,营业额大概有500文钱。若按50%的利润计算,毛利是两三百文钱。正好与宋朝下层市民的常见收入水平相符合。

 

 

 

那么,每天两三百文钱的收入,可以维持怎样的生活水平呢?养得起全职太太吗?我们需要再弄清楚另一个问题:在宋朝,一个像武大郎这样的城市下层市民,一天的生活成本是多少钱。

 

北宋司马光说:“十口之家,岁收百石,足供口食;月掠房钱十五贯,足供日用。”即每人日均消费50文。但这是中产阶层以上家庭的生活成本。生活在城市下层的宋朝“武大郞”们过日子显然不需要这么大的开销。

 

让我们先从维持基本温饱的最低生活成本说起。宋朝政府对贫民的救济标准一般都是每口人“日给钱二十”。程民生先生认为,这个“官方的救济标准,可以视为生活费用的底线”。一名成年人每日约需要口粮2升米,每年又需要一匹布作为衣料。北宋时,在市场上购买2升米约需16文钱,一匹布则需500文。算下来,每日20文钱恰好可以维持一个人的基本温饱。换言之,一名日收入100文左右的城市下层人,大约可以养活一个五口之家——但日子无疑会过得非常艰难。

 

如果想过上稍有些尊严与体面的生活,除了吃饱穿暖,每日还要一点肉菜吧?南宋宝祐年间,建康府“实济局”(福利院)的“盐菜钱”每日每口人约30文钱(剔掉了通胀因素)。按这个标准,一个成年人每日的副食费用大概需要30文。

 

还需要一间可以栖身的房子吧?要知道,《水浒传》中的武大郞可是住着一栋临街二层小楼。不过,看小说所描述,“武大在清河县住不牢,搬来这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此日,正在县前做买卖。”这栋楼房是租赁的,并非武大郞的产业。

 

宋代城市中,租房居住的情况非常普遍,房租有高有低,在开德府,“每间赁钱有一百至二百文足,多是上等有力之家。其后街小巷闲慢房屋,多是下户些小物业,每间只赁得三文或五文”。日均三五文钱的租金应该是相当便宜的。在开封府,政府“楼店务”管理的公租房,房价每日也不过15文上下,这个租金水平是城市下层人可以承受的。阳谷县这种小地方的房租肯定要低于京师,即使是临街楼房,租金也不可能高于京城的寻常房屋。

 

像武大郞这样的二口之家,如果想在宋朝城市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每日成本大致如下:口粮与衣料费用40文;肉菜副食费用60文;房租15文;杂费若干。合计约150文。

 

 

 

考虑潘金莲是一个爱美的女子,少不了要买一点胭脂水粉,衣裙也要多几件替换,所以,武大郎家一天的开销起码要200文。如果武大郎每天卖馒头能够赚两三百文钱,他与潘金莲的小日子还是可以过下去的,不会很窘迫。

 

从小说《水浒传》的细节描写来看,武大郎与潘金莲的小日子还是过得比较宽裕的,家里有存款,比如武松回家,大郎马上就有闲钱买酒肉、果品招待;王婆请潘金莲喝酒,武大郎知道后,说:“啊呀!不要白吃她的。你明日倘若再去给她做衣裳时,带了些钱在身边,也买些酒食与她回礼。”让小潘带了一贯钱给王婆。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