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志华】两类三层超越论——基于时空观念对超越问题的辨析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5-09-05 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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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三层超越论

——基于时空观念对超越问题的辨析

作者:程志华(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河北大学燕赵哲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来源:《孔子研究》2025年第4期


摘要:牟宗三基于中西哲学比较提出“既超越又内在”的“内在超越”说,以西方哲学为“外在超越”,中国哲学为“内在超越”。“内在超越”是基于“轴心时代”所奠立的人类理性发现与发扬为基础的理论建构。然而,人类理性是有限制的,界限是不可突破的,此既由康德予以“最哲学”的证明,亦由贴近现实生活的时空观念予以证明。进而,所谓“超越”,实有宗教的超越与哲学的超越两类,而两类又可分为三层。在两类三层当中,牟宗三所谓“内在超越”实乃哲学的超越,为内在的、境界的超越,而非外在的、实体的超越;在内在的、境界的超越当中,牟宗三的“内在超越”达到了理论高峰。两类三层超越论,既可以维护高扬理论之价值,亦可以对理性施以限制。


关键词:内在超越 人类理性 时空观念 宗教的超越 哲学的超越


作者简介:程志华,哲学博士,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大学燕赵哲学与文化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儒家哲学、比较哲学

 

一、关于“超越”问题的论争

 

20世纪初叶,中西文化开始在理论层面正面交锋,两种文化的比较研究由此成为重要学术课题。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两种文化理论层面的比较研究逐渐深入,中西哲学的比较研究亦开始“登场”。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以牟宗三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开始探讨中西哲学关于“超越”问题的不同理解。在他们看来,西方哲学深受宗教影响,而宗教所谓的“超越”专指“外在超越”(external transcendence)。与其不同,中国哲学因无宗教的影响,其亦讲“超越”,但此超越为“内在超越”(immanent transcendence)。需要说明的是,现代新儒家的这种“内在超越”说,是出于中西哲学比较而提出的,目的是为了阐明,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在“超越”问题上虽有不同呈现,但中国哲学并不亚于甚至还要高于西方哲学。质言之,目的是为了提升中国哲学的地位。关于“内在超越”,最具代表性的是牟宗三的论述:“天道高高在上,有超越的意义。天道贯注于人身之时,又内在于人而为人的性,这时天道又是内在的(Immanent)。因此……说天道一方面是超越的(Transcendent),另一方面又是内在的(Immanent与Transcendent是相反字)。天道既超越又内在,此时可谓兼具宗教与道德的意味,宗教重超越义,而道德重内在义。”[1]其基本意思有二:一,“天道”既超越又内在,故言“超越而内在”。二,宗教重“超越”,道德重“内在”。所谓“内在超越”便兼具宗教与道德意味。

 

关于中西哲学“外在超越”与“内在超越”之何以可能,牟宗三作了进一步解释:“外在超越”指“人格神”相对于人而言,“内在超越”指“创生不已之真几”相对于人而讲。质言之,所谓“超越”均就“创造性的本身”言,但西方哲学的“创造性的本身”指上帝,中国哲学的“创造性的本身”指“天道”。[2]很显然,“外在超越”之可能的关键是上帝与人二分,“内在超越”之可能的关键是“天道”与“人道”相统一。

 

“内在超越”不仅将“超越”与“内在”结合在一起,而且将宗教与道德结合在一起,更重要的是,它实现了提升中国哲学地位之目的。“内在超越”说因其强烈的理论冲击力,甫一提出便引发哲学界的重视和争论。赞成者以汤一介[3]、余英时[4]为代表,反对者以李泽厚、赫大维、安乐哲[5]等为代表。赞成者的观点毋须具体介绍,反对者的观点则不容忽视,李泽厚认为,“内在超越”说之“超越”与“内在”存在逻辑上的矛盾。他的意思是,“儒、道由于巫史传统,都没有对迥然异质的另一个世界的‘超越’追求和个体拯救。严格说来,中国只有‘超脱’,并无‘超越’”[6];“超脱”是就“境界”说,“超越”是就“实体”说。郝大维和安乐哲则强调,“超越”有严格的意义,它特指“超验”的原理:若以A代表“超验”原理,以B代表具体事物,二者之间的关系为:从本体论讲,A是B的根据,B是A的产物;从认识论讲,由A可以说明B,不能由B说明A。这种关系的实质即是,A“超越”于B。[7]既然如此,现代新儒家的所谓“内在超越”便是错误的,而其错误具体表现为两点:其一,“天”其实并不具有超越性,故不为“超验”的原理。[8]其二,人可以成为神。[9]

 

很显然,赞成者与反对者针锋相对,理由似乎都很充分。然而,针锋相对的两类观点是否真的就无解了呢?实际上,上述两类观点并非真的水火不容,对立的产生更多来自双方不同的语境。

 

“语境”是一个重要问题,通常所谓的“角度”“视角”其实是一种自觉或不自觉的“理论预设”,而“理论预设”乃话语的条件即“语境”;之所以会发生针锋相对的论争,重要原因在于“理论预设”即“语境”不同。也就是说,若在同一“语境”下,通常是不会发生如此争论的。那么,如何理解关于“超越”问题内外之争的“语境”呢?首要的问题便是,如何理解“超越”的含义。

 

二、“超越”概念的两种含义


对“超越”概念的不同理解是引发上述论争的重要原因。那么,“超越”的含义是什么呢?

 

从语言学角度讲,“超越”概念的基本含义是“攀越”“跨过”“超过”。从文化学的角度讲,“超越”有两个主要适用领域:一为宗教领域,指“神”对人类世界的“超过”,为“超越者”与“被超越者”之实体的不同;二为哲学领域,指某类现实主体所具有的对通常品质、能力或状态之“界限”的“超过”,为“界限”上下之境界的不同。质言之,宗教领域与哲学领域的“超越”概念其含义是不同的。

 

在康德看来,宗教与哲学虽然分属两个领域,哲学固然不可代替宗教,但哲学具有思考宗教的权利。基于此观念,康德分析了“超越”(Transcendental)的两种含义:其一,“超验”或“超绝”义,所对应的英文单词为Transcendent,核心含义为“超越经验”,乃“经验不可知”。在其“实践理性”领域当中,“上帝存在”“灵魂不朽”“意志自由”便是“超验”的,因为它们超出了经验限度;而这三者又是“实践理性”所需的,故康德以“道德公设”命名之。其二,“先验”义,所对应的英文单词为a priori,核心含义为在逻辑上“先于经验”,而“先于经验”并不意味着不可知。具体来讲,此类“超越”所指虽是“先天的”,却在人类经验限度之内,与经验相关但又在经验之上。时空观念、知性范畴等均属于此意义下的“超越”。关于这两类“超越”之别,康德说:“先验的与超验的非可通用之名词。……一原理撤废此等限界甚或实际指挥吾人超越此等限界者,则名之为超验的。……与此等超验的相对立,可名之为纯粹悟性之内在的原理。”[10]“纯粹悟性之内在的原理”所指对应的是“先验”。进而,在康德理论视域中,“超验”或“超绝”为本体论意义的言说,它以“信仰”为基础;“先验”为知识论意义的言说,它以“理性”为基础。换言之,本体论意义下的“超验”或“超绝”不可知,知识论意义下的“先验”是可知的。很明显,“超验”或“超绝”义的“超越”对应的是“超越”的宗教义,“先验”对应的是“超越”的哲学义。

 

至此,可能有人会质疑康德:既然“超验”“超绝”不可知,那么对“超验”“超绝”的论说具有“合法性”吗?康德的回答是,哲学虽然不能代替宗教,但哲学可以思考宗教。

 

康德的哲学称为“批判哲学”,“批判”之意在于对人类理性进行检讨,既发现人类理性的能力,亦确定人类理性的限制,两者是其“批判哲学”的全部内容,缺一则不完整。从特定角度讲,康德“批判哲学”之所以重要,主要在于其发现了人类理性的限制。他认为,人类理性有两种应用:其一是“纯粹理性”,其二是“实践理性”。两种理性固然有其令人骄傲的能力,但其限制亦是明显但却常被忽视的。就“纯粹理性”讲,其限制通过四个“二律背反”表现出来[11]——“二律背反”的实质是感性和知性能力的超范围运用,即把感性和知性超越“纯粹理性”范围而运用于“实践理性”范围。康德说:“既然时间、空间和一切理智概念,以及在感性世界里通过经验的直观或知觉而得出来的概念,除了使经验成为可能之外,没有、也不可能有别的用处。……把经验的可能性的原则视为自在之物本身的普遍条件,那就更荒谬了。”[12]就“实践理性”讲,其限制表现为道德实践之“最高善”(即德福一致)的实现非人的理性所可解决,而需要仰赖于“意志自由”“上帝存在”“灵魂不朽”三个设准。[13]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现实上,都不得不承认康德三个设准的深刻、精致之处。尽管可以批评康德三个设准为“道德神学”[14],但康德透过三个设准所揭示的人类理性限制应为不可否认者。

 

无论是“纯粹理性”还是“实践理性”,不可否认的是其均有限制。为了避免流入“道德神学”而被批判,李泽厚对人类理性限制进行了“哲学的言说”——将理性的限制名为“理性的神秘”——所谓“神秘”,意味着超越“人的理解之极限”,即超出人类理性能力。他说:“宇宙为什么存在?为什么这么有规律地存在?这是不可以理解的,是人的理解之极限,即所不能逾越的、所不能达到的,可以称其为‘理性的神秘’,即我所谓的‘神’。”[15]

 

综上所述,“超越”从概念上讲分宗教领域和哲学领域两种不同含义,宗教领域的“超越”“假设”是无限制的,因为它奠基于“信仰”之上,而“信仰”是不受理性限制的;哲学领域的“超越”是有限制的,因为它奠基于“理性”之上,而“理性”必然是有限制的。

 

三、“轴心期”之哲学的突破


就人类历史来讲,“轴心期”是一个上承下转的时期:所谓“上承”,指它承继了之前古代文明时期所积累的成果;所谓“下转”,指“古代文明为轴心期提供了基础,却被它所淹没。……具有极其丰富的精神创造的轴心期,决定了直至现今的全部人类历史。”[16]“上承”没有问题,“下转”则会引发两个问题:其一,何以“轴心期”会发生这种不同于古代文明的“转变”;其二,这种转变是否具有完全合理性?

 

就第一个问题讲,“轴心文明”与古代文明的根本区别在于“哲学的突破”。“哲学的突破”端赖理性的发现与发扬,而理性的发现与发扬首先是对神性的质疑和反抗。“像先知们关于上帝的思想一样,希腊、印度和中国哲学家的重要见识并不是神话。理性和理性地阐明的经验向神话发起一场斗争(理性反对神话),斗争进一步发展为普天归一的上帝之超然存在,反对不存在的恶魔,最后发生了反对诸神不真实形象的伦理的反抗。”[17]中西文献均有相似的记载:西方为《圣经·创世记》之人被逐出伊甸园,中国为《尚书》《国语》所载之“绝地天通”。《圣经》记载人被逐出伊甸园,主要目的在于说明人的“原罪”,但亦侧面反映出人类理性的发现与发扬——“亚当”是第一个人类,耶和华用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了第一个女人“夏娃”,让他们结为夫妻,生活在幸福的伊甸园。后来夏娃受蛇的诱惑偷食禁果,并让亚当食用。耶和华惩罚他们,把二人逐出伊甸园,二人即为人类祖先。[18]——偷吃禁果便是人类理性发现与发扬的表现。《尚书》《国语》记载“绝地天通”,主要目的在于强调“民神不杂”“民神异业”,但专职与神沟通的“重”“黎”为人,则从侧面反映出人类理性的发现与发扬。所谓“古者民神不杂。……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者也。”(《国语·楚语下》)

 

理性的发现和发扬还有另外的表现,即开始“探询根本性的问题”。一个方面,人类理性开始“意识到整体的存在”;另一个方面,开始意识到“自身和自身的限度”。这两个方面是一体之两面:前者是人类生存的背景,后者是人类生存的解放;人类要解放离不开对背景的认识,人类要生存亦不能止于“被生存”而应从中解放出来。雅斯贝斯说:“这个时代的新特点是,世界上所有三个地区的人类全都开始意识到整体的存在、自身和自身的限度。……他探询根本性的问题。面对空无,他力求解放和拯救。通过在意识上认识自己的限度,他为自己树立了最高目标。”[19]作为上述两个方面发展的成果,哲学家作为一种职业出现了;他们在思辨层面解释人类生存的“背景”和“解放”问题,而解释的思路是“在理论思辨中把自己提高到上帝本身”。“哲学家首次出现了。人敢于依靠个人自身……人证明自己有能力,从精神上将自己和整个宇宙进行对比。他在自身内部发现了将他提高到自身和世界之上的本原。人在理论思辨中把自己一直提高到上帝本身。”[20]这便是理性“探询根本性的问题”的答案,而其核心是“在理论思辨中把人提高到上帝本身”。

 

对神性的质疑和反抗、对根本问题的探询,由此共同完成了“轴心文明”对古代文明之“哲学的突破”。

 

就第二个问题讲,雅斯贝斯已经意识到轴心时代的创造是否完全合理这个问题。他说:“如果轴心期的重要性达到了使我们沉浸其中的程度,问题就产生了:这个时期及其创造是此后一切的尺度吗?……对这一问题给以机械肯定的答复当然是错误的。较晚的现象恒定地具有自己的价值,它不会出现在前一个现象中。……把历史安排在根据一个普遍适用的概念自动推断出的价值体系中,是完全不可能的。”[21]毋庸置疑,轴心时代开辟了人类历史新时代,奠定了之后三千年人类文明的基础,为人类文明的固化、发展和人类幸福的寻求提供了莫大保障。此当然是其合理处。但是,亦应看到的是,它亦有诸多方面的不完善之处,而不完善的根本原因在于“哲学的突破”导致了理性界限或边界的丧失——人类理性发现和发扬固然值得肯定,但这种发现和发扬亦须有限制或边界;若理性失去限制或边界,必然带来理论和实践上的双重负作用。质言之,人类理性是有限制的,若突破这种限制,它会发生“异化”,成为自身的对立面,导致理性的自我否定、自我戕害。此则为其不合理处。轴心文明对古代文明的转变既具合理处亦具不合理处,此为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

 

四、时空观念与人类理性限制


康德关于人类理性的理论有两个方面的价值:一方面是高扬人类主体性,另一方面是对人类理性施以限制。这两个方面实乃对“轴心文明”下人类理性之最清醒、“最哲学”的理解。然而,正因为其“最哲学”,远离人们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人们往往忽视或无视这最清醒的理解。那么,如何贴近现实生活来理解人类理性的限制呢?时空观念乃一个不错的但往往被人所忽视的切入点。

 

按照基督教《圣经·创世记》的说法:“起初,神创造天地。”这是《创世记》第一章之总的说法。具体来讲,所谓“神创造天地”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创造时间;二是创造空间;三是创造包括人在内的天地万物。需要注意的是,时间和空间不是本有的,而是上帝所创造的,鱼虫鸟兽以及人亦为上帝所创造;鱼虫鸟兽和人都生活在时间空间之中,以时间空间为生存条件。[22]

 

伊斯兰教有与基督教相似的“创世记”:真主是“全能”的“造物主”,宇宙万物都由他创造——两天之内创造大地,在地上造山川,降下幸福吉祥;接着,在四天内为需求者规定了生活所需。随后,真主又创造天使;接着,用黑泥创造第一个男人“阿丹”,继而用“阿丹”的肋骨创造第一个女人。[23]由此不难发现,在伊斯兰教,时间与空间亦均非原有,而为真主所创造;人与其他动物均生活在时间空间当中,即以时间空间为生存条件。

 

佛教没有基督教、伊斯兰教那般的“创世记”,但亦有极为相似的关于人所生存的世界(地球)起源的理论。在佛教看来,“天”从下至上分为“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欲界”有六层天;“色界”有“四禅天”,之下又分为十八层天;“无色界”有四层天。三界累计共有二十八层天,其中“色界”的第三天为“光音天”,人所生存的世界(地球)产生于“光音天”;作为血肉之躯的人类亦出现于这个“光音天”。[24]可见,在佛教,时间空间并非永恒、普遍存有,而是仅仅存在于“色界”之“光音天”;人类生活于“光音天”,即是以时间空间为生存条件。

 

讲到此处,亦会有质疑出现:上述均为宗教所言,既无法证伪,亦无法证实。而且,无神论者完全可以从其立场出发而否定宗教所言。实际上,科学发展已经证明时间和空间的非永恒性、非普遍性。现代宇宙学最有影响的学说“宇宙大爆炸理论”认为,“宇宙大爆炸”之前没有时间和空间,时间和空间是“大爆炸”之后出现的——出现于约137亿年前的大爆炸之后。[25]另一种宇宙学理论“多重宇宙论”甚至认为,在我们的宇宙之外,很可能还存在着其他宇宙,各个宇宙之间都包括自己的时间和空间。[26]此外,著名的“黑洞理论”则认为,“黑洞”是宇宙的一个“奇点”;在这个“奇点”中,所有物质及其规律都崩塌了,相应的时空观念也失效了。[27]

 

可见,无论三大世界性宗教还是现代宇宙学,均证明时间和空间的非永恒性、非普遍性。所谓“非永恒性”,指时空有其起源,而非一直存在;所谓“非普遍性”,指时空有其特定适用范围,而非普遍存在于所有世界。进而,时空的非永恒性和非普遍性足以证明,人类理性不能超越时空,不具有超越时空的能力。通常所谓的时空的永恒性、普遍性,只是宗教(包括佛教)的“创世记”、宇宙学的“大爆炸”之下的永恒和普遍,而不是超越“创世记”和“大爆炸”之上的永恒和普遍。质言之,以时空为基准,有超越时空者,有在时空之内者,此为必须要明确者。

 

进而,相对于“创世记”和“大爆炸”关于时空之“绝对”的永恒和普遍,通常所谓的时空永恒和普遍只是“相对”的,即“相对”于人类生存所端赖的世界而言;就这个世界来讲,时空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一旦超出这个世界,它们便不再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质言之,“相对”的时空不是“永恒”和“普遍”,而只是“永续”和“无穷”。“永续”所标示的不是超越时间的“永恒”,而是在时间之流当中的不间断,因为时间之流相对于人生来讲已足够久;“无穷”所标示的不是空间的“普遍”,而是在人类生存世界当中的“无止境”,因为这个世界相对于人来讲已足够大。相对应讲,“永续”即中文的“宙”,“无穷”即中文的“宇”;中文“宇宙”这一概念形象而典型地揭示出“相对”意义下的时空观。《文子》论及“宇”“宙”曰:“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道在其中而莫知其所,故其见不远者,不可与言大……故能法天者,天不一时,地不一材,人不一事。”(《文子》)“莫知其所”就“宇”之“无穷”讲,“天不一时”就“宙”之“永续”讲。

 

关于此意义下的“永续”,最典型的论述莫过于《周易》六十四卦之序,其第六十三卦为“既济”,意指事物某一发展阶段已经完成;第六十四卦却为“未济”,意指事物之新一轮发展又开始了。很显然,“既济”与“未济”合在一起,所表达者在于强调事物发展变化周而复始、永无终结之义。《周易·序卦》云:“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

 

关于此意义下的“无穷”,最典型的论述莫过于《庄子·天下篇》所载惠施“燕北越南”之论:“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于此,司马彪解释说:“燕之去越有数,而南北之远无穷,由无穷观有数,则燕越之间未始有分也。天下无方,故所在为中,循环无端,故所在为始也。”[28]可见,“燕北越南”为天下中央之说,意在说明空间的“无穷”。

 

至此,需要对中国哲学中的“天”作一些疏解,因为“天”不仅与时间相关,亦与空间相关。历时性地讲,“天”在中国哲学中经历了一个转变过程:最初“天”主要指“帝”,为“神文”之主宰义。郭沫若说:“殷时代是已经有至上神的观念的,起初称为‘帝’,后来称为‘上帝’,大约在殷周之际的时候又称为‘天’。……那是因袭了殷末人无疑。”[29]正是因此,商纣王曾说:“我生不有命在天乎!”(《史记·殷本纪》)周武王亦曰:“尔未知天命。”(《史记·殷本纪》)然而,殷周之后尤其是经过孔子的改造,“天”渐而由“神文”的主宰义变为“自然义”的自然界。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最终,“天”又由“自然义”而变为“人文义”,成为“价值义”的“天道”。程颢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30]经过这样三个环节,便浮现出“天人合一”之说,其中最有代表性者莫过于张载所论:“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易》所谓不遗、不流、不过者也。”[31]之后,“天人合一”成为中国哲学普遍的一种论定。

 

从“天人合一”的观念来看,“天”虽由殷周之前的“帝”演变而来,但已不再是超越时空的人格神;它虽亦有事实与价值根源的双重意义,但这种意义因“天人合一”而变为时空范围内的言说。“天”为时空意义下的言说,从由“神文”之主宰义转变为“自然义”的自然界即已开始,至变为“人文义”的“天道”终而完成,因为“天人合一”的“天”既然与人合一,而人生活于时空之内,“天”亦必然无法逃脱时空范围。关于这一点,王船山曾有明确论说。

 

在王船山之前,《老子》之宇宙论认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32]此段话的意思是,天地在时空之内,为“有”。“道”则为“无”,因为它超越时空。《易纬》的宇宙论则认为:“易始于太极。太极分而为二,故生天地,天地有春秋冬夏之节,故生四时。”[33]这段话说明,“天地”为空间,“四时”为时间;空间、时间为“太极”所生,而“太极”超越时空。邵雍的宇宙论也认为,宇宙有“开辟”之时,“开辟”意味着空间和时间开始出现。“天开于子,子之前无天;地辟于丑,丑之前无地;人生于寅,寅之前无人。”[34]这里,“天”“地”意指空间,“子”“丑”意指时间。

 

王船山对这些观点予以严厉批评,以“愚”称之。在他看来,《老子》《易纬》和邵雍所论均为“天地有始说”。所谓“天地有始说”,即天地有开端然后万物发生的观点,实质是肯认“有”之外还有“无”,而这种肯认纯粹是无端之臆测。他的逻辑是,如果说“天地有始说”为真,那么“天地”依据什么而生呢?即,“易”必须依“有”而开展,由“无”则无从谈“易”。显然,“天地有始说”存在理论上的矛盾。另外,“未济”为《周易》之最后一卦,由此可知根本无所谓“天地之终”;既然无“天地之终”,便无“天地之始”。他说:“天地之终,不可得而测也。以理求之,天地始者今日也,天地终者今日也。其始也,人不见其始;其终也,人不见其终;其不见也,遂以为邃古之前,有一物初生之始;将来之日,有万物皆尽之终;亦愚矣哉!”[35]

 

王船山观点的实质是“天地无始说”,而“天地无始说”描绘了人类生存世界的特性——不是超越时空的“天”,而是时空之中的“天”。

 

综上所论不难发现,人类生活的世界是时空意义的世界,生活于这个世界的人类不可能超越时空。此便是贴近人们现实生活对于人类理性限制的理解,而此理解与康德之“最哲学”的理解互有补益。

 

五、超越之外在与内在、实体与境界


如前所述,“超越”在概念上有宗教和哲学两种不同含义,而宗教的超越是无限制的,哲学的超越是有限制的。所谓“无限制”,指宗教的超越为一种“信仰”,“信仰”不需要“理性”作保障,只有观念上“信”与“不信”的问题,而无理性上“合理与否”的问题。所谓“有限制”,指哲学的超越奠基于人类理性,而人类理性确实是有局限性的,无论纯粹理性还是实践理性都有其边界;这个边界只存在认识与否的问题,而不存在跨越的可能的问题。关于边界认识与否的问题,时空观念作为贴近现实生活的切入点给予再次确认。

 

基于“信仰”,宗教的超越有其特定性质:其一,超越者与被超越者为相对应关系;其二,超越者和被超越者均为“实体”即有形物;其三,超越者与被超越者互为外在关系;其四,超越者为原因、创造者,被超越者为结果、被创造物;其五,超越者为被超越者的归宿,被超越者为超越者的救赎对象。概言之,宗教的超越为外在的、实体的超越。孔子曾赞美禹重视祭祀,“致孝”鬼神,充分显示出宗教超越的这些性质。《论语·泰伯》记载:“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孔子赞美禹“致孝”鬼神,自己亦重视祭祀。《论语·八佾》载:“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在此,“祭祀”为对宗教超越的性质的绝好说明。

 

哲学的超越则明显不同,基于“理性”,其具有如下特定性质:其一,不存在超越者与被超越者的对应关系,所谓“超越”乃主体的自我超越;其二,超越与被超越为精神层级的不同,是纯粹“境界”性质的,而非实体即有形物之间的不同;其三,超越与被超越是在“天人合一”内部实现的,故超越与被超越乃互相内在关系;其四,超越为理想、目标、追求,被超越为现实、对象、基础。概言之,哲学的超越为内在的、境界的超越。孔子讲:“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孟子讲:“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孔子、孟子这些话,无论是“下学上达”,还是“知天”“事天”,均典型地反映出哲学的超越的性质。

 

关于外在的、实体的超越与内在的、境界的超越之间的区别,时空观念仍是一个较易理解的切入点。在时空观念之下,前者的实质不过是时空超越,即超越时空限制。例如,“神”创世是在“永恒”和“普遍”中实现的,是一种无时空的纯粹的活动;人类所生存的“此岸世界”是在时空范围之内的,而被救赎、实现超越之后的“彼岸世界”则是超越时空范围的。神与人、彼岸世界与此岸世界之不同均可由时空有无来理解。质言之,追求对时空的彻底超越乃宗教的超越的实质。后者则只是在时空范围之内的活动,即受制于时空而进行的超越活动,尽管人们对于时空可能无意识、不自觉。例如,儒家追求“死而不朽”,有“三不朽”之说,此便是在时空范围之内的“永续”和“无穷”。《左传》记载:“范宣子逆之,问焉,曰:‘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谓也?’……穆叔曰:‘以豹所闻,此之谓世禄,非不朽也。……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三不朽”不是对时空的彻底超越,而只是在时空之内的“永续”和“无穷”。质言之,追求在时空范围内的相对的超越,乃哲学的超越的实质。

 

至此,要正确把握哲学的超越的性质,还必须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即“境界”问题,因为关于牟宗三“内在超越”说的论争中“境界”亦是一个关键问题。那么,如何理解“境界”呢?“境界”本指“疆界”“边界”。《列子·周穆王》有言:“西极之南隅有国焉,不知境界之所接,名古莽之国。”不过,此后的佛教在精神层面使用“境界”概念。如《大乘起信论》云:“所谓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离于妄动,则一切境界灭。”[36]在佛教影响下,后来精神层面的“境界”概念渐渐确定下来。王国维多在精神层面使用“境界”概念。如言:“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37]冯友兰的境界论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境界”之精神性更好的回答。在他看来,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有“觉解”,而“觉解”会使人形成某种“境界”。[38]“境界”为一种心灵状态,属精神意义概念,指由人“觉解”宇宙人生所获得的意义层次。蒙培元对此解释说:“所谓境界,就是心灵超越所达到的存在状态,可视为生命的一种最根本的体验,这种体验和人的认识是联系在一起的。”[39]进而,因“觉解”程度的不同,人会有四种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四种境界之间是一种“超越”与“被超越”的关系:“自然境界”顺人之生物性,但对生物性无“觉解”;“功利境界”是“为利”,基于对人之生物性的“觉解”,为对“自然境界”的超越;“道德境界”是“为义”,基于对人的社会性的“觉解”,为对“功利境界”的超越;“天地境界”为“同天”的境界,“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光”,指“在宇宙中做人”,为对“道德境界”的超越。[40]在四种境界当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天地境界”这个最高层次的“超越”亦为内在的、境界的,而不属于外在的、实体的,理由是:“天地境界”乃人对于宇宙“大全”意义的“觉解”,一个方面,它属于“境界”,而非实体;另一个方面,它内在于“天人合一”,它属于人,而人生存于时空范围之内。

 

与“境界”这个关键问题相关,还需解释“天人合一”这个观念,因为“天人合一”即是一种“境界”。关于“天人合一”,如前所述,“天”在中国哲学流衍过程中逐渐失去“神文”和“自然义”而转变为“人文义”,为“天道”之义。就“天人合一”属于“境界”讲,最有代表性的观点为张岱年在《中国哲学大纲》序论中所言:“中国哲学有一根本观念,即‘天人合一’。认为天人本来合一,而人生最高理想,是自觉的达到天人合一之境界。物我本属一体,内外原无判隔。但为私欲所昏蔽,妄分彼此。应该去此昏蔽,而得到天人一体之自觉。”[41]这段引文的要点有三:其一,“天人合一”为中国哲学的一个根本观念,此强调“天人合一”观念的地位;其二,“天人合一”为一种“境界”,乃人生所追求的精神理想,此言“天人合一”观念的性质;其三,达致“天人合一”境界的途径,此言“天人合一”观念的修养功夫。

 

六、如何理解牟宗三的“内在超越”


在确定了“超越”概念的含义、人类理性的限制及“超越”的两种类别后,我们就可以对于牟宗三的“内在超越”所引发的争论进行直接回应了。

 

如前所述,牟宗三的“内在超越”的基本意思有二:一是“天道”既超越又内在;二是宗教重“超越”,道德重“内在”,故“内在超越”兼具宗教和道德意味。实际上,这两层意思的核心是“天道”与“人道”相统一,而统一的关键是人可有“智的直觉”。在牟宗三看来,一方面,“天道”与“本体论的实体”(即“神”或“上帝”)是相通的,因为它们均为“创造性的本身”之义;另一方面,“智的直觉”非“本体论的实体”所专有,人亦有之,故“天道”与“人道”是统一的。

 

所谓“智的直觉”,其关键词有二:一是“直觉”,二是“纯智”。以这两个关键词为基础,“智的直觉”有四种特性:其一,它的理解功能是“直觉”的,而不是辨析的,不使用概念;其二,它的“直觉”功能是纯智的,而不是感性的;其三,它是灵魂心体之“自我呈现”;其四,它是灵魂心体之“自我实现”。[42]进而,“灵魂心体”即中国哲学的“本心仁体”“良知”“心体”“性体”,“智的直觉”即中国哲学的“逆觉体证”。[43]

 

那么,人真的有“智的直觉”吗?牟宗三的论证分为两个层面:其一,实践层面。在牟宗三看来,“本心”“良知”随时呈现,“智的直觉”亦随时呈现,故在实践层面为人类所实有是真实的。具体地讲,“恻隐之心”“羞恶之心”“于心不安”“于心不忍”等不仅是频繁使用的道德词语,也是大量存在的道德经验。因此,他说:“当本心仁体(自由意志是其良能)随时在跃动,有其具体呈现时,智的直觉即同时呈现而已可能矣。”[44]其二,理论层面。牟宗三理论论证的核心是“自由无限心”即“本心”“良知”具有“自由意志”,故人可有“智的直觉”。具体来讲,这个论证展开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人在现实上是有限的,但因以无限的“心体”“性体”即“良知”为体而亦具无限性。“人现实上当然是有限的存在,但可以因此无限性的超越者以为体而显其创造性,因而得有一无限性。这正是理想主义之本质。”[45]第二个环节,“心体”“性体”即“良知”乃“道德的创造实体”,此由“意志自律”可以得知。“心之自律(autonomy of mind),康德所谓‘意志之自律’(autonomy of will),即是此种‘性’。作‘体’看,即是‘道德的创造实体’(moral creativity reality)也。”[46]第三个环节,“心体”“性体”即“良知”具有普遍性、无限性。“‘天所性者,通极于道。’则此天命之性必有绝对普遍性。性体无外,则此成圣之性必涵盖一切。”[47]第一个环节将有限的人与无限的“良知”沟通,第二个环节赋予“良知”以创造性,第三个环节赋予“良知”以无限性,经由这样三个环节,便可以推出人具有作为“良知”之“自由意志”的“智的直觉”的结论。

 

由上不难看出,牟宗三关于人具有“智的直觉”的理论论证非常精致,为非常深入的逻辑论证。但是,若仔细分析会发现,其理论论证存在三个方面的漏洞。

 

第一个漏洞是,他以“愿望”取代了“现实”。我们知道,康德哲学主要围绕“能力”“义务”“希望”三个问题展开,三个问题对应“我能知什么”“我应做什么”“我可希望什么”。牟宗三承袭这三个问题,并作了自己的解释。关于“能力”问题,他的解释是,就“感性”和“知性”讲,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若就“智的直觉”讲,人的能力又具有无限性。“此若只从事实上的知性与感性看人的能力,它自然有能有不能,即人的知解能力有限。但若吾人能展露出智的直觉,则人亦可知本体与物自身。如是,则人虽有限而实可具有无限性。”[48]关于“义务”问题,他的解释是,就必然性讲,义务往往是“应尽而不必尽”者,此显示人之有限性;但若人展露“自由的无限心”,“则凡有义务皆应作,亦必能作”,此为人之无限性。就人生历程讲,“一切义务必不能一时俱作”,此显示人之有限性;但若“自圆顿之教言”,则可以“一时俱尽,当下具足”,此为人之无限性。[49]关于“希望”问题,他的解释是,就“一般期望”讲,人肯定是有限的;但若就“希望圆善”讲,则人亦为无限的。“德性与幸福本无隔绝,……烦恼即菩提,菩提即烦恼,固即是圆善也。”[50]“圆教”是宗教概念,其义可以“烦恼即菩提,菩提即烦恼”表述;“圆善”是哲学概念,其义为“德性与幸福本无隔绝”,二者的关系为:“圆教的观念豁然开朗之后,圆善(最高善)才有必然性。”[51]

 

很显然,牟宗三解释三个问题都是以“现实”与“愿望”相对应来讲的:就“现实”来讲,人的“能力”“义务”“希望”都是有限的;就“愿望”来讲,人的“能力”“义务”“希望”则均可是无限的。进而,“愿望”实现的支撑点有二:一是“智的直觉”或“自由无限心”,“智的直觉”可以保障“认知能力”的无限,可以保障“义务”的必然实现和完全实现。二是“圆教”,“圆教”可以保障“义务”之“一时俱进,当下具足”,可以保障“圆善”之实现。然而,“愿望”终究不能取代“现实”。要理解这一说法,对“圆教”和“智的直觉”的理解就成为关键。

 

第二个漏洞是,牟宗三以宗教取代了哲学。牟宗三反复讲,“圆教”是宗教的“判教”概念,是别于“别教”的教之“最高境界”。这当中需要注意的是,“圆教”是宗教,而不是哲学,即它不依“理性”而依“信仰”而奠立。此为其一。其二,“圆教”不是“实有”,而只是一种“境界”,为一种精神形态。这两点足以说明,“圆教”只是一种“愿望”,而非“现实”。

 

第三个漏洞是,他关于“智的直觉”存在“循环论证”倾向。关于“智的直觉”,无论牟宗三之实践层面论证,还是其理论层面论证,其中都存在一个“体与用循环论证”的秘密,即对“本体与功用”“良知与智的直觉”进行循环论证。例如,他说:“知体明觉神感神应,自由自律。如果它真是自由自律的,其为无限心也必矣。如果它真是无限心,则其有智的直觉也亦必矣。”[52]这里,“知体明觉”对应“良知”“本体”,“自由自律”对应“智的直觉”,很明显,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循环论证”。具体来讲,其“循环论证”表现为:由“创造性”“无限性”推出“良知”“本体”,此为由“用”回溯到“体”;再由“良知”“本体”出发推出“自由自律”“智的直觉”,此为由“体”下贯到“用”,回溯与下贯之间是一种“循环论证”。固然,牟宗三提出,这种“循环论证”是就“圆教”来讲的,而不是就“别教”来讲的。然而,“圆教”终究是宗教,而不是哲学;是“信仰”,而不是“理性”。就“理性”讲,这种“循环论证”是不正当的、不合理的。质言之,要证成人有“智的直觉”,需要在“时空”和“超时空”两个层面完成论证。然而,在“时空”层面,人不具有“智的直觉”。人虽具有“良知”,但“良知”不能在时间上永恒、在空间上充满,即便是圣人亦如此,何况烝民凡庶。在“超时空”层面,人亦不具有“智的直觉”。很难理解在时空范围外人具有“智的直觉”,因为人生存于时空范围之内,故讲“超时空”人有“智的直觉”为不可能。

 

既然人具有“智的直觉”为不可能,那么牟宗三关于“天道”与“本体论的实体”之相通便不成立,其“天道”只具“人文义”而不具“神文义”,进而其“既超越又内在”的“内在超越”说亦不成立。当然,其所谓的“内在超越”兼具宗教和道德意味也便无从谈起。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其“内在超越”说毫无意义,而只是说其“内在超越”非兼具宗教和道德意味,实只具道德意味。质言之,其“内在超越”没有统合宗教的超越与哲学的超越,而只是哲学的超越,即,只是时空范围内基于“理性”的“超越”,而非基于“信仰”的“超越”。或者说,它没有涵盖外在的、实体的“外在超越”,而只是内在的、境界的“内在超越”。就作为内在的、境界的“内在超越”讲,牟宗三的理论达到了理论高峰。

 

七、超越之两类三层


就人类历史来讲,“轴心文明”与古代文明的根本区别在于“哲学的突破”,而“哲学的突破”端赖理性的发现与发扬。由于“轴心时代”奠定了之后人类文明的基础,故理性的发现和高扬成为三千年来人类文明的传统。在这个主题之下,哲学家们开始“探询根本性的问题”,以致“在理论思辨中把人提高到上帝本身”。这样一种理论建构固然有其合理之一面,即反对神圣的控制和压迫;但亦有其值得探究之一面,即超越了人类理性的边界。人类理性固然可以发扬,但须有一定界限。关于此界限,康德从“最哲学”的高度揭明,无论人的纯粹理性还是实践理性,均有其限制。然而,康德的理论因过于抽象,往往被忽略或无视。不过,在康德“最哲学”的揭示之外,时空观念乃贴近现实生活的理解人的理性限制的不错的切入点。世界三大宗教都认为,时空乃人类生存世界的特有现象,为“创世记”之后的产物。除了宗教之外,现代宇宙学的“大爆炸理论”亦揭示出时空乃“大爆炸”之后才出现者,而且,“多重宇宙论”甚至认为在我们的宇宙之外并行存在多个宇宙,不同宇宙均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这样一种时空观念告诉我们,所谓“永恒”和“普遍”实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时空的绝对的“永恒”和“普遍”;二是在时空之中的相对的“永续”和“无穷”。人生存于时空之中,而时空不具有绝对性,故生存于其中的人类不可能具有无限理性。或者说,人生活于时空之中,虽然能思考时空,但终究不能跳出时空;人生活于世界之中,虽然能思考世界,但终究不能跳出世界。质言之,人类的理性是有限度的。

 

基于对“轴心文明”之人类理性发现和发扬这一传统,牟宗三为了提升中国哲学的地位,将西方哲学定义为“外在超越”,将中国哲学定义为“内在超越”。其“内在超越”说有鲜明的理论特质:既讲“超越”与“内在”的统一,又讲宗教与道德的“兼具”。很明显,这样一种特质的“内在超越”以突破人类理性限制为前提,即赋予人以“智的直觉”,从而使人与上帝、人道与天道相贯通。然而,人类理性的限制是不可突破的,人亦没有“智的直觉”。牟宗三的相关论证存在三个方面的理论漏洞:其一,以“愿望”取代“现实”;其二,以宗教取代哲学;其三,对“智的直觉”进行“体与用”之间的“循环论证”。因此,他所谓的“内在超越”说实是不成立的。

 

基于对人类理性界限的思考,所谓“超越”实有两个语境,进而分为两种类别:一类是宗教领域的“超越”,其奠基于“信仰”,特质为外在的、实体的超越;另一类是哲学领域的“超越”,其奠基于“理性”,特质为内在的、境界的超越。这两种类别是不可互释的,也不可兼具。因此,牟宗三所谓“内在超越”为宗教与道德兼具(道德通于哲学)乃是不成立的。在这种分类当中,牟宗三的“内在超越”属于内在的、境界的超越,实为时空范围内的、境界层面的超越,而非超越时空的、实体层面的超越。进而,在第一类超越当中,存在着“超越者”与“被超越者”之不同层次;在第二类超越当中,虽不存在“超越者”与“被超越者”之实体的不同,而仅为主体精神层面之超越与被超越的不同,但它们亦存在或表现为两个层级。这样,第一类内部存在一层超越,第一、二两类之间存在一层超越(这层超越实不可跨越,但它终是超越之一层),第二类内部存在一层超越,故而所谓“超越”实包括两类三层。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讲“超越”问题时,实不应受制于地域,或以地域为视域来思考。具体来讲,所谓宗教的超越、哲学的超越不是划分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的标准,因为无论在西方哲学还是在中国哲学中,均存在上述两类三层之超越。因此,牟宗三以“外在超越”界定西方哲学,以“内在超越”界定中国哲学,为不准确或适用标准有误之判断。在一定意义下可以说,哲学只有学说不同,而无中西地域之别;中西只具有地域区别意义,而地域并不决定哲学性质。[53]就此来讲,大可不必为提升中国哲学地位而去比附所谓西方哲学之“外在超越”,去建构“既超越又内在”的“内在超越”。而且,出于外在目的的理论建构,往往会流于粗糙而导致失败。康有为、陈焕章所致力的“孔教”“国教”运动便是一例。其实,西方文化当中既有宗教的超越,亦有哲学的超越,中国文化当中亦本来既有宗教的超越,也有哲学的超越。牟宗三将西方哲学界定为“外在超越”,将中国哲学界定为“内在超越”,不仅混淆了宗教与哲学两类超越的界限,而且也忽视了中西文化均兼具两类超越的实情。

 

将“超越”界定为两类三层,不仅能够回应牟宗三“内在超越”说的赞成者——若将其理解为牟宗三原义则有误,而应将其理解为内在的、境界的超越;而且能够回应牟宗三“内在超越”说的反对者——牟宗三的“内在超越”确非外在的、实体的超越,郝大维、安乐哲等人的批评实混淆了宗教的超越与哲学的超越。此一定位并无损于牟宗三“内在超越”说的意义,因为它在内在的、境界的超越这一类别当中达到了理论高峰。“超越”之两类三层说的意义不止于此,它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针对“轴心时代”所开启的人类理性发现与发扬的主题之过度开展进行纠偏——一个方面,仍主张高扬理性,弘扬主体性。理性不仅应该树立,而且应该高扬,不能使理性为信仰“奴仆”的情形重现。此为牟宗三“内在超越”说所内涵的价值。另一个方面,亦须对理性施以限制,为“良知的傲慢”设立天花板,避免“主体性”的放任,避免理性敬畏感的丧失。此为对牟宗三“内在超越”说应当修正者。

 

注释
[1]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0页。
[2]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第21页。
[3]汤一介:《儒道释与内在超越问题》,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页。
[4][美]余英时:《论天人之际:中国古代思想起源试探》,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221-226页。
[5]黄玉顺:《中国哲学“内在超越”的两个教条--关于人本主义的反思》,《学术界》2020年第2期。
[6]李泽厚:《师道师说:李泽厚卷》,北京:东方出版社,2019年,第154页。
[7][美]郝大维、[美]安乐哲:《通过孔子而思》,何金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4页。
[8][美]郝大维、[美]安乐哲:《通过孔子而思》,何金俐译,第255页。
[9][美]郝大维、[美]安乐哲:《通过孔子而思》,何金俐译,第297页。
[10][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年,第245-246页。
[11][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第333-355页。
[12][德]康德:《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138-139页。
[13]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318-319页。
[14]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8-59页。
[15]李泽厚、童世骏:《关于“体用”“超越”和“重叠共识”等的对话》,《哲学分析》2012年第1期。
[16][德]卡尔·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魏楚雄、俞新天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21页。
[17][德]卡尔·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魏楚雄、俞新天译,第9页。
[18] International Bible Society,Chinese-English Bible,Berkeley,CA:Hymnody and Bible House,1990,pp1-4.
[19][德]卡尔·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魏楚雄、俞新天译,第8页。
[20][德]卡尔·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魏楚雄、俞新天译,第10页。
[21][德]卡尔·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魏楚雄、俞新天译,第28-29页。
[22] International Bible Society,Chinese-English Bible,pp1-2.
[23]《古兰经》,马坚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254-255页。
[24]梁踌继校注:《增一阿含经》,北京:线装书局,2012年,第61、177-178、325页。
[25][英]约翰·格里宾:《BBC宇宙的本质:夜晚的天空为什么是黑的》,周宇恒译,南京: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2022年,第88页。
[26]周掌柜:《元宇宙大爆炸:产业元宇宙的全球洞察与战略落地》,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2年,第217页。
[27][意]卡西莫·斑比:《广义相对论导论》,周孟磊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126-127页。
[28]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1105页。
[29]郭沫若:《先秦天道观之进展》,《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24页。
[30](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179页。
[31](宋)张载著,章锡琛点校:《张载集》,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第65页。
[32]朱谦之:《老子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00-101页。
[33]林忠军:《易纬导读》,济南:齐鲁书社,2002年,第79页。
[34]王夫之:《思问录》,《船山全书》第12册,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第467页。
[35]王夫之:《周易外传》,《船山全书》第1册,第979页。
[36]李荣祥编述:《大乘起信论科会指要表解合刊》,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1925年,第53-54页。
[37]王国维:《人间词话》,姚淦铭、王燕编:《王国维文集》第1卷,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第142页。
[38]冯友兰:《新原人》,《贞元六书》下,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552页。
[39]蒙培元:《漫谈情感哲学》,黄玉顺等主编:《蒙培元全集》第9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269页。
[40]冯友兰:《新原人》,《贞元六书》下,第554-638页。
[4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6页。
[42]牟宗三:《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0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187页。
[43]牟宗三:《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0册,第252页。
[44]牟宗三:《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0册,第250页。
[45]牟宗三:《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0册,第465-466页。
[46]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一),《牟宗三先生全集》第5册,第44页。
[47]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第72页。
[48]牟宗三:《现象与物自身》,《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1册,第27页。
[49]牟宗三:《现象与物自身》,《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1册,第28页。
[50]牟宗三:《现象与物自身》,《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1册,第29页。
[51]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第295页。
[52]牟宗三:《现象与物自身》,《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1册,第109页。
[53]萧萐父主编:《熊十力全集》第3卷,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98-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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