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斌】汲取仁之思想精华 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6-06-05 19: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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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仁之思想精华 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

作者:刘学斌(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七年岁次丙午四月十九日己酉

          耶稣2026年6月4日

 

正确政绩观不仅是对当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要成果。正确政绩观吸收了中华优秀传统思想文化中关于仁的合理内容,并实现了时代性更新。

 

仁为治本。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范畴和标识性概念。仁最基础的含义是爱,孔子即以“爱人”解释仁。在此基础上仁可以是一种德性,可以是具有仁德的人,还可以是为人处世的方式。仁不只作为个人德性和社会美德而存在,更深刻渗透到国家治理之中。对国家治理而言,仁是治理的人性和德性基础,是治理目标,又是治理方式和方法,还是治理成效的评判标准。治理者及治理活动均应当遵循仁的要求,接受仁的约束和裁断。建立在仁基础上的治理,被认为是一种良善和美好的治理,即仁政。将仁作为治理的核心和评判的标准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思想文化的深刻洞察和卓越智慧。

 

当代正确政绩观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并有新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治理和治理效果的理解从来不会流于表面的观察,而会坚定追问其本质。在深刻理解社会发展规律和自身宗旨使命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确定了国家治理的根本,进而确定了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标准,即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与传统的仁相比,这是真正的、有深厚社会基础的、代表人类文明进步方向的大仁。这是一种道德要求,也是一种政治要求。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既是国家治理的目标,也是国家治理成效的根本判断标准。这是针对所有国家治理活动、所有在国家治理中承担责任的人及其活动的要求。符合这一要求的治理才是良善和美好的,才是值得肯定和赞赏的,才是正确和正当的。

 

治者须有仁心。国家的治理活动最终要由具体的人来承担。这些人拥有职位及相应的权力、职责。在工作中,他们是决策者、执行者、监督者,是国家治理中最活跃的、具有很强能动性的行为主体。国家治理的好坏、人民是否幸福、社会的发展状况都与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有直接关系。所以,这些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就非常重要。要实现优良的国家治理首先要保证治理者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深明于此,中华优秀传统思想文化不仅对治理者提出规则约束,而且对他们的思想修养提出了很高要求。仁是其中极重要一点。良善美好的治理需要优秀的治理者。而成为优秀的治理者的重要条件就是具有仁心。中华优秀传统治理思想中,国家治理行为应解释为仁德的治理者用自己的仁去影响其他人,让其他人也具备仁德的过程,亦即“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治理者具备仁心是优良治理的先决条件。仁政就是“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只有治理者具备不忍人的仁心,才会有不忍人的仁政。

 

当代正确政绩观与传统文化思维一脉相承,同样不只重视制度规范和行为约束,更直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求在思想根源、灵魂深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公仆意识等提出很高的明确要求。这实际就是要求治理者必须具备仁心,且这里的仁心是更具有时代性、先进性的思想意识。

 

一心为民。政绩观是对政绩的认识和判断。政绩是治理者的工作成效。政绩虽来自治理者的作为,但成效却要体现在人民身上。所以,政绩中实际隐含着治理者和人民的关系,政绩观的核心则是对这种关系的理解。治理者在工作中是只追求自我利益的满足和自我目标的实现,还是追求人民的福祉,分别对应着两种不同的政绩观。前者只考虑自己,只从自己出发,忽视、漠视人民,则必然不会顾及人民的利益和愿望,甚至不惜伤害人民。后者优先考虑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愿望而不是自己的利益和愿望,所以在工作中必然会将人民放在重要位置,以满足人民的需要为努力方向,在满足人民的同时,取得优良的政绩。

 

中华优秀传统思想文化认识到了人民在社会政治中的基础性地位,“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要求治理者重视人民,满足人民,认为这样才能实现美好的社会生活。仁是处理治理者和人民的关系的准则。仁要求治理者深刻认识到人民的重要性,“乐民之乐”“忧民之忧”,重视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并尽量予以满足。可以说,仁具有比较明显的为民指向。这其实是一种优秀的政绩观,代表了中华优秀传统思想文化的民本特性,是宝贵的精神财富。

 

真心爱民。国家治理不是简单的、冷冰冰的、机械的工作,其中也存在情感。国家治理能否取得好的成效,不仅与治理者的才干等因素有关,也与其对民情感有关。对人民是喜爱还是厌恶,会导致不同的治理行为和治理后果。只有关爱人民、热爱人民,才会重视人民的呼声,关注人民的需要,照顾人民的利益,积极主动地为人民做事,做对人民有利的事,自然就会有优良的政绩。反之,就不会产生优良的政绩。

 

中华优秀传统思想文化重伦理,也重情感。反映在国家治理上,就是要求治理者对人民要有深厚的情感,要真心爱民。仁的基本含义是爱,在国家治理中,治理者也应做到爱民。爱民要求治理者对人民要有悲悯的情怀,同情人民的境遇。仁就是不忍人之心,而不忍人之心就是恻隐之心,“恻隐之心,仁也”。恻隐之心是对人不幸遭遇的同情心。同情心正是仁这种美德的发端,“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治理者对于人民的不幸、痛苦和艰难境遇理应有同情之心,在此基础上才会有解决问题的治理行动。这种以仁为基础的政绩观,是充满爱的政绩观。

 

为民兴利。治理者的仁心、为民的价值取向、爱民的真情最终要落实在具体的治理行为和治理行动中,实实在在让人民受益。尊重人民的利益,满足人民的利益需求理应成为治理的基本导向。

 

中华优秀传统思想文化意识到人民利益需求的存在以及利益对人民的重要性,主张治理要考虑到人民的利益,并以之为仁的重要体现。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为民兴利主要体现为保障并改善人民的生活、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如“制民之产”“勿夺其时”等。此外,还包括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为民兴利的传统符合人民的愿望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一直生生不息。

 

在当代,尊重、满足、维护人民的利益是当代国家治理的核心目标,人民的利益也得到更高、更好的制度保障。同时,在新的社会条件下,人民的利益更为丰富和多样,对教育、工作、收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居住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更高。所以,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做好治理工作。人民利益的实现情况、人民需要的满足情况更成为检验治理成效、治理者思想、能力和业绩的试金石。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中国传统治国思想发微”(25FZZB008)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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