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扬】古典公共性的生成:乡约的合理性与明代思想史上的和会趋势

从吕柟、罗汝芳等所行著名乡约可见,明代乡约在与《大诰》《明会典》结合并落实于地方自治之后,与明太祖圣谕六条融合,针对社会全体,提供了覆盖面更广的道德训练。这对明代国家而言,在地方自治层面具有特殊的价值。明代的乡约虽然延续了北宋《蓝田吕氏乡约》的传统,但在与国家的关系上,其存在具有更充分的合理性,也符合当时思想···

【李卓】“吕—朱乡约”与儒家公共伦理的新开展——一种儒家社群主义的视角

“吕—朱乡约”以儒学价值建构道德规范,以教化的努力将儒家的伦理价值推广贯彻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促进儒学的教泽流行。其儒家社群主义理想以道德宣讲、互助相恤、伦理操练、公德培育等方式加以实践,突破了以往儒家伦理的家族局限,开辟了社群伦理的公共空间,发展出儒家伦理的公德形态,有重要的史鉴意义。

【陈进国】“民间性儒教”和“生活儒教徒”的延续传承——以乡约和兰谱的文本为例

在讨论近世中国民间组织形态及对地方社会秩序整合的影响时,有两种典型的地方结社颇值得我们关注和比较研究:一是乡约团体,二是结拜(义)团体。二者都有一套共通的习惯法和文化体系,在有效地支撑其组织性的运作,并通过带有宗教因素的仪式实践(如聚会或入会时的仪式表演)和象征操作,来确认其自组织的文化边界,从而强化团体成员···

【李文娟】宋代乡约乡礼

《吕氏乡约》与朱熹《损益吕氏乡约》《乡礼》建构了一套礼仪化的乡民互助互动模式,成为宋代乃至明清乡约乡礼、家训家规的范本。宋代乡约乡礼蕴含着“里仁之美”的儒者精神,将儒家仁义礼乐推向乡里民间,是宋儒践行齐家治国理念的新探索。对宋代乡约乡礼的考察,是研究宋代儒学的一个必要维度。

【吴倩】精英、德治与教化——传统乡村自治与当代基层协商治理

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的传统治理方式是以精英为主导、以道德理性为原则、以教化为途径的乡村自治。古代乡村自治的基本特点是公共商讨、理性衡断、议政以德,且注重在公共讨论中提升百姓的理性水平与道德境界。传统社会独特的乡村治理经验与现代协商治理的精神相通,对传统乡村自治经验的创造性转化有助于深化和发展当代中国的基层协商治理。

【林乾 杨练】明代乡村何以善治:保甲、士绅、乡约

为了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明代中央政府围绕乡村善治的目标,通过构建完善的基层行政制度、选任优秀的乡村治理主体、落实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创设了层层相因、彼此勾连、逻辑严密的治理体系,这为透视古代中国社会治理提供了一个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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