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榦:朱熹理学第一传人

黄榦(1152~1221),字直卿,号勉斋,长乐青山人。少师从朱熹,后成为其女婿,并被朱熹视为道统继承人。历知新淦县、汉阳军、安庆府等,多有善政。以大理丞转承议郎终仕。卒谥文肃,赠朝奉郞。尝讲学白鹿洞书院,生徒广众。提举湖南学政时,奏请朝廷,以公帑易茶陵田350亩为石鼓书院学田,给养诸生。一生著述颇丰,可考的专著有《五···

【乐爱国】儒家“三纲五常”的本义、演变及其辨正——以朱熹理学的诠释为中心

朱熹讲“三纲五常”,认为“五常”是“三纲五常”之本,派生“三纲五常”,强调“三纲”与“五常”的不可分割,并且还多讲“五伦”,认为“五伦”就是“三纲五常”;其后学真德秀把“三纲”解读为“君正则臣亦正”,“父正则子亦正”,“夫正则妻亦正”,强调“三纲”的率先垂范之义。

【乐爱国】儒家“三纲五常”的本义、演变及其辨正——以朱熹理学的诠释为中心

在班固《白虎通》对于儒家“三纲五常”的系统阐述中,“三纲”所表达的君、父、夫对于臣、子、妻的主导地位,以“五常”为心性基础,是就率先垂范而言。朱熹讲“三纲五常”,认为“五常”是“三纲五常”之本,派生“三纲五常”,强调“三纲”与“五常”的不可分割,并且还多讲“五伦”,认为“五伦”就是“三纲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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