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方鹿】重新审视宋明理学的价值与流弊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5-05-15 22: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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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审视宋明理学的价值与流弊

作者:蔡方鹿(四川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六年岁次乙巳四月十七日癸未

          耶稣2025年5月14日

 

北宋年间兴起的理学思潮,以思辨性、抽象性的哲理对儒家学说加以论证,使儒学在宋元明时期得到发展,在宋末以后占据了思想学术界的正统地位。宋明理学兴起的原因、价值与流弊,对中国哲学与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值得我们今天认真地整理、总结与反思。

 

宋明理学兴起的原因

 

理学的兴起和发展具有时代的必然性。自唐中叶以来,思想领域出现的疑经思潮和怀疑、创新精神,是理学产生的重要根源。理学家从疑经出发,批评汉唐章句训诂注疏之学而代之以义理之学,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和思想根源。唐宋之际,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央集权制进一步强化,重整纲常、复兴儒学盛行,变法运动全面展开,宋代的经济和自然科学得到大发展,文教事业兴盛。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宋代义理之学得以产生。

 

宋代义理之学的兴起引起了经学的理学化,促进了儒家经学的转型和新儒学的发展。理学对经学加以哲理化改造,把哲学与经学相结合,提高了中国哲学的理论思辨水平,基本适应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要求,具有相应的历史必然性,确立了融合三教而以儒为主的学术发展模式。这对中国学术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具体来讲,理学兴起的必然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宋代经济、自然科学的大发展,为理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经济发展促进了宋代文化事业的发展,宋代书院林立,理学家们讲学大盛,著述成风。二是疑经惑传风气的形成,为新思潮的产生开辟了道路。经学发展到唐代,已陷入困境,旧儒学奉行疏不破注、注不违经的原则,拘于训诂,墨守师说,限于名物,流于僵化,与佛教、道教精致的思辨哲学相比,明显处于下风。宋代学者纠正此风,发挥经典中的大义微言,以己意说经,疑经疑传而又改经,以义理之学取代笺注经学,形成疑经惑传的新学风。三是思想家们要求复兴儒学伦理,重整纲常。这是对唐末五代社会动乱的深刻反思,宋代学者基本上承继了唐代韩愈提出的“道统”论,以复兴儒家圣人之道,理学在新形势下兴起和发展起来。四是逐步出现了儒、佛、道“三教归一”的趋势,三家既排斥又融合,这为理学的兴起提供了条件。儒家学者既批判佛、道违反儒家伦理、脱离社会治理的教义教旨,又力图解决儒家伦理缺乏本体论的哲学依据和旧儒学缺乏抽象思辨的问题。于是,他们以儒家纲常伦理为本位,吸收佛、道精致的思辨哲学,建立起完整的新儒学(即理学)学说体系,以图既抗衡佛、道又光大儒学,为实现社会的治理与稳定服务。自北宋以来,思想家们始终致力于建立一种把儒家伦理政治学说与哲学本体论相结合的思想体系。这样,理学作为社会思潮便应运而生,带来了中国思想文化发展的又一高潮。

 

宋明理学的价值

 

理学思想本身具有价值和流弊的二重性,其功过是非值得认真总结。

 

其一是哲学本体论方面的价值。宋代以前,儒家学说重视伦理道德,而在本体论哲学上较为欠缺,难以抗衡以本体论哲学为依据的佛、道的冲击。如果不能改变汉唐经学重注疏训诂的积习,提升本体论和心性论哲学的水平,构建一种区别于宗教世界观的儒家哲学,儒学的正统地位便难以维系,中国传统的儒家世俗文化也将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理学家在借鉴佛、道之心性论、理本论、道本论等思想的基础上,建立了将儒家伦理政治学说与哲学本体论直接统一起来的新儒学理论体系,体现了学术发展的创新性,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其二是政治治理思想方面的价值。为治理唐五代藩镇割据、社会动乱的局面,统治者加强中央集权,以实现社会稳定。针对在社会动乱中儒家伦理纲常消失殆尽,以致出现子杀父、臣弑君、男女无别、人无廉耻的局面,理学家提出天理论,主张复兴儒学、重整纲常,以实现社会治理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这是对前朝社会动乱的深刻反思,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民众的愿望基本适应。

 

理学家将天理论运用于社会政治治理方面,把内心存有的天理外化于治理国家的政务,即外王由内圣而出。治理地方颇有政绩的理学家张栻概括说:“王者之政,其心本乎天理,建立人纪,施于万事。”他强调王者之政、治国之本在于天理,要求统治者本于天理来建立人之纲纪,施于万事而实现国家治理。理学家总结历史教训,严于人欲、天理之分,批判唐统治者“闺门无法不足以正天下”,反映了在新的历史背景下,理学家纠正唐五代纲常失序、人无廉耻的价值取向,以及以维护社会纲常伦理、维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己任的担当。

 

其三是伦理观方面的价值。理学家重视伦理道德的价值,提出存天理、去人欲的价值观,既要求节制人欲以符合天理的原则,又批判佛教压抑人性的僧侣主义:“耳闻目见,饮食男女之欲,喜怒哀乐之变,皆其性之自然。今其言曰:‘必尽绝是,然后得天真。’吾多见其丧天真矣。”二程认为,饮食男女的正常欲望出自人性之自然,而佛教却要求禁绝此欲望,这是丧失了人的自然本性。可见,提出存理去欲思想的理学家并不主张灭绝人的自然之性,而是主张节制人欲的泛滥,这体现了理学的价值观。然而,这一思想逐渐被扭曲与异化,统治者不断削弱对自身欲望的约束,却日益强化对平民百姓的束缚,使之沦为压制民众正常欲望的礼教工具。这与理学家提出存理去欲价值观的针对性和本义已有所不符。

 

实际上,理学重义轻利、尊公蔑私、存理去欲的价值观念代表了中国伦理思想发展的主流。受其影响,在宋代及其后的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一批批以天下为己任、忧国忧民的志士仁人,他们公而忘私、国而忘家、爱国爱民、重义轻利、廉洁正直、讲气节、重操守,集中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

 

其四是认识论方面的价值。宋元明时期是中国哲学认识论发展的高峰。在理学思想体系中,有关认识论的内容十分丰富。《礼记·大学》提出了格物致知,但未作更多的解释。至宋代,程颐、朱熹对其加以发挥,提出了格物致知论。朱熹继承程颐,提出“致知便在格物中”的思想,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王阳明则把程朱的格物致知论改造为致知格物说,从“致良知”出发,先讲致知,后讲格物。他把格物训为正心中之物,而将其附属于致知,凡事致其知就是格物,以致良知为本。

 

理学家提出了主客体相对的心物范畴。张载认为“人本无心,因物为心”,即人心之知,以物为其内容和根据,心与物形成主客体的对立。他提出知“由内外之合”的思想,认为人的认识是内在的心与外在的事物相结合的产物,这体现了中国哲学认识发展中客体决定主体、由物到心、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认识路线。朱熹不仅明确提出主客体相对的心物范畴,而且将其上升为“主宾之辨”。他说“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认为认识主体是人心之知,认识对象是事物之理,由此深化了中国哲学的认识论。

 

理学家发展了中国古代哲学的知行学说。知行关系问题是中国哲学认识论发展史上长期争论的重要问题,亦是宋明理学认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思想家对知行问题的论述各不相同,但都认为知与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朱熹认为,知行既有区别,又是统一而相互促进的,不可分为两截,由此他提出“知行常相须”的思想。张栻亦提出“致知力行,互相发也”的思想,认为知行双方不可偏废,批评脱离了躬行的知。他强调“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这在当时与后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王阳明则提出“知行合一”说,认为知行合一即是知行关系的本质:说知,就包含了行;说行,就自有知在,强调知行合一、知行一致。

 

宋明理学的流弊

 

宋明理学的价值与流弊不可截然二分,其积极因素如被过分强调,就会转化为消极因素。所以,对理学的价值和流弊应持辩证的分析态度。

 

第一,天理论的流弊。天理论是宋明理学的核心理论,除其正面价值外,也存在着流弊。在政治方面,天理论包含着三纲五常之内涵,其中有对君为臣纲的肯定,虽有维护社会稳定的因素,但也阻碍了政治制度的更新与发展。因其过于强调君主制,限制了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和近代化进程,也导致了启蒙思想的迟滞和政治制度的僵化与保守。天理论之理欲观的流弊是明显存在的,它过分强调道德理性的价值,而忽视人的物质欲望和情感情欲的满足,以致产生抑制人性的弊端。在统治者的强化下,逐渐形成了礼教枷锁和对下层百姓、妇女的束缚,遭到人们的批判。

 

第二,心性论的流弊。这表现在重视道德心性的价值,并将其凌驾于自然界之上。以内圣为主、外王为辅,强调内在修养,相对忽视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即使论及事功和外王,也重在道德践履,而缺乏改造社会的事功行为。对此,叶适批评说“专以心性为宗主,致虚意多,实力少”,就是针砭理学心性修养论的弊病。

 

第三,认识论的流弊。理学认识论重视主体的能动性,强调对内在道德理性的认识,而对客观自然规律的认识则相对不足。宋明理学各派均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认识和保持道德理性,强调向内用力,忽视了对客观外物及其规律的认识。他们大多持知先行后的观点,认为人的知识是先于社会实践、先天的存在,具有先验论的局限。

 

第四,道统论的流弊。作为宋明理学重要理论的道统论,虽有传承中华文化、促进儒学发展的正面价值,但也存在着排他性、重道轻文、内圣重于外王、复古的历史观等流弊。总体而言,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借鉴。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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