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中节”义发微
作者:南士林
来源:“南士林”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七年岁次丙午七月十六日甲戌
耶稣2026年8月28日
《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此十六字者,实为圣学心性之纲宗,亦《易》道“感-发”之枢机在人性之精微呈露。然欲明其义,不可不先参注疏旧解。
郑康成注《中庸》“中”“和”之义曰:“中为大本者,以其含喜怒哀乐,礼之所由生,政教自此出也。”此言“中”非空寂之谓,乃涵藏万理、孕育万化之本体。喜怒哀乐未发之时,非无情也,乃情之所由生而未形,性之所由显而未著。礼乐政教,皆自此涵藏之中而出。
孔仲达疏承郑说:“中谓中心,言中心未发,谓喜怒哀乐未发之时,性之正也。和谓发而皆中节,谓喜怒哀乐发而皆中于节量,无过不及。”此以“性之正”释“中”,以“无过不及”释“中节”,已暗含“中”为体、“节”为度之义。
朱子《中庸章句》云:“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发皆中节,情之正也。无所乖戾,故谓之和。”又曰:“中者,天下之大本,天下之理皆由此出;和者,天下之达道,天下古今之所由共。”朱子以“性”释“中”,以“情之正”释“和”,已明“中”为体、“和”为用。而其所谓“无所偏倚”,正与《易传》“寂然不动”相契;所谓“无所乖戾”,正与“感而遂通”相应。
注疏所释,皆示“中”为体、“和”为用、“节”为度。然“中”何以能为“大本”?“节”何以能成“达道”?其理为何?
考《易传》曰:“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乐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则知《中庸》所谓“发”,乃“性”感于物而“发”者也。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者,即“寂然不动”之性也。当此之时,情未形而性具,感未发而理全。非无情也,乃情之所由生;非无感也,乃感之所由起。康成所谓“含喜怒哀乐”,朱子所谓“无所偏倚”,皆指此涵藏万有而未形未发之状态。此即“性”之体,亦“中”之体。
“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者,即“感而遂通”之用也。性不能不动,动则谓之情;情不能无发,发则必有节。所谓“中节”者,非外设一标准以强情就之,乃性之发用自然恰好处也。孔仲达“无过不及”之说,朱子“情之正”之说,皆指此发用中自然中正之状态。此即“情”之用,亦“和”之用。
然则“节”者何谓?非别有一物以节情,乃性之发用自具之度也。感于父母则发为孝,孝有温清定省之节;感于君上则发为忠,忠有朝聘会同之节。故节非外铄,乃性之感在不同境遇之所节也。
窃不揣其陋,试继先贤之说推衍其理:
感发之为道,贯通天地人,而“中”之为体,亦层层显现。天理感发而生物。理者,气之主也。寂然未发之时,万理咸备,此天理之“中”也。及其感发,阴阳运行,凝而为物,散而为象,皆自此“中”而出。故曰:理者,天之中也。
物性感发而生化。物各有性,性者,体之所能然也。物性未感之时,涵藏万化之潜能,此物性之“中”也。及其感发,或化生新体,或显现其用,皆自此“中”而出。故曰:性者,物之中也。就人而言,人性禀天理之全,具仁义礼智之德,未发之时,此人性之“中”也。
人性感发而生情。人性未发,寂然不动,此人性之“中”也。及其感物而动,发而为喜怒哀乐之情,情之所发,必有其所当止之处,此“节”也。节者,情之“中”也。情得其节,则发而皆中节,是为和,谓天下物事皆中其节(致中和),则物事皆得其正处,即所谓“天地位焉”;得其正处则其感能和合生化,即所谓“万物育焉”。
由是观之,“中”非一义,乃层层下贯。天理之“中”,生化万物;物性之“中”,各正性命;人性之“中”,涵藏万理;情感之“中”,发而行正。四者一以贯之,皆“感-发”之枢机所显。故《中庸》言“中也者,天下之大本”,非徒言人性之未发,实兼天地万物之未发而言也。
然“节”之为度,虽出于性之自然,然非人人能自中其节。何也?人有气质之偏,有物欲之蔽,有感发之过与不及。故圣人制礼,以为“节”之常者,使人有所循守。
朱子曰:“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礼非外于性,乃性之感发中节者之凝定与客观。先王观人情之自然、感发之常度,择其中节者著为典则,使人人得以遵循。故礼者,中节之积也,和道之凝也。
《乐记》曰:“礼者,天地之序也。”序者,使万物各得其位、各循其节者也。礼之制中,正在于定其位、明其分、正其节。位定则感发有其所,分明则感发有其度,节正则感发有其宜。故礼者,所以使性之感发皆中其节者也。
《孔子家语》曰:“礼乎!夫礼,所以制中也。”此“制中”有三义:一曰制其未发之“中”,使性不偏;二曰制其已发之“节”,使情不过;三曰制其居位之“中”,使位分得立。礼之为用,正在使“中”得显、“节”得正、“分”得“守”“和”得成。
《大学》曰:“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又曰:“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此“知止”之说,正与“中节”之义相表里。
“知止”者,知性之感发所当止之处也。所当止者何?即“节”之所在。为人君,仁为其节;为人臣,敬为其节;为人子,孝为其节;为人父,慈为其节。止于仁、止于敬、止于孝、止于慈,即“发而中节”之谓也。
故《大学》之“知止”,即《中庸》之“中节”;《大学》之“止于至善”,即《中庸》之“致中和”。《大学》言其工夫之次第,《中庸》言其本体之境界。知止而后能定、静、安、虑、得,此“中节”之效也;止于仁、敬、孝、慈、信,此“中节”之事也。知“节”而后知所“止”,知“止”而后能中“节”,其所以能行乎天下者,则“礼”也!
概言之,理者,天之中;性者,人之中;情者,行之中。三者一贯,皆“感-发”之枢机所显。礼学则示“节”之法度贞定,《大学》“知止”则言“节”之工夫。若参《易》之“性命”论,则中和之旨大明矣:
一曰“中”者,性之体也。在天为理,在物为性,在人为未发之中。喜怒哀乐未发之时,性涵万理,寂然不动,此即“未发之中”。康成所谓“含喜怒哀乐”,朱子所谓“天下之大本”,皆指此涵藏万有而未发之体。万物之性,各具于此“中”而不偏,故曰“中”为各正性命之体。
二曰“节”者,感之度也。性感于物而动,其发必有自然之度。此度非外设,乃性之所自具,随境遇而调适,因时位而损益。礼者,此度之凝定与客观;知止者,此度之自觉与践行。节者,所以使各性之发不相陵夺、各情之动不相悖害者也。
三曰“和”者,用之成也。性之感发,皆中其自然之度,无过无不及,无偏无倚,则情得其正,用得其宜,能如此则成此体必尽其性、居其位必得其分。此即“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朱子所谓“情之正”“天下之达道”,皆此发用之中节也。
由此观之,和者,所以各正其性、各节其情者也。性各正,则万物不相害;情各节,则万行不相悖。并行而不相悖,并育而不相害,此即《易传》所谓“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也,亦即《中庸》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之极,至于天地万物各正性命、各安其所,此岂非圣人之极功、大道之至效乎?
故曰:理者,天之中;性者,人之中;情者,行之中。中者,性所位;节者,发之度;礼者,节之制;止者,节之践;和者,节之成。五者一贯,则《中庸》之旨明矣,《易》“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大学》“知止”“止于至善”之工夫,皆于此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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