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兵】朱子论“孝”

朱熹的孝论是以“四书”、《礼记》及《孝经》等先秦与秦汉文献为基础,集纳儒家孝论的精粹而成,具有集大成的性质。朱熹以“理—气”结构论证孝的合法性依据,以“理—礼”结构确定礼为孝的运行机制、由权而“得中”为孝的实践原则,并基于孝弟为“行仁之始”的理解,从心性与政治两个层面总结了孝的意义。朱熹的孝论体现出了兼赅体用、汇通公私领···

【陈壁生】家国结构与“孝”的公共性

中国文明的古今之变,在社会结构上最为典型的表现,是“家”与“国”的分离。传统的家国架构有不同的理论模式和现实模式,但是,以家的存在为国的基础,以立家之德为立国之本,则是共同的。但是,中国的现代国家转型之后,国家建立的基本原则,不再以家庭为基础,这种家国结构的变化,直接导致伦理道德的改变,家庭成为私人领域,父子之伦···

【唐文明】仁感与孝应

如何理解仁与孝的关系,这个问题在汉、宋儒学史上都被明确提出过,可见其重要性。程、朱在其新的人性论框架中提出仁体孝用论,将儒门义理中所提倡的爱的普遍性与差等性成功地统一起来,但在落实于生活经验时犹有重要缺失。本文前半部分提出应当从天人之间的感应来理解仁与孝的关系,这样仁与孝皆归属于人直面天地的超越性经验;后半部···

【陈鹏】先秦儒家孝理念的情感根据、价值困境与现实出路

孔子将血缘亲情追溯为孝理念的价值根源,孝亲本质上可视为个人自觉自愿安顿内心的情感之事。另外,先秦儒家对个体性之“亲亲”如何推导出群体性之“仁爱”进行了价值层面与逻辑层面的论证,即以孝本位为价值前提,通过角色比附的善推形式完成从孝到仁的过渡,而其中不免存在个体性真实感受被忽视的倾向。

【郭杰】孔孟“孝”论的历史渊源和伦理内涵

孔子、孟子关于“孝”的思想理论,不仅是儒家思想体系中极为重要的内容,也构成了中国古代文化的标志性观念。

【宋立林】“立爱自亲始”——论等差之爱与一体之仁的贯通

由“仁者自爱”的仁的自觉而成己是仁的第一层内涵,从而确立人之道德自觉;仁的第二内涵是“仁者爱人”,其逻辑起点是建基于人类最基本也是最深沉的情感的“孝”,即“立爱自亲始”,此即“亲亲而仁民”的“等差之爱”;仁的第三层面内涵则是而本乎“忠恕之道”生发出“一体之仁”,此则为仁学之宇宙精神。仁之“等差之爱”与“一体之仁”是不可分割的,忽···

【朱承】“孝”是公共规范还是个人美德

“孝”在儒家传统中发挥着双重功能,既是公共生活的规范,也是家庭生活中的个人美德。作为公共规范的“孝”,往往意味着公共生活中的政治品格和家庭伦理生活的顺从关系,被统治者所关注、舆论所监督、公权力所保障,由此,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落实“孝道”可能演化为一种“道德表演”。

【莫天成】大孝终身慕父母——孟子论舜之孝以及儒学史上的诠释

儒家言孝,以舜为至极。孟子继承孔子论舜之孝,说“大孝终身慕父母”,同时提示我们将视角从“天子”转回到“人”与“子”这样更根本的身份意识中来;宋儒罗豫章则揭示出“天下无不是底父母”,除了自我身份意识,父母本身的意义也被凸显;其后如朱子、王船山论孝,便无不本于此义。

【姚中秋】《论语》论孝与道

中国思想绝无历史终结论之幻觉,而始终有历史意识。人自觉地居于先人、后人之际,始终保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上承先人之道,下对后人负责。中国文明于人类之重大意义正在于终结“历史终结论”之幻觉,而这一历史意识的基底就是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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