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性”有不同的描述,我们平时研究学问基本是分“体”和“用”,但不是说“性”是一,而分了“体”“用”,就变成二,说的还是“一”,只是从“体”上说,和从“用”上说而已,这才是正确理解“体用一源”。然后“性”不只是能从“体”和“用”上说,还可以从“源头上”说和“流弊上”说。
经过与孟子的辩论,夷子的本心之明被唤醒,亲亲的特殊性得以证成。厚葬胜过薄葬,仁爱高于兼爱,经由亲亲的特殊性推扩并充实性善的普遍性,这是夷子在“亲亲”等问题上“逃墨归儒”最重大的思想史价值;爱父母、尽孝道的本心之明是我们过一种道德人生的必由之路,这是夷子在“亲亲”等问题上“逃墨归儒”最切要的伦理学意义。
在荀子那里,心能辨别善,并趋向于善,善基本上不是心自己具有的,而是人类累积的文明成果。当然,心能辩善,并倾向于善,从逻辑上讲,心自身也就具备了善的因子,这一点荀子未能做出有效解释。
孟子通过不忍、恻隐、羞恶、愉悦等情感体验来指示人心中的善端,又通过类比推理来阐明人心之所同然,并由此论定人性善。朱子倒转了孟子道性善的理路,一变而从天理之善论定人性之善。其实,天理之善归根究底是吾人对宇宙万象之观察、体验与体悟而来的,换言之,先验实得自于经验。由于道性善之理路不同,孟子与朱子性善论与伦理学之间···
自西周时期以来,中国文化逐渐形成了以天地为人与万物的父母,以人为万物之灵的思想。这一思想模式既是中国传统哲学的自然观,也是儒家学说的人性论、人生观、社会观以及道德修养工夫论等的基础。因为人禀受了“天地之中”或“五行之秀气”,所以人为万物之灵,人之“性善”的思想也滥觞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