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微博短语(集三)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2-07-0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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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隐权力2: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游戏》《重新发现宋朝》《中国的自由传统》《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原来你是这样的大侠:一部严肃的金庸社会史》《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等。




整理人:侯小兵(新浪微博@柳夫人门下走狗)



1. 【儒家介入公共治理的展开路径】修身—齐家—仁里—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培养自己的君子人格与士绅精神。齐家为和睦家庭。仁里为构建地方社会,组织社会自治,在这个过程中传播儒学、积累儒家的公共治理经验。治国—平天下,让儒学成为国家宪政背后的支撑力量。(2012.6.18)


2. 【传统社会自治力量微史之民间金融】如果没有金融管制,民间不会形成优良金融秩序吗?当然不。在旧时,维系商民之间交易、生产、生活的金融秩序,向来是民间社会自发建立的,国家对民间金融基本上不过问,悉听其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金融管制几乎空白,商人开设票号甚至连向政府备案都不需要。(2012.3.18)


3.【春秋有义战】春秋时代,一些战争还保留着义战的性质。这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考察:一、就征战的目的而言,义战是以兵代刑,以戈止武,以武力维护、恢复礼治秩序,比如攘夷尊王。二、从战争的形式来说,交战双方居然都遵守着古老的军事礼仪,比如不乘人之危,成语“退避三舍”说的就是贵族战争的礼法。(2012.3.18)


4. 【皇权不下县】对于传统社会,有人认为存在一个“皇权不下县”的治理结构,即国家权力延伸到县为止,县以下广大区域由士绅、宗族、乡约等社会力量自治。也有人不承认有什么“皇权不下县”,国家权力实际上通过编户齐民、保甲、里甲等半官方组织,深深渗透入村庄,士绅也有跟官方穿同一条裤子之嫌。平心而论,我认为“皇权不下县”的治理结构是存在的,即县域下的社会自治空间是存在的,但国家权力也确实通过半官方组织对基层治理施加影响,不过这些半官方组织的权威是微弱的。概括地说,传统的基层社会治理是多中心的,众多的民间自发组织与半官方组织共同构成了多个治理中心。传统社会没有一个类似于村镇政府的治理中心。地方的治理权力分散在多个中心,其权力边界都是有限的,比如承担村社救济功能的有社仓,沟通国家权力的有保甲、里甲等权力经纪,维持乡土秩序的是士绅、宗族、乡约及礼俗,提供纠纷仲裁的有文会、族长、耆老等,村庄大事还有公议大会。(2012.3.16)


5. 【传统社会自治力量微史之礼俗】礼俗即习惯法。对于民众而言,地方的、民间的、自发的、传统久远的礼俗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在礼俗调节下,人们的合作、交易、纠纷仲裁,均可形成合理的制度、规则,而不需要国法出面干预。礼俗构成了一道有效隔离皇权渗透的屏障,有了这道屏障,社会的自治才成为可能。(2012.3.15)


6.【儒家反对与民争利】儒家反对与民争利、主张藏富于民。包含有三个层面:一、反对征收重税,“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二、反对官与民争,“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三、反对国与民争,“设法夺民(指王安石搞国进民退之变法),害甚于加赋。”(2012.3.13)


7. 【历史分期1】从大历史变迁的角度来看,中国历史可分为三期:封建制时代、汉制时代与近代,中间夹着两个半大转型期。从封建制瓦解到汉代,是第一个大转型期:周秦之变。它始于春秋,终于汉制(不是秦制,而是秦制与儒家的混合制)建立,在这一转型期,士阶层从封建结构中释放出来,最终形成了士族。(2012.3.13)


8. 【历史分期2】从科举制设立开始,中国社会进入第二个大转型期:唐宋之变。它始于隋唐,定型于宋代。在这一大转型中,原来的士族消亡,发达的科举制缔造了另一个新的社会中坚(中间)阶层:士绅集团。中国社会从门阀—贵族社会进入平民—士绅社会。第一个大转型历时600百,第一个大转型也历时400年。(2012.3.13)


9. 【历史分期3】从晚清所谓“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开始,中国社会进入近代,这也是一个尚未完成的大转型期:古今之变。这个大转型甚至可以从明末的自由经济发育及儒家对传统皇权专制的深刻反省算起,只是给横插进入的满清部族专制统治中断了,到晚清太平军兴后,因士绅觉醒与西学东渐,才接上明末前绪。(2012.3.13)


10. 【历史分期4】概而言之,第一次社会大转型——周秦之变,封建贵族退场,但儒家最终造就了一个新的社会/政治中坚,士族。第二次社会大转型——唐宋之变,门阀士族消亡,但儒家又缔造了一个新的政治/社会中坚(中间)阶层,士绅。第二次社会大转型——古今之变,儒家士绅被清场,新的社会中坚至今难产。(2012.3.13)


11. 【黄金时代】在我看来,中国思想史的黄金时代只有两个,一是春秋—战国时期,一是晚清—民国时期。春秋—战国是封建制瓦解而秦制将立未立的大转型期,士阶层崛起推动官学进入民间进而引发思想大爆炸。晚清—民国是皇权专制退潮而近代潮汐拍岸的又一大转型期,士绅觉醒,绅权日张,西学东渐,格局开放。(2012.3.12)


12. 【人治】荀子说,“有治人,无治法。”这句话常被解读为“人治”的主张,而“人治”在现代人的观念中,似乎已是完全的政治不正确。但我还是要为“有治人,无治法”一辩。这句话乃是强调,“良法”离不开“君子”的创制与维护。好制度固然重要,但好制度从何而来?显然,她需要君子们去推动、去促成。(2012.3.11)


13.【晚晴立宪派士绅】晚清社会有两大特点,一是士绅觉醒,绅权日张;二是国门渐开,西学涌入,在这个背景下,立宪派士绅、绅商迅速崛起,而资政院的民选议员即由各地士绅、绅商组成,这些士绅既秉承了儒家君子的抱负、修养与操守,也了解西方宪政的技艺,因而他们很快适应了议会政治,又恪守着士大夫清议的直道传统。(2012.3.11)


14. 【我解桃花源】陶渊明《桃花源记》是一篇反映古人对“自由社会”之理解的寓言。理想的自由社会形态就如桃花源:国家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社会由自发秩序自治。桃花源之与世隔绝,乃是象征将国家权力区隔在外,所谓“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远离国家权力的人们则通过自治建立起“怡然自乐”的治理秩序。(2012.3.6)


15.【晚晴的三条宪政脉络】仔细观察晚清政治,可梳理出三段自发演化的宪政脉络:一、宋儒为朋党正名→明末士子结党→清末学社如雨后春笋→政党政治;二、儒家虚君思想→明末王船山提虚君立宪→立宪确立为清末新政目标→虚君宪政;三、儒家的清议传统→明末黄梨洲设想学校议政→清末设立资政院与谘议局→议会政治。(2012.3.5)


16. 【传统社会自治力量微史之士林】由于明代君主跟儒家士大夫对立严重,部分士子放弃了“得君行道”的宋儒式理想,掉头向下,面向民间,展开社会改造,包括开书院、设讲会、兴乡约、建宗族。晚明民间书院十分发达,士子借讲学议政蔚然成风。黄宗羲设想将学校改造成议会性质的议事机构,可不是凭空幻想。(2012.3.3)


17. 【传统社会自治力量微史之绅商】晚清的商人发生了一个深刻的变化,即士绅与商人合流,结成一个新的群体——绅商,这不仅表明原来的四民观念与社会结构被打破,更意味着接受了士绅理想的商人群体,正在从逐利的理性经济人变成具有政治自觉的社会新秩序构建者。事实上绅商正是领导晚清变革的主要力量。晚清绅商乃是具有政治自觉的社会新秩序构建者,显赫者如张謇,固然是立宪运动的领袖;平凡者也多以“商董”、“店董”的身份,成为领导地方自治特别是市镇治理的主要力量。绅商领导的公所、行会、商会,也不仅是行业内部自治的机构,而是广泛介入城市公共治理。(2012.3.2)


18. 【明清专制程度微比较之二】明代尽管皇权高度集中,毕竟还保留若干具有约束皇权性质的制度,如六科给事中尚有“科参”之权,即皇帝诏书必下六科,给事中如持反对意见,可以驳回;清代虽设给事中,但对朝廷诏旨,已无权封驳。又如,明代尚有“廷推”之制,而清代的用人大权,则全归皇帝。(2012.3.2)


19. 【传统社会自治力量微史之农会】许多人可能以为工农革命后中国才有了农会,之前的农民是一盘散沙,其实清末新政,清政府已制定和颁布《农会简明章程》。而早在晚明,浙江已有农民“结伙会盟”。清代的佃农普遍有了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叫“佃兵”、“佃长”、“田兵”,他们结盟抗租。有点想不到吧?(2012.3.2)


20. 【庙堂是之,天下非之】当下确已呈现出「庙堂是之,天下非之」的晩明景象。上面高调重提雷锋精神以图挽回道德颓势,但雷锋在网上却受到前所未有的嘲讽。这不是人们在嘲弄善的符号,因为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民间志愿者活动正在凝聚善的信仰。这是官民的断裂。雷锋精神的核心不是好人好事,而是螺丝钉。显然人们已不想做螺丝钉了。(2012.3.1)

21. 【传统社会自治力量微史之会馆与公所】兴起于明代的商业组织,晚清时尤为发达,这是中国商人群体在缺乏国家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展现自治智慧的结晶:“官之于商,刻削之而已,困辱之而已民,凡商情之向背,商力之盈亏,置若罔闻,不有会馆公所所以维持之,保护之,欲求商业之发达,岂不难哉?”(2012.3.1)


22.【心理攸同方有普世价值】《诗经》有云:“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这段歌谣之意,可与《圣经》之语互注:“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古仁人之心,不分中西。是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方有普世价值。(2012.2.29)


23. 【明清专制程度微比较之一】明代的皇位继承,需遵循礼法,朱棣夺侄儿皇位,命方孝孺草拟诏书,孝孺拒不草诏。朱棣认为他当皇帝是“朕家事耳”,但这一“家天下”的论调,明儒是不予承认的。清代皇帝却发明了“秘密建储制”,实质就是将“国本”当成了皇室的私器,既不受礼法约束,也不容士大臣置喙。(2012.2.29)


24. 【传统社会自治力量微史之公议制】晚明与晚清时期,许多地方出现了公事会议惯例,乃至形成制度。如明末沛县,有“邑(州县)有大事,士子皆得与议”的惯例。清末的一些州县也形成了公议制度:“照得城乡地方公事,应由绅耆、保甲、乡正、族长公同会议。如会议各有偏见,尽可呈告有司,听候示遵”。(2012.2.29)


25. 【传统社会自治力量微史之学社】学社意在问政,远承儒家清议之传统,发端于晚明东林与复社,至晚清时,更是蔚为大观。在西学激荡下,这一士人结社已演化出地方议会之雏形,如戊戌期间谭嗣同在湖南发起的南学会,梁启超说它“实兼学会与地方议会之规模焉。地方有事,公议而行,此议会之意也”。(2012.2.28)


26.【传统社会自治力量微史之文会】文会是乡约与宗族之外的重要乡族自治组织。明清时的徽州,文会很发达,“各村自为文会,以名教相砥砺”。文会既是文人结社,但其功能已有点像基层法院,凡地方发生纠纷,先在族内调解,调解不成,可诉至文会,由文会仲裁。再不服可诉官。而文会的仲裁往往获官方承认。(2012.2.28)


27. 【传统社会自治力量微史之乡约】宋代士绅在推动社会自治上有一个很了不起的地方,那就是创立了超越血缘限制、比宗族更具开放性的自治组织——乡约。乡约是完全由民间社会自发、自治的乡治组织。它通过乡族共同体内部的“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达成“一乡化焉”的地方自治秩序。(2012.2.28)


28. 【传统社会自治力量微史之宗族】作为传统社会最重要的自治组织,宗族通过提供认同、福利与秩序,使族人免于直接暴露在国家权力的热焰之下,故顾炎武说,宗法立而刑清…民自不犯于有司。宗族曾获儒家“二轮半”构建:汉儒构建了士族,宋儒构建了平民宗族,晚清士绅则将宗族改造成训练民主自治的典范。(2012.2.27)


29. 【“圣谕六言”与明代乡约】朱元璋亲自编制《大诰》、“圣谕六言”,诏令天下官民之家,宣讲“圣谕六言”,诵读《大诰》。后来讲读“圣谕六言”成了明代乡约有别于宋代乡约的一大特色,这是国家对乡约的利用,它一方面推动了乡约在明代的兴盛,催生一大批官办乡约,另一方面则导致乡约逐渐丧失自治的本色,沦为国家的教化工具。(2012.2.25)


30. 【董仲舒的“革命”观之一】董仲舒说,“圣王之继乱世也,扫除其迹而悉去之。”所以,变革(更化)是必须的,“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董氏认为要“扫除”干净的旧迹,指秦制。对于强加于人的秦制利维坦,唯有“悉去之”,正常的治理方得以展开。改良派的见识真不及昔日董子也。(2012.2.23)


31. 【董仲舒的“革命”观之二】董仲舒又说,“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变革是为了恢复大道,道即在自发形成的礼俗秩序中,所以王者应当重建并尊重被秦制摧毁的人伦、道理、教化、习俗,而不是滥用权力企图去改变、干预它们。(2012.2.23)


32. 【流氓皇帝朱元璋的制民术之三】限制生员(秀才)的影响力。生员为地方社会之知识精英,常常扮演着“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朱元璋视“生员言事”为挑战社会稳定的破坏性因素,特别颁布禁例于天下学校:“军民一切利病,并不许生员(秀才)建言”。这一禁止在野士子议政的政策,也为清初皇帝所继承。(2012.2.22)


33. 【乌村观察之六】建制派与自由派在争夺对乌坎事件的解释。建制派对潜在的乌坎效应深感不安,自由派则一厢情愿夸大乌坎选举的意义。然而他们思想同构,都视传统组织与机制为现代村治之敌,寄情于在利维坦内部整顿基层选举,对利维坦本身却装作看不见。我辈主张自治,是在利维坦之外,回归传统重建社会。(2012.2.22)


34. 【自治与民主】我认为自治比民主更重要。这么说,不是否定民主,而是因为,如果没有地方社会的自治,即使民主选举出来的治理机构,依然将被吞噬进国家权力的垂直系统内。我也不是将自治与民主对立起来,而是说,地方社会要先发展出它的自治架构,即使内部不那么民主,但还是可以慢慢改造、扩展。(2012.2.21)


35. 【乌村观察之五】我在上条乌村观察说“若无自发性权威,将无真的自治”。有朋友几乎本能地反对:制度比权威更重要。其实这些朋友看不到更深远一层:现行村治制度虽有自治之名,实则是庞大垂直系统之一部分,这就引出一问题:村自治如何抵御系统的权力?答:地方社会自发形成的权威方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2012.2.21)


36. 【流氓皇帝朱元璋的制民术之二】有人说太祖爱民如子,那就来看看他是如何“爱民”的吧:“凡人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知焉”;商人外出经商,“若或经年无信,二载不归,邻里当觉(报告)之询故”。(2012.2.20)


37. 【乌村观察之四】在乌坎村及华南许多村庄,村庄内部存在着各宗族的不同利益诉求,以及这些利益诉求之间的博弈,这是当前村庄治理回避不掉的,回避它,它不会消失,只会以隐蔽方式发生作用。所以最务实的态度是将宗族组织及其整合机制纳入公开的村治架构中。最合宜的村自治也即尊重地方社会的治理传统。(2012.2.20)


38.【 流氓皇帝朱元璋的制民术之一】打击豪富。“时严通财党与之诛,犯者不问实与不实,必死而覆其家。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宗”;太祖“疾兼并之俗,在位三十年,大家富民多以逾制失道亡其宗”(方孝孺)。“皇明受命,政令一新,富民豪族,剗削殆尽”(吴宽)。此种情状,我们一定很熟悉。(2012.2.20)


39. 【乌村观察之三】领导乌坎村抗争与选举的林祖銮,在我看来,就是一位很接近传统乡绅的长者,并在领导抗争的过程中获得巨大的权威——这是村治的自发性权威。虽然他以新任村支书的身份被纳入组织的垂直系统中,但由于他的权威来源在下不在上,因而具备了一定程度的独立性。若无自发性权威,将无真的自治。(2012.2.19)


40. 【乌村观察之二】乌坎村现在的选举,其实还是按照村民选举法与组织法的划一规定走的,宗族的组织资源与机制并没有正式吸纳进来,只能作为一种“隐权力”发挥作用。这可能为今后的民主运作留下隐患。其实完全可以按照当地习俗,以姓氏为单位选举出村民代表大会,虚化村委会之权,强化村民代表大会的权力。(2012.2.19)


41. 【乌村观察之一】乌坎领袖林祖銮先生说:“(村选举前)宗族拉票很激烈。各个姓氏都在开会,大的姓氏、小的姓氏都在开会。有人怕,我不怕。我认为很好。”这是很清醒的看法。宗族作为传统的利益联合与表达机制,不可回避。村选举若不因地制宜,尊重地方社会形成的传统组织机制,民主的结果只能水土不服。(2012.2.18)


42.【儒法与中国历史的演进】基于人性恶的预设,可以推导出人需要管制的结论,进而建立一个具有强控制力的政府,也是必要的(法家)。基于人性善的预判,人有仁(相偶)的天性,并由此发展出合群的技艺,那么推论显而见:人完全能够自发地发现与建构合宜的自治秩序(儒家)。法、儒构成了中国历史的两极,拉拉扯扯推动着历史演进。(2012.2.18)


43. 【党和群】现在我们当然可以中性地看待党和群,甚至可能很难区分两者差别。但在孔子说“君子群而不党”时,群和党是有着不同道德内涵的,“党”指向偏袒、营私,所以夫子反对它。到了宋代,党已成中性词,但士大夫还是区分了善的结党与不善的结党。这一结党观,我认为今天还有效。(2012.2.17)


44. 【人权天赋】哈耶克弟子周德伟先生不赞同“天赋人权”之说,因为他认为上天不言,人权乃是人们“一点一滴争来的”。我相信人权来自人们争取,更支持“天赋人权”说,天赋说之要旨,并不在其指出人权来源,而是它确立了人权的先验的价值,用清末郑观应的话说,“民权者,君不能夺之臣,父不能夺之子”。(2012.2.15)


45. 【关于黑社会的几点论断】1、黑社会是社会空间被国家权力严重压制后的非常反应。乾隆对水手罗教的清剿,恰恰导致了水手罗教从地上走向地下,逐渐演变成青帮。2、消除黑社会,靠不得严打,从长远看,社会清白自组织的发育、发达,可以取替黑社会的诸多功能,这时候,黑社会自己都有了洗白上岸的意愿。(2012.2.13)


46. 【主子为什么重用酷吏】酷吏之受重用,大概是因为他们够铁腕,不怕得罪人,能将上峰的权力意志不折不扣贯彻下去,替主子铲除异己。如汉武帝时代的司法部长杜周,其执法信条是:“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意思是说,什么法治不法治,主上的意思就是法。(2012.2.8)


47. 【盛世酷吏无善终】汉初多酷吏,武汉时代号称盛世,对酷吏尤器重。但酷吏无善终。我统计了司马迁《酷吏列传》记述的十多名酷吏,几乎都没有好下场:侯封被诛全家,晁错被杀,郅都被杀,周阳由弃市,张汤自尽,宁成被治罪,义纵弃市,尹齐被判罪,王温舒自尽,减宣自杀,倒是那个大名鼎鼎的杜周得善终。(2012.2.8)


48. 【历史细节】蒋廷黻在他的回忆录中多次提到旧日社会的“邻里组织”,邻里组织是什么样子的?蒋廷黻说,“邻居之间,也有他们自己的组织,在他们中心设立一个办公处。如有事端,如匪警等,邻里组织的自卫队就穿上制服,执干戈以卫桑梓。”这个邻里组织,可能是保甲,也可能是乡约。(2012.2.7)


49.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孔子这句话,一直被视为有愚民之义。学界还为如何断句争论不休,为孔子辩解的人主张这么断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指出孔子本意并没有愚民,反而有教民之义。我原来也这样想,后看微博上师友之论,又看了周德伟先生对儒学与哈耶克思想的参研,改变了看法。我倾向于认为,这么断句符合孔子本意。不能认为孔子有愚民思想,恰恰相反,这反映了孔子的自由观:对于传统(礼俗),人们不需要去知道为什么(知之),只需要遵循它(由之)。人不可能洞悉传统的全部奥义,即使聪慧如孔子,对传统的态度也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2012.2.6)


50. 【传统】对于传统,我们需要先确立一个逻辑起点——任何民族的人,都是向往自由、追求自由的,因而,任何一个“郁郁乎文”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习俗、规则、秩序,必然是有利于自由的,至少比任何自命不凡的僭主设计出来的崭新体系更适合自由生活。传统,是我们的自由之根。对于传统,有一种主张比全盘否定更具迷惑性、欺骗性,那就是所谓的「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持此论调者,以为可以精准地区分传统的哪一部分是好的哪一部分是坏的。而且,他们以为有能力像切割肥肉瘦肉那样将传统的「糟粕」剔除出去。他们跟全盘否定传统论者一样都是理性自负的文化屠夫!(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