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海涛】《荀子·解蔽》“是其庭可以搏鼠”注评与新解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5-07-21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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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海涛

作者简介:姚海涛,男,西元一九八一年生,山东高密人,山东大学哲学硕士。现为青岛城市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先秦儒家哲学、荀子哲学。

《荀子·解蔽》“是其庭可以搏鼠”注评与新解 

作者:姚海涛(青岛城市学院) 

来源:作者授权发布原载于《平顶山学院学报》2025年第3


摘要:《荀子·解蔽》“是其庭可以搏鼠”句,号称难解,亦多歧解。历来诸家的注释大约可分为五类说法,分别是“思不精不能成歌”说、“指挥棒打鼠”说、“狸捉鼠而乱歌”说、“潜修深思不可歌咏乱之”说、“秽乱之庭恶能与歌”说。此五类注解皆从某一侧面立说,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却或失之于泛泛之谈而含混,或失之于迂曲臆测而弥缝,或失之于强用他典而曲从,或失之于想象增训而附会,或失之于无谓引申而强解。“清闲喻静思”新说以字字落实的客观态度,以内证与外证相参验之法,将此句拆解,并与曾子本人的思想、《荀子》他篇,以及《管子》《孔子家语》等经典相参照印证,主张此句并非如众多解说所云的上读作为总结语,而当下读作为下段治心之道与批判思孟学派的起始语。

 

关键词:官庭;搏鼠;歌咏;清闲喻静思

 

一、“搏鼠句”之难解

 

先秦典籍,时间久远,最是难读。战国之末有《荀子》,经西汉刘向整理之,两汉诸儒未有注之者,直至中唐杨倞始为之注,而有宋一代贬抑太过,疏解无存,清中期以后,注解众多。由于汉宋间注释接力断裂,文句中尚有不少疑难句未获善解。

 

《荀子·解蔽》有一疑难句:“曾子曰:‘是其庭可以搏鼠,恶能与我歌矣!’”[1]389(为行文方便,后文以“搏鼠句”来代称之)对于句中所称引曾子一语之意到底为何,历来不得确解。自杨倞注以来,各家意见不一,未成定论,以致有不少学者对此表示无可奈何。如熊公哲先生认为:“此句殊难得正解,恐有讹夺。”[2]464以有“讹夺”为由,论定“搏鼠句”难解恐非。李涤生先生则坦言:“此文不得其解。”[3]可见,“搏鼠句”确乎为《荀子》一大难解之句。

 

“搏鼠句”之所以难解,原因大约有三。一是,此句出现的位置比较“蹊跷”。其出现在《荀子·解蔽》“自古及今,未尝有两而能精者也”与“空石之中有人焉”两段之间,上段已经有较为完整的表达与结论,完全可以不必再引一曾子语,故有上属或下属之疑。二是,此句属引文,但不太符合荀文成例。一般而言,荀子在引用经典句之后,往往结之以“此之谓也”,“搏鼠句”则未按成例,故有“讹夺”之嫌。三则,此句并非简单的一句话,涉及的人物有孔门“曾子”和“与我歌”的对话者,以及“庭”(场所或工具),还有“搏鼠”“歌”诸事,且未介绍相关背景,可谓横空出世,故给后人满头雾水之惑。

 

“搏鼠句”无太大讹误问题,仅巾箱本、刘本、递修本皆将“恶能与我歌矣”之“矣”作“乎”,另据卢文弨,元刻本中亦作“乎”[4]1116。玩其文意,“恶能”一词与“乎”构成问句比较顺畅,加之杨倞注为“安能与我成歌咏乎”[1]389,亦用“乎”字,故当以“乎”为是。一字差异并不影响对句意的整体性理解,故在此不予讨论。要想破解此难题,当结合《解蔽》篇、《荀子》他篇、曾子事迹学说,甚至要辅以其他文献典籍,字斟句酌,通盘考量其中所涉及的内容,方得真解。

 

二、既往“搏鼠句”注解之述评

 

仔细斟酌“搏鼠句”,其中主要出现了“庭”“鼠”“歌”三大要素,所以在解读之时当从此着手。观历来注解,大体言之,其亦从“庭”“鼠”“歌”三大要素展开,但又各有侧重,故而形成了不同的注解方式与解读模式。

 

(一)“思不精不能成歌”说述评

 

诸家注解以杨倞注最早,其云:“‘是’,盖当为‘视’。曾子言有人视庭中可以搏击鼠,则安能与我成歌咏乎?言外物诱之,思不精,故不能成歌咏也。”[1]389杨倞注将庭视为搏击老鼠之场所,老鼠则为外物诱惑之一,人在歌咏之时心思为老鼠所牵引,导致人之思虑未能专精于歌,所以不能成歌咏之事。唱歌是颇费思虑、心神之事,必将调动人之发音、情感、记忆等能力,以至杨注将老鼠视为人内在思虑之外在牵绊物。

 

表面看来,杨倞注似可通,实则不然。杨注过于笼统,未能对“思不精”的原因进行合理化解释,故此注出现最早,本应对后世影响广大,但后世解“搏鼠句”时几无采用之者,而纷纷另寻他解。可见,杨倞“思不精不能成歌”说失之于泛泛之谈而含混,不为后人认可。

 

(二)“指挥棒打鼠”说述评

 

“指挥棒打鼠”说是近人观点。此说虽属后起,影响却极大。章诗同《荀子简注》、楼宇烈《荀子新注》(即北大注释组《荀子新注》之新版)、张觉《荀子译注》、天津三结合注释组《荀子选注》等众多《荀子》版本皆主此说,王天海《荀子校释》则云:“高说或可从。”[5]不断有注者将此说进一步弥合、完善,使其几成定论,但仅从历来学者不断“打补丁”来看,此说的缺陷亦比较明显。

 

正如章诗同《荀子简注》所说,“歌唱时看到击节拍的短棒就想用来打老鼠,那还能和我一起歌唱下去吗!是,借作‘视’。庭,借作‘莛’,草茎,歌咏时用为击节的短棒”[6],此说的关键点是短棒兼有击音乐节拍与打老鼠二用,见其一而思其二,即三心二意之义。

 

此说最早可能来自高亨先生。高亨解释说:

 

“庭”疑借为“莛”,为“筳”。《说文》:“莛,茎也。”《汉书·东方朔传》:“以筳撞钟。”颜注:“筳谓藳(藁)茎也。”《庄子·齐物论》篇:“举莛为(与)楹。”义同。是莛者草茎也。《说文》:“筳,繀丝管也。”《楚辞·离骚》:“索琼茅以筳篿兮。”王注:“筳,小折竹也。”是筳者小竹干也。古人歌时,持蒿莛或竹筳以击节,亦可用以搏鼠。今歌者视其莛,莛可以搏鼠,是其心不在歌,而在搏鼠。心既别驰,必不能歌。故曰“恶能与我歌矣”。即《孟子》学弈者其心以为有鸿鹄将至之意也。[4]1117

 

此处将“搏鼠句”与《孟子·告子上》中的“弈秋诲弈”事相联系,以孟书证荀,实则非当也。

 

据《孟子·告子上》:

 

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7]838-840

 

弈秋所教诲之二人正走了两相对反的道路,一人专心致志,一人三心二意,所彰显的是专心致志之于学弈的重要性。将此典故与“搏鼠句”相联系,说明二事道理相通,但要提请注意的是,道理相通与训诂相合为两回事,切不可以训诂强就道理,在具体细节上随意勾连,否则将失却训诂追寻文本原义之真谛。

 

根据王力《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莛”有二义:一是草茎;二是木棍,通“梃”[8]。前者即《庄子》中“莛与楹”之“莛”,后者即欧阳修《钟莛说》所谓“削木为莛,以莛叩钟”[9],莛、梃通用,梃为木制的叩钟木棍。由此看来,木棍似可与乐器建立联系。《孟子·梁惠王上》亦有“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7]66,梃与刃一样,皆可为杀人之器,可见其为木质的棍棒。庭可通莛、筳、梃。详言之,莛为草茎,筳为竹竿,而梃为木棒,似乎可以建立起与唱歌间的关联。

 

如上所述,高亨认定“庭可以搏鼠”之“庭”当是搏鼠之工具,于是将“庭”借为“莛”,解为指挥歌者歌咏之木棍,而在此却用于“搏鼠”;又借指挥棒与搏鼠棒的相似性,由于人的不同认知而生出“不专心”义,引申为三心二意。要强调的是,高亨所引孟子句大意与荀子“搏鼠句”相似,但并不能因而进一步涂描成搏鼠与唱歌之一心二用,更不能释庭为莛,再解释为歌唱指挥棒以牵就之。

 

高亨所创的“指挥棒打鼠”说理解起来似乎比较流畅、顺适,采用者众,但于典无据,于理有碍,失之于迂曲臆测而弥缝,恐非曾子之原意,亦非荀子所引之意。正因为如此,萧旭认为:“高亨说以蒿莛或竹筳以击节、搏鼠,别无所证,盖臆说耳。”[10]449萧旭认可朱亦栋所引《韩诗外传》之说,并猜测“荀子盖用此典”[10]449,而这就属于另外一种解释了。

 

(三)“狸捉鼠而乱歌”说述评

 

以上解释均未明确指出搏鼠事与歌到底存在怎样的内在关联,均暗示了搏鼠之主体是人,而在一般意义上,狸猫搏鼠是一更为常见的自然现象。朱亦栋提出了“狸捉鼠而乱歌”说以解决上述问题,其将《韩诗外传》卷七所载的孔子鼓瑟之典用以解“搏鼠句”。朱氏据他书以解荀,提出“狸捉鼠而乱歌”说,能否真正破解“搏鼠句”?

 

朱亦栋云:

 

《韩诗外传》:“昔者孔子鼓瑟,曾子、子贡侧门而听,曲终,曾子曰:‘嗟乎!夫子瑟声殆有贪狠(狼)之志、邪僻之行,何其不仁趋利之甚。’子贡以为然,不对而入,夫子望见子贡有谏过之色、应难之状,释瑟而待之。子贡以曾子之言告。子曰:‘嗟乎!夫参,天下贤人也,其习知音矣!乡者丘鼓瑟,有鼠岀游,狸见于屋,循梁微行,造焉而避,厌目曲脊,求而不得。丘以瑟淫其音,参以丘为贪狠(狼)邪僻,不亦宜乎?’”此段正与此条相合,故采之。[4]1117

 

此段典故由于引入了搏鼠之狸与鼓瑟之孔子,当然能够比较顺适地解释搏鼠与歌者间的复杂关系,但其仍旧存在比较明显的问题。其一,鼓瑟与唱歌是二事。歌与曲毕竟有异,鼓瑟与唱歌亦不可同日而语。其二,孔子鼓瑟之典与“搏鼠句”不必是一事。虽均出现了曾子,但并不能保证荀子所引曾子语恰是点评孔子鼓瑟事之曾子句。其三,孔子鼓瑟之典所言指狸搏鼠未得而乱曲,“搏鼠句”却并非乱曲,而是“与我歌”,差异较为悬殊。简言之,“狸捉鼠而乱歌”说将搏鼠事完全落实,指出了此并非一想象中事,但明显不足的是所据典故与“搏鼠句”可能并非一事,故而不能相互解释,失之于强用他典而曲从。

 

“搏鼠”作为一种技能,必有搏鼠之主体、工具与场所。关于此,《庄子·秋水》云:“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捕鼠不如狸狌,言殊技也。”[11]515宋代张嵲诗曰:“惟知口打贼,未辨狸搏鼠。”[12]宋代程俱诗亦有“驱骥搏鼠难为功,不如置之牛皂中”[13]。在这些描述中,狸为善搏之兽,包括可以搏鼠。人亦可以搏野兽,如《孟子》所载冯妇搏虎事。与其不同,据“搏鼠句”云“庭可以搏鼠”,似不允当,于是就出现了前所述及的高亨将庭释为莛,并以之为搏鼠工具的解法。朱亦栋以他书所载典故来补充这一空当,如此就出现了“狸捉鼠而乱歌”说,不过,这已经犯了训诂学增字为训之大忌讳。实则,“庭可以搏鼠”之“庭”不必是主体、工具,亦可是场所。

 

(四)“潜修深思不可歌咏乱之”说述评

 

此外,还有一种解释将“搏鼠”之事隐去,而以之为庭虚无人之证,想象出一潜修深思之人在其中,提出了“潜修深思不可歌咏乱之”说。此说由郝懿行首倡,而后熊公哲、方孝博、杨柳桥等人皆从之。

 

郝懿行认为杨注解释未当,并另立新说:“此言庭虚无人,至静矣,恐有潜修其中而深思者,我何可以歌咏乱之乎?《荀》义当然,注似失之。”[1]390郝说想象出了一个潜修深思者在庭中,而不可以歌咏乱之,倒是具有某种合理性,但于训诂无据。

 

熊公哲《荀子今注今译》一书注解之时虽已点出“搏鼠句”难得正解,但此句仍遵从郝懿行说而解之云:“玩其文意,是其庭,‘其’字必有所指,此言其人之庭,虚静如此,其为潜修其中而深思之士可知也,我何可以歌咏乱之乎。”[2]464熊氏进一步将潜修深思之士定位为庭之主人,欲歌者为客人。

 

方孝博《荀子选》亦采用郝说,并进一步解释道:“可以搏鼠,形容其寂静。恐有人在室内潜修深思,故不敢歌咏以扰乱之。”[14]可以搏鼠之庭,即是一寂静之所?此恐未必然。

 

杨柳桥《荀子诂译》采用郝说,并作了一定发挥,将此句翻译为:“我看看这个院落,寂静得都可以捉老鼠,这怎么能够允许我在这里歌唱呢?”[15]429可是“寂静得都可以捉老鼠”的院落是一个什么院落呢?在这里是讲不通的。杨柳桥所释在此说中,最为随意,随意得不讲道理。

 

“潜修深思不可歌咏乱之”说虽建立起唱歌与唱歌场所“庭”之间的关联,皆点出庭之寂静,皆认定不可在此寂静之所歌唱以乱潜修深思之人,但此解若字字落实下来,“与”似取答应、允许之意,歌咏反倒成了乱思之源。与前所述及之解释皆不同,其竟将歌咏视为乱庭的禁止项。“恶能与我歌矣”的潜台词当是说话者希望对方能够与之歌,而此说却将此意消除,与荀子原意不符。

 

孔门弟子均受礼乐之教,歌为乐之事,自不可免。在《论语》中,孔子“取瑟而歌”[16]168,“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16]97,“于是日哭,则不歌”[16]92。《庄子·秋水》亦云:“孔子游于匡,宋人围之数匝,而弦歌不惙。”[11]529孔子爱乐喜歌,将之作为教化手段施于弟子。曾子能歌之证载于《庄子·让王》:“曾子居卫,缊袍无表,颜色肿哙,手足胼胝。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屦而踵决。曳縰而歌《商颂》,声满天地,若出金石。”[11]856从此处所记可见,曾子能歌《商颂》,水平极高。

 

郭沫若《儒家八派的批判》即引此以为释:“曾子的一句话颇费解,但在《庄子·让王篇》有一段故事可相印证。‘曾子居卫,……曳縰而歌《商颂》,声满天地,若出金石。……’据此可见‘是其庭可以捕鼠’乃表示食米狼藉,以致老鼠纵横,所斥责者的生活是与曾子相反的。曾参的作风,和他父亲曾点,不是颇相类似吗?”[17]112-113有意思的是,郭沫若将“搏鼠”径写作“捕鼠”,并且发挥了十足的想象力,想象出了曾子吃饭之时的“食米狼藉”,想象式地还原了此语的可能情境,但既然如此贫困,“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怎能“食米狼藉”,浪费粮食。再者,从《论语》四子侍座章[16]123-124可知,曾参的作风与父亲曾点大不相同。可以说,郭沫若之解,纯属文学的而非训诂的,臆测的而非可靠的,想象的而非真实的,失之于想象增训而附会,故绝不可取;而点出庭院秽乱之意却正与钟泰“秽乱之庭恶能与歌”说类似。

 

(五)“秽乱之庭恶能与歌”说述评

 

唱歌为一郑重的音乐之事,除了全身心的投入外,还需要清静的环境。“秽乱之庭恶能与歌”说即从场所之于唱歌的影响角度着眼。钟泰《荀注订补》有云:“其庭可以搏鼠,言秽乱也,故曰恶能与我歌。郝说非是。又,矣同乎,不必改字。”[18]钟泰之说,意在“可以搏鼠”之庭并非至静之形容,而是秽乱之表征。

 

此说虽反郝懿行说,实与“潜修深思不可歌咏乱之”说有一脉相承之处,区别在于彼则为歌咏造成的声音之乱庭,此则为秽之乱庭。此说之所以未确,在于秽乱之理由并不充分,失于无谓引申而强解:“其庭可以搏鼠”未必“言秽乱”,因为所有庭院皆可有鼠出游,皆可因之有秽乱场面。

 

以上诸说,落脚点或在“鼠”,或在“庭”,或在“歌”,衍生出了围绕三者的五种解释。这些解释在一定意义上皆有其道理,但又经不起推敲,因此需要进一步推进“搏鼠句”的解释。

 

三、“清闲喻静思”新说

 

推进“搏鼠句”的解释,需要确立三条解读的基本原则。一是,要将此句置于《解蔽》全篇中进行总体性理解,结合荀子之于曾子的态度来解读。二是,要明了荀子选取此句的真正用意何在,厘清前后段落间内在起承转合的思理逻辑。三是,要重视《荀子》文本内证与先秦典籍外证,不可脱离此句文本,凭空驰思遐想。若按照这三条原则解读“搏鼠句”,虽不中,不远矣。

 

推进“搏鼠句”的解释,要承认曾子此句之本意因失去所依托的故事情境而不可求索的客观事实。荀子为文喜引“诗”、引“书”、称“传曰”、称“孔子曰”等,《解蔽》篇亦用此笔法,故与《劝学》中的首句“君子曰”类似,此处引曾子之语可以视为一段之结束语,亦可视为下段之起始语。

 

“赋诗断章”是荀子引文的重要特点。荀子引经据典向以“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19]为选取运用之标准,往往以断章取义、托言寄意为主,运用灵活组排的方式以服务于文章整体,故不宜以引文本意而索求之。“搏鼠句”当如是观,亦即不可纠结于曾子之原始语境与意义去理解它,而当以荀子谋篇布局之意而逆推。同时,需要明确的是,此段当与曾子的思想有密切关联,故可从荀子对曾子的态度以及所引曾子话语打开突破口。

 

(一)“搏鼠句”中的曾子

 

荀子虽于《非十二子》中批驳思孟学派,在他篇中亦涵影射批判之意,但从未批评过曾子。曾子者,思孟学派之祖也,其在《荀子》中竟完全以正面形象出现。观荀子所引曾子言行计8次,其中明显标示曾子言行者,《解蔽》1次,《大略》3次,《法行》3次;未标识曾子言行而化用者,《荣辱》1次,此语实为《法行》标识为曾子的那次。荀子所引曾子言行并无丝毫批判意味,反观孔门的其他弟子,荀子曾批驳子张氏、子夏氏、子游氏之贱儒。对比荀子的态度,其对曾子的服膺甚至偏爱显露无遗。

 

应该承认,即便荀子非思孟,也主要非其“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1]93,并未批评其反求诸己之学,反而对思孟走向内在的理路,有赞同而倡导之意。反求诸己是儒家重要的思想标志,荀子亦不能外也。与之相应,称引曾子之语在《荀子》中的重要意义恰恰在于显发内在的层面,“搏鼠句”就是显例。

 

另,对于句子的解读要与篇目的大体内容相协合,否则多致歧误。《解蔽》全篇所要揭橥的问题是欲恶、始终、远近、博浅、古今之蔽,可谓荀子心理学篇什,而“搏鼠句”文本正处于荀子对人的内在心理活动所引发之蔽进行发覆之际。

 

(二)“搏鼠句”之“是”通“视”

 

文本解释,务求字字落实。先看“是其”二字。“是”之一字,自杨倞注时便解为“视”:“‘是’,盖当为‘视’。”[1]389久保爱曰:“是与諟通,又与题通,视也。”[4]1117刘师培亦云:“《广雅·释诂》:‘ ,视也。’此文‘是’字,与《诗·小雅·小宛》篇‘题彼脊令’之‘题’并‘ ’字之假。”[4]1117是、 通假,此说确当。

 

“视”之用例,荀子引《传》曰:“不知其子视其友,不知其君视其左右。”[1]434相类似地,《论语·为政》有云:“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16]57-58“视其庭”与“视其友”“视其所以”结构或相同、或类似,可相互参照理解。

 

(三)“搏鼠句”之“庭”为“官庭”

 

再看“庭”字。查寻《荀子》,“庭”共有四处,除“搏鼠”句外,还有“门庭之间”“坛宇宫庭”“君之末庭”。从这些“庭”字的用法,可见其意基本与“廷”不别。据《三礼辞典》,“不庭”一词指的是“背叛而不来王庭朝见者”[20]。此固定用语中之“庭”,仅指王庭。求之于《周易》,有“王庭”“门庭”“户庭”之说。观之于《尚书》,其庭皆为王庭之意。诉之于《诗经》,则有“庭燎”“公庭”“发言盈庭”“在周之庭”“干不庭方”,指的是处理公务的“王庭”;又可见“胡瞻尔庭有县貆兮”“俟我于庭”“殖殖其庭”“洒扫庭内”,公务之庭的色彩淡些,而有了生活之庭的色彩。

 

当然,庭、廷二字,容有不同,可作分别。吴小如先生曾辨析云:“据《说文》,‘庭’训‘宫中’,‘廷’训‘朝中’;一般的用法,‘庭’是门庭、庭院之庭,而‘廷’则是朝廷之廷。”[21]48又云:“‘廷’本是一,后人因帝王与公卿不同,遂分‘廷’‘庭’为二。”[21]49依其意,廷与帝王权力有关,故有“朝廷”一词。

 

《荀子》“朝廷”用例多达11处,庭则主要与公卿有关:《儒效》云,“是君子之所以骋志意于坛宇宫庭也”[1]145;《哀公》云,“君平明而听朝,日昃而退,诸侯之子孙必有在君之末庭者,君以(此)思劳 ,则劳将焉而不至矣”[1]526。前句中的“宫庭”即“宫廷”,后句中的“听朝”与“末庭”有了区分,一是平明之时办公之所,一是日昃之时经过之处,但“朝”与“庭”明显连接在一起。具体地说,此处“君之末庭”之“庭”指的是鲁哀公之朝堂下首末位,显属诸侯一级的场所。另,《论语》所载季氏“八佾舞于庭”[16]61之“庭”正是季氏住所,而季氏并非帝王、诸侯,仅为鲁国卿大夫;“鲤趋而过庭”[16]162之“庭”则是孔家庭院。《孟子》载齐人之一妻一妾“相泣于中庭”[16]281,以及《荀子》“门庭之间”[1]81之“庭”,亦是普通庭院而已。可见,先秦典籍之中尚未有明确的庭、廷之分。

 

既然“庭”或为办公场所,或为休憩之所,可结合具体文本与相关典籍,寻绎出与“搏鼠句”相类似的典籍用例,进而以其作为依据,对“搏鼠句”之“庭”进行综合判断(详见表1)。从“(《孔子家语》)今之传本传自荀卿”[22]及“《韩诗》,《荀卿子》之别子也”[1]前言19,可知《孔子家语》与《韩诗外传》与荀子间的密切关系,并且有着众多共同话语。又,荀子长期浸淫于稷下,而《管子》为稷下先生作品集,故正可据《管子》诸书中相似结构与情境的话语来理解“搏鼠句”所涉之“庭”。

 

 

资料来源:杨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语通解》,济南:齐鲁书社,2013年版,第170、183页;王先谦:《荀子集解》,沈啸寰、王星贤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296页;萧旭:《荀子校补》,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6年版,第364页;韩婴:《韩诗外传集释》,许维遹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06页;黎翔凤:《管子校注》,梁运华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180—181页。

 

由表1可知,破解《荀子·强国》“观其朝廷”句,并建立起其与“搏鼠句”间的联系是一大关键。荀子认为,秦国的朝廷已经达到了“恬然如无治”的境地:“庭”为“官庭”,是公堂、官署之意;“庭”闲与否是衡量政治是否清明的标准。荀子以“如无治者”为治国理政的较高境界,儒家经典中“垂衣裳而天下治”[23]、“垂拱而天下治”[24]等,皆是此类表达,集中体现了先秦儒家“为政以德”的价值观。

 

(四)“搏鼠句”之“搏”和“与”

 

“搏”之一字,比较易解。《荀子》中三次出现“搏”,除“搏鼠”句外,另外两次分别是:“詈侮捽搏”,杨倞注“搏”为“手击也”[1]333;“譬之是犹乌获与焦侥搏也”,杨倞注为“斗也”[1]198。另,“搏鼠”一词不为《荀子》孤例,亦见于他籍。除前所述及者外,尚有如《淮南子·主术训》:“狸之不可使搏牛,虎之不可使搏鼠也。”[25]325《淮南子·说林训》:“乳狗之噬虎也,伏鸡之搏狸也。”[25]623搏有对打、捕捉、跳动等义,在此仅用捕捉、击打义。另,搏未必为手持工具以捕击之,亦可徒手。笔者于20世纪90年代的农村,曾见家人以手搏鼠之举。换言之,此“庭”并非如高亨所言需借为“莛”方可得解。

 

除“搏鼠句”外,“与我”还在《王制》中出现了两次,即“人之民恶我甚,则日欲与我斗”[1]153,以及“人之民日欲与我斗,吾民日不欲为我斗,是强者之所以反弱也”[1]153,所以,“搏鼠句”中“与我”之“与”宜释为“和”,其并非“允许”之义。

 

(五)“搏鼠句”的定位与大意

 

在厘清了关键词的词义之后,“搏鼠句”的句子大意基本可从两个角度索解:其一,作为承上之句,作“壹而能精”解读;其二,作为启下之句,作“清闲喻静思”解读。二者孰是孰非?

 

从大的语言环境来看,此句处于《解蔽》篇,解读之时当符合本篇主旨。虽然并不能断然排除其为他篇所窜入,但窜入之可能因无法查实,故不在本讨论之列。从小的语言环境来看,所引之句有承上与启下两种可能。此句跨着两个段落,而这两个段落所表达的意思既有所承接,又有所差异,因此“搏鼠句”当与这两个段落有密切关联,起着连贯文意的作用。

 

若与前文相联系,“搏鼠句”上段云:

 

小物引之则其正外易,其心内倾,则不足以决庶理矣。故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好稼者众矣,而后稷独传者,壹也;好乐者众矣,而夔独传者,壹也;好义者众矣,而舜独传者,壹也。倕作弓,浮游作矢,而羿精于射;奚仲作车,乘杜作乘马,而造父精于御。自古及今,未尝有两而能精者也。[1]389

 

似乎从壹与两的关系入手来理解是一正确思路。此处之“两”,毫无疑问便指两事,亦即“搏鼠”和“与我歌”,二者皆需要专一,不可能兼顾。荀子向来反对兼技与兼官,对专一有深刻阐发,如“君子结于一”[1]10、“虚壹而静,谓之大清明”[1]385等,俯拾即是,而由“未尝有两而能精者也”简化而来的“壹而能精”说也呼之欲出。

 

若与后文相联系,“搏鼠句”下段谈“善射以好思”[1]390的觙,谈“孟子恶败而出妻”[1]390,即大谈“治心之道”,由是其大意当不出“治心之道”的范围。有学者认为,觙指的是孔伋,即子思。朱骏声第一个从文字学上将荀子所谓“空石之中有人焉,其名曰觙”之“觙”认定为“伋”[26],其虽未论及此处之人是否为孔伋,但对后人多有启发。郭沫若进而认为,荀子隐射的正是孔伋(子思)[17]112。杨柳桥《荀子诂译》虽未明言此人就是孔伋,但其引《史记·孔子世家》及《仲尼弟子列传》所记“鲁孔伋,字子思;燕伋,字思”,根据古人名与字间的相关性,认定“伋”有“思”之义:“其人善思,故以‘觙’名之。”[15]427邓汉卿《荀子绎评》亦持觙为孔伋之说[27],或是袭郭沫若说而不言明,或是自己发明,恐是前者。

 

将“空石”解为“孔氏”、“觙”通为“伋”,确实解决了一大难题。荀子所讲的“善射以好思”之“射”并非如一些注者所认为的是射箭之人,而是“射覆”之“射”,是俗语所称的“猜”。在此荀子运用了如同《赋》篇的猜谜语的手法,指出子思、孟子一脉的问题,而此处竟是除了《非十二子》之外其批判思孟学派的又一重要且集中的片断。

 

要着重指出的是,郭沫若实际上已经将“搏鼠句”下读,视曾子、子思与孟子为禁欲主义者。此说虽可商,但将之下读并与子思、孟子作一系统说明的思路却值得借鉴,可能符合荀子本意:“搏鼠句”为曾子斥责与自己禁欲主义生活相反者,有道不同不相为谋之义,故曰“恶能与我歌”。

 

又,此段之后有“故仁者之行道也,无为也;圣人之行道也,无强也”[1]391,如此便可以解释荀子引文常例“此之谓也”之所以未在“搏鼠句”出现,可能正在于其为下段之首句,而非上段之末句。换言之,虽然“搏鼠句”有承上启下之用,但主要是启下,而非承上。同时,荀子以曾子语作为批判思孟之起始语,无疑增加了批判的力度。

 

综上所述,“搏鼠句”大意当为:“看他的官庭老鼠横行,当以搏鼠为第一要务了,哪里有半点清闲的样子,怎么能有闲心与我一起唱歌呢?”有鼠可搏,非证其乱,而证有事需要解决,有不清静之意,亦即有鼠横行,则无心思与人歌唱应和。荀子引用曾子此句意在反用“清闲喻静思”,并以此展开治心之于解蔽的意义。曾子原文之意可能是讲论唱歌之事,而荀子在此化用曾子语,托言官庭为政以寄寓闲静对于思虑的重要性,既表现了儒家垂拱而治的政治理想,又为接下来对思孟学派的批评作了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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